單位臨時工雇傭勞務合同(精選3篇)
單位臨時工雇傭勞務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 (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和共同遵守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部門: 工作崗位:
三、工作內容:
1、根據甲方需求及崗位安排,按照崗位工作職責及要求,按需、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生產任務及其他工作任務;
2、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工作崗位。
四、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合理配置工作所必需的基本工具,按照崗位需要和甲方規定按時發放勞保用品;
2.甲方應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紀律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必須無條件的接受教育和培訓;
4.乙方每周工作六天,每日工作時間按公司淡、旺季具體作息時間表執行。乙方可按甲方之規定享受休假。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加班的,可根據甲方規定,給予乙方補休或加班費。
五、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多勞多得、能者優先、獎勤罰懶”的原則,及甲方企業經營狀況,制訂并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及效益工資和福利工資相結合的員工(乙方)崗位工資分配方案;
2.甲方每月根據崗位工資分配方案按時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及補貼;
3.乙方為正式員工,甲方為乙方提供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努力滿足員工安居樂業之需求;
4.乙方可按甲方企業規定,享受病假、工傷假、事假、節日假、帶薪年休假、生育假、婚假、喪假假期。
六、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及各種生產、工藝、安全操作規程;
2.學習領會甲方企業文化,對甲方企業價值觀融會貫通,誠實守信;
3.乙方須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維護甲方利益,嚴守甲方商業機密,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商業回扣或賄賂;
4.乙方不能兼任和從事本企業以外的其他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若有如下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工作失職,營私舞弊,收受回扣或給甲方利益或形象造成損失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因工負傷,未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或者經鑒定確認為并未喪失勞動能力,醫療期終結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4.乙方違章操作負傷或由自己、他人造成的與甲方無關的負傷,連續休假超過三個月,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5.乙方未能完成崗位工作計劃或工作任務的;
6.因患病:A、患普通病癥連續休假三個月以上的;B、患急、慢性傳染性疾病(傳染性強,不適應集體生活的)。
(二)下列情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與甲方還存在債務關系;
2.由甲方出資培訓、晉升后,沒有達到雙方協商的服務期限;
3.由乙方擔任的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或項目尚未完成。
(三)下列情況,乙方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無故拖延,不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四)為保證企業正常運行,乙方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并經甲方同意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如不按規定強行離職的,甲方將免發乙方工資、獎金及福利;強行離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八、其它約定: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常手段獲取甲方商業秘密;
2)泄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不正常手段獲取甲方商業秘密;
3)違反本合同約定,未經甲方許可泄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商業機密。
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應向甲方支付貳拾萬元違約金,并承擔其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甲方保留追究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權利,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合同。
十、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十一、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可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如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單位臨時工雇傭勞務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至 年 月日止。試用期內經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延長乙方的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40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 10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單位臨時工雇傭勞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就勞務合作一事達成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四、勞務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卡,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合同期限相同。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務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由雙方協商。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務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