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設備安全協議(精選3篇)
電力設備安全協議 篇1
甲方(工程發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 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l、涉及輸、變、配電設備上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方單位事先 制訂工作的“三措”(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并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簽。
5、對起重、油漆、土建等非電力類施工單位以及非電力系統的電力類施工單位承包運行 變電所和線路大修、改造、擴建等工程中的分項目,必須指派工作負責人,并由該工作負責 人組織開工會和收工會,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并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應組織驗收,對工程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 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 考試 (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 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 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 現場工作。
2、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甲方審查合格后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 況、特點及施工“三措”,并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 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 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 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 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 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 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 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 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 必須停止施工并主動與 甲方聯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經甲方許可后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 同 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 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 由乙方承擔責任。 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自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范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可另外附頁。
六、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七、本協議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章后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代表蓋章: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電力設備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次產品的具體購銷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誠實信用、自愿的基礎。雙方就 購銷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以下產品:
二、 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品牌規格技術要求生產,保質保量,決不偷工減料,產品經乙方檢驗合格后交甲方當場驗收。
三、交貨及運輸:
本批產品乙方交貨期為收定金之日起 天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自理、甲方于交貨期起
四、銘牌及包裝要求:
所提供產品 為, 有限公司。包裝為簡易包裝。
五、供貨方對質量保證要求:
乙方對產品必須調試合格后交付甲方,產品運行中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費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擔。產品保修期 年。
六、售后服務:
甲方如需乙方現場調試,乙方派技術人員現場解決,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元( 元整)。剩余款項¥( 元整)產品抵達現場后一次付清。
八、違約處理: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違約按總金額的 付給對方違約金,如雙方協商不成交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有效,在合作期限內雙方沒有違約和發生重大責任的情況下,本協議有效。
十、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
十一、協議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電力設備安全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供熱轉換站更換配變
二、工程范圍及內容:更換250KVA配變一臺。
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按設計施工。
四、工期要求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開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完工,工期一天。
五、質量標準,已驗收通過為標準。
六、合同價款:預算為______元,經雙方協商定為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七、工程款支付:
合同內容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___%合同價款。
八、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費用不計。
2、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規定工期按時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按______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九、其他:
1、在質保期內,由于本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第三者意外傷害,有乙方承擔責任。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法律責任。
3、乙方負責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及相關手續,甲方予以協助。
十、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終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公章乙方(簽字):_________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