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精選3篇)
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集成電路試制事宜,特立本合約,并同意條件如下:
第一條標的物:委托芯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尋適合之代工廠,就標的物進行集成電路試制。
第二條功能規格確認
一、甲方完成本設計案之各項設計及驗證后,應將本產品之布圖交由乙方進行集成電路制作之委托事宜。
二、甲方的布圖資料,概以甲方填寫之為依據,進行光罩制作。
乙方不對甲方之布局圖作任何計算機軟件輔助驗證。
三、標的物之樣品驗證系以乙方委托之晶圓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值為準,甲方不得作特殊要求。
四、如甲方能證明該樣品系因乙方委托之代工廠制程上之失誤,致不符合參數規格范圍,雖通過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仍視為不良品。
第三條樣品試制進度
一、甲方須于委托制作申請單中注明申請梯次,若有一方要求變更制作梯次,需經雙方事前書面同意后始可變更。
二、原案若有因不可歸責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于事由發生時,盡速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議定交貨期限。
第四條樣品之確認
一、樣品之確認以第二條第二、三款之規定為依據,甲方不得對電氣特性提出額外的樣品確認標準,若因甲方之布局圖與不符,而致試制樣品與甲方規格不符,因此所生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應于收到標的物試制樣品后______日之內完成樣品之測試。
若該樣品與甲方于委托制作申請單及中指定不符,且甲方能證明失敗之樣品是緣由制程之缺失所造成,甲方應于______日之測試期限內以書面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未于此______日之期限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則視為樣品已為甲方所確認。
三、乙方應于收到甲方所提之異議書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該異議交由第三方公正單位評定。
若甲方所提出之異議經評定,其系可歸責于乙方時,乙方應要求代工廠重新制作樣品。
新樣品之測試與確認,仍依本合約第二條第二、三及四款規定行之。
除本項規定重新制作之外,甲方對乙方不得為任何其他賠償之請求。
四、如新樣品仍與甲方指定之規格不符,則甲方得要求終止合約。
但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回已付予乙方之費用,且不得就本合約對乙方為任何損害賠償請求,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除已付費用外之補償。
第五條試制費用試制費用依乙方制定之計費標準為準。
第六條付款方式
一、甲方填送委托制作申請單、委托制作集成電路合約書及電子文件,連同擬下線的布局檔案資料傳送至乙方,并由乙方寄送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予甲方。
二、甲方收到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______月內應以即期支票支付費用予乙方,乙方于收到費用后始制寄發票寄予甲方。
甲方需于付款后始能領取該標的物。
第七條專利權或著作權甲方保證所委托之設計案布圖資料絕無任何違反專利權或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若有涉及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概由甲方負責,如造成乙方損害,并應賠償之。
第八條所有權與使用權與本設計案有關之光罩及制程資料之所有權與使用權均歸屬乙方。
甲方為制作光罩需要、同意乙方將布局圖資料交由乙方委托之代工廠,但乙方應責成代工廠嚴守保密責任。
第九條保密甲方所提供本設計案之布局圖及光罩均為甲方機密資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所委托之代工廠不得將該資料泄漏予任何第三者,亦不得將相關之資料、文件,挪作與履行本合約義務無關之其它用途,或提供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第十條不可抗力本合約因天災、戰爭或其它非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履行時,一方應于事由發生時通知他方,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助他方將損害減到最低。
第十一條合約有效期限
一、本合約自簽約日起生效,至簽約日起滿______年自動失效,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得另以書面續約。
二、本合約于合約期限屆至前可因下列事由終止之:
(一)雙方書面同意。
(二)甲方依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終止合約。
(三)如甲方有受破產宣告、清算、重整等事由,或其負責人犯法定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四)甲方所交付之布局圖有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時,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第十二條合意管轄因本合約所生爭議,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三條本合約若有未盡事宜,悉依_________有關法令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約附件為合約的一部分,與本合約有同一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約之修訂、變更或增刪,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之。
第十六條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印花稅各自負擔。
(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集成電路試制事宜,特立本合約,并同意條件如下:
第一條 標的物:委托芯片名稱_________(ICNo._________),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尋適合之代工廠,就標的物進行集成電路試制。
第二條 功能規格確認
一、甲方完成本設計案之各項設計及驗證后,應將本產品之布圖(Layout)交由乙方進行集成電路制作之委托事宜。
二、甲方的布圖(Layout)資料,概以甲方填寫之TAPEOUTFORM為依據,進行光罩制作。乙方不對甲方之布局圖(Layout)作任何計算機軟件輔助驗證。
三、標的物之樣品驗證系以乙方委托之晶圓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WAT)值為準,甲方不得作特殊要求。
四、如甲方能證明該樣品系因乙方委托之代工廠制程上之失誤,致不符合參數規格范圍,雖通過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仍視為不良品。
第三條 樣品試制進度
一、甲方須于委托制作申請單中注明申請梯次,若有一方要求變更制作梯次,需經雙方事前書面同意后始可變更。
二、原案若有因不可歸責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于事由發生時,盡速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議定交貨期限。
第四條 樣品之確認
一、樣品之確認以第二條第二、三款之規定為依據,甲方不得對電氣特性提出額外的樣品確認標準,若因甲方之布局圖(Layout)與TAPEOUTFORM不符,而致試制樣品與甲方規格不符,因此所生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應于收到標的物試制樣品后______日之內完成樣品之測試。若該樣品與甲方于委托制作申請單及TAPEOUTFORM中指定不符,且甲方能證明失敗之樣品是緣由制程之缺失所造成,甲方應于______日之測試期限內以書面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未于此______日之期限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則視為樣品已為甲方所確認。
三、乙方應于收到甲方所提之異議書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該異議交由第三方公正單位評定。若甲方所提出之異議經評定,其系可歸責于乙方時,乙方應要求代工廠重新制作樣品。新樣品之測試與確認,仍依本合約第二條第二、三及四款規定行之。除本項規定重新制作之外,甲方對乙方不得為任何其他賠償之請求。
四、如新樣品仍與甲方指定之規格不符,則甲方得要求終止合約。但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回已付予乙方之費用,且不得就本合約對乙方為任何損害賠償請求,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除已付費用外之補償。
第五條 試制費用
試制費用依乙方制定之計費標準為準。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甲方填送委托制作申請單、委托制作集成電路合約書及TAPEOUTFORM電子文件,連同擬下線的布局檔案資料傳送至乙方,并由乙方寄送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予甲方。
二、甲方收到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______月內應以即期支票支付費用予乙方,乙方于收到費用后始制寄發票寄予甲方。甲方需于付款后始能領取該標的物。
第七條 專利權或著作權
甲方保證所委托之設計案布圖(Layout)資料絕無任何違反專利權或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若有涉及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概由甲方負責,如造成乙方損害,并應賠償之。
第八條 所有權與使用權
與本設計案有關之光罩及制程資料之所有權與使用權均歸屬乙方。甲方為制作光罩需要、同意乙方將布局圖資料交由乙方委托之代工廠,但乙方應責成代工廠嚴守保密責任。
第九條 保密
甲方所提供本設計案之布局圖(Layout)及光罩均為甲方機密資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所委托之代工廠不得將該資料泄漏予任何第三者,亦不得將相關之資料、文件,挪作與履行本合約義務無關之其它用途,或提供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第十條 不可抗力
本合約因天災、戰爭或其它非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履行時,一方應于事由發生時通知他方,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助他方將損害減到最低。
第十一條 合約有效期限
一、本合約自簽約日起生效,至簽約日起滿______年自動失效,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得另以書面續約。
二、本合約于合約期限屆至前可因下列事由終止之:
(一)雙方書面同意。
(二)甲方依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終止合約。
(三)如甲方有受破產宣告、清算、重整等事由,或其負責人犯法定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四)甲方所交付之布局圖有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時,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第十二條 合意管轄
因本合約所生爭議,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三條 本合約若有未盡事宜,悉依_________有關法令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約附件為合約的一部分,與本合約有同一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約之修訂、變更或增刪,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之。
第十六條 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印花稅各自負擔。
(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 篇3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