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交易合同(精選7篇)
電子交易合同 篇1
甲方:上海證券交易所
乙方: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以下簡稱“固定收益平臺”)交易的順利進行,維護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丙方參與固定收益平臺交易,應當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暫行規定》、本協議及甲方的其他相關規定。
第二條丙方參與固定收益平臺各類證券交易的結算,應當遵守《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綜合電子平臺交易登記結算暫行辦法》、本協議、乙方的其他規定以及丙方與乙方簽訂的資金結算協議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丙方如為一級交易商,簽署本協議即為明確授權甲方、乙方在其做市證券賬戶內當日可用于交收的國債出現不足時,于固定收益平臺當日現券交易結束后,通過固定收益平臺實行隔夜回購,自動就該不足部分進行補券。
第四條丙方簽署本協議,即為明確授權甲方、乙方將其證券賬戶內的國債(包括交易商存量國債和當日凈買入的國債),自動作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暫行規定》及本協議規定的隔夜回購中的補券券源,當日已經申報作為質押券的現券除外。丙方可向固定收益平臺申報其特定證券賬戶不參與隔夜回購。
第五條固定收益平臺于每一交易日下午二時,統計當日各簽署《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交易主協議》的交易商授權證券賬戶中國債的持有凈額,以及一級交易商做市證券賬戶內當日可用于交收的國債不足的數額。對于該不足部分,固定收益平臺將自動以匿名、零利率、一個交易日到期為條件通過隔夜回購進行補券。丙方授權證券賬戶內的國債,按照數量從大到小的順序作為補券券源。
第六條隔夜回購實行“一次成交、兩次結算交收”,兩次結算交收均由乙方提供凈額擔保交收。
第七條丙方如為一級交易商,國債付息登記日,本平臺不對其做市證券賬戶內的不足券源通過隔夜回購進行補券處理,丙方應在此前自行補足相應國債。
第八條丙方違反本協議的,按甲方、乙方有關業務規則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經三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名稱:上海證券交易所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電子交易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通過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市場)交易系統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線型低密度聚乙烯樹脂(lldpe)。3、商品代碼:_________。
4、數量(單位:批,1批=5噸):_________。
5、買方訂貨價(元∕噸):_________。
6、賣方訂貨價(元∕噸):_________。
7、交貨價:交貨日前一個營業日本倉單品種的市場結算價。買賣雙方按照交貨價結算。
8、交貨地點:_________交貨倉庫。
如交貨地點不在市場指定的_________交貨倉庫,具體交貨地點與市場指定的_________交貨倉庫之間的運輸補貼價,由買賣雙方協商,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如買賣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按市場公布的運輸補貼價標準執行。
9、交貨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買賣雙方均提請在交貨倉庫提前交貨,經市場批準可提前進行交貨。
10、驗貨期限:交貨日(含)起五個工作日。
11、相關費用:交貨日(含)之前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貨日之后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12、貨款收付方式:買賣雙方貨款由市場代收、代付,買方貨款分期支付標準及進度按《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交易管理辦法》及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13、賣方交貨及擔保:賣方須在交貨日倒數第二個營業日開市前,向市場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倉單。在提交倉單之前,賣方須為其交貨向買方提供擔保,擔保金由市場代收,支付的標準及進度如下:
(1)首期擔保金標準為_________元∕噸,于成交時一次性支付;
(2)交貨日當月第一個營業日開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噸;
(3)交貨日當月第十個營業日開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噸;
(4)若發生市場結算價高于賣方的訂貨價,賣方須及時補足上述最低金額之外的價差;
(5)如市場調整買方貨款的支付標準及進度,賣方擔保金的支付標準及進度須作相應調整;
(6)交易商的資金余額不足時,其結算結果即視為市場向交易商發出的催款通知,交易商應在下一個營業日開市前補足;
(7)本合同解除、終止或賣方將本合同轉讓時,雙方委托市場代收的擔保金在扣減賣方應交的各項費用后退還給賣方;
(8)賣方可用倉單向市場辦理委托交付,贖回相應貨物數量的擔保金。
14、檢驗標準和方法:交貨日(含)起五個工作日內,買方如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或數據電文通知市場,并委托市場指定的商(質)檢部門進行檢驗,檢驗結果作為貨物質量是否合格的最終依據。檢驗合格,相關費用(含檢驗費、檢驗期間的倉儲費等)由買方承擔;否則,由賣方承擔。
15、違約責任
下列行為屬違約行為:
(1)買方未按市場規定的標準和進度及時支付貨款;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和進度及時支付擔保金;
(3)賣方未按規定時間交付足額倉單及相關憑證;
(4)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如合同轉讓在電子交易合同約定的交貨日之前無法完成,即視為違約方委托市場在交貨日(含)起十個營業日內協助購銷相應貨物實現交收,費用由違約方承擔。期間,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索賠標準為:違約數量乘以每個營業日_________元∕噸,雙方均認可由市場代為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并直接支付給守約方。超過十個營業日仍無法實現交收,則在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后按守約方的成交價格結算退款或退貨,合同終止。
出現上述第(4)種情況,該部分貨物的處理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則由市場將該部分貨物的20%貨款作為賠償金劃歸買方,貨物歸買方所有。仍不足彌補買方損失的,買方享有追索權。
16、雙方約定,一方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市場中的第三方交易商,轉讓合同時不須另征求對方同意。
17、在交貨日之前,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并通知市場后,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時,買賣雙方按雙方認可的市場價格結算補償費。
買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雙方認可的市場價―買方訂貨價)÷1.17×數量(噸)
賣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賣方訂貨價―雙方認可的市場價)÷1.17×數量(噸)
18、交貨日前一個營業日市場收市后,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及《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交易管理辦法》有關條款簽訂交貨合同,協調辦理交貨事宜,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終止時,買賣雙方按交貨價結算補償費。補償費的計算公式為:
買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交貨價―買方訂貨價)÷1.17×數量(噸)
賣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賣方訂貨價―交貨價)÷1.17×數量(噸)
19、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也可向市場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不成引起訴訟,雙方約定由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0、其它未盡事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21、本合同于買賣雙方通過市場的交易系統報價成交時視為簽訂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電子交易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通過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市場)交易系統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線型低密度聚乙烯樹脂。
3、商品代碼:_________。
4、數量(單位:批,1批=5噸):_________。
5、買方訂貨價(元∕噸):_________。
6、賣方訂貨價(元∕噸):_________。
7、交貨價:交貨日前一個營業日本倉單品種的市場結算價。買賣雙方按照交貨價結算。
8、包裝方式:按gb/t15182—94執行。包裝袋必須干凈、不破漏。每袋凈含量為25kg。
9、交貨地點:_________交貨倉庫。
如交貨地點不在市場指定的_________交貨倉庫,具體交貨地點與市場指定的_________交貨倉庫之間的運輸補貼價,由買賣雙方協商,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如買賣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按市場公布的運輸補貼價標準執行。
10、交貨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買賣雙方均提請在交貨倉庫提前交貨,經市場批準可提前進行交貨。
11、驗貨期限:交貨日(含)起五個工作日。
12、相關費用:交貨日(含)之前的倉儲、_____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貨日之后的倉儲、_____等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13、貨款收付方式:買賣雙方貨款由市場代收、代付,買方貨款分期支付標準及進度按《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交易管理辦法》及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14、賣方交貨及擔保:賣方須在交貨日倒數第二個營業日開市前,向市場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倉單。在提交倉單之前,賣方須為其交貨向買方提供擔保,擔保金由市場代收,支付的標準及進度如下:
(1)首期擔保金標準為_________元∕噸,于成交時一次性支付;
(2)交貨日當月第一個營業日開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噸;
(3)交貨日當月第十個營業日開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噸;
(5)如市場調整買方貨款的支付標準及進度,賣方擔保金的支付標準及進度須作相應調整;
(6)交易商的資金余額不足時,其結算結果即視為市場向交易商發出的催款通知,交易商應在下一個營業日開市前補足;
(7)本合同解除、終止或賣方將本合同轉讓時,雙方委托市場代收的擔保金在扣減賣方應交的各項費用后退還給賣方;
(8)賣方可用倉單向市場辦理委托交付,贖回相應貨物數量的擔保金。
15、檢驗標準和方法:交貨日(含)起五個工作日內,買方如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或數據電文通知市場,并委托市場指定的商(質)檢部門進行檢驗,檢驗結果作為貨物質量是否合格的最終依據。檢驗合格,相關費用(含檢驗費、檢驗期間的倉儲費等)由買方承擔;否則,由賣方承擔。
16、違約責任
下列行為屬違約行為:
(1)買方未按市場規定的標準和進度及時支付貨款;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和進度及時支付擔保金;
(3)賣方未按規定時間交付足額倉單及相關憑證;
(4)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如合同轉讓在電子交易合同約定的交貨日之前無法完成,即視為違約方委托市場在交貨日(含)起十個營業日內協助購銷相應貨物實現交收,費用由違約方承擔。期間,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索賠標準為:違約數量乘以每個營業日_________元∕噸,雙方均認可由市場代為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并直接支付給守約方。超過十個營業日仍無法實現交收,則在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后按守約方的成交價格結算退款或退貨,合同終止。
17、雙方約定,一方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市場中的第三方交易商,轉讓合同時不須另征求對方同意。
18、在交貨日之前,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并通知市場后,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時,買賣雙方按雙方認可的市場價格結算補償費。
買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雙方認可的市場價―買方訂貨價)÷1。17_________數量(噸)
賣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賣方訂貨價―雙方認可的市場價)÷1。17_________數量(噸)
19、交貨日前一個營業日市場收市后,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及《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交易管理辦法》有關條款簽訂交貨合同,協調辦理交貨事宜,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終止時,買賣雙方按交貨價結算補償費。補償費的計算公式為:
買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交貨價―買方訂貨價)÷1。17_________數量(噸)
賣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賣方訂貨價―交貨價)÷1。17_________數量(噸)
20、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也可向市場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不成引起訴訟,雙方約定由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1、其它未盡事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22、本合同于買賣雙方通過市場的交易系統報價成交時視為簽訂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電子交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作為零售商、乙方作為供應商,雙方存在商品購銷/代銷關系;
鑒于甲方初步開發建設了_________電子商務交易平臺;
鑒于雙方同意通過_________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進行包括訂貨、補貨、退貨、銷售及庫存等信息查詢在內的業務活動。
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一、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使用:
1.本協議生效后,在系統運行初期,原來的傳真聯系方式仍然有效,當系統運行一段時期后,經甲方發出通知,將停止原傳真往來模式的使用,完全執行本協議的規定。
2.甲方每天定時向乙方傳送數據信息,乙方應在甲方傳送數據信息后的2-3個小時內立即進行反饋:甲方于每天上午11:00、下午3:00分別兩次在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上發布訂單等數據信息;乙方在每天下午的2:00和5:00以前進行兩次反饋操作。
二、使用要求:
1.甲方負責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系統的維護、運行,提供每天24小時的不間斷服務。
2.甲方負責對乙方的_____人員進行培訓,并對乙方在實際操作與運用中的技術問題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3.乙方應遵守《_________》,按照該手冊的規定登錄平臺、維護機構信息、進行訂單、退貨單、對帳單的網上接收、查詢和反饋。
4.甲方更新手冊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遵守更新后的使用手冊。
5.雙方應確保數據信息的準確性與及時性。
三、使用環境:
1.乙方必須配備一臺可以順利登錄互聯網的計算機、并配備一名_____人員(具體要求見手冊)。
2.乙方使用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戶名、密碼,乙方應及時更改初始密碼,作好用戶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相關費用的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下列費用:
1.系統開通費:簽署本協議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2.系統服務費與培訓費:乙方按人民幣_________元/季的標準,于每季度開始5日內向甲方交納系統服務費與培訓費(系統開通第一年,乙方支付系統開通費后免交第一年系統服務費與培訓費)。
3.信息共享與使用費:庫存、銷售等信息的查詢與共享功能開通使用后,乙方按當年交易額_________%的標準,于每年度終了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內向甲方交納信息共享與使用費。
五、保密一方對另一方的數據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方(包括各方內部未被授權的人員),并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保證數據信息不被第三方(包括各方內部未被授權的人員)所知悉。否則,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與支出的全部費用。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不隨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接收到甲方數據后,必須進行同意或否決的反饋操作,如未按規定的時間及時反饋,乙方應按該次交易單據金額的2%-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破壞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系統程序、或妨礙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系統的正常運行、或對甲方網站進行攻擊(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上傳內容的刪改、釋放_____、造成甲方網絡癱瘓等),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受到的一切損失與支出的全部費用。
七、如往來的數據信息不真實或不確切,雙方應及時進行溝通,在最短時間內進行協調解決。
八、如因系統發生故障無_____常使用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乙方應按甲方另行通知的方法進行訂單、退貨單、對帳單的接收、反饋與查詢。
九、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雙方同意以甲方備份的數據庫文件作為證明、核實雙方之間業務關系的憑證。
十一、《_________》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的有效期:雙方商品購銷/代銷關系終止,本協議自動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交回《_________》。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交易合同 篇5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通過_____玉米淀粉批發市場(以下簡稱市場)互聯網絡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符合《淀粉發酵工業用玉米國家標準》(gb/t8613-1999)規定的三等(含)以上非高溫烘干玉米,發芽率應在_____%(含)以上。
2.商品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割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數量(批,1批=_____噸):
5.單價(元/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區差價±質量品級差價
6.質量品級:買賣雙方報價成交時確認的貨物品級為符合《淀粉發酵工業用玉米國家標準》(gb/t8613-1999)規定的三等(含)以上非高溫烘干玉米。
替代品:由當年_____月開始至次年_____月底期間,可以交割水分_____%(含)以下的新產玉米,免檢發芽率,具體標準隨指定交割倉庫公布。以_____%水分為基礎,低于_____水分,不升水;高于_____%水分,執行貼水,貼水=(檢驗水分-_____)%×交易價格。按周交割的貨物品級于報價、成交時已經確定,賣方不得用其他品級的原料玉米替代交割。
7.包裝方式:麻袋包裝。麻袋重量按_____公斤/條計。麻袋應不破、不漏,衛生要求為無毒害物質污染,無油污,無霉變,無嚴重的煤灰、石灰、鐵銹、泥土、水漬等污染。麻袋機器縫口必須達到兩頭鎖緊雙趟標準;手工縫口必須達到雙線_____針(含)以上標準。麻袋價格為_____元/條。定量_____±_____公斤/袋。貨物數量驗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交貨地點:按月交割的貨物,買賣雙方報價成交時確認的交貨地點為市場交割倉庫。成交后,由賣方優先選擇具體交割倉庫,具體交割倉庫與長春交割倉庫之間的地區差價按市場制發的地區差價標準執行。按周交割的,由賣方 優先在報價時選定交貨地點,但賣方在站臺、碼頭等指定地點交貨時,須經買方同意。具體交貨地點之間的地區差價按市場制發的地區差價標準執行。
9.交貨日
依據《_____玉米淀粉批發市場交易管理辦法(gb本)》設定。如買賣雙方均提請在交割倉庫提前交割,經市場批準可約時交割。
10.相關費用:交貨日(含當日)之前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貨日之后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11.保證金及貨款結算方式:買賣雙方的交易保證金及貨款由市場代收、代付。交易保證金和貨款的支付標準及進度按《_____玉米淀粉批發市場交易管理辦法(gb本)》及有關規定執行。
12.檢驗標準和方法:交貨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買方如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書面通知市場,由市場指定具有國家授權商(質)檢部門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買方承擔。
13.違約責任
下列行為屬違約行為:
(1)未按市場規定及時支付保證金或貨款;
(2)賣方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市場認可的交割倉庫存貨憑證及相關材料;
(3)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第1款或6款、第7款規定;
(4)按周交割的,賣方交付的貨物品級不符合成交時的約定。
出現第(1)、(2)種情況,由市場代違約方提前交割,如代提前交割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日之前無法完成,市場則在交貨日起十日內代購或代銷相應貨物實現交割,代購或代銷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代購或代銷期間,市場按每天_____元/噸的標準扣劃違約方的資金支付給履約方作為賠償。超過十日仍無法實現交割,則在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后按履約方的買賣價格結算退款或退貨。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
出現第(3)、(4)種情況,違約部分貨物的處理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本市場將違約部分貨物的_____%貨款作為賠償金劃歸買方,貨物歸買方所有。
14.其他未盡事宜,依照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15.本合同于買賣雙方成交時生效。
電子交易合同 篇6
買方:
賣方: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通過吉林玉米淀粉批發市場(以下簡稱市場)互聯網絡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符合《淀粉發酵工業用玉米國家標準》(GB/T8613-1999)規定的三等(含)以上非高溫烘干玉米,發芽率應在20%(含)以上。
2、商品代碼:
3、交割方式:
4、數量(批,1批=10噸):
5、單價(元/噸): ±地區差價 ±質量品級差價
6、質量品級:買賣雙方報價成交時確認的貨物品級為符合《淀粉發酵工業用玉米國家標準》(GB/T8613-1999)規定的三等(含)以上非高溫烘干玉米。
替代品:由當年12月開始至次年2月底期間,可以交割水分18%(含)以下的新產玉米,免檢發芽率,具體標準隨指定交割倉庫公布。以14%水分為基礎,低于14%水分,不升水;高于14%水分,執行貼水,貼水=(檢驗水分—14)% x 交易價格。按周交割的貨物品級于報價、成交時已經確定,賣方不得用其他品級的原料玉米替代交割。
7、包裝方式:麻袋包裝。麻袋重量按0.9公斤/條計。麻袋應不破、不漏,衛生要求為無毒害物質污染,無油污,無霉變,無嚴重的煤灰、石灰、鐵銹、泥土、水漬等污染。麻袋機器縫口必須達到兩頭鎖緊雙趟標準;手工縫口必須達到雙線16針(含)以上標準。麻袋價格為2元/條。定量85±0.5公斤/袋。貨物數量驗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交貨地點:按月交割的貨物,買賣雙方報價成交時確認的交貨地點為市場交割倉庫。成交后,由賣方優先選擇具體交割倉庫,具體交割倉庫與長春交割倉庫之間的地區差價按市場制發的地區差價標準執行。按周交割的,由賣方優先在報價時選定交貨地點,但賣方在站臺、碼頭等指定地點交貨時,須經買方同意。具體交貨地點之間的地區差價按市場制發的地區差價標準執行。
9、交貨日:
依據《吉林玉米淀粉批發市場交易管理辦法(GB本)》設定。 如買賣雙方均提請在交割倉庫提前交割,經市場批準可約時交割。
10、相關費用:交貨日(含當日)之前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貨日之后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11、保證金及貨款結算方式:買賣雙方的交易保證金及貨款由市場代收、代付。交易保證金和貨款的支付標準及進度按《吉林玉米淀粉批發市場交易管理辦法(GB本)》及有關規定執行。
12、檢驗標準和方法:交貨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買方如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書面通知市場,由市場指定具有國家授權商(質)檢部門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買方承擔。
13、違約責任
下列行為屬違約行為:
(1)未按市場規定及時支付保證金或貨款;
(2)賣方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市場認可的交割倉庫存貨憑證及相關材料;
(3)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第1款或6款、第7款規定;
(4)按周交割的,賣方交付的貨物品級不符合成交時的約定。
出現第(1)、(2)種情況,由市場代違約方提前交割,如代提前交割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日之前無法完成,市場
則在交貨日起十日內代購或代銷相應貨物實現交割,代購或代銷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代購或代銷期間,市場按每天20
元/噸的標準扣劃違約方的資金支付給履約方作為賠償。超過十日仍無法實現交割,則在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后按履約方
的買賣價格結算退款或退貨。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
出現第(3)、(4)種情況,違約部分貨物的處理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本市場將違約部分貨物的20%
貨款作為賠償金劃歸買方,貨物歸買方所有。
14、其他未盡事宜,依照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15、本合同于買賣雙方成交時生效。
電子交易合同 篇7
原料玉米電子交易合同
買方:
賣方: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通過_____玉米淀粉批發市場(以下簡稱市場)互聯網絡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符合《淀粉發酵工業用玉米國家標準》(gb/t8613-1999)規定的三等(含)以上非高溫烘干玉米,發芽率應在_____%(含)以上。
2、商品代碼:
3、交割方式:
4、數量(批,1批=_____噸):
5、單價(元/噸):?±地區差價?±質量品級差價
6、質量品級:買賣雙方報價成交時確認的貨物品級為符合《淀粉發酵工業用玉米國家標準》(gb/t8613-1999)規定的三等(含)以上非高溫烘干玉米。
替代品:由當年_____月開始至次年_____月底期間,可以交割水分_____%(含)以下的新產玉米,免檢發芽率,具體標準隨指定交割倉庫公布。以_____%水分為基礎,低于_____水分,不升水;高于_____%水分,執行貼水,貼水=(檢驗水分-_____)%_________交易價格。按周交割的貨物品級于報價、成交時已經確定,賣方不得用其他品級的原料玉米替代交割。
7、包裝方式:麻袋包裝。麻袋重量按_____公斤/條計。麻袋應不破、不漏,衛生要求為無毒害物質污染,無油污,無霉變,無嚴重的煤灰、石灰、鐵銹、泥土、水漬等污染。麻袋機器縫口必須達到兩頭鎖緊雙趟標準;手工縫口必須達到雙線_____針(含)以上標準。麻袋價格為_____元/條。定量_____±_____公斤/袋。貨物數量驗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交貨地點:按月交割的貨物,買賣雙方報價成交時確認的交貨地點為市場交割倉庫。成交后,由賣方優先選擇具體交割倉庫,具體交割倉庫與長春交割倉庫之間的地區差價按市場制發的地區差價標準執行。按周交割的,由賣方優先在報價時選定交貨地點,但賣方在站臺、碼頭等指定地點交貨時,須經買方同意。具體交貨地點之間的地區差價按市場制發的地區差價標準執行。
9、交貨日:
依據《_____玉米淀粉批發市場交易管理辦法(gb本)》設定。?如買賣雙方均提請在交割倉庫提前交割,經市場批準可約時交割。
10、相關費用:交貨日(含當日)之前的倉儲、_____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貨日之后的倉儲、_____等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11、保證金及貨款結算方式:買賣雙方的交易保證金及貨款由市場代收、代付。交易保證金和貨款的支付標準及進度按《_____玉米淀粉批發市場交易管理辦法(gb本)》及有關規定執行。
12、檢驗標準和方法:交貨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買方如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書面通知市場,由市場指定具有國家授權商(質)檢部門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買方承擔。
13、違約責任
下列行為屬違約行為:
(1)未按市場規定及時支付保證金或貨款;
(2)賣方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市場認可的交割倉庫存貨憑證及相關材料;
(3)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第1款或6款、第7款規定;
(4)按周交割的,賣方交付的貨物品級不符合成交時的約定。
出現第(1)、(2)種情況,由市場代違約方提前交割,如代提前交割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日之前無法完成,市場則在交貨日起十日內代購或代銷相應貨物實現交割,代購或代銷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代購或代銷期間,市場按每天_____元/噸的標準扣劃違約方的資金支付給履約方作為賠償。超過十日仍無法實現交割,則在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后按履約方的買賣價格結算退款或退貨。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
出現第(3)、(4)種情況,違約部分貨物的處理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本市場將違約部分貨物的_____%貨款作為賠償金劃歸買方,貨物歸買方所有。
14、其他未盡事宜,依照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15、本合同于買賣雙方成交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