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機動車交易協議書(通用3篇)
舊機動車交易協議書 篇1
車 主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買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車主根據,與買方就下列車輛的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車輛情況:車類型號:______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 行駛公 里: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汽車質量: 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車主保證該車的來源合法,手續齊全,真實有效。
第三條: 汽車價格: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后,買方一性付清全車款。
第四條: 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說明汽車的現狀。
2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并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后,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五條: 車輛過戶:賣方在收到買方購車款項后,將積極協助買方辦理安戶、過戶手續,一切費用均由買方承擔。雙方共同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第六條:該車在xx年__月__日__時以前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原車主或轉讓人負責, 該車在xx年__月__日__時以后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承買人負責。
第七條:當該車從車方名下過戶到買方名下,買賣雙方辦理完移交手續后,本協議即執行完畢。
第八條:本協議地式貳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自簽字之時起生效即成。
買方: (簽章) 賣方: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舊機動車交易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產加工產品事宜簽訂本協議。本協議是甲乙雙方進行委托受托加工業務的總體原則性協議,雙方同意本協議適用于甲方與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業務程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一、產品成份
同雙方確認的樣品,同產品標準______________
二、原料四、包裝
產品內外包裝材料由甲方負責采購并提供給乙方,乙方負責保管。
三、價格
a)產品價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蓋乙方公章的價格表執行。
b)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于調整價格生效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質量
a)乙方提供的產品應嚴格遵循國家標準和工藝基準,符合《食品衛生法》相關規定。
b)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確認的產品工藝和要求進行生產。
c)乙方在交貨時應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疫、檢測合格報告,該檢測報告至少應每半年更新一次。
四、訂貨
a)甲方應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產品預估生產量,以便乙方備貨組織生產。
b)甲方最遲應在產品到貨期前半個月向乙方下訂單訂貨。
c)甲方須在訂單中直接表明所訂購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等項目。
五、運輸
乙方負責安排冷藏運輸車輛運送產品,運費由乙方承擔。
六、產品驗收
a)產品由甲方在收貨地點驗收,方式為抽檢。標準依據雙方確認的樣品和國家標準。b)甲方在收到貨物后5天內對產品不提出異議,視為認可;乙方除質量問題外將不接受退換貨。
c)保質期:貨到甲方收貨地點的時間應為:從產品生產日期起60天內,因甲方原因要求推遲交貨的情況除外。
d)產品送到甲方倉庫后,因運輸、貯存、搬運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e)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包裝正常破損率為2%,在此范圍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包材以便甲方更換破損包裝。
七、貨款結算
a)結算方式:雙方視情況選擇以下方式
現金:款到發貨
易貨:甲方按委托加工訂單貨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貨物,易貨的品種、價格和數量由雙方在下訂單前書面確認。
b)甲乙雙方就易貨的貨物互開增值稅發票,甲方增值稅稅率為13%,乙方增值稅稅率為17%。
八、知識產權與保密協議
a)甲方委托加工的產品和包裝為甲方專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銷售給其他客戶。
b)雙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關信息,如:技術、工藝、配方、營銷、價格等由雙方嚴格保密。
c)雙方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其員工無論是在職中還是離職后均承擔同等的保密義務。d)本協議變更、解除和終止后保密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十二、違約責任乙方違約責任
d)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未達到產品品質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退換貨,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
e)乙方不能在約定時間內按時交貨造成甲方銷售困難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f)因乙方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事故或食品安全問題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g)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產品或包材銷售、轉讓給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產品價格、工藝基準等信息,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安排生產影響按時交貨的,甲方自行承擔損失。
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產品價格、工藝基準等信息,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未按協議規定日期結算,視為甲方逾期付款,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利率承擔滯納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雙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間接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三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許遲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十四、協議的變更與續簽
1.本協議有效期為兩年,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時,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未達成新的書面協議之前,原協議仍然有效,應繼續執行。
3.甲乙雙方應于本協議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協商是否續簽合作協議。
十、其它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有關協議或執行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區法院解決。
3.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公司(簽章)
地址:
代表人:
乙方:xx公司(簽章)
地址:
代表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舊機動車交易協議書 篇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證本協議標的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愿意以現金方式實行交易責任對保(以下簡稱責任對保),特訂立本協議,以恪遵守。
一、責任對保事項:
(一)甲、乙雙方進行本協議項下標的準備工作;
(二)甲、乙雙方正式訂立《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
(三)甲、乙雙方全部履行《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
二、責任對保的約定:
(一)甲方以現金人民幣壹仟萬元(¥1000萬元)擔保本方應全部履行的責任風險;
(二)乙方以現金人民幣壹仟萬元(¥1000萬元)擔保本方應全部履行的責任風險;
三、責任風險的約定:
甲、乙雙方正式訂立本協議并完成責任對保金的對押后:
(一)甲方確認按照《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的約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確認按照《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的約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三)因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無法履行而中止,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乙雙方自行對本方所提供的且完成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所必需的證照、文件、公章、簽字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如發生不可抗力(例如:重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雙方均無責任。
四、責任對保協議簽訂時需提供的證照:
(一)甲方須提供貴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復印件并加蓋甲方公章;不少于人民幣 萬元的資金證明。
(二)乙方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復印件并加蓋乙方公司印章;不少于 萬元的資金證明。
五、責任對保金的對押方式和處置方式:
(一)甲、乙雙方共同指定 銀行 支行作為責任對保金的監管人,責任對保金(現金)匯入監管人的專門賬戶。訂立本協議的當日內,甲、乙雙方的責任對保金匯入監管人賬戶。
(二)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出現本協議第三條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之一種風險時,若是甲方的風險責任過失,則乙方收回本方的責任對保金并全額獲得甲方的責任對保金人民幣壹仟萬元,甲方放棄一切抗辯權和追索權;若是乙方的風險過失,則甲方收回本方的責任對保金并全額獲得乙方的責任對保金人民幣壹仟萬元,乙方放棄一切抗辯權和追索權。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風險,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甲、乙雙方收回各自的責任對保金,互不究責。
(四)全部完成本協議第一條的'責任事項,甲乙雙方收回各自的責任對保金。
(五)風險責任過失方造成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易中止,由風險責任方向責任對保金監管人發出按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處置責任對保金的通知書,風險自認過失方物條件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的義務。如果拒絕履行,則通過人民法院裁定,其責任對保金在原定款項額的基礎上雙倍支出,甲、乙雙方均同意。
六、監管費用的承擔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監管費用,由風險過失方承擔。未發生風險責任過失,則由合同雙方各承擔監管費用的50%。
七、本協議生效、存續、終止
(一)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且完成責任對保金對押手續之時起生效。
(二)本協議生效之時起至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易各事項完成之日止,為本協議的有效存續期。
(三)全部完成本協議第一條的責任對保事項,本協議自行終止。
(四)因甲方或乙方的責任風險過失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在按本協議第五條第2款處置后,本協議終止。
(五)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本協議自行終止,
八、其他
(一)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無副本),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對保監管人一份。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執行中產生異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