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租賃車輛運輸合同(通用3篇)
短期租賃車輛運輸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根據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車輛狀況及用途
1.乙方承租車輛具體車型車牌、租賃車輛的車況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租賃車輛用途為:運輸。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賃期限為1年,自_年_月_至_年_月止,具體租賃時間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租金為每輛車每月元,租賃車為輛,支付方式為現匯;
3.自車輛實際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結算上月租金。
第三條車輛事故處理及保險理賠
1.乙方承擔租賃期間保險。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若發生或車輛被盜等車輛損壞、滅失,乙方應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并通知甲方;
2.租賃期間,發生的,甲方無條件配合事故處理、保險理賠等相關的一切事宜。事故賠償費用,首先由保險公司承擔,剩余部分依法處理。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按時收取租金;
1.2甲方對乙方營運業務及駕駛員的信用有知情權,乙方應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隱瞞;
1.3租賃期間,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車輛前提下可以對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車輛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糾紛等情況,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承擔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運輸損失;
2.2甲方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對車輛及營運手續進行年檢、年審,乙方承擔正常的且有正規票據的費用,因年審、年檢產生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手續脫審,脫保,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運輸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甲方保證不干擾乙方正常的營運使用;
2.租賃期間,乙方須使用國標柴油并保證車輛日常維護保養;
3.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外發布對甲方及租賃車輛不利的語言或作出其他有損甲方及租賃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車輛維修管理
1.租賃期間車輛日常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
2.車輛在交付使用1個月內,若車架、車廂、發動機、傳動、電路等主要設備系統發現損壞或故障,經確認非人為造成,甲方應為乙方更換車輛,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第七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1.1逾期交付租金超過30日;
1.2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2.1甲方交付的車輛的車況及手續無法達到運輸要求,同時經調還仍然無法達到要求的;
2.2甲方隨意干涉乙方對車輛的使用及管理,影響乙方的經營活動;
2.3甲方不積極配合乙方處理、保險理賠等。
第八條合同期滿
1.乙方應于租賃期限屆滿之日交還租賃車輛。車輛交還時的車況按第一年新車的30%折舊,第二年的25%折舊,第三年的20%折舊,以此類推;
2.乙方如繼續租用租賃車輛,應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租賃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續租,乙方應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與甲方續簽租賃協議,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日內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車輛,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2.租賃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租,乙方未及時交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還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3.租賃期未滿,若甲方單方終止協議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賃車輛付出的保險費、管理費、保養維修費等一切費用及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賃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屬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租賃車輛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乙方子女上學、放學接送之事宜,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接送子女上下學的車輛由甲方代為乙方聯系,以供乙方自行選擇,車輛、駕駛員選任的法律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條租賃車輛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同意向乙方每月支付人民幣元作為補貼之用。
第三條甲方同意對該接送車輛、駕駛員及乙方子女購買相應的保險。
第四條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正常接送乙方子女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配合聯系其他車輛以供接送事宜,由此產生的法律風險由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之事宜承擔。
第五條乙方必須確保每天有一同車人員負責輪流接送。同車人員負責乘車子女的安全事宜,保證子女在乘車過程中不得隨意走動。上下車時,接送人應當保證具備上下車的條件方可上下車,否則,產生的不利后果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上人員受傷,甲方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侵權人等辦理理賠、主張賠償等事宜,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若非甲方原因造成他人損傷的情況下,在保險范圍內由保險公司承擔,超過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乙方子女在車上因為同車人員的原因受傷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受害人應當向直接侵權人索賠。
第八條若由于戰爭、水災、臺風、火災、罷工、暴風雨、地震或其它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影響本合同的執行時,任何一方都不能就由此產生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九條其他與乘車事宜無關的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共同起草。對本合同的解釋不應考慮要求起草或出示起草本協議一方作出不利解釋或詮釋的角色和規則。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同意由石獅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短期租賃車輛運輸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小型客運桑塔納輛1(壹)輛,(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顏色為綠色。
2、該車輛車牌號為:新B·T 。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為1(壹)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截止。年租金:(大寫:) 元整;押金:(大寫: )元整;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可先向甲方交付半年租金:(大寫: )元整,剩余半年租金乙方需在20xx年9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若乙方逾期不能交付剩余租金則乙方每日須向甲方繳納全年租金的10%直至合同終止。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半年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原戶口本和駕駛證及其復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并沒收乙方的全額押金和租賃費用。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2、其車輛燃油補貼費用均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干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甲方應有的權利。
5、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并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檢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6、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7、合同到期后,甲方檢查車輛完好無損壞后需退還乙方全額押金;若車輛有損則車輛押金概不退還。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乙方負責,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及人為造成的車輛損壞,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等均由乙方負責。
3、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和其他人駕駛。
4、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
5、租賃車輛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
6、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若由乙方造成的違規操作(例如闖紅燈等)造成的有關部門的經濟罰款由乙方全部負責。
8、乙方在車輛的.使用期間造成的車輛維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營運期間的人身安全由自己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10、乙方在合同租賃到期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歸還車輛時應保證車輛的完整性,待甲方確認車輛完好的前提下方可歸還車輛并終止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3、擔保方可以以房產證做抵押或出租車、人員擔保。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委員會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擔保人持一份。
擔保人責任:此車由 等人擔保租賃,并承諾,如果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有其它違法活動,無經濟賠償能力時,愿為乙方承擔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愿為乙方向甲方賠償車輛所有損失。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以上協議雙方自愿達成,未盡事宜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其中任意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支付對方車輛年租(大寫: )元50%的違約金。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駕駛證號碼: 駕駛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