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6篇)
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要求
本工程施工工期____日,因設計變更、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經雙方協商一致,工期可相應順延。工期無故延遲一天,扣工程款總額的____‰。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清工的方式進行承包,所有工程原材料及施工輔助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供。
本工程不得轉承包。
四、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施工費____萬(____________)元整。如有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減,以實際發生工程量參照承包方報價進行調整。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施工單位確保按設計圖紙施工,建設單位確保原材料質量。
3、隱蔽工程及單項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立即提交驗收通知,有建設單位進行工程質量驗收。
六、雙方主要責任
(一)甲方
1、及時提供詳細的施工圖紙。
2、及時供應原材料并保證質量。
3、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用料、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協調現場發生的各類事宜。
4、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承擔因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乙方
1、施工界區內的用水、電線路架設。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3、積極配合甲方,協調解決現場發生的各類事宜。
4、文明施工,工具材料擺放整齊,保證材料合理使用。造成原材料浪費,應按價賠償。
5、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施工。如因違章操作發生工傷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施工日志,出具國家正式稅務發票,并配合甲方做好驗收工作。具體事宜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
七、工程款支付
完成全部合同內容,付至合同價款的___%。其他___%作為質量保證金,竣工之日起一年后不計息付清。
八、違約責任
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現今,房產領域發展迅速,建筑市場日漸繁榮,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而引起的糾紛呈現不斷上升態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就____縣叩鎮華豐村龍泉茶廠,新廠建設一事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縣叩鎮華豐村龍泉茶廠新廠建設及場平工作
1.2工程地點:____縣叩鎮華豐村
1.3工程內容:
①、新廠建設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開挖清理 (92米70米8米)計51520立方米(含運輸,運距不超過5)。
②、廠區場平后保坎建設(92米8米高
2.5米寬均距)計:。
③、廠區道路硬化建設(130米10米)計:1300平方米。
④、新廠生產、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場地綠化處理工程。
⑥、廠房建設圖紙范圍內容。
⑦、廠區地面場采用5公分磨石地面處理(承裁30噸)。
⑧、辦公區域的裝飾部分。
1.4工程承包范圍:上述工作范圍。
1.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內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約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場,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此工程的報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規要求的修建手續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建設標準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價及支付:
此工程為合同包干價,總計工程造價為51
6.3萬元(大寫:伍X壹拾陸萬叁仟元整)。
支付情況:
1、甲方必須按乙方月進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____日結算當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后,甲方將工程款在____月內(25工作日內)付至97%;
3、剩余工程款3%為保修金,保修期為________年,到期后無質量問題甲方全額支付給乙方。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局聯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范疇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
3、標準、規范和有關技術文件;
4、圖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一經簽訂,單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賠償守約方工程總價5%的損失。
九、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約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縣級或市級人民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原有一層因現須要加建二層,以包工給乙方施工,為了保質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經雙方協商成達協議如下: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乙方負責從主體到裝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設計方面乙方應聽從甲方的意見執行。
二、單價,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為壹佰叁拾伍元付給乙方(包水電安裝在內)。
三、質量要求:主體二層上下垂直誤差應在2公分之內,不能超過2公分,砂漿應飽滿,裝修抹灰要求中級,偏差度應按施工規范實行必須粘結牢固,無脫層空鼓,面層無爆灰和裂縫,地板磚、無空鼓、歪斜、缺欏、掉角,其它裝修應符合施工規范。
四、主體結構要求,板面筋布150150,扎筋應按建筑施工強制性要求滿扎、立柱、挑梁、圈梁、次梁應按物理學性能的制作,混凝土澆灌要求,立柱樓板、梁所有澆筑混凝土標號C20,立柱,梁無空洞和露筋,樓面平整無裂縫。
五、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做好安全防護設施,保證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自身傷亡和第三者傷亡事故,一切后果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付款辦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雙方協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望雙方共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據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的需要,時間緊,任務重,經領導同意,現將某某建設工程承包給某某。為了保質保量,保證工期,施工驗收有據可依,本著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簽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結構:磚混結構。
三、工程范圍:土建、水電暖安裝。
四、承包性質:包工包料。
五、建筑面積:本工程建筑總面積為6100.472。
六、工程造價:6100.47289
2.00元
9.20元(伍X肆拾肆萬壹仟陸佰壹拾玖元貳角整)(含稅);(平方造價依據:
1、以2公寓樓平方預算造價土建92
2.92元水電暖59元網線、電話線
9.20元99
1.12元。
2、依據新辦公樓承包方式,預算價下降10%99
1.12元-9
9.10元89
2.02元)。
七、工期:.0
8.1
5.0
1.15
八、質量要求:執行國家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的標準。
九、工程內容與做法:內容:施工圖紙的全部內容,圖紙變更內容。做法:
1、地面:住宅地面為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15厚1:2水泥砂漿隨打隨抹面層壓光,油漆踢腳線150高;衛生間地面: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找坡、50厚1:2水泥砂漿找平,聚氨脂防水層厚度為3,細砂軟墊層10;地板磚面層:走廊、門廳、樓梯間為80厚C15墊層,石材地面,顏色另定,瓷磚踢腳線150高,顏色另定。
2、樓地面、住宅及水箱間為20厚1:2水泥砂漿地面表面壓光,(水箱間地面做聚氨脂防水層3厚)紅色油漆踢腳線150高,衛生間為20厚1:2水泥砂漿找坡,聚氨脂防水層3,細砂軟墊層10,瓷磚面層;走道、門廳為石材面層,瓷磚踢腳線150高。
3、樓梯踏步及欄桿:踏步為石材面層同1公寓樓石材及顏色,欄桿同2公寓樓,鐵紅色油漆。
4、門窗:進樓門尺寸為2
2.5,進戶門尺寸為1
2.1,窗尺寸為3進樓門為防盜門,其他門窗為塑鋼門窗、中空玻璃(464)。
5、外墻面裝飾同1公寓樓藍狐色乳膠漆、白色窗套;內墻面白色外墻防水涂料,衛生間為瓷磚墻面,頂面均為白色外墻防水涂料。
6、所有涂料墻面基層均為白色水泥打底兩遍、涂料面層兩遍。
7、所有使用房間均設插座、照明(電視、電話、網線);水暖、消防以設計為準,材料按國家標準進貨。
十、甲方工作:
1、負責材料供應,提供施工場地、施工圖紙。
2、負責管理施工隊,對不服從管理的施工隊,責令停工和撒換。
3、監督驗收工程質量,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部位,責令乙方返工處理和實施處罰。
4、負責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對安全防護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責令整改和處罰。
十
一、乙方的工作:
1、乙方負責對施工隊的管理和教育,乙方進駐工地后,必須遵守煤礦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強制性條件(質量管理處罰條例、安全文明施工處罰條例、工具設備管理處罰條例)。
2、乙方負責對借用甲方的工具、設備進行管理、維修、保養,損壞賠賞)。
3、乙方必須配備技術、施工、管理的專業人材,應具有獨立作業能力,否則因技術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內容施工。
5、乙方負責工程質量自我檢查、驗收,負責交工資料整理,(驗收標準應不低于國家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的標準)。
6、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驗收。
十
二、酒后進入施工工地,酒后鬧事,每人次罰款200元,損壞煤礦設施和他人財產的按原值十倍罰款,構成犯罪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
三、工隊職工打架,不分情節輕重和原因罰款1000元,通過110和其他職能部門處理,給礦方造成極壞影響的罰款5000元。
十
四、付款與結算:開工予付總工程款的10%,基礎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10%,一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二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三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四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五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六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門窗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抹灰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地面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3%,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2%,涂料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3%,水電暖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5%,采暖期滿付總工程款的5%,剩余5%保修期滿付清;保修期間乙方接甲方通知后不及時維修或不維修者,甲方拒絕支付保修金。
附則:
1、樓梯石材價格不再變動,走廊、門廳石材價格超過65元2以實調整(甲方參與訂貨);基礎深度以正負0.00以下
2.5為準,挖填土超出部分以18元3調整,超過
2.5深的工程量以實調整;在2公寓樓原平方預算造價99
1.12元的基礎上結構及門窗設計變更平方造價不超過20元,不再調整;附屬工程、泉眼保護、化糞池、橋梁工程另算。建筑面積以實際竣工為準。
2、工地設備材料的看管費,設備工具的定期保養與維修人員的人工費,臨時設施搭建與拆除人工費,材料裝卸費(不含灰、砂、磚、石)。施工機械與施工電器照明的安(含龍門架、攪拌機、塔吊等)人工費,已包括在承包總價內,不另計算。
3、農忙季節,應保持50%以上的留守人員繼續施工,保證工期,否者,扣除總造價的5%做賠賞金。
4、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因傷亡急需的資金甲方不負責墊付。
5、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6、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工程款付清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20__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_________________
(1)安全文明施工費: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_________________
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_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
2、因臺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第一種方式: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價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干價。
1、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第二種方式:本合同實行按實結算,雙方依據最新現行定額計價規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購期)的信息價(信息價不明確的以甲方確認材料價為準)進行計算,計算后的總價下浮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結算價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工程決算書,經甲方審核確認后,付至結算價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
3、工程量及價格簽證,簽證單都必須有甲方現場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第四條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和采購
一、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
二、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復驗報告。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復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復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并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三、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采用包干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一、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二、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三、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第七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_______%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三、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四、保密事項: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市區簽訂。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斑魚府(開發區店)
工程地點:大連市開發區黃海西路195—35號
工程內容:斷橋鋁門窗制作安裝。
工期:配合總體工程進度施工,于年月日完工。
第二條:合同價款:
1、斷橋鋁門窗工程預計總面積;_________㎡
2、斷橋鋁門窗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元
3、斷橋鋁門窗總造價大寫:小寫_______元
第三條:支付方式:
1、乙方開工甲方付合同總價的40%作為工程進度款。
2、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付60%。
第四條:材料質量:
1、型材:斷橋鋁、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顏色茶青色,
2、玻璃為5+5雙鋼玻璃,玻璃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工程驗收提供相關質保資料、保修期為三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3、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驗收。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乙方所需工程設計圖紙、施工要求說明、有關洽商變更及有關技術文件等作為乙方產品設計和施工有效依據,由于甲方變更圖紙或施工錯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甲方無償提供乙方用水、用電,材料堆放場地的使用,
3、協調乙方與土建及其它施工單位配合問題,負責審定施工進度方案和組織竣工驗收工作:
二、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監理、建設單位的統一領導和調度。
2、確保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屬乙方施工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條件返工,由此給甲方造成的費用損失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自負。
3、確保工程用材的質量,并提供有關技術文件,所用材料入場前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及相關檢測資料。
4、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確定的材料質量標準進貨,進入現場后雙方要驗貨,如出現與合同中材料質量標準不符時,乙方應無條件及時退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確保安全作業,文明施工,安裝現場做到場清料清,出現安全、質量事故時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現場材料由乙方管理保護。如有損失,乙方自負。
7、保證現場的管理和技術力量。
8、嚴格按照施工圖和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違約,均應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向對方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本著合作精神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6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北京新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紅英,職務董事長
住北京市豐臺區東大街東里號樓**室,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隋心梅,職務總經理
住北京市通州區梨園鎮工業區號,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案由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返還保修款62259.24元,延遲支付的違約金巧6694.12元;以上兩項共計68953.36元;
2、以上金額截至20__年8月15日,逾期支付,則以62259.24元為基數,按每日0.024%支付逾期利息;
3、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北京新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7
廣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成內容:______層棟,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圖紙規定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須另簽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造價(預算或概算)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_萬元。
工程造價在乙方編出工程預算書送達甲方三十天內審復,逾期視作同意,并按審定的預算造價為調整合同造價。?
第三條?工期
(一)?按定標規定工期為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止。實際開工期以甲方辦妥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建設批文,辦妥城監標牌,送達乙方之日起?天內起計,并以雙方現場管理代表簽字為準。?
(二)開工前______天,在具備施工條件下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每個單項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履約過程中,根據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或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后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趕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規范驗收規范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保修期為一年,其中安裝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
第五條?材料設備供應?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由______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倉庫)。?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______由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倉庫)。?
(三)?材料設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應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持有異議一方負責,否則由采購方承擔。?
(四)?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需按材料設備的實際采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設備,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適當的補償后,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一)甲方將工程款按本條款規定劃入乙方帳戶:?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有關規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內,按以下規定額度向乙方預付備料款:?
1.?建筑工程按當年計劃工作量35%;?
2.?安裝工程(包括設備安裝,水電安裝)按當年計劃工作量(扣除設備價值)的40%;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進度達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進度款;當工程進度累計超過50%時,每次按當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計進度達到______%時,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進度達到______%時付(收)款______%;進度達到______%時付(收)款______%;進度達到______%時付(收)款______%,其余工程進度款由備料款抵充,余額______%待驗收后結算____________萬元待保修期滿后______天內付清。?
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進度表或竣工結算文件給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后______天內支付,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作同意,乙方可根據建設銀行審定的數額,請求辦理支付進度款或結算款。?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施工報建、臨時場地、占用道路等報批手續。提供本工程建設、等有關部門的批文復印件一套給乙方。開工前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電源,同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______份,機電設備安裝圖______份及有關資料______份,地質勘探報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______套)。
2、開工前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設計方參加的施工圖會審。
3、審核乙方編制的工程預算計劃,并在接到預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內(特殊工程六十天內)回復乙方,以此審定的工程預算為調整合同造價,作為向乙方支付工程備料款和進度款的依據。
4、對乙方在施工時發現設計錯誤提出的意見,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的?天內會同設計方進行處理并簽證。因此而發生的增加費用(包括停工、返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調遷、材料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甲方承擔,并調整合同造價。
5、委派____________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返工,甲方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后賠償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材料積壓等的損失。
7、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8、在竣工驗收后的保修期內,因使用不當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收圖后,在開工前______天內完成施工圖會審,在______天內編制工程預算送甲方審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材料、設備進場計劃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規范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物件堆放整齊,道路暢通。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3、委派____________為現場管理代表,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每月(季)度施工計劃和完工報表,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8
工程編號: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
批準文號:(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月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表、配電板),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
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水準點坐標控制點)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天內分送有關單位,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份。
二、承包方:
l.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及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天(日歷天),自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年__月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及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
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
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
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
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材料設備差價萬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三的。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
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
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用實施,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
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
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
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筑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
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日后不進行驗收時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
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按規定必須辦理鑒(公)證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鑒(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鑒(公)證的,自辦畢鑒(公)證之日起生效;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蓋章) 承包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人: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經辦建設銀行:___________ 建筑管理部門: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___________(蓋章)
(蓋章) (蓋章)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9
變更(Variation)是合同履約中的基本特征,是《民法典》規范調整的重要內容。《民法典》中涉及的合同變更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容的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狹義的合同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的變更原則上面向將來發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有效,已經履行的債務不因合同的變更而喪失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過程中,同樣存在大量的工程變更。既有傳統的以工程變更指令形式產生的工程變更,也包括由業主違約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動形成的工程變更。國內的研究學者通常更習慣于將后一部分工程變更視為工程索賠的內容。1994年,國外工程管理學者Semple在考察了加拿大西部24個存在索賠爭議的工程項目后,把索賠定義為:非常嚴重和極具破壞性的工程變更。[1]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的變更通常包括以下內容: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內容的數量的改變;2)任何工作內容的質量或其他特性的改變;3)任何部分工程的標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變;4)任何工作的刪減,但要交他人實施的工作除外;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產設備、材料或服務,包括任何有關的竣工試驗,鉆孔和其他試驗和勘探工作;6)實施工程的順序或時間安排的改變 [2]。
由于工程變更對工程施工的影響,國內外研究人員對工程變更開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諸多工程變更的控制辦法,如程序控制,強化監理制度以及加強決策者對投資行為的管理和引導等[3],美國的建筑業研究所等機構還專門任命一批工程變更管理人員定量化地研究工程變更對項目的影響和變更本質,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變更管理辦法[4]。但由于工程變更的復雜性,對工程變更的控制還缺乏從技術手段、經濟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多角度的系統研究。因此,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變更控制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 工程變更的分類與特征
1 .1工程變更的分類
按照工程變更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可將其劃分為如下5個類別:1)設計變更;2)施工方案變更;3)計劃變更;4)條件變更;5)新增工程。
1 .1 .1設計變更
設計變更是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過程中,由工程不同參與方提出,最終由設計單位以設計變更或設計補充文件形式發出的工程變更指令。設計變更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是工程變更的主體內容,約占工程變更總量的70%以上。常見的設計變更有:因設計計算錯誤或圖示錯誤發出的設計變更通知書,因設計遺漏或設計深度不夠而發出的設計補充通知書,以及應業主、承包商或監理方請求對設計所作的優化調整等。
1 .1 .2施工方案變更
施工方案變更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承包方因工程地質條件變化、施工環境或施工條件的改變等因素影響,向監理工程師和業主提出的改變原施工措施方案的過程。施工措施方案的變更應經監理工程師和業主審查同意后實施,否則引起的費用增加和工期延誤將由承包方自行承擔。重大施工措施方案的變更還應征詢設計單位意見。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過程中,施工方案變更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如人工挖孔樁樁孔開挖過程中出現地下流砂層或淤泥層,需采取特殊支護措施,方可繼續施工;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路基開挖過程中發現地下文物,需停工采取特殊保護措施;建筑物主體施工過程中,因市場原因引起的不同的規格型號材料之間的代換等等。
1 .1 .3條件變更
條件變更是指施工過程中,因業主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必須的施工條件以及不可抗力發生導致工程無法按預定計劃實施。如業主承諾交付的工程后續施工圖紙未到,致使工程中途停頓,業主提供的施工臨時用電因社會電網緊張而斷電導致施工生產無法正常進行;特大暴雨或山體滑坡導致工程停工。這類因業主原因或不可抗力所發生的工程變更統稱為條件變更。
1 .1 .4計劃變更
計劃變更是指施工過程中,業主因上級指令、技術因素或經營需要,調整原定施工進度計劃,改變施工順序和時間安排。如小區群體工程施工中,根據銷售進展情況,部分房屋需提前竣工,另一部分房屋適當延遲交付,這類變更就是典型的計劃變更。
1 .1 .5新增工程
新增工程是指施工過程中,業主動用暫定金額,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原招標工程量清單之外的建設內容。
1 .2工程變更的特征
根據大量工程實踐中存在的工程變更所揭示的特征,各類常見工程變更可從可控性、技術性、所處階段、頻率和來源方等五個不同層面加以描述,見表1所示。
從表1可見,設計變更和施工方案變更的可控性強,其余變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較弱。從技術性角度而言,設計變更的技術性強,施工方案變更次之,其余變更則較弱。從所處階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變更和施工方案變更的可控性強,其余變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較弱。從技術性角度而言,設計變更的技術性強,施工方案變更次之,其余變更則較弱。從所處階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設計變更和施工方案變更涵蓋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其余變更則主要發生在工程主體施工階階段和裝飾施工階段。從發生頻率來看,設計變更最高,施工方案變更次之,其余變更則較低。從變更的來源方即提出(或引起)變更的主體觀察,設計變更范圍最廣,業主、承包方、監理方和設計方均可提出設計變更要求,而施工方案變更通常由承包方提出,計劃變更和新增工程一般業主提出,條件變更則通常由業主或不可抗力引起。
2 工程變更控制程序與原則
2 .1工程變更控制程序
從論述的工程變更特征可知,常見的五類工程變更中,設計變更和施工方案變更頻率較高,對工程造價的影響亦較大,是合同控制的重點。而對設計變更而言,既有業主方對自身項目管理人員提出設計變更的控制,也有業主對承包方、監理方和設計方提出設計變更的控制。在現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模式下,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是業主在工程招標階段選擇承包方的基本方法,承包方為謀求中標,一般只有選擇低價中標的路線,而一旦中標,設計變更則成為承包方調整其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重要途徑。因此加強對承包方提出的變更控制則是合同控制的重中之重。標準的施工承包方提出工程變更的控制程序見圖1所示。
2 .2工程變更控制原則
2 .2 .1雙效原則
雙效原則是建立在效率原則和效益原則基礎之上的工程變更控制原則。
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_____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_____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_____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八條?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1.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3.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_____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8.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3.合同價款可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2.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3.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5.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6.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1.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_____品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4.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5.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1.乙方執行電力_____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3.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1.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3.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_____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2.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方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6.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雙方按約定分享。
8.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9.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分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1.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2.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3.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②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③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___%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7.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1.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_____機構申請_____;雙方未達成_____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4、金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二、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三、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四、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五、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六、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份,承包人執___份。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郵政編碼: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郵政編碼: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達成協議,因有鑒于甲方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著誠實守信,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及相關事實,甲乙雙方應充分如實告知相關當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標的應合法有效。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范圍:附件二。 第四條:價款 4.1工程總價: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4.2按________年江蘇省單位估價表方式按綜合單價進行結算。材料按市場當月信息價結算,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總包以實際工程量價款中抽取%作為總包管理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點、稅金、配合費等費用。此管理費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動扣除。 4.4此合同開工10天內,乙方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________萬元,此保證金應在該分包工程驗收完工后,15天內歸還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期限 5.1開工日期: 5.2竣工日期:(以竣工報告為準)交付日 5.3合同總工期:________天 5.4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5個自然日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應辛勤以赴,不得耽誤。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進場施工費________元。 乙方施工至壹個月后,10天內付進場第壹個月的工程進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進度款付75%,工程結束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刪除工程竣工后六個月內付5%. 6.2工程竣工滿一年后20天內5%付清(此項為保固金)。 6.3水電費由甲方預交,費用從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用是決算后機械費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七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八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9.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如不及時處理,經乙方書面確認,甲方可以于該期工程款中扣除20__元以下罰款。 9.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10.2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及材料,除甲方當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視為合格品。 10.3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一條:工程保險 11.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1.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二條:變更設計 12.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2.1.2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2.2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2.3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三條:工程延期 13.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生后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條:驗收 14.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4.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4.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4.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五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5.1.1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15.1.3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5.3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5.4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其它 17.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7.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7.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附件 1、甲方與其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內容(價格條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圖紙一覽表,雙方認可的施工圖 3、甲方提供的設施、材料清單 4、甲方指定之負責人授權委托書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承包人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及結構特征: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四、合同價款 幣種:_________ 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綜合單價或費率: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詳見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招投標工程); 3、投標文件(適用招投標工程); 4、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適用非招投標工程); 5、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文件; 11、發包人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12、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六、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七、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及工程師的指令進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責任期內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并履行本合同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訂立地點:_________ 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并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本合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成內容:______層棟,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圖紙規定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須另簽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造價(預算或概算)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_萬元。 工程造價在乙方編出工程預算書送達甲方三十天內審復,逾期視作同意,并按審定的預算造價為調整合同造價。 第三條 工期 (一) 按定標規定工期為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止。實際開工期以甲方辦妥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建設批文,辦妥城監標牌,送達乙方之日起 天內起計,并以雙方現場管理代表簽字為準。 (二)開工前______天,在具備施工條件下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每個單項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履約過程中,根據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或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后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趕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規范驗收規范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保修期為一年,其中安裝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 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由______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倉庫)。 (二) 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______由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倉庫)。 (三) 材料設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應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持有異議一方負責,否則由采購方承擔。 (四) 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需按材料設備的實際采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設備,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適當的補償后,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一)甲方將工程款按本條款規定劃入乙方帳戶: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有關規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內,按以下規定額度向乙方預付備料款: 1. 建筑工程按當年計劃工作量35%; 2. 安裝工程(包括設備安裝,水電安裝)按當年計劃工作量(扣除設備價值)的40%;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進度達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進度款;當工程進度累計超過50%時,每次按當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計進度達到______%時,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進度達到______%時付(收)款______%;進度達到______%時付(收)款______%;進度達到______%時付(收)款______%,其余工程進度款由備料款抵充,余額______%待驗收后結算____________萬元待保修期滿后______天內付清。 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進度表或竣工結算文件給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后______天內支付,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作同意,乙方可根據建設銀行審定的數額,請求辦理支付進度款或結算款。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辦理施工報建、臨時場地、占用道路等報批手續。提供本工程建設、等有關部門的批文復印件一套給乙方。開工前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電源,同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______份,機電設備安裝圖______份及有關資料______份,地質勘探報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______套)。 2、開工前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設計方參加的施工圖會審。 3、審核乙方編制的工程預算計劃,并在接到預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內(特殊工程六十天內)回復乙方,以此審定的工程預算為調整合同造價,作為向乙方支付工程備料款和進度款的依據。 4、對乙方在施工時發現設計錯誤提出的意見,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的 天內會同設計方進行處理并簽證。因此而發生的增加費用(包括停工、返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調遷、材料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甲方承擔,并調整合同造價。 5、委派____________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返工,甲方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后賠償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材料積壓等的損失。 7、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8、在竣工驗收后的保修期內,因使用不當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責任: 1、收圖后,在開工前______天內完成施工圖會審,在______天內編制工程預算送甲方審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材料、設備進場計劃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規范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物件堆放整齊,道路暢通。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3、委派____________為現場管理代表,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每月(季)度施工計劃和完工報表,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工程名稱 :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簽訂時間 : 簽訂地點 :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一章 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六、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十、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十二、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出,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 款。 十三、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十四、工期:甲方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十八、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十九、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十一、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十二、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二十三、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四、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五、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三、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 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約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三、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三、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護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 進度計劃 一、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備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第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二、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三、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 延期開工 一、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 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三、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一、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 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二、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質量等級評定 一、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二、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四、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一、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二、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三、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 分部試運 一、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按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二、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分部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37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三、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四、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五、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六、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七、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八、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付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三、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查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查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二、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三、合同價款或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 工程款預付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一、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二、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三、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三、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五、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六、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一、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三、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四、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五、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七、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 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二、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施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三、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能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四、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 延。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一、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 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三、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 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一、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二、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乙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六、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方雙方按約定分享。 八、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九、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一、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 保修 一、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二、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三、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2)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3)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四、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1.5%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險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書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七、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 爭議 一、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為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 違約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四、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 索賠 一、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其為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應從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綜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一、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 故。 二、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三、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一、甲方要求采取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施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四、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三、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三款(2)條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 保險(如有時)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二、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三、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一、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三、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四、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五、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一、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二、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第一章 一般條款 甲方 : 乙方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 工程內容 : 工程性質 : 承包范圍 : 二、批準單位 批準文號 : 業主或主管單位 : 三、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 總日歷工期 : 四、質量等級 五、承包方式 六、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 1.本協議條款; 2.本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 5. 6. 7.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以漢字普通話解釋、說明。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規章。 三、施工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 第四條 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日期前,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份,其中包括竣工圖 份、現場存放的 份,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對乙方做好圖紙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三、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 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開工前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 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根據實際情況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新等費用。 第二章 雙方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 (職務 專業技術職稱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 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 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 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 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 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 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 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三、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 (職務 專業技術職稱 )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其中: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至約定地點,并保證期間的需要。其中: 3.開通施工場地與火車站、碼頭、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其中: 4.在 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線路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的協議。要求甲方 。 6.在 前,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在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 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審定施工圖預算。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計劃"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三、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設計費用按設計的內容、時間、要求等另計。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 7.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設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要求乙方: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 進度計劃 一、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備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 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第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二、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 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三、乙方應按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 延期開工 一、乙方應按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 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三、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有關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一、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 的為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現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 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 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 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 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一、乙方應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二、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外,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質量等級評定 一、工程質量應達到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 達到優良標準,則增付價款 ,工期順延 天。 二、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 計取違約金。 三、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四、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一、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二、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 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三、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 分部試運 一、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按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 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二、乙方在分部試運的 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分部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理,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三、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四、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 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五、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以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六、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七、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八、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付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 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 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三、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滿后退還。 二、合同價款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三、合同價款可調整的范圍; 四、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一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 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 工程款預付 一、甲方按 在 向乙方預付工程款 元,開工后在 按比例 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約定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 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 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二、甲方在進行計量 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三、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 按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 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 利率計取。 第六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一、甲方按其"供應材料、設備計劃"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期限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 小時前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三、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處理材料、設備缺陷,雙方另行商定費用計取、結算辦法。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五、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六、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一、乙方根據 ,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甲方指定供貨單位的,乙方的采購則適用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的雙方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 三、在材料、設備到貨 小時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四、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 五、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七、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 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二、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 前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三、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四、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一、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乙方 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三、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 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一、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 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 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二、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六、按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運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移交甲方 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的凈利潤 八、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九、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 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 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一、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并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辦理竣工結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 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 保修 一、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二、保修項目、內容、范圍: 三、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1)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2)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3)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1.5%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達到現場與甲方共同辯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和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七、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 爭議 一、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 違約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計算方法: 二、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 利率給付利息。乙方應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四、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 索賠 一、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 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 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 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其為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從應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一、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二、乙方承擔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三、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一、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請、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施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四、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在應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可分包的工程: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單位(人)的,不適用本款約定。 三、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 級以上的地震、 級以上持續 天的大風、 mm以上持續 天的大雨、 年不遇的持續 天高溫天氣、 年不遇的持續 天嚴寒天氣等災害。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 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2)條中的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承建(輕包)甲方房屋建設2幢,建筑面積約1920平方,具體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現場三通一平,負責房屋建筑材料(磚、鋼筋、水泥、石子、河沙等)。 2、乙方負責房屋建筑輕包為主,并負責鋼筋工、泥水工、木工等。并負責場地看護,解決食宿(包括施工人員)。 3、澆筑時按甲方要求,其它建筑方面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二、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規范施工。 2、施工日期自20__年9月1日開工起180天完工。 三、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本工程共計費用(輕包工)約48萬元,工程結算待竣工后按實結算。工程開工后基礎做平付25%,每做好一層付15%,結頂后付10%,工程竣工后扣留總結算價的5%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后付清。 四、質量保留金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扣留工程總結算價的5%為缺陷責任期的質量保留金。缺陷責任期為竣工驗收后1年,期滿,經甲方驗收有工程缺陷時,乙方按合同標準修復缺陷或按缺陷情況扣除修補費用于修補工程缺陷;工程無缺陷的按本協議分期付款時退還質量保留金。 五、事故責任施工期間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施工人員發生的違紀違法行為等造成的后果、經濟損失、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其它條款施工期間,乙方應按規定設置施工標志,做好“三度一排”,確保道路正常通車。施工期間,乙方應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建筑材料應妥善保管,以防流失、揚塵揚沫。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發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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