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管理制度(精選15篇)
發放管理制度 篇1
一、倉庫嚴格按照合格領料單發放物料,合格料單必須符合內容完整、手續齊全、無涂改現象等要求。
二、發放時必須把發放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事宜給領料人員當面交待,不得由領料人員自行清點數量、自行取料。
三、倉庫堅持“先進先出、按期發放”,對生產日期早的物資要優先發放,以防超過保質期,造成物資浪費。
四、每日要對發出物料的進行總結、登記,做到日清月結,隨時保證帳、物相符。
五、倉庫嚴禁私自外借物料,特殊情況須有用料單位出示借條、當日值班領導簽字后方可借用,并于次日補辦出庫手續。
六、每次發料完畢后,要對物料碼放情況進行整理,保證整齊有序。
七、對戶外材料,要做到隨發隨記、隨時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有丟失現象要及時發現、及時反應.
發放管理制度 篇2
中學(學校)辦公用品發放管理規定
為加強管理,減少浪費,降低辦學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管理規定所指辦公用品主要是用于教學和辦公的日常低質易耗品。
二、辦公用品的領用以年級組和各職能處室為領用控制考核單位,總務處分別設立領用臺帳。
三、辦公用品控制考核時間為一年,從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四、辦公用品控制費用分類:
1、屬于專用辦公用品(如打印紙等)按處室工作量大小核定全年費用。
2、屬于通用辦公用品(如粉筆、獎品等)按年級組班級數核定費用。
3、屬于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如鋼筆、各類記錄本等)按行政人員、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教輔人員分別核定費用。
4、辦公用品費用控制考核由總務處實施,對超出控制費用,由各年級組或處室負責。
5、辦公用品控制數
年 級 組:班級數×100元/學期
行政人員:人數×30元/學期
班 主 任:人數×40元/學期
科任老師:人數×20元/學期
教輔人員:人數×10元/學期
6、專用辦公用品按上學年費用降低5%為控制指標。
五、辦公用品領用流程:各年級組、各處室明確專人負責辦公用品領用。需要大批量領用辦公用品時,須提前一周申報計劃,辦公用品的領用時間為每周一、三、五。其他時間原則上不領用。
發放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大車司機除外)和后勤(搬運工除外)的薪酬管理制度。
1薪資分類
1.l公司管理人員月薪資總額包括三部分:月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津貼,其中月基本工資占工資總額的40%。
1. 2
2薪資評定
2.1薪資點設立
公司管理人員根據職務,崗位的不同劃分為20個職等.每一個職等設10級,職等與職級結合即形成薪資點,共設200個薪資點,薪資點最高為11019,最低為100。
2.2薪資點分配
薪資點的分配由薪酬審定小組決定。其分配原則是:新進入公司的員工,原則上要經過試用,試用期滿后進行定級。薪資點原則上每年審核一次。
2.3試用期薪資評定
新進員工實習(試用)其中的薪酬按公司《新進員工試用期薪資評定標準》執行。
2.4轉正薪資評定
試用期滿后按工作崗位、學歷二職稱、工齡、工作表現、水平、責任心、實績確定其薪資點。非大、中專院校畢亞的員工經考核獲得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各種技術上崗證書(會計、電工、鍋爐、電梯、叉車、電焊工)、職稱證書等可視同等學歷確定薪資點。
2.5調整薪資評定
上司對其下屬的薪資點隨時有提議降級和升級的權力。
調整幅度為:
副經理級或經理級:直接降2級或提議升2級;
總監:直接降4級或提議升4級;
副總經理或以上:直接降6級或提議升6級;
員工晉級降級,由各部備案后通知人力資源委員會,人力資源委員會將升級或降級名單送薪酬審定小組審查同意后,以書面形式通知財務部及本人,自通知下發之日起,重新計發薪資。
2.6按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員工提拔執行“先聘用,后任命”的原則。所有任職人員均需經過半年見習考察期。考核合格才能轉為正式任職人員,見習期內享受原職務與見習職務薪資的一半。
2.7薪資點是一種特定符號,不代表幣值數額。每一資點所代表的幣值,由總裁部根據公司的效益,發展規模,兼顧眼前利益和長遠發展,每年確定一次。
第二條 獎金發放,獎金參照相關制度評定并發放。
第三條 加班工資的發放參照《加班計時操作細則》執行。
第四條 已實行目標管理部門,其員工的薪資按該部門的目標管理方案所規定的有關辦法發放。
第五條 各員工的薪資等級由薪酬審定小組根據員工具體工作職級、入廠年限、工作表現和能力、實績等因素反復審核而確定,如有意見可向主管申述理由,但不能與別人攀比,否則處以降級處罰。
第六條 查閱薪資等級,經理級以上人員(含經理級)有權查閱下屬的薪資等級。
第七條 外設廠和分公司的工資方案應在不違背制度的原則下,根據當地的情況由營銷總部和工廠管理部制定。
發放管理制度 篇4
為了有計劃地改善建設工地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保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工程進度和質量全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特訂立以下制度。
一、各項目部勞動保護干部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制訂的有關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有計劃、有布置,按作業特點,改進完善安全生產的防護措施。
二、公司審定的勞動保護技術安全措施有計劃所需的經費,列入年度計劃,按需支付,合理使用。
三、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應發放安全帽,上高及懸空作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帶,電工發放絕緣鞋和手套,電焊工發放工作服和面罩,特殊作業人員按特殊勞防用品發放。
四、施工現場按規定設立醫務室或急救箱,夏季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每天有茶水供應,茶具有消毒措施,高溫季節發放防暑藥物。
五、定期對職工進行健康檢查,生活區有滅“四害”藥物。
六、健全檢查制度,經常檢查勞防用品的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和問題及時更換和解決。
七、開展經常性的勞動保護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防護意識,嚴格執行獎懲制度,對安全防護意識性強的職工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無視安全法規、違反規章制度的給予批評和罰款。
X集團有限公司
X項目部
發放管理制度 篇5
一、開、關門時間:
1、開門時間:7:20 關門時間17:30 說明:開門、關門時間指大門開關時間,小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開、關.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學生家長及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出入校門登記冊》上進行登記,經值班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2、在上課、課間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由家長接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人員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3、家長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把物品送給學生時,門衛將物品登記,并聯系班主任老師來取。
4、社會閑散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內。
三、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五、其他規定
1、門衛要對門衛室及校門周圍進行清掃,保持經常性的整潔干凈。
2、禁止校門前擺攤設點,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3、因特殊情況離開崗位前,要鎖好校門,防止門前失控。
4、禁止從事經營活動的人員進入校園;禁止把學校物品和廢紙賣給拾廢品的;禁止拾廢品及其它社會閑散人員進入校園。
5、節假日、放學后時間,外來人員(包括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6、按時檢查學校水、電開關。
7、完成學校交給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發放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一)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的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用心性,本著“以崗定職、以職定薪、績效考核”的原則,確定員工的薪資。
(二)公司薪資標準隨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物價指數變化以及個人所承擔的職責、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宗旨
為了進一步提升企業規范管理和全員的工作行為,并結合公司的發展目標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題,努力建立科學、規范、公平、合理、激勵的薪資體系,尋求“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新老員工具有激勵性”等為原則,使新老員工均能以公司為平臺,以個人技能的提升和對企業的忠誠貢獻度為依據,透過定期考核為自己的付出對照薪資組成的各類標準逐步提高所得薪資總和,確保每個員工的“薪資總和”與其“個人技能提升和勞動的付出”相適應。公司為了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堅持以“能”為主導,以德才“全能”型人才為重點,以“一人多崗,一崗多能”為要素,以多勞多得為薪酬激勵體系,堅持獎勤罰懶。
三、薪資的構成
(一)公司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等構成。
(二)員工工資與員工所在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在薪資中的體現。
四、薪資的確定與相應變動
(一)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潛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的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二)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后根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
(三)所有新進員工務必有1-3個月的試用期,若透過,則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報部門領導及總經理的批準,方可轉正。
五、薪資的具體計算方式
(一)計算公式:員工薪資=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
(二)基本工資以員工入職時與公司約定的工資金額為準。
(三)提成的計算方式如下:
1.市場業務員,電銷業務員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3%,電銷業務員提成為2%;
2)工程半包價在3-8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4%,電銷業務員3%;
3)工程半包價在8-15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5%,電銷業務員4%;
4)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市場業務員提成為6%,電銷業務員5%;
2.主任設計師、設計師、實習設計師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提成為3%;
2)工程半包價在3-5萬元的,提成為4%;
3)工程半包價在5-8萬元的,提成為5%;
4)工程半包價在8-15萬元的,提成為6%;
5)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的,提成為7%;
六、附則
員工工資制度
第一條公司每月發放員工工資為10日,發放業務提成為1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推遲至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每月底各部門給財務匯總本部門業績,未及時匯總的部門主管自行解決。第三條本制度即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發放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1.1規范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企業薪酬管理制度。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薪酬構成(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
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企業薪酬管理制度》。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級;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級;博士為2.4.7級;見習期滿后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范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范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轉正定級后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后第二個月體現。
發放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北海煙草(局)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北海煙草(局)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則
第二條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北海煙草(局)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北海煙草(局)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 結合北海煙草(局)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北海煙草(局)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 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的工作崗位傾斜。
第五條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北海煙草(局)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 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 適用范圍。
北海煙草(局)公司的所有正式員工。
第十二條 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貼
1. 崗位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 %(如40%~50%)。
2. 崗位工資。
(1)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 北海煙草(局)公司崗位工資分為 (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北海煙草(局)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 %(如20%~30%)。
3. 工齡工資。
(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 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北海煙草(局)公司工齡;
(3) 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 獎金(效益工資)。
(1)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 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 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 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 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 津貼。
(1) 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 各類津貼見北海煙草(局)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 關于崗位工資。
1. 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 北海煙草(局)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 根據北海煙草(局)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 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 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 關于獎金。
1. 獎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北海煙草(局)公司、分北海煙草(局)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 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 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北海煙草(局)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2. 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 關于工齡工資。
1. 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 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 其他注意事項。
1. 各類假期依據北海煙草(局)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 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北海煙草(局)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 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 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北海煙草(局)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 被北海煙草(局)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 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 適用范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 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 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北海煙草(局)公司每月支薪日為 日。
第二十二條 北海煙草(局)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北海煙草(局)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 北海煙草(局)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 北海煙草(局)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北海煙草(局)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 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發放管理制度 篇9
1、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危險化學品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規范管理、責任落實”的原則,校長負總責,學校分管校長和相關人員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相關的責任。
2、危險化學品應設專庫(專柜)存放,應按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分類存放,做到“雙人、雙鎖”管理,實行用量登記。
3、專管人員應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培訓,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貯存、防護及發生意外和事故后的應急措施。
4、設置危險化學品明細賬,并實行信息化管理。專管人員應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做到賬目清楚完整,賬物相符,卡物相符,并定期向學校教育技術中心(組)負責人書面報告。
5、危險化學品室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人和專管人員應定期檢查、記錄,應把危險化學品室列為節假日值班重點防范區。
6、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操作要求,實驗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教師領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經學校教育技術中心(組)負責人批準后,由專人領取。使用后剩余的危險化學品應立即送還,登記并妥善保管。
7、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實驗產生或殘存的廢氣、廢液、廢渣,應按規定進行收集、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內存留、釋放,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8、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安全問題或事故,應迅速采取妥當措施排除,并及時向學校教育技術中心(組)負責人、校長報告直至向當地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不得隱瞞。
發放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為了適應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三條工資模式
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
1、崗位工資:指管理崗位核定的基礎工資,按總經理崗位、副經理崗位、分公司經理與股室負責人崗位以及普通員工崗位四個級別制定;
2、績效工資:由公司考核組每季度初考核一次,確定下一季度的工資標準,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個考核標準。
3、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李林
副組長:楊志強李建林
4、每季度前25日進行考核,要求全員參與或10人以上(不含試用期員工),由組長或副組長其中一人就可以組織
進行實施,在總經理監督下,由財務室進行分數匯總,總經理簽字后予以公示執行,考核資料一并由總經理保管。
5、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公司財務室負責考核結果的整理匯總以及公示,并負責本辦法的完善和修訂。
6、季度及年終獎金:由辦公室提供員工一年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及考核記錄,通過董事會核出員工的年度出勤率及績效評價結果,發放獎金。
第四條其他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決定工資的扣除;
2、員工加班工資按月統計,單獨核發;
3、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
第五條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轉正的員工,公司為其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及工傷保險,并按公司及個人繳納比例承擔。
第六條公司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業績、出勤,按照試用期工資標準執行。
第七條試用期員工享有的其他獎勵,根據情況單獨核算。
第八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15日前,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九條工資標準見附表一
第十條績效考核辦法見附表二
第十一條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后實行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發放管理制度 篇11
一、總則
1.1為規范職員工資的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即惠州本部膠駐外工作的職員)。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項目津貼除外)。
二、工資結構
2.1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
2.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2.3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開發人員還有項目津貼。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
2.4項目津貼自研發項目經總經理批準立項后,于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項目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
2.5項目完成情況由公司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項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項目津貼自完成當月停發。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項目完成率低60%,項目津貼自當月停發;如項目完成率高于60%,項目津貼繼續發放,直至項目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項目評估價值、完成的質量、進度情況,確定項目獎的發放。
2.6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2.7職員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三、工資系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
3.2行政工資系列適于于從事行政、財務、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3.3技術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產品技術開發。
發放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公司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公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公司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公司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公司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公司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公司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公司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公司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公司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公司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公司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公司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
1.公司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公司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訂立非正式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公司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x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公司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公司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發放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本規程規范工資發放程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二、職責
1、考勤專員負責每月員工考評及員工動態資料的編制。
2、財務部出納員負責員工工資計算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
3、副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核。
4、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批。
三、工作程序要點
1、員工每月工資的計算
a)財務部負責每月2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順延b)公司考勤專員在每月4日前將員工考勤表送出納。
c)出納員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表、員工工資的計算系數計算員工上月工資,并編制《員工工資發放表》。
d)員工工資的計算工式:
員工月工資=x當月出勤天數/當月全勤天數。
e)出納員必須在編制完畢的《員工工資發放表》的制表人欄簽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10日前總經理審核。
3、離職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a)離職員工憑審批手續完整的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b)出納員根據《員工離職表》、依照員工工資計算公式在一個工作日內計算該員工離職工資。
c)員工離職工資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d)職人員需提前1個月上交書面辭職申請書,并交由總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e)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扣發其未領工資。
4、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a)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后的五日內持工資單到出納員處查詢。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可在一個月內到財務部申請查閱。
b)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d)公司員工可在財務部門領取本月員工工資明細
發放管理制度 篇14
一、工資:
1、薪金的構成:由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構成。
1)崗位工資的級別:
經理1500元/月
副經理1350元/月
內管員1000元/月
項目經理1000元/月
售樓員600元/月
試用期:崗位工資的80%。
2.工資發放時間:
付薪日期為每月的16日,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眾假日,則提前支付。
3.工資的調整:隨國家政策、公司規定的調整而調整。
二、福利:
員工試用期滿、經公司考核轉正后,在公司服務期間均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1.養老保險:按員工的基本工資核定,公司交納23%,個人交納4%。
2.平安康泰險:十種重大疾病險,在公司服務期間由公司交納,離開公司后的險費由個人承擔。
3.住院醫療保險逐年購買。
4.置裝費:祥見公司的置裝規定。
5.生日禮物:除享受公司的生日賀禮外,還將收到銷售部價值100元的生日禮物。
三、銷售獎金(提成)
1、提成的計算
2、方法
銷售獎金額=銷售額x提成比率—應交所得稅(銷售額:在單位時間業務當事人或管理人發生的成交業務銷售回款額)
3、銷售獎金的提成比率:按銷售回款額計發
經理:管轄樓盤的2‰
完成目標的0-40%:按1‰
完成目標的40-70%:按1.5‰
完成目標的70-100%:按2‰;
完成目標的100%以上:超過部分按3%;
副經理:管轄樓盤的1‰
項目經理:管轄樓盤的2.5‰
完成目標的0-40%:按1.5‰
完成目標的40-70%:按2‰
完成目標的70-100%:按2.5‰;
完成目標的100%以上:超過部分按4%;
售樓員:當事業務的3‰
完成目標的0-40%:按1.5‰
完成目標的40-70%:按2‰
完成目標的70-100%:按3‰;
完成目標的100%以上:超過部分按4%;
(試用期員工銷售獎金等同非適用期員工)
4、發放比率:按公司(或所代理樓盤發展商)撥付銷售部同等比例發放。
5、提成的發放時間:
每月5日發放上月提成;
四、特別獎勵
1、冠軍售樓員: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經統計上一季度完成銷售額最多的售樓員,將發放其銷售額的1‰作為特別獎勵;年度金牌售樓員,年度內,發放其銷售總額的萬分之一作為特別獎勵。
2、冠軍項目經理:
3、銷售建議獎:提供有關銷售管理、業務方面的書面建議(被采納的),將發放200—3000元/次的獎金。
4、特別獎勵: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致使成本下降、售價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門向公司申報公司獎勵。
發放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規范員工統一著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第一條工裝配制說明
1、員工試工期滿后,可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工作牌、工作裝,并做好登記記錄。
2、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臺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信息。
3、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污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采購費用。
4、費用:所有員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統一采購,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后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
5、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70%費用。
第二條著裝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著工作服。
2、辦公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著裝不嚴格要求,但著裝要大方得體。
3、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著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著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著的工作服必須整潔、干凈、無異味。
5、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6、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第三條日常檢查及管理
1、各部門經理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行政綜合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著進行監督和管理。
2、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發現一次扣款50元,并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3、部門經理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部門經理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4、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