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通用20篇)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_元(其中:征地費_________元、開發費_________元,建安費_________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后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協議,保證方同意當______方不履行協議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協議時,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______份。協議副本______份,報送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協議附件有_________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協議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職務: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標(或拍賣、行政劃撥,購買)方式取得位于_準格爾旗沙圪堵__、編號為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商住_____、容積率為_2.2__、計劃建筑面積為_28__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紅線圖)編號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資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屬工程。
第二條合作建房
1. 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約__28__萬平米的辦公(或商業、住宅)樓,并按本合同第 六條的約定進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價以國家預算計算(不降點),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條建房資金
1.工程建設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2.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1.工程設計費用由甲方負責,但需經得乙方通過設計方案,建筑的招標、施工監督由乙方負責。
2. 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15__天內完成,整個建筑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內開工,并在第10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利益分成
1. 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價格交由乙方銷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資金,乙方找差價補足甲方每個建筑平米4200元。
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銷售以外的溢價,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銷售稅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銷售房款所得,除保證正常施工外優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價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20__天內開工、或在第_10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的,乙方工期順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1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旬邑原底鑫源小區
地址:旬邑縣原底街道306省道以南
第二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旬邑原底鑫源小區工程,規劃占地30000平方米,。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投資方式:合作股份
2、股東組成:合作股份由四個股東組成、大股東占40%股份、其余股東各占20%股份
3、建設管理費用、施工手續等事宜從該項目中的總造價的5%計入建設公司
第四條 承包計算方式
1、包工包設備按平方米285元計算
2、包工不包設備按平方米188元計算
第四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五條 工程管理
本協議簽署后,甲方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施工方、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旬邑縣原底社區(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七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旬邑縣信用聯社營業部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50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5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咸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
件發生后1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4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____萬元、開發費________萬元,建安費____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
三、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最后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行開戶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第二條、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注冊真實、合法,經營范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筑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第三條、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_____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并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四條、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收益分配
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筑面積 元/O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_____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6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同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合作及經營方式
合作方式:
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經營方式:
第三條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最后一次還款時,資金占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
利潤分配: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內容及規模:
原北京軍區613團營房區開發,建設中高檔住宅小區。小區總占地面積62928平米,基地面積18000平米,住宅面積87892平米,營業房面積6500平米,綠地占36%。
第二條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 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 萬元,開發費____ 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 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 萬元,甲方出資____ 萬元,分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 萬元,預收款____ 萬元;乙方出資____ 萬元,分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三條 合作方式及各方負責:
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全部建設用地,乙方承擔整個項目的開發建設。 各方負責:
甲方:負責辦理土地、立項、報建等各項前期工作,協調該項目開發與有關部門的關系,協助乙方搞好工程建設工作。并承諾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開發建設,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組織招標、工程管理、銷售及售后服務等;負責資金的準時到位,保證工程進度。并承諾其是一家依法
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開發成本,施工費住宅每平米700元,合計61524400;營業房每平米1300元,合計8450000。城市配套費、稅金、人防費等每平米250元,合計23598000元。綠化、硬化、美化費每平米80元,合計3594240元。合計成本97166640。
2.利潤分配:擬定售房價格為營業房每平米3000元,住宅每平米平均1333元。甲方按20%提成(其中住宅17578平米1333元=23431474元;營業房1300平米3000=3900000元)。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并由違約方負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 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 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
第三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公司類型
第四條 公司名稱:
第五條 公司住所:
第六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第七條 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營業執照核發之日算起。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十條 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 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十一條 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 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公司注冊資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于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十三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提案權;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發送,并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八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九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條 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 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三十二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三十四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條 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八條 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但委托書中應載明被委托人的權限。
第四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四十七條 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 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董事任期年,任期后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四十九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并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五十一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并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三條 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并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任期后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六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應于該會計年度終了后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八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余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五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工會
第六十條 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并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 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六十二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三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六十四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五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六十六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董事會。
第六十七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條 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第二條、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注冊真實、合法,經營范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筑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第三條、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_____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并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四條、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收益分配
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筑面積 元/O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_____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
乙方: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0
委托方: (下稱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下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托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區 路開發 層住宅 棟,命名為 。房地產證號為: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項目委托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托清單附后)。
三、委托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入伙之日起。
在委托期限內,所委托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托他人銷售。在委托期限內成交的委托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托期限屆滿后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并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為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后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托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托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為: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周結算一次,結算范圍為本周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托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為:客戶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并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后,應向甲方開據票據并自行交納有關稅費,甲方不代扣稅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托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戶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并向客戶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戶收取并開據票據。
4、客戶已交定金后要求退訂的,視客戶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項目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發布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為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并委托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認可后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于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項目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于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項目符合政府關于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并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復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托文件。
3、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約后,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進程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項目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周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項目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戶網絡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戶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戶辦理入伙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托房號清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0__ 月 日簽于深圳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后一次還款時,資金占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愿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 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共___縣委“___委(20___)____號文件”和___縣人民政府“___政發(20___)___號文件”《關于在新農村建設中鼓勵支持小城鎮建設的實施細則》規定,___縣決定公開拍賣__________宗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商定由甲方參加___縣__________號地塊(以下簡稱______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__________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為確保投資開發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意向書。
一、土地安排
1、土地位置
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__________占地約_____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為。
2、價款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乙方將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萬元整(¥_____萬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3、付款方式
甲方與乙方將在甲方取得本項目土地使用權后簽訂正式《房地產開發合同》。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本條第二款價款。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甲方承諾本期用地“四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意向書約定與甲方簽訂《房地產開發合同》,則須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甲方因此花費的成本和預期利益。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四、其他事宜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并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3
(適用于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筑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筑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標(或拍賣、行政劃撥,購買)方式取得位于_準格爾旗沙圪堵__、編號為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商住_____、容積率為_2、2__、計劃建筑面積為_28__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紅線圖)編號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資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屬工程。
第二條合作建房
1、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約__28__萬平米的辦公(或商業、住宅)樓,并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進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價以國家預算計算(不降點),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條建房資金
1、工程建設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2、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1、工程設計費用由甲方負責,但需經得乙方通過設計方案,建筑的招標、施工監督由乙方負責。
2、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15__天內完成,整個建筑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內開工,并在第10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利益分成
1、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價格交由乙方銷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資金,乙方找差價補足甲方每個建筑平米4200元。
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銷售以外的溢價,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銷售稅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銷售房款所得,除保證正常施工外優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價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20__天內開工、或在第_10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的,乙方工期順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1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______________大廈(暫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市_______區政府管理部門申請“______________大廈”建設項目。該項目申請土地面積暫定為_______畝,具體以甲方與土管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及此后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的記載為準,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二、上述項目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建筑項目性質為綜合(具體以行政文件的許可內容為準)。
三、上述項目的土地授讓后,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面積的分割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后雙方應各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共同實施,所需稅、費等費用由各自承擔。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別由甲乙雙方承擔,其中需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續,由甲方先行墊費。
上述墊費款從土地使用權證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由乙方予以歸還,并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為順利實施上述項目,甲方的職責是負責項目所需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而乙方則負責取得該項目的立項審批、工程施工建設直至完工交付使用過程中的所有政府批準和許可工作。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設計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落實。
六、本聯建項目一經啟動,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合同樣本房地產開發聯建合同樣本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內容及規模:
原北京的軍區613團營房區開發,建設中高檔住宅小區。小區總占地面積62928平米,基地面積18000平米,住宅面積87892平米,營業房面積6500平米,綠地占36%。
第二條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 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三條 合作方式及各方負責:
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全部建設用地,乙方承擔整個項目的開發建設。各方負責:
甲方:負責辦理土地、立項、報建等各項前期工作,協調該項目開發與有關部門的關系,協助乙方搞好工程建設工作。并承諾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開發建設,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組織招標、工程管理、銷售及售后服務等;負責資金的準時到位,保證工程進度。并承諾其是一家依法
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開發成本,施工費住宅每平米700元,合計61524400;營業房每平米1300元,合計8450000。城市配套費、稅金、人防費等每平米250元,合計23598000元。綠化、硬化、美化費每平米80元,合計3594240元。合計成本97166640。
2.利潤分配:擬定售房價格為營業房每平米3000元,住宅每平米平均1333元。甲方按20%提成(其中住宅17578平米×1333元=23431474元;營業房1300平米×3000=3900000元)。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并由違約方負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 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1.1條 本合同的雙方為
中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外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2.1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以中外合資經營方式建立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公司名稱為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2.2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的規定。其合法經營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2.3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雙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和虧損,但合營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遵從特殊約定。
第三章 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3.1條 宗旨:本著經濟合作和優勢互補的原則,采用先進經營模式和科學管理方法,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3.2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是: 。
第3.3條 經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合營公司可以調整經營范圍。
第3.4條 項目概況
甲乙雙方成立合營公司,并以合營公司名義共同開發以下項目:
1、項目;
2、項目。
上述項目的具體情況詳見附件。一切有關本合資合同及上述項目的資料都被視為機密資料。除非甲方或乙方應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披露上述信息,否則,雙方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均須嚴守秘密,不得泄露上述任何資料。
第四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4.1條 投資總額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小寫:__________¥)。
第4.2條 注冊資本
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合營雙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比例如下:
甲方認繳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占__________%;
乙方認繳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占__________%。
雙方將以下列方式出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4.3條 轉賬與匯款
自合營公司取得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_個月內,甲方將全部出資額即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通過電匯或轉帳方式匯入合營公司指定帳戶,同時乙方將全部出資額即 (小寫:__________¥),(或等值外幣),通過電匯或轉帳方式匯入合營公司指定帳戶。
第4.4條 追加投資
合營公司若因經營需要,在甲乙雙方完成注冊資本認繳及甲方負責的土地費用和乙方的投資款全部到位后,須進一步追加投資時,可以以合營公司名義向境內外金融機構融資。若合營公司無法獲得金融機構融資款項的,則甲乙雙方應當按照1:1的比例以股東貸款方式追加投資。
第4.5條 股權轉讓
合營一方轉讓其于合營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營另一方在取得擬轉讓一方有書面通知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為該優先權先使的期限,合營另一方如果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則轉讓一方可向第三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但向第三者轉讓股權的條件,下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4.6條 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所放繳的出資是自有資金。
合營公司任何一方不得以合營公司名義取得的貸款、租賃的設備或者其他財產以及合營者以外的他人財產,作為自己的注冊資本。
合營公司在經營期間,如須向金融或非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應經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由合營雙方根據其在合營公司的股權比例提供擔保,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融資。
合營公司在經營期間,若因宣傳、營銷等經營需要,合營公司可用甲方或乙方的商標及品牌作推廣之用。
甲乙雙方保證任何一方最終持股方保持不變,除非得到對方書面同意。
第五章 合營雙方責任
第5.1條 工作交接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共同成立合營公司籌備聯絡小組,負責合營公司設立等有關事宜,該聯絡小組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頒發后即終止工作,相關工作轉由合營公司負責處理。
第5.2條 合營雙方責任:
5.2.1 甲方責任
(1)作為合營公司的中方投資者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等手續;
(2)按照雙方約定按時繳納注冊資本;
(3)負責 項目的動遷、拆遷工作;若上述項目在設計建設工作過程中,合營公司受到第三方的投訴、索賠或訴訟,如因設計、建筑質量、工程工期延期問題而引起的,由合營公司負責處理,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拆遷合同引發的投訴、索賠或訴訟,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
(4)負責辦理 項目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手續,土地出讓等相關手續及落實 項目土地拆遷工作,使合營公司在取得營業執照后的 個月內取得 項目的開發權及以合營公司為權利人的 項目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5)負責承擔 項目土地使用權有關的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安置補助費、土地出讓金、收購項目用地上現有房屋的費用,居民補償費用,舊屋拆除及材料清理費用,但不包括雙方約定的回遷面積對應的費用);
(6)派出管理人員,與乙方共同管理合營公司、協調經營業務。
5.2.2 乙方責任:
(1)派出聯絡人員,配合甲方辦理合營公司設立有關事宜;
(2)甲方向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過程中如需乙方協助,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3)按照雙方按時繳納注冊資本;
(4)負責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后__________個月內,向合營公司提供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的投資款;
(5)在以甲乙雙方的名義或合營公司名義取得 項目土地上使用證一個月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的投資款;
(6)合營公司成立后,雙方同意以合營公司名義由乙方另行再墊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作為 項目(二期)的部分拆遷費用,以取得該二期項目的土地開發權,甲方保證乙方作為本項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在合營公司取得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前,甲方以 項目的股權作抵押或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提供其他方式的擔保,如合營公司最終未能在乙方墊付款項后 個月內取得二期項目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應歸還乙方已墊付的全部資金;
(8)協助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國際市場上采購設備和原材料等有關事宜;
(9)派出管理人員,與甲方共同管理合營公司、協調業務。
5.2.3監管機制
雙方一致同意對乙方根據本合同第5.3條和第6.2.2條第(4)項的規定投入的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資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投資款)建立監管機制,甲乙雙方或合營公司僅可以在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后方可運用上述資金中的相應金額,否則均不得擅自運用;
(1)合營公司用于 項目除本合同條6.2.1第(5)項以外的日常管理及開發費用,但可運用的金額最多不得超過乙方投資的注冊資金總額,即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__________¥)。
(2)以甲乙雙方共同名義或合營公司名義取得 項目土地使用證后,合營公司可以運用上述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資金;
本條款提及的監管機制,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合營公司除設立基本賬戶外,另外設立一個監管賬戶;
(2)乙方投入的 元資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投資款)先存放于上述監管賬戶內;
(3)監管賬戶的私章由乙方保管。
第六章 設備、原材料購買、建設施工及物業管理
第6.1條 購買材料
合營公司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所需原材料,燃料等物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在中國境內購買。經董事會決議確須在國際市場購買的,造型、采購、質量、價格由董事會會議確定。
第6.2條 檢驗
合營公司從國外購買的設備,原輔材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條例》的規定,必須通過中國商檢機構檢驗,符合規定才能進口。
第6.3條 建設施工
項目的建設施工及采購必須采取招標方式,由董事會確定招標方案,除得到董事會同意外,各工程的中標準則 是以最低回標價及招標文件確定的相關條件兩方面來確定建設施工承包商。合營甲、乙方同意地符合投標單位條件的前提下給予甲、乙方或甲、乙方的關聯公司都有權行使優先承包權時,雙方應當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
該項目聘用之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測量單位、銷售代理單位、公關宣傳單位(包括工作內容、開支及報酬等),應經董事會認定并通過。
第6.4條 物業管理
甲乙雙方同意給予甲乙雙方各占50%權益的合資物業管理公司,就承接 項目物業管理工作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權。
第七章 董事會
第7.1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
委派 名,董事會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 名由乙方委派。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 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雙方如更換董事,應于 日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合營公司,其繼任者的任期為前任者未任完的日期。
第7.2條 董事會的職責及召開
(1)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2)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由董事長書面委托副董事長代理,或副董事長不能代理的,董事長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
(3)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 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4)董事會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過,董事會決議方能生效。
(5)或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委托其中一名董事代為出席,該被委托董事擁有代為投標及表決的權利,且具有與未出席董事親自投票及表決同等的法律效力。
(6)對于下列重大事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才可做出決議: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
3、合營公司的中止、解散、延長;
4、合營公司的合并、分立;
5、合營公司對外提供擔保;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7)經所有董事共同簽署做成的書面決議與召開董事會會議做出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8.1條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下設若干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裁 人(由甲方推薦),副總裁 人(由甲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總裁和副總裁由董事會聘請。總裁的具體權限由董事會決定。
第8.2條 總裁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合營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務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共同簽字同意后方可執行(合營公司重要事務的范圍由董事會決定),重大問題應報董事會同意后決定。
第8.3條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其任、免由總裁提請董事會通過,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裁和副總裁交辦的事項,并按分管的工作范圍對總裁和副總裁負責。
第九章 勞動管理、工會組成
第9.1條 合營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獎勵及福利待遇,參照當地同性質、同行業水平執行。有關招聘、辭退、勞動保護、保險、勞動紀律等,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甲已雙方推薦的總裁和副總裁及高級技術、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9.2條 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企業應當為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7
甲 方:
乙 方:
甲、 乙雙方擬對位于甲方擁有完整商品房住宅土地開發使用權的 畝(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字第 )土地,聯合進行住宅房地產開發,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土地使用證號: ( )字第 號,土地規劃許可證號( ),建筑施工許可證號( ),建設規劃許可證號( )。
2、項目位置:鄭開大道與開封西區第七大街交匯處向南約1000米路東(17#18#樓)
3、擬開發規模:項目總占地面積約15000平方米,可建筑住宅面積約45000平方米以上,以規劃局批文及規劃圖為準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甲方擁有該項目國有土地的完整的開發使用權,并負責辦理本項目的一切相關手續。乙方出資在該土地17#、18#樓占有面積上聯合建設商品房屋事宜。
2、該項目的16#、19#樓乙方有優先合作開發權利。
第三條 項目管理
1、為完成合作項目,由乙方設立項目部,項目部對本項目獨立經營、獨立管理、獨立銷售,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項目部資金專款專用,甲方不得干涉項目部的資金用途。
2、本項目銷售房產的各項稅費均有甲方負責并上報稅務機關,與乙方無關。
3、本合作項目設專項銀行賬號,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實際控制。針對本合作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資金只能直接進入本專項賬號。
4、本項目的建筑商由乙方指定,甲方無權干涉。
5、甲乙雙方合作之前甲方以期房形式已銷售出去的17#樓房產,甲方必須無條件讓乙方清楚,其銷售所得到的銷售金額,沖抵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甲方應得的相應利潤款項。沖抵差額,多退少補。
第四條 項目專項賬戶
甲乙雙方定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內,共同持印簽到 中信 銀行 支行以甲方名義申請辦理本項目專項賬戶,甲方提供法人專用章一枚,財務專用章一枚、賬戶預留乙方印簽一枚,
雙方與銀行共同約定,預留印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蓋章始能變更。所有上述甲方提供的合法印簽皆由乙方管制。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及建筑施工用地臨時占道、用水、用電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施工許可證辦理相關費用由承建方承擔),并確保乙方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可以進行。
2、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續及負責處理、協調與政府各部門的關系。
3、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專項銀行賬號。
4、甲方應妥善處理自身的債權債務,如因有的或將來發生的債務而影響本項目的開發,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并賠償乙方資金損失。
5、甲方應保證本項目土地權利上不存在任何他項權,并承擔因權利瑕疵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甲方不得依靠自身優勢向項目部下達任何不符合本協議內容的指令和文件,乙方同意或請求的除外。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該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投資,包括建筑安裝、裝修、水電安裝的投資。
2、在建設施工中負責本合同項目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項目部承擔。因項目部的工作失誤或者行為不當引起的糾紛、處罰等,項目部承擔全部責任。
3、項目部必須按照勞動法依法用工,如因用工問題出現的糾紛,由項目部自行承擔后果,并消除不良影響。
4、該工程項目的債權債務,全部由項目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5、項目部要與其他公司處理好關系,在道路通行、使用水電氣等方面互相配合。項目部使用的水電費由項目部承擔。
6、項目部必須確保在 完成該項目工程建設并具備交工條件(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責任造成停工,則該項目期限自行順延),直至達到交工驗收標準。
7、乙方應妥善處理本項目開發過程中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得因此對甲方造成影響。
第七條 利益分配
1、在該項目工程建設中或建成后,銷售資金直接進入指定的本項目專項銀行賬號,乙方有權獨自對房屋銷售資金進行核算、支配,甲方對此無任何收取、支配等權力。
2、本項目建筑總面積約45000平方米,擬估銷售金額約合1。5億人民幣,其中甲方享有按每平方800元計算(其中包含各項稅費及項目配套費)取得利潤分成,剩余銷售資金歸乙方獨自享有支配。
第八條 項目建設工期
1、合作施工項目的投資建設周期暫定20個月,時間從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開始計算,辦理全部施工許可審批手續的時間為本協議簽訂后 30 日內(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開工前的許可審批手續延后的,建設周期相應順延)。
2、乙方不得因為工程建設資金問題拖延合作項目的建設周期和進度,特殊情況下,因與不可抗力的事由發生延期竣工的,雙方應當協商確定竣工時間。
3、按照房地產行政管路部門要求進行小區綜合驗收時,雙方配合進行小區驗收工作,驗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本項目在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后,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無法施工建設,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投入的資金外,還應向按乙方支付投入資金的30%的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3、若乙方逾期完成該項目,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支付給甲方總工程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逾期的,免除乙方的本項責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宜
1、相關銷售部門應當按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銷售價格和銷售政策,單獨對本項目所涉房屋進行銷售。
2、雙方要互相配合,妥善處理好周邊關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盡快用電話、電傳等方式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因一方未履行及時通知義務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享有單方解除權的一方,在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出現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4、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一方的經濟損失,并按約定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因本協議的爭議及合作期間的爭議應當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
2、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約定將有關本協議書的全部爭議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之后若有訴訟,由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取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合作項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屬物(具體指17#、18#樓的在建工程、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權)無權進行占有、處置、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變賣、抵押、出租等處分行為),乙方要求對該項事宜另進行特別約定的,甲方有義務進行配合。
第十六條 合同的簽訂和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文本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唐大興、原杰、方德春、林麗出資,設立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廣西名城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四條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類。
(以上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為準)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扒佰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七條 公司由4方股東出資設立,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名稱或姓名
認繳情況
設立時實際繳付
出資額
(萬元)
出資方式
持股比例(%)
出資額
(萬元)
出資方式
持股比例(%)
各共同投資人應在項目開發時根據項目投資額度按上述出資比例將投資資金繳存至項目公司賬戶。
第六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行使職權。
第九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 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應 月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定,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三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五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四條 執行董事依據《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并依據《公司法》第五十條行使職權。
第十六條 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 監事依據《公司法》第五十四條行使職權。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 公司 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附則
第二十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一式2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
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
第三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公司類型
第四條 公司名稱:
第五條 公司住所:
第六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第七條 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核發之日算起。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十條 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其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 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十一條 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 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資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于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十三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提案權;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
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者“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以上(含半數)表決權通過”來解決。
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發送,并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
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
(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
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八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九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風險提示:
由于股東出資人持有的股權屬于財產權,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車輛、存款等有形財產一樣發生繼承的,如果股東出資人死亡則其繼承人有權繼承其名下的出資股份。
如果公司股東出資人為了防止發生此類情況,避免有不熟悉的繼承人通過繼承成為公司股東,那么可以對股份的繼承做出特別約定,比如股東出資人死亡則由其他股東收購其股權,而由其繼承人分割股權價款等。
第七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條 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 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三十二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三十四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
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條 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風險提示:
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的召集權在董事會,當董事會或董事長不履行法定職責時,為了避免公司運營遭受影響,損害股東權益,應當在章程中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直接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可做如下規定:
“如果董事會違反本章程規定,拒絕召集股東會,或不履行職責時,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酌定)以上的股東,享有不通過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會由參加會議的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
”
第三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八條 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
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但中應載明被委托人的權限。
第四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四十七條 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 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
董事任期年,任期后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四十九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并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五十一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并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三條 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并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
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風險提示:
公司法只規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執行職務違法、侵犯公司與股東權益,造成損失時,承擔賠償責任,但具體救濟途徑沒有規定。
為了完善救濟途徑,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規定:
“董事、監事、經理在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規定,以及因無故不履行職務、擅自離職,侵犯公司與股東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訴時,任何股東有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因訴訟而發生的實際支出,由公司承擔。
”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任期后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六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應于該會計年度終了后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八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余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五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工會
第六十條 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并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 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六十二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三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六十四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五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
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六十六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董事會。
第六十七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條 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合同范本 篇20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市___區____街____畝(計____)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為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二條乙方確認投入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范圍:本項目地塊座落于市____區,東至___街,西至___街,南至____巷,北至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畝(計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積),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現有審批建筑物限高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畝(計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畝(計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第三條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號“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年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6、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于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筑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筑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號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復。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萬元作為乙方對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余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資變更到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為中信實業銀行沈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為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合同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著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后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沈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著“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后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合同簽訂后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__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后,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后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后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沈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并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沈陽___置業有限公司將余款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并提交總額為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沈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合同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合同,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沈陽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沈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