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合同(精選3篇)
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合同 篇1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保證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質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根據《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管理有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址:
3. 防護單元 個,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地下 層。
4. 設計單位: 。
5. 人防工程監理單位: 。
第二條 承包范圍及內容
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項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護(防化)設備 的施工任務,包括各類防護門、防護密閉門、活門、通風設備、濾毒 設備、給(排)水管口設備、封堵板、戰時供配電設備、套管(短管) 及其它相關配套設備的生產安裝。工作內容包括:產品加工制作、產 品質量檢驗檢測、運輸、預埋件安裝、設備安裝、調試、驗收、竣工 資料整理、質保期維護保養等工作內容。設備數(質)量、規格與施 工圖、標準圖相一致(詳見防護設備工程量清單),若設計圖紙變更產 生防護設備數量或型號規格變化,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地人防主管 部門審批后的變更設計圖紙,工程量增減以批準的變更圖紙為準。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護設備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安裝施工,即產品 制作、安裝、運輸過程中的材料、人工、機械均由乙方負責(安裝現 場所需的吊卸機械和支撐固守材料除外)。
本防護設備工程從進場施工之日起計算工期,具體工期根據土建 工程進度確定。
第四條 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規范、標準、規定及施工圖紙加工生產和安裝防護(防化)設備,保證所生產、安裝的設備質量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2.乙方出售的產品必須是本定點廠生產的通過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乙方除提供產品合格證、維護使用說明書外,還必須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預埋件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并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設計、人防工程監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驗收通過后才能隱蔽。產品安裝調試完畢后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并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通過后才算工程合格。
3.產品加工生產質量、預埋件安裝質量、設備安裝質量都必須達 到合格以上質量標準。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價以施工圖紙和廣西人防標準定額站發布的防護設備信息 價為計算依據,按照自治區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管理有關規定,經甲乙 雙方平等協商(或經招投標)構成,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總價為: 一百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 其中安裝費¥: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裝檢測費。工 造價經本合同價為準,實際數量若有變動,須有人防部門批準的設 計變更圖紙才能作結算調整。
2.合同簽訂后,乙方送達書面請款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 付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產品或構件的部分進料款。
3.乙方應在進場安裝門框及預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請款申 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 的30%給乙方作為門框及預埋件的生產進度款。
4.乙方應在安裝門扇、通風、濾毒等防護(防化)設備的100天 前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 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相關設備的生產進度款。
5.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門對人防 工程驗收備案通過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 收到乙方書面請款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0%給乙方結 清本安裝工程余款,乙方同時提交防護設備質量保證備案文件資料, 一次性開具正式票據給甲方。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簽訂合同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圖紙一套,以便 乙方編制預算報價,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組織設計、監理、乙方相 關單位人員進行圖紙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進度計 劃,以便乙方結合土建施工進度制定防護設備生產安裝計劃方案,甲 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安裝施工方案的審核。
2.甲方委派 為防護設備安裝工程項目負責人,聯系電話: ,行使合同中約定的“甲方代表”職責,負責施工 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調管理、負責設備工程的初驗、驗收 和簽證等工作,如項目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須在綁扎地下室底板鋼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將門框及相關 預埋件運抵施工現場,并疏通工地運輸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設備的場 地,協助乙方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備進場施工的條件造 成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
4.防護(防化)設備及各種構件進場時,甲方應提供塔吊將防護 設備及構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門框及預埋件安裝前,甲方應派技術人 員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軸線、標高及標高基準點,安裝時,甲方應提供 380V、220V兩種電源和支撐固定門框所需的鋼管或型鋼及鋼筋,同時 調整好工序流程,優先綁扎或焊接防護門洞處的鋼筋,乙方派出足夠 的工程技術人員緊跟土建施工進度,及時進行預埋施工,使防護設備 預埋件與土建施工同步進行,確保防護設備預埋件安裝質量,若因 現場不具備上述施工條件造成誤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5.防護設備預埋件安裝完成后,須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檢測機 構檢測,檢測合格并經建設、設計、監理、人防監察等有關人員驗收 通過后才能封模隱蔽,若未經檢測或驗收手續不全就封模、澆灌隱蔽, 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驗收不通過,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6.在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收到乙方隱蔽驗收申 請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驗收。
7.甲方應按施工圖在防空地下室頂板預埋吊裝門扇所必須的吊 鉤,若甲方未安裝或安裝不符合要求,安裝門扇所需的機械由甲方 負責解決。
8.甲方應在主體封頂前 3 個月通知乙方制作門扇,并在封頂前 30天負責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撐,清理地下室及通道雜物、垃 圾、積水等障礙,保證乙方有足夠的施工作業和運輸通道,同時通 知乙方提交防護(防化)設備安裝施工方案和現場施工需要甲方配合 的技術要求,甲方在 5 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施工方案的審核,協商 安排施工計劃,準備工作全部就緒后,通知乙方進場按合同及施工圖 安裝所承包的防護(防化)設備。在安裝過程中甲方應安排監理、技 術人員、管理人員跟蹤監督,安排吊裝機械配合乙方構件、設備到位, 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監管不力造成的安裝質量問題,甲方應負相關 責任。
9.防護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須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檢測機 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后才能申請有關部門組織工程驗收。
10.在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 程驗收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驗收,通過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 案后按合同約定辦理工程款結算。
11.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機械、 人工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在乙方遵守約定的情況下, 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1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履行《人民防空法》,嚴格按施工圖及有關 規定建設人防工程,監督乙方將防護設備保質保量的全部安裝到位, 督促監理按規定對人防工程履行好監理職責,確保人防工程建設質量 及防護功能,若因甲方重視不夠,監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質量問題, 由上級人防主管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觸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是廣西區內的國家定點廠,具有相應的生產、安裝資 質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關資質證明。
2.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應充分熟悉施工圖,發現圖紙不能滿足規范 和施工要求應及時提出。
3.乙方委派 為施工負責人,聯系電話 ,負 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調配合和項目管理,參與設備 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等工作,若施工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 甲方。
4.合同簽訂后,乙方有義務跟蹤掌握土建工程進度,提醒甲方安 裝防護設備的時間節點,按合約時間申請工程進度款,告知產品生產 進度,以避免誤時誤工和耽誤安裝預埋件的最佳時機。
5.在合同簽訂后5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門框及預埋件安裝施 工方案,在門扇等防護設備進場安裝前30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門扇、 濾毒、通風等防護(防化)設備安裝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 的具體技術要求。
6.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應及時加工生產和按時進場安裝,因乙 方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安裝,一切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安裝的產品在出廠前必須是通過本廠質檢部門和第三方檢 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并向甲方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乙方對產品生產和安裝質量負責,檢測機構對檢測報告負法律責任。
8.門框及預埋件安裝完成后和防護(防化)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 乙方應主動配合檢測機構檢測。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后,乙方須提 前2天通知甲方組織驗收。所承包的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符合驗收條件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主動配合甲方的施工進度,遵守甲方工地 管理規定,服從統一管理,積極做好協調配合工作,按照相關安全法 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擔與乙方有關的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 等安全責任,若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造成的責任事故和損失由 乙方自行負責。
10.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機械、 人工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11.防護設備安裝工程驗收通過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 備案資料,包括:產品檢測合格報告、質量檢查記錄、變更記錄、設備 安裝調試記錄、安裝質量檢測合格報告、人防主管部門驗收記錄等資 料。提供售后服務保障資料。
12.建立該項目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的售后服務保障體系和保質期 內的維護保養制度。
第七條 驗收依據及標準
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以國家人防辦頒發的標準圖、驗收規范為驗 收標準,以施工圖及有關規定為驗收依據,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 以屬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合格為準。若產品有不合格,屬乙方制 作質量責任,乙方負責返工至驗收合格為止;若安裝不合格,須查明 質量責任原因,屬乙方安裝責任,由乙方負責返工至驗收合格為止,屬甲方配合施工責任,由甲方負責返工至合格為止。
第八條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自屬地人防主管部門驗 收備案之日算起,質保期內乙方負責無償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況下損 壞的設備和零(部)件,并進行正常的維護保養,保修到期時,乙方 將工程設備檔案及維護保養資料移交給甲方,由甲方移交給使用單位, 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保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突發事件、自然災害)外,甲、乙雙方應嚴 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 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工期相應順延,逾期超過20天,乙方有 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安裝,每逾期一天, 按已交貨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工期不順延,逾期超過20天, 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未經合同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權利 和義務轉讓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轉讓方承擔。
第十一條 若合同一方更換名稱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權利、 義務及效力不變,變更方須提前書面通知合同別一方辦理變更 或移交的相關手續,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否則,按違約處 理,一切損失及后果由變更方負責。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雙方辦完相關手續后本合同終止,因故終 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數交還自治區人防主管部門統一作廢 處理:
1.由于乙方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權 發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 承擔違約責任。
2.由于甲方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權 發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按本合同 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 起合同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和賠償損失。
4.合同雙方協商一致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5.違反法律法規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條 免責
因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 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遭遇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雙 方根據事件影響的程度協商免除或部分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均適 用于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合同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盡 力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下,可 向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屬專用制式合同,未經自治區人防主管部門批 準不得擅自涂改、復制、復印,合同各方應妥善保管,若丟失或毀壞, 造成后果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但必須作為本 合同附件才能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式貳份分別交自治區和屬地人防 辦主管部門備案,副本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貳份。
第十九條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護設備工程量清單
2. 防空地下室防護設備安裝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帳號:
聯系人: 聯系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機械設備,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在租賃期間甲方租憑的設備如果造成丟失或者毀壞,按原價的80%賠償。
2、機械設備名稱、型號、數量: 裝載機、發電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平板振搗器、氧氣乙炔焊、塔式起重機、移動式柴油空壓機、砂漿攪拌機、交流電焊機、鋼筋切割機等,具體數量詳見租賃清單
3、租憑時間: XX年00月00日——XX年00月0日
4、施工地點:
5、財務結算方式:
(1)計費方式及單價: 見租憑設備表
(2)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設備停機費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給乙方。
6、有關約定:
(1) 乙 方負責提供設備操作者,操作者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作業,并負責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2)設備租憑期間,設備操作者的食宿由 甲 方負責。
(3)設備租憑期間,設備的燃油費、耗電費由 甲 方負責。
7、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為乙方設備的進場做好準備,提供必要的進場條件。
(2)甲方必須有專人負責指導設備的施工產生,但不能違章指揮,若由甲方人員違規指揮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負責設備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衛工作不到位造成設備及其零備件的丟失由甲方負責。
8、乙方復雜:
(1)乙方應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技術性能完好。
(2)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設備操作者,操作者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有關負責人的指揮作業,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但有權對有關違章指揮提出異議。
(3)若乙方機械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由此影響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經雙方簽認后,可免簽當日臺班費。
9、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法律解決。
10、本合同經雙手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開發建設________工程,地上建筑層數為________層,建設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應同步建設人防工程________平方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建成。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定。
一、工程建設標準及要求
1、工程防護等級為________級,戰時功能為________,平時功能為________。
2、工程按《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設計,按《人民防空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驗收。
二、雙方責任及任務
1、甲方責任及任務
(1)按時辦理設計文件審批手續,合格后出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準書》。
(2)工程竣工后及時組織防護專業驗收。
2、乙方責任及義務
(1)委托具備人防工程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前報甲方審查。
(2)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開工。必須嚴格按照審核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施工,因故確需變更設計的,必須經原設計批準部門批準。
(3)及時向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選聘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機構承擔工程監理工作。加強對工程的投資、質量、工期實施全面監督管理,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建成人防工程。
(4)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內竣工。工程竣工后,及時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將完整的施工資料移交給城建檔案館和甲方。
(5)不能按時報送設計文件審查、開工和竣工以及不建或工程規模、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三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防護專業驗收合格后終止。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