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6篇)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工程采購總監,副組長:工程維修部經理,成員:工程維修部全體維修人員、物資供應部經理、工程材料采購員。
二、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并在發生雷電災害時啟動預案,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供應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三、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長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報告災情,并協助防雷辦公室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維修部電工班長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工程維修部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查報告,合格證失效前十五個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維修部經理向市防雷辦公室提出檢測申請,并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六、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司員工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七、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物業公司有限公司
20xx年7月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單位應定期由有資質的專業防雷檢測機構檢測防雷設施,評估防雷設施是否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2)單位應設立防范雷電災害責任人,負責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項防雷減災管理規章,落實防雷設施的定期檢測,雷雨后的檢查和日常的維護。
(3)建設單位在防雷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時,應根據地質、土壤、氣象、環境、被保護物的特點、雷電活動規律等因素綜合考慮,采用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設計和施工。
(4)應采用技術和質量均符合國家標準的防雷設備、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標準防雷產品和器件。
(5)新增加建設和新增加安裝設備應用時對防雷系統進行重新設計和建設。
(6)雷災發生時應及時向市防雷所上報情況,以便及時處理,避免再次雷擊。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安全培訓制度
1、對于電工、金屬焊接、切割等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才準許持證上崗。
2、在采用新方法,添設新設備,調換工人工作崗位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會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并且結合文化生活,進行各種安全生產的宣傳活動。
4、經常對職工進行用電、防雷、消防知識教育,使職工能熟練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自檢巡查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加強防雷裝置的安全監察力度,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防雷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負責施工現場電氣、儀表、配電設施,通排風裝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3、操作人員負責配電室的安全裝置,變壓器、避雷裝置及用電設備上的負荷行程限制裝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5、防雷操作人員,對設備安全運行負責管理,并做好記錄。
6、每天深入作業施工現場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積極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雷設備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7、嚴格勞動紀律和工藝操作,制止違章違紀行為。消除用電過程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
事故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防雷安全設備管理的法規政策,按規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進行檢測、維護、保養,保證安全可靠。
2、對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治理,一時難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監護措施,同時要積極防止新的隱患形成。
3、防雷使用和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上級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氣象部門備案。
4、防雷使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按規定立即向上級安委會和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氣象部門報告,不拖延隱瞞,不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私自處理。
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加強防雷安全管理,提高防雷安全意識
我市屬雷暴活動和雷電災害多發區,年平均雷暴日數達29天,每年都有因雷擊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故發生,據不完全統計,全市因雷擊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近千萬元。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當前雷電災害防御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當前疫情與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安全責任管理的重要內容抓好抓實。各級各部門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要安排專人負責,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并經常進行自查,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主動進行年度安全檢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防雷裝置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嚴格落實危化品等行業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落實定期安全防雷檢測
為確保危化品等行業防雷裝置的設計合理、安全有效,各單位要加大對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檢測工作。重點做好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以下簡稱易燃易爆等場所)的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防雷裝置應當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危化品行業、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三、明確職責,全面做好我市防雷的管理工作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轄區內危化品行業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管理。市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主要承擔雷電災害科學研究、雷電災害調查鑒定、雷電易發區域及其防范等級劃分、防雷科普宣傳和本行政區域內防雷減災技術指導。為氣象主管機構履行職責范圍內防雷安全監管、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防雷裝置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和防雷安全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治督查等提供技術支撐。今年我市防雷檢測工作已經開展,雷雨季節即將來臨,各單位要提早部署,積極進行防雷檢測。杜絕無資質檢測,杜絕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掛靠防雷檢測資質進行檢測。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必須嚴格按照有關防雷技術規范標準和檢測程序進行檢測,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有效。
四、嚴格執行防雷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防雷安全檢測涉及人民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也是發現和排除防雷安全隱患的必要手段,被列為國家強檢項目之一,各級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應急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大對防雷安全責任事故的查處力度,把防雷安全檢測作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內容,依法維護和規范全市防雷安全工作。對無檢測資質擅自從事防雷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應當安裝防雷裝置而拒不安裝、對現有防雷裝置拒絕進行安全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對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導致雷擊責任事故或災害應急處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為,要及時組織調查,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氣象、應急部門將積極開展防雷聯合檢查,及時查處違法案件。
五、規范雷電災害調查和鑒定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雷電災害應急處置預案,雷電災害發生后,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置災情。要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氣象主管機構和應急部門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和評估工作,分析評估雷電災害事故發生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以切實提高單位和市民避險、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防雷、科學防雷、主動防雷的意識。雷電災情報告聯系電話:。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通知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度防雷裝置安全管理工作,形成防雷減災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進一步推動和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為建設“平安日照”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盡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設備,并切斷電源及信號線路。
6、雷電時,不要觸摸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若遭受雷電災害后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后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回檢查一遍,以防不測,并做好記錄。
11、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于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制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為所有職工提供一個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確保地調所符合法律法規和大隊要求,避免意外事故,實現環境衛生安全的持續健康。
2適用范圍
地調所所有部門和人員。
3職責
3.1地調所管理人員負責識別環境衛生與安全影響因素,并制定公司環境衛生與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環境衛生安全培訓,檢查各部門環境衛生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
3.2 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生產過程中的環境安全衛生,設備的安全操作。
3.3司機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降低意外事故。
4 設備、工程施工、勞動場所安全要求
4.1 各種設備、儀器和車輛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2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 施工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4.4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5鉆機施工場所制定嚴格的安全措施,由專人負責監督執行;如在烘箱旁放置細沙、滅火器等。
4.6為確保生產、人身安全,作業者在各項工作之前必須穿戴好勞防用品、防護用品和檢查機械設備是否正常后,按順序啟動設備和作業,必須按操作規定進行操作。非操作人員,不準亂碰現場設備,做到文明施工。
4.7非專業電工嚴禁進行電器任何作業,專業電工作業需倆人以上同時在現場,專業電工、維護工在進行作業時應穿戴或使用防護用品,以免危險發生。
4.8工作照明燈、照明線路必須掛在絕緣體上,不得直接安置在生產線上。
4.9 物探測井放射源由專人看管,做好防輻射措施,并設立輻射危險警示標志。
4.10 放射源嚴禁外借,本單位使用前應提出申請,批準后由專人取出,使用后按時歸還并做好出入登記;
4.11 放射源使用人員應穿戴防護服、防護手套等,按規程操作使用;
4.12 放射源使用人員每年組織體檢,確保身體健康;
4.13 野外成員要檢查所攜帶的設備、羅盤、地質錘、放大鏡、圖件,生活用具、食品飲水、急救包、通訊用具、記號筆、鉛筆及刀器等攜帶齊全,妥善保管。
4.14 禁止單獨一人野外工作;山區作業時,組員間距離不得超出相互視線范圍。
4.15做到看景不走路,走路不看景,以防摔跤和墜崖;遇雷雨天氣時,不得在孤立的大樹下、山頂避雨。
4.16野外小組成員應按約定時間和路線返回約定的地點。
4.17 在預測天氣不利的情況下禁止開展野外工作。
4.18 所有項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地質勘探安全規程》、《金屬與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各專業人員在野外作業時應遵守相應的作業安全規程和各工種操作規程。
4.19放射性地質勘探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電離輻射防護和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4.20下班后要求切斷所有電源,鎖好門窗。如造成損失,一切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4.21 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交通管理規章規定。安全駕車,按時參加車輛安全等方面的學習,保證項目組人員安全。
4.22駕駛員應該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23 每天出車前要理性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情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4.24 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4.25 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保證準時接送項目組人員。
4.26 非駕駛員項目人員,不得駕駛項目車輛。
5 教育培訓
5.1每年最少一次組織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火災疏散,滅火器操作,報警等,由相應專業人員擔任教員。
5.2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5.3對新職工、實習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6.事故的處置
6.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
6.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并及時報警。
6.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6.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6.5對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7環境衛生控制
7.1由管理人員制定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各部門嚴格執行。
7.2對各部門工作環境不定期進行巡檢。
7.3 鉆機施工中產生的廢水、廢料應搞好排放和清除,不應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7.4 鉆機施工后應對施工場所進行環境恢復。
7.5 辦公場所產生的廢舊墨盒、廢舊設備應定點存放,禁止隨意丟棄。
7.6存放放射源的區域,應當配置必要的防護設施,進行必要的防輻射處理,以防造成安全事故。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對本部門員工,正副班長要對三大院庫區有全面了解,做好轄區安全生產管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統一指揮。特別是每日值班,要從思想上認識肩負的責任,對環境熟悉,以高度責任制對庫區巡防,保證庫區的安全。
2.值班期間嚴格按部門制定規章制度實行,做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簽名,正副班長要檢查值班記錄,簽好自己名字。部門安全管理員不定期檢查評估,把安全考核作為員工工作考評的一部分。
3.每位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按規定檢查施工單位所需領退材料的正確性,嚴防個別私拿,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加強庫房安全防范意識。
4.安全員應積極協助三大院門衛檢查,加強部門之間溝通,共同管理物資流出,辦理好出門相關手續。
5.協助各部門不定期派出人員上門收集各個施工單位工程廢料,統一集中,統一處理。
6.加強對公司統一上交的工程廢料處理,配合安保部對工程廢料監督,檢查,在處理工程廢料時,及時向安保部通知,請安保部上門檢查工程廢料處理去向,同時拿出收購單位相關證件,給安保部驗收合格后,方可處理。
7.正確合理的對工程廢料進行處理,全面了解工程廢料市場價格信息,嚴把重量關,辦好相關手續,現場按規定二人以上人員簽字方可。
8.每位員工應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庫房消防設備安全到位,進出隨手關燈,關好大門。
9.在行吊下發料時,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時要求施工單位人員戴好安全帽,在吊車工作時,人員要遠離行吊下,操作人員按規定做好每一項工作,嚴防無關人員進行操作,如施工單位人員不戴安全帽,發料人員有權停止發料。
10.負責行車片區員工要熟悉設備性能,了解設備狀況,查明線路來龍去脈,及時掌握進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定期保養,使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11.員工搬運貨物時,嚴格檢查貨物包裝,搬好貨物,卸貨時注意貨物場地,避免貨物碰撞損壞,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12.加強員工宿舍安全檢查,特別嚴禁使用電磁爐,進出關好電器設備,關好門窗,嚴防個人用品失竊的發生。
13.對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相關培訓教育記錄。
14.安全管理員應加強上下之間的溝通,努力執行好相關政策落實,對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定,有權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員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績突出的有權給予獎勵表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產工作躍上一層樓。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建設單位及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事,嚴格執行建筑裝飾裝修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及驗收規范等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二、原有房屋裝飾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飾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對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應當先修繕加固,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整棟危險房屋不得裝飾裝修。
第三、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飾裝修防火規范。完成裝飾裝修施工圖紙設計后,建設單位必須持《施工許可證》和施工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核準。
第四、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五、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承接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任務。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
第六、實行初裝飾的住宅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驗收評定。
第七、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質量和安全監督。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認證合格,否則不予驗收。
第八、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生重大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質量和安全是建筑裝修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一定要非常的重視。建筑施工單位在設計建筑裝修時一定要考慮這些問題,相關的部門也應該盡到相應的監管責任,共同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幼兒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和聯系。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定,監督項目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和安全生產費用的落實;
3、協助制訂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對危險源的識別進行審核,對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行總體策劃并組織實施;
5、參與編制項目安全設施和消防設施方案,合理布置現場安全警示標志;
6、參加現場機械設備、安全設施、電力設施和消防設施的驗收;
7、組織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巡查,督促隱患整改。對存在的浙工大安全隱患的分部分項工程,有權下達停工整改決定;
8、落實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的相關規定,組織作業人員入場三級安全教育;
9、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達標、安全文明工地創建活動,督促主要責任部門及時上報有關活動資料;
10、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并迅速參與搶救;
11、歸口管理有關安全資料。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集團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意識,有力推動各部門、各子公司和各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及全體員工,納入統一協調管理的相關外委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三條集團安全生產委員會(下稱集團安委會)負責組織協調解決考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集團安全管理部負責對各部門、各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考核。
第五條集團組織人事部依據考核結果負責工資及獎金(或津貼)的結算工作。
第六條集團財務部負責考核工作涉及的資金收支、發撥等相關工作的落實。
第七條集團綜合部負責做好考核相關的保障工作。
第八條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參照本制度對內考核。
第九條集團紀委負責對考核工作進行監督,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追責問責。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十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落實各部門、各子公司、各崗位員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突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負責人的責任;堅持控制目標與管理目標相結合,日常檢查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考核原則。
第四章考核內容
第十一條對各部門、各子公司、各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責情況、安全生產違章違紀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情況等內容進行考核。
(一)控制目標完成情況
職責范圍內不發生因未履行或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二)管理目標完成情況
1.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嚴格落實《集團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四個必須”和“一崗雙責”原則,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全覆蓋。
2.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貫徹落實上級各項方針和決策部署,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
3.安全生產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4.安全生產保障工作。依法依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合理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組織開展知識技能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加大安全管理投入,保障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正常有效開展。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依法依規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培訓計劃,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三級教育,所有從業人員要做到先培訓合格后上崗、定期參加應急救援演練,一人一檔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6.安全生產事故管理。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安全生產事故,不謊報、瞞報、遲報、漏報。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意見。
7.安全生產創新。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創新工作,鼓勵激勵開展改革創新、實用發明等活動,加大安全生產管理創新投入,積極運用創新成果服務安全生產。
8.加強職業病防治。涉及職業病防治的單位,要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總體工作,做到與安全生產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考核。
第五章考核等級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考核實行百分制。控制目標占40分,管理目標占6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60%,年度考核占40%)。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90分(含)以上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優秀單位;在75分(含)至90分(不含)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良好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60分(含)以上至75分(不含)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合格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成績在60分(不含)以下的,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不合格單位。
第六章考核方法
第十四條集團對各部門、各子公司等綜合考核為每半年一次。集團組織的安全生產日常監督檢查情況,納入日常考核。安全生產考核以年度為考核期限,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控制目標考核:根據被考核單位是否發生事故及發生事故造成的后果進行評定,事故定級參照集團內部制度執行。
1.發生較大(含)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實行“一票否決”,年度不再列為考核對象,責任單位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2.發生一般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年度安全生產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年內發生兩起(含)以上的,責任單位評定為不合格;
3.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不按規定上報,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任單位評定為不合格。
(二)管理目標考核:根據各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及當年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制定管理目標考核評分標準。
1.日常考核:以集團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被考核單位各專項重點工作開展及日常信息報送等情況為評分依據。
2.年度考核:由集團成立考核組,對各部門、各子公司進行全面考核。被考核單位要分別于當年7月5日和12月31日前提交半年和全年安全生產任務目標完成情況的自評報告。
第十五條考核細則由集團安全管理部負責制定,報經安全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執行。
第七章結果應用
第十六條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部門、子公司和員工,按照相關規定,予以通報表揚、頒發獎牌(狀)或獎金等形式的獎勵。
各部門、各子公司被評為優秀的可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或單位)”稱號;
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被評為優秀的可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稱號;
非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被評為優秀的可授予“崗位安全生產標兵”稱號。
第十七條對考核結果為合格的部門、子公司和員工,不獎不罰。
第十八條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部門、子公司和員工,按照相關規定,予以通報批評、罰扣獎金(或津貼)等形式的處罰。
第八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為保證公司箱變、高壓室、低壓配電室、電磁站等設施內電氣設備能夠安全、穩定、可靠運行,確保高、低壓運行檢修電工安全作業,現設備部技術人員結合全公司電氣設備的實際情況,制訂安全防控措施如下:
1.危險因素分析:電氣設備故障可導致觸電、火災等事故。
2.管理要求及注意事項:
2.1安全培訓及上崗作業管理:
2.1. 1定期組織參加高、低壓電工進行安全消防培訓和演練、觸電事故應急處理演練等,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強化處置電氣安全事故的能力。
2.1. 2所有電氣作業人員要持有特種作業證,做到持證上崗,證件要定期審核。
2.2護具安全管理:
2.2.1按規定時間對絕緣護品、護具、測電筆等工具儀表進行檢驗。如有損壞及時補充、更換,人為原因損壞要給予考核。
2.2.2按安全標示牌(物品定制類牌)要求,在指定地點或工具柜內存放安全護品、護具及儀表工具等物品,并建立相應物品管理臺賬,如人為原因造成物品損壞、丟失、賬物不符情況要給予考核。
2.3運行點檢及大中小修作業管理:
2.3.1按規程定時定點進行電氣設備的點、巡檢設備工作,并作好記錄。發現異常問題及時處理。
2.3.2高、低壓電工每班需對安全消防設施檢查(滅火器、安全應急燈、煙霧報警器等),如有失效、損壞、失靈等狀況,及時上報更換,并作好記錄。
2.3.3做好高、低壓室內備品備件的定置定位及衛生清理工作。室內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發生火災。
2.3.4電氣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三大規程》作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倒閘操作票制度,做好停電、驗電、掛接地線、掛停電牌工作,做到“誰掛牌、誰摘牌”,并作好相應的停送電記錄。
2.3.5要嚴格執行“重要崗位人員來訪登記”制度,隨時關門落鎖,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2.3.6電氣室內,高、低壓電工要做好定時巡檢工作,發現火災報警及時上報、處理。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炎炎夏日,游泳池成為市民們消暑避夏的好場所,但是游泳池每年都有溺亡事故發、去年還有一家游泳池由于救生員對消毒藥不當處理導致多人中毒住院等等。這些事故給人們帶來了巨大的危害和慘痛的教訓,所以加強對游泳池安全問題的重視刻不容緩,制訂相關的泳池安全管理制度標準范本則是落實安全責任的規范化管理,這樣才能盡量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游泳池開放時間由小區會所管理,非開放時間禁止進入泳池。
二、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個游泳健身者宣傳游泳安全衛生常識
三、如會所發現患有肝炎、心臟病、皮膚病、性病、嚴重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等病患者,小區會所有權禁止此會員的游泳活動。
四、設置安全標志和救生器材,深水區和淺水區之間要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五、進入游泳池要遵守以下規定:
1、聽從教練和救生員的指揮。
2、安全第一,嚴禁跳水和在池中、岸邊追逐打鬧。
3、初學者在無管理人員的看護下禁止下水。
4、泳前認真做好準備活動,禁止在池中做可能產生傷害事故的動作。
5、愛護游泳池的一切設施。
六、游泳池救生員的`安全職責
1、救護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做到開放前認真檢查器材設備,放置各種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況。提高責任感,防止突發事件。
2、自覺遵守各項制度,不遲到、早退。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脫、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完成救生任務。
3、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嚴格按兒童池、成人池、深水區、淺水區的規定進行管理,對越界和不服從勸阻的進行警告,警告無效的可清除出場。密切注意池內情況,特別是入池口,深淺分界區、成人池兒童池交界區等;發現有求救信號、遇溺等異常情況的,應果斷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4、上崗時配戴救護人員標志、穿好救生服,配帶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鐘到崗,將池內警示牌、桌椅、太陽傘、過腳池、循環系統、地面衛生等清潔干凈、打開和擺放好。應在規定的崗位責任區上崗或巡崗,不得擅自離崗、并崗、在崗上看書報、閑談、打瞌睡等,有事離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員。每天結束后必須清查負責的水區域。
5、遇上雷、雨天氣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況應及時清場,將游泳場關閉。
6、對違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規定的游泳者,應予勸阻,警告,對不服從管理的可清除出場。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監測電工負責管轄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工作。
2、監測電工應將在籍的裝置逐臺建帳,并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臺帳、傳感器使用管理、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牌板沒有按規定填寫的罰款100元,填寫有誤的罰款50元。
3、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報簽名制度。
4、交接班內容包括
(1)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沒有對運行情況及故障情況詳細記錄的罰款100元;
(2)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沒有按期對井下各點的監測傳感器進行斷電試驗的罰款100元;
(3)瓦斯超限要有詳細的超限及事故追查記錄,無超限記錄對相關人員罰款100元,對超限沒有進行追查處理的對相關人員罰款100元;
(4)計算機的數據庫資料,當班監控員如發現當天數據庫資料丟失或者無法打開時要做好記錄并匯報監控中心主任,沒有記錄或沒有進行匯報的對當班監控員罰款100元。
5、接班后,首先應和通風科、調度員取得聯系,接受有關指示。
6、次日早班將前一天的監測日報、超限日報、重點區日報,報表送通風副總、通風科長、總工程師、礦長審查簽字,缺少簽字及沒有按期簽字的對相關人員罰款100元。
8、進入機房要穿潔凈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將有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要經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設備外殼,每班清掃室內衛生確保室內清潔。以上每少一項不符合規定的對相關人員罰款100元。
9、應備有必要的工具、儀器、儀表,并備有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10、敷設的電纜要與動力電纜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嚴禁將監測電纜纏繞在動力電纜之上如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1.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的馳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于礦車和運輸機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側。
12、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體接觸。
13、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扎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15毫米。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5毫米,腔內連線松緊適當。
14、傳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設位置要符合有關規定。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后,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分鐘后進行調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報警和斷電控制并檢驗其可靠性,然后與井上聯機并檢驗調整進行跟蹤性精度確認。
15、按規定每7天對監測設備進行一次調試校正。按規定每10天對非重點區、每3天對重點區瓦斯傳感器進行調試校正,沒有按照時間規定進行調校的對相關人員罰款100元。
16、調校程序
(1)、空氣樣用橡膠軟管連接傳感器氣室。
(2)、通入空氣樣對傳感器調校零點,通入空氣樣時間不得小于90s,零點校正結束后要打電話通知機房即將進行標氣調校要求機房座機員對將最高濃度值記錄并與監測工進行跟蹤對照井上下濃度值是否一致,監測工沒有認真進行調校及空氣樣通入時間不足90s的對監測工罰款100元。
(3)、通入標氣樣對傳感器調校,通入標氣樣時間不得小于90s,進行效驗前必須通知監控員要對某個點的傳感器進行調校,通入過程中監測電工手拿秒表仔細觀察聲、光報警及斷電器動作的相應時間,校正結束后要打電話通知機房做好記錄并與監測電工進行跟蹤對照井上下濃度值是否一致,監測電工沒有認真進行調校及標準氣樣通入時間不足90s的地面主機曲線圖無空氣樣效驗曲線的對監測電工及監控員分別罰款100元。
17、傳感器的基本誤差范圍控制在±0、05,如發現誤差較大監測電工要查明原因,需要更換的立即更換。
18、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后,要上井進行全面檢修,并建立相關臺帳帳卡。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①現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②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
③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④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⑤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⑥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⑦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⑧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⑨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⑩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為加強皮帶機安全管理,避免各種傷害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股份公司所有皮帶機相關崗位。
3、管理規定
3.1操作皮帶機前,必須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嚴格遵守“三禁”:禁止戴手套、禁止系圍巾、禁止敞開衣袖,嚴格執行“三緊”: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
3.2皮帶機應設置專門巡檢通道,通道與皮帶用護欄進行分離、隔開,巡檢通道必須時刻保證暢通,通道上禁止堆放雜物或存在孔洞、尖銳物體等安全隱患。
3.3皮帶機滾筒加油時,必須使用油嘴較長的油壺,禁止在皮帶機運行中將手或身體其他部位越過護欄進行加油。
3.4皮帶機所有轉動部分及拉緊裝置必須安裝有防護欄桿,護欄禁止隨意拆除,因清掃、檢修等原因臨時拆除后,必須及時恢復,否則禁止啟運皮帶。
3.5皮帶機檢修必須斷電、掛牌,辦理好相關票證,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具體步驟如下:停機→斷電→驗電→掛警示牌→檢修。
3.6皮帶機運行時,禁止將身體的各部位伸入皮帶機下清理滾筒、物料、打掃衛生、加油等工作,防止機械傷害事故。
3.7皮帶機啟動前,要對皮帶機及沿線情況進行徹底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啟動。
3.8無論運行中還是處于停止狀態,禁止在皮帶上或相關設備(如減速機、料斗等)上站立、穿越、睡覺或傳遞工具物品等。
3.9嚴禁跨越皮帶機、在影響通道的皮帶上應設置過橋,過橋需設置欄桿。
3.10禁止從皮帶機下方鉆過,如巡檢通道正處于皮帶下方,皮帶必須保持一定高度(約2米)或對此處皮帶機的托輥和皮帶邊緣做好防護、隔離。
3.11在運行的皮帶上取樣或撿雜物時,應落實好相應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位于皮帶外,使用必要的`工具,禁止戴手套從皮帶上直接撿雜物,以防被皮帶掛住造成事故。
3.12禁止無關人員在皮帶機相關設備周圍通行、逗留。
3.13皮帶機基坑清理工作禁止單人進行,須專人進行監護,較狹窄機坑內清理作業必須斷電掛牌。
3.14皮帶機基坑內抽積水,潛水泵未斷電時,禁止下到未抽干凈的基坑內,防止發生漏電傷人事故。
3.15嚴禁帶負荷啟動皮帶機,皮帶打滑時應先停機,掛斷電牌并清理完負荷后再啟動,禁止用人工助力啟動。
3.16嚴禁在皮帶機上放置器具、材料、物件。
3.17調整皮帶機跑邊可不找電工斷電,但必須停止運行,并掛牌,且有人在皮帶機控制開關處臨時監護。
3.18皮帶機各啟停開關的名稱必須清楚標識,皮帶機作業區域內必須懸掛或張貼必要的安全警示牌或提醒標語。
4、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考核,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