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承租合同書(精選3篇)
房子承租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房屋基本情況
1.1甲方所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1.2甲方保證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房屋產權證書編號:_________,房屋產權使用人: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_。該房屋產權證復印件、使用權人身份復印件見本合同附件。
1.3甲方保證該租賃房屋設施設備齊全,經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合格,并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書及手續的復印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續租
2.1房屋賃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2乙方需續租的,應在租賃期屆滿前10日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雙方商議達成一致后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3.1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押金及押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3.3甲方收取乙方租金和其他所有費用的銀行賬號如下: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4.1租賃期間,實際使用所產生的所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電費由甲方按乙方實際用量代收代繳,正常損耗分攤代收代繳。
4.2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以及因租賃所發生的各類稅費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房屋的交付與交還
5.1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實際交付該房屋之日為房屋交付日期。
5.2若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則房屋租賃期也相應延后,甲方交付時間逾期一個月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5.3對于屬于乙方的且可與該房屋分離的裝飾、設備或用品等,乙方有權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予以搬離,對于其他與該房屋不可分離的裝飾、設備或用品等,乙方無需將其恢復原狀、亦無需承擔將其拆除等任何費用。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6.1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6.2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時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有權找第三方進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6.3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在將房屋出租給乙方前,負責做到不漏、不淹、照明、水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租賃經營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三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6.5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7.1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因設計、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水、電、通訊、消防、衛生及其他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辦理報批所需的所有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
7.2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權利限制問題,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全額賠償。
7.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否則,甲方應對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4在租賃期間若非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免收該期間的租賃費用。若是甲方原因所導致的,甲方除免收乙方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該期間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并在30日內解決使乙方能正常使用房屋,否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除應向乙方退還未能產生的租賃費用外,還應向乙方雙倍退還所支付的押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義務
8.1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省市有關房屋使用規定以及遵守物業公司的物業管理規定,不得存在危險品及國家規定的不合法之物品。
8.2乙方保證不得堵塞房屋內部公用通道,保證不損壞公用設施設備。
8.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租金、有關費用、返還房屋。
8.4租賃期間乙方需退租的,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按實際租賃時間產生的租金。
8.5若乙方對外轉租該房屋的,應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條款
10.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是知悉的、認可的,并愿按照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10.2因房屋被拆遷而獲得的拆遷補償或賠償費用中,涉及乙方的投入、裝修、搬遷、設備設施、員工安置等補償或賠償的歸乙方所有。若地方政府未在在補償或賠償標準中列明明細的,甲應支付乙方就前述裝修、搬遷等事項所發生的實際費用。
10.3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全部或部分合同權利、未要求或遲延要求對方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不應視為對此權利的放棄。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3本合同共___頁,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子承租合同書 篇2
男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于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
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為主貸人向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2、機動車輛: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購有牌汽車一輛,離婚后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子承租合同書 篇3
以下是對租賃合同是有名合同嗎的問題的回答: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賃合同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滿也可續訂合同,但續訂的租賃期仍不得超過20年。
租賃期六個月以上的,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合同。
(一)出租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實行“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出租人應在出賣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3、保證租賃物符合約定的標準和用途,履行維修義務。
(二)承租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約定的方法或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并獲取受益。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妥善保管租賃物。
3、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不得擅自改變或轉租。租賃期內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支付租金。租賃合同約定租金支付期限的,依約定。合同未約定租金支付期又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租賃期不滿一年的,期滿時支付;租期一年以上的,應在每滿一年時支付。
5、租賃期限屆滿返還租賃物。承租人在租賃期滿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為不定期。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