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安全協議(通用18篇)
分包安全協議 篇1
總包單位: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分包單位:
為認真遵守《安全生產法》,嚴格履行施工總包單位重慶松龍建筑(集團)有限公司主體安全職責,為更好的管理重慶鋼龍?渝東國際工貿物流商城市場區一期工程施工現場,切實做到預防在先,控制在前,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防患于未然。按照總包單位安全生產要求,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進行控制,特對進入該項目工程的各分包單位要求簽訂安全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分包單位在進場后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工序安排,總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違章,違紀行為予以糾錯和一定范圍內的處罰。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個不準的操作規程。
2分包單位在使用總包單位的安全防護措施時不得隨意挪動及拆毀安全防護措施。如確需挪動,必須取得總包單位安全負責人的同意后才能挪動,否則,一經發現,總包單位將按照本安全協議對分包單位予以處罰200元-5000元的罰款。
3.分包單位所有施管人員及民工必須服從總包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及臨邊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分包單位必須對本單位民工做好安全教育,總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人員違章違紀行為進行制止。
4.分包單位所有施工人員及民工必須辦理工傷保險交總包單位備案,并完全承擔在本工地發生的傷,殘,病,死等一切工傷事故,由分包單位負全責,與總包單位無關,一律自行解決。不得以各種理由擾亂總包單位正常生產秩序。如有擾亂總包單位正常生產秩序的行為發生,總包單位將對分包單位進行5000元/次的罰款。
5.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接電,接水,必須在與總包單位銜接好后,合理規范使用,不得肆意浪費。不得在施工區及生活區隨意搭接用電,必須取得總包單位水電負責人的同意后才許使用。分包單位在自己的生活區內不得使用水烏龜,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設備,同時無條件接受并配合總包單位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并對自己所在生活區保持清潔衛生。
6.特別說明:電梯分包單位如果在施工中故意將安全防護設施拆走,或者未及時恢復造成其他分包單位及總包單位人員墜落電梯井發生事故,則該事故主要責任為電梯分包單位,發生費用由電梯分包單位全額承擔。
7、外墻面施工的班組,不得隨意損壞安全設施和安全設備,上架的操作人員必須是熟悉技術工人,嚴禁使用童工、超齡、婦女上外架、拆除連墻桿件、高空拋物、有恐高癥、不建康人員上班,違反其中任何一項的處500~5000罰款。
8、分包單位的承包資質必須滿足分包工程的要求、分包單位應將經過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確認的資信文件及相關管理機構人員證件復印一份交給總包單位。
9、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安全資料全權負責,并且按照總包單位要求的工期進行 編制匯總。
以上安全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且具備法律效力。
注:后附安全勞動紀律
總包單位: 班組或分包單位:
( 蓋章) ( 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2
土建專業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
發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1人次以下。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__);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 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資格情況進行核查,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 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 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 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 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查批準。
(11) 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 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 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 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 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訓,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 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 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 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 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 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 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 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 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 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18) 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 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 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 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 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規程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 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 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論證。
(26) 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 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 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也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 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 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 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 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 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 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 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7)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 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協議 篇3
發包單位: 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 簡稱乙方
為貫徹 "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 的安全生產方針 , 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 , 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 , 結合本工程特點 , 雙方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 , 經協商一致 , 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東方項目1#實驗大廳開閉器外電源程
2 、工 程 地 址 :
3 、承 包 范 圍 :
4 、承包形式:
5 、工程項目期限 : —— 年 ——月——日至 ——年——月 —— 日
6 、工程合同總工期——日歷天。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 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作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DL5009.2 、 DL5009.3 〉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O) 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項目按照“ 先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
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
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野長山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 ;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 , 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施工過程中發生入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 ,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3) 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 編制并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并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入監護。 1
5) 向乙方通報建設單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
6)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 , 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7)建立和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業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進行檢測。
8) 危險性較大的 / 施工項目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并時乙方進行安全施工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9) 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停止工作的錨固措施等專項安全措施。
10) 在作業開始和結束前做好相關單位的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
11) 在城鎮、交通道路等人員密集區域施工,應編制交通組織方案和安全措施。督促乙方根據方案和措施要求設置全封閉路欄、安全警示、交通指示和夜間警示燈等。
12) 進入變電站施工做好和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必要時組織簽訂各方安全協議。
13) 對控制室、繼保室、通信機房、計算機室等,己敷設的電纜,已安裝變壓器、盤柜、蓄電池等設備以及現場的易燃易爆危險品 , 應采取可靠的防火隔離措施 , 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14) 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建立和執行SF6氣體的采購、儲存、使用和回收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15)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6) 組織或督促乙方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17) 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 , 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8)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 , 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9) 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 乙方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 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3)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 , 做到有據可查。
4) 執行有關規定 , 落實各項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 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 , 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 在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工。
7)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8)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9)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 ( 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 ), 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10) 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1) 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2) 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 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跨越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4) 對危險性較大的 / 作業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并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5) 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以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6) 落實本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7) 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18) 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9) 按約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施,教育并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登高工具、防墜裝置和個人保安接地線。
20) 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21) 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落實開挖的防坍塌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間斷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設備須采取錨固、接地等專項安全措施。
22)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3) 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 , 應保持安全距離 , 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24) 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應向甲方提出相應要求,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開展工作。25) 在電纜層、電纜隧道及 GIS 開關室、容器內、密閉空間等區域內工作,應先按規定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6) 作業人員進入工井作業前 , 在開啟井蓋瞬間應防止有害、有毒、可燃氣體突然噴出傷人,開啟井蓋后應加強通風和監測,必須使用非金屬梯子上下工井,工井口應用井圈或護欄,作業人員撤離電纜井或隧道后,應立即蓋好井蓋,以防意外。
27) 落實 / 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置。
28)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己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9) 定期組織作業人員身體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0)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1)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l) 甲方投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 或 / 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 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 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無
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6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7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北京華匯電力安裝工程有限 單位名稱(蓋章):北京嶷創開源建筑工程有
公司 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 年 —— 月 ——日 簽訂日期: —— 年——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4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6)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7)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協議 篇5
發包單位: 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牽引站線路工程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灌注樁
(4)承包形式: 專業分包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項目期限: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2、DL 5009.3)。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朱超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劉后夫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_____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___ ___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____ __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或___ 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改委頒布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6
總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管理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協議。凡在我公司注冊的勞務分包單位必須簽訂此協議,并履行協議書中所列各項條款。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內容(范圍):_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在施工生產和勞務分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規范、標準和相關規定。
五、責任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負責審查勞務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勞務隊伍施工。負責將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對乙方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負責對本工程實施統一的監督、檢查和管理,統一規劃施工現場平面布
置,按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CIS企業形象設計要求管理施工區、辦公區、民工生活區和現場圍擋;
4、當遇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或存在交叉作業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負責組織協調并督促分包方相互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5、負責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針對工程施工特點,對乙方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違章行為、安全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7、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工作,現場發生事故后,積極處理搶救,并按規定程序上報;
8、負責本施工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志的設置,并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書面告知乙方;
9、負責將本作業區域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做好施工區、辦公區和民工生活區的管理,自覺維護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整體利益和社會信譽;
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和工程勞務分包經濟合同;
4、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以任何名義再次分包或非法轉包;
5、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真實、合法、有效;
6、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
7、乙方應結合工程情況配備合格專職安全員,并持證上崗。按規定建立相應專業管理資料,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7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承包人)
勞務(專業)分包人:(以下簡稱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工程建設方 天津市市政建設集團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 天津復康路立交橋梁工程第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工程承包人與分包人已簽訂了與總包合同相關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雙方就合同的實施之安全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無責任死亡事故,杜絕重傷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輕傷事故率不超過2‰。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工程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1.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1.3確保安全生產管理費用的有效使用;
2.1.4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在現場項目部設立專職安全管理員;
2.1.5在現場項目部建立全套安全管理資料;
2.1.6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將其提交給分包人;
2.1.7接受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企業及項目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
2.1.8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分包人的施工場所,特別是事故易發的重點部位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通知分包人處理。
2.1.9工程承包人對分包人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可行使以下職權:
2.1.9.1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
2.1.9.2對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或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針對分包人的違約行為,應當追究其違約責任,有權向分包人開具收取違約金通知單,并根據通知單金額在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2.1.9.3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可責令分包人立即排除; 對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可以直接責令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從危險區域內撤出,責令其暫時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安全審查有權部門的同意,方可恢復施工和使用。
2.1.9.4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或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承包人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要求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拆除或運出施工現場的處理決定。
2.1.10工程承包人的檢查人員,在檢查時,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部位)、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包括收取違約金通知)的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分包人的項目經理簽字,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拒絕簽字的,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分包人的負責人或分包項目經理,在通知到達時生效。
2.1.11工程承包人不得指令分包人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2.2分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2.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在工程現場須建立、健全分包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明細,并掛墻上榜,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包括其雇傭的其他參與本工程作業的臨時用工人員,下同))進行安全教育,附有安全教育記錄;
2.2.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在工程現場掛墻上榜或附著相應的操作部位,具體落實和實施;
2.2.3足額投入工程現場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分包人須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所導致的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2.2.4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現場足額配備具有安全管理、監督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2.5接受并服從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監理及工程承包人依法或依據雙方合同、本協議對分包人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接受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處罰;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因違法、或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的違約金。因分包人不服從管理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承擔責任;
2.2.6分包人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上述人員在進入工程現場時,須向工程承包人出示有關身份及資格證書原件,并將復印件提交給工程承包人。
2.2.7分包人人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對已由工程承包人提交安全技術措施的,應按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由分包人委派的專職安全生 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倨鹬氐跹b工程;
、谀_手架工程;
、鄄鸪こ;
④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或者建設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工程承包人指令要求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包人應當向工程承包人書面提出申請,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2.2.8施工前,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或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的書面說明及交底,并須由施工作業班組組長及其所有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
2.2.9分包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橋梁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程承包人的要求。
2.2.10分包人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
2.2.11分包人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擔。勞務(專業)分包人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
2.2.12分包人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設施和河中高壓燃氣管線等,須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專項的防護措施方案,并經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施工,并按方案實施。
2.2.13分包人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部位)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2.2.14分包人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2.2.15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應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分包人須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書面告知,須經相應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
2.2.16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書面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分包人對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認為不符合安全規定或不具體安全條件時,應拒絕作業,并以書面的形式向承包項目經理提出修改意見或異議,由工程承包人重新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若承包人提供的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即使可能有安全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但勞務(專業)分包人未書面提出修改意見或異議的,視為分包人已對可能有安全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作了充分的估計,并作了相應的措施予以排除,若發生安全事故的,分包人承擔所有的后果和責任。
2.2.17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有權并應拒絕任何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2.2.18分包人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2.2.19分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大型提升設備等設設施前,應當以書面通知工程承包人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分包人應將其安全使用證或安全等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應書面提請工程承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上述程序驗收,或驗收后尚有安全隱患,分包人未書面提請工程承包人通知有關單位整改、重新驗收的,分包人使用的,若發生安全事故,均 由分包人承擔所有的后果和責任。
2.2.20分包人應在工程現場對所涉安全的機械設備、用具、設施、周邊環境、職工健康狀況、現場安全交底教育及其記錄等安全生產狀況,至少每周檢查一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承包項目經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2.2.21分包人應對其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在進入本工程現場前,分包人須對其作業人員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經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未經重新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由于分包人,對其作業人員未進行重新教育培訓,或無教育培訓記錄,或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未經重新教育培訓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擔。
2.2.22分包人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分包人未對作業人員培訓,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分包人承擔責任。
2.2.23分包人應當書面告知其從業人員,書面告知應有作業人員的簽收記錄,且確保其從業人員做到以下安全事項:
2.2.23.1完全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分包人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2.2.23.2應拒絕來自于任何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分包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1.2.23.3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2.2.23.4完全了解并嚴格遵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承包人、分包人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2.23.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停止作業,并向分包人項目經理或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書面報告;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有關人員在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分包人對其作業人員未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或其作業人員未做到上述安全工作事宜的,發生了安全事故,其后果和責任均由分包人承擔。
2.2.24分包人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始工作(開工日期)之日起至勞務(專業)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為止。其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用已包括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內,由分 包人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2.2.25分包人應將其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在進場后的5日內,向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提供附有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進場日期等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復印件;在退場前一天,應提交相應的退場花名冊。
2.2.26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繳納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額,按勞務(專業)分包人實際進入施工現場的人數,每人200元計算。繳納方式為在承包人向勞務(專業)分包人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支付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時,由工程承包人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收取,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專業)分包人出具收取其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收據。該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時,由工程承包人一次性結清(無息返還)。?
2.2.27分包人為履行上述義務和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已包括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內,由分包人自行承擔。
2.2.27分包人未履行本協議義務,應依據本協議及《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中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發生事故的應承擔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責任。
3.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3.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應及時向承包項目經理進行書面報告,由工程承包人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須在24小時內抵達事故現場。由工程承包人組織分包人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分包人須全面配合工程承包人及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分包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3.3工程承包人、分包人須根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結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罰與處理。
3.4因分包人未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導致事故發生或未杜絕事故的,工程承包人所遭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 其它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及其它直接經濟損失之總額,均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由分包人支付給工程承包人,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履約保證金或其它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款項中直接扣除。
4.違約責任
4.1工程承包人違約責任
工程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協議第2.1款項下義務的,承擔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與處理。
4.2分包人違約責任
4.2.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安全生產責任明細,或無安全教育記錄的,首次應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檢查如故的,違約金按2倍計算,第二次如故的,違約金按3倍計算,以此類推。
4.2.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無操作規程的,首次應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檢查如故的,違約金按2倍計算,第二次如故的,違約金按3倍計算,以此類推。
4.2.3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能配備或足額配備具有安全管理、監督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按規定每少一員,勞務(專業)分包人須承擔1000元的違約,自檢查之起,每員每遲到崗一天,承擔200元的違約金。
4.2.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上崗的,每發現一例,分包人須承擔100元的違約金;進入現場時,未將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交工程承包人項目部交驗,未將其復印件在工程承包人處備案的,每發現一例,分包人須承擔50元的違約金。
4.2.5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沒有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指導下,已具體實施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等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屬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施工,分包人須承擔該工程造價的10%的違約金。
4.2.6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在實施工某分部或分項工程時,分包人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施工技術書面說明及交底,或其書面說明及交底記錄中沒有相應作業人員的簽字,每少一人在其書面說明或交底記錄上簽字,分包人應承擔20元的違約金。
4.2.7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施工作業現場,沒有按本協議第2.2.9款的約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該安全警示不論其它合同是否有約定屬于分包人負責設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業人員在施工,此類標志,每少一處,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4.2.8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施工作業現場,沒有 按本協議第2.2.10款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約定采取相應措施,或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保護的,每發現一次,分包人應承擔違約金1000元;因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保護造成第三人傷害的,由勞務(專業)分包人全額承擔第三人的傷害責任。
4.2.9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不符合有關衛生標準或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規定標準的,按有關規定或工程承包人項目部的規定,對分包人的處罰額,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或其它任何人員,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內住宿的,每發現一員,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4.2.10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無專項防護措施方案,或專項防護措施方案未得到相應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在可能造成損害毗鄰在建工程或地下管線等處施工作業的,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定,未采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的,按工程承包人項目部的規定的處罰額,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因此被有關部門對承包人處罰的,該處罰額也作為勞務(專業)分包人的違約金。
4.2.1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由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責任,分包人未按本協議第2.2.14款的約定設置齊全的安全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或在入口處無明顯標志的,該類安全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及其入口處標志,不論其它合同是否有約定屬于分包人負責設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業人員在施工的,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罰款。
4.2.13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每發現一員(件),分包人應承擔50元的違約金;分包人對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無書面告知,若其書面告知未經作業人員簽字確認的,分包人應承擔每人次200元的違約責任。
4.2.1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明知或應當知道其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或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存在安全問題,但仍然有作業人員從事施工的,每發現一處,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5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或以來自其他任何一方的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未予拒絕的,每發現一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責任。
4.2.16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無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或無查驗記錄的,不論是由勞務(專業)分包人還是工程承包人或是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每發現一件(臺),分包人應承擔200元的違約金。
4.2.17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使用的施工超重機械或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施,無驗收記錄或驗收未合格的,不論其提供者是何方,勞務(專業)分包人已在使用的,每臺(套、件),由分包人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8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所涉安全的機械設備、用具、設施、周邊環境、職工健康狀況、現場安全交底教育的檢查記錄少于每周一次的,每少一次,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4.2.19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其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在個人工作檔案中無記錄或記錄不足每年一次的,每人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對進入本工程的作業人員,無安全教育培訓及已考核合格記錄的,每人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50元的違約金。
4.2.20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無具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的,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4.2.2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其從業的作業人員未按本協議第2.2.23款履行告知義務,或其告知內容不齊全,或其告知的書面文件無相應作業人員簽字的,分包人應承擔按每人次50元的違約金。
4.2.2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為其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無相應保險單,按其未辦理保險單的人數,分包人應承擔每人50元的違約金。
4.2.23工程承包人依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或工程承包人及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的規定,對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及其現場管理人員的處罰金額,均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
4.2.2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已進場人員,未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附有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進場日期等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復印件的,分包人承擔的違約金(按未提交花名冊的人數,第人每延誤的天數10元計算);退場前,未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相應的退場花名冊的,由分包人承擔違約金(按未提交花名冊的人數,第人每延誤的天數10元計算)。
4.3分包人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時,由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安全管理員,或工程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門向分包人發出《安全協議違約約金繳納通知單》(詳見附件格式),分包人應在接到此《安全協議違金繳納通知單》后的5個工作日,到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門繳納。若分包人接到《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未向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門繳納違約金;或分包人拒收《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的,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的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應付分包人的任何款中直接扣除。
4.4分包人若對工程承包人發出的《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不服的,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爭議的辦法解決。分包人完全同意 并接受,在《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下達后,其違約金先行向工程承包人繳納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其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按分包人通過本協議約定的爭議解決辦法,工程承包人的《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被駁回的,由工程承包人在被駁回后的5個工作內,將分包人已繳納的違約金或工程承包人已在其它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的違約金,退回給勞務(專業)分包人。
5.爭議
雙方應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均應向工程承包人的工會提請裁決,也可向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由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裁定。
6.其它
6.1本協議已有約定的按本協議約定,尚未約定的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或行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6.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副本由雙方分別各自提交主管單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分包安全協議 篇8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為認真遵守《安全生產法》,嚴格履行施工總包單位 主體安全職責,為更好的管理 工程施工現場,切實做到預防在先,控制在前,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防患于未然。按照總包單位安全生產要求,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進行控制,特對進入該項目工程的各分包單位要求簽訂安全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分包單位在進場后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工序安排,總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違章,違紀行為予以糾錯和一定范圍內的處罰。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個不準的操作規程。
2分包單位在使用總包單位的安全防護措施時不得隨意挪動及拆毀安全防護措施。如確需挪動,必須取得總包單位安全負責人的同意后才能挪動,否則,一經發現,總包單位將按照本安全協議對分包單位予以處罰200元-5000元的罰款。
3.分包單位所有施管人員及民工必須服從總包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及臨邊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分包單位必須對本單位民工做好安全教育,總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人員違章違紀行為進行制止。
4.分包單位所有施工人員及民工必須辦理工傷保險交總包單位備案,并完全承擔在本工地發生的傷,殘,病,死等一切工傷事故,由分包單位負全責,與總包單位無關,一律自行解決。不得以各種理由擾亂總包單位正常生產秩序。如有擾亂總包單位正常生產秩序的行為發生,總包單位將對分包單位進行5000元/次的罰款。
5.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接電,接水,必須在與總包單位銜接好后,合理規范使用,不得肆意浪費。不得在施工區及生活區隨意搭接用電,必須取得總包單位水電負責人的同意后才許使用。分包單位在自己的生活區內不得使用水烏龜,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設備,同時無條件接受并配合總包單位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并對自己所在生活區保持清潔衛生。
6.特別說明:電梯分包單位如果在施工中故意將安全防護設施拆走,或者未
及時恢復造成其他分包單位及總包單位人員墜落電梯井發生事故,則該事故
主要責任為電梯分包單位,發生費用由電梯分包單位全額承擔。
7、外墻面施工的班組,不得隨意損壞安全設施和安全設備,上架的操作人員必須是熟悉技術工人,嚴禁使用童工、超齡、婦女上外架、拆除連墻桿件、高空拋物、有恐高癥、不建康人員上班,違反其中任何一項的處500~5000罰款。
8、分包單位的承包資質必須滿足分包工程的要求、分包單位應將經過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確認的資信文件及相關管理機構人員證件復印一份交給總包單位。
9、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安全資料全權負責,并且按照總包單位要求的工期進行 編制匯總。
以上安全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且具備法律效力。
注:后附安全勞動紀律
總包單位: 班組或分包單位:
( 蓋章) ( 蓋章)
簽訂時間:20__年 月 日 簽訂時間:20__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 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 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2、 在乙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后,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8、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人的,應設——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10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筑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進度,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環形支架安裝及電纜敷設工程項目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系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以上就是工程勞務分包安全協議書范本這是勞務分包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的回答,希望你能明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11
總包方:
分包方: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其他相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分包單位在總包方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總包方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托書等復印件的報送總包方,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
3、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并將考核成績單報送總包單位。
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程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總包方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并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以不按期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負責。
5、分包方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去做,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
6、由總包方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方無關,F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分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打開,施工中除設明顯標志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7、分包單位及時將人員報于總包安全員處進行登記。
二、施工人員職責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違者按總包方有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3、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并在總包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甲方辭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腳下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三、事故處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總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總包方、分包方各執兩份。
總包單位(簽章): 分包單位(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12
建筑施工勞務分包安全協議書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筑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進度,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信號系統安裝工程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圍和內容:環形支架安裝及電纜敷設工程項目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系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以上就是工程勞務分包安全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13
總包單位: (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及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將本建筑工程分項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分包范圍:
二、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宜賓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組織體制,設置相應的安全管理兼職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乙方的管理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無條件地接受甲方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自覺地學習各種操作規程。配合甲方做好定期的安全檢查和日常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3.嚴禁乙方違規轉包,杜絕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現象。
4、乙方在進場一周內必須提供:
①參與本工程管理人員名單及通信聯絡表、
②負責本項目施工的特種工人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
、圻M場的機械機具一覽表及其安全證明(如合格證);
、馨踩雷o的物資進場時必須向總包單位安全部提供合格證明材料如檢驗報告;
、菟峤坏馁Y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后果自負。
5、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建質20__[91]號文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鄭勇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乙方專兼職安全員應每周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相互協助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勞務分包單位項目安全員施工人員在 50 人以下至少 1 人
50-200 人至少 2 人
200 人以上至少 3 人
施工專業承包不少于1人
6.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本地區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乙方必須將員工的有效上崗證、操作證復印件提供甲方,乙方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現場持證。
7、乙方的有關班組長和負責人必須認真對本班組工人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工人法制觀念,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工人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8、乙方的班組長應認真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并每月將安全活動記錄交甲方安全部。
9、新工人進場后,甲方應對乙方的、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協助項目部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并無條件地在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上進行簽名、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根據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履行簽名手續,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該認真整改。甲方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違章作業的乙方人員及乙方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11.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甲方統一提供,乙方必須無條件的服從,費用按合同約定。甲乙雙方的管理人員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2.甲乙雙方管理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部門和班組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13.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事故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小型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查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方負責,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用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5.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的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共同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
16.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沒有特種作來的人員嚴禁操作特種工種范圍的施工工作.
17.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或認真檢查)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施工班組負責。
18.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項目部的相應管理人員。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則善后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果由雙方責任引起,則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19.甲方配備給乙方的工人生活區禁止燒飯,禁止使用任何大功率的電器。不準私拉亂接、不準使用插線板。乙方必須定期對生活區進行違規違章檢查,并對甲方提出的隱患及時整改,如由于乙方在管理期間未按照甲方要求、規定進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0.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或交由甲方統一辦理。
21、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22、乙方如有大型設備進出場時,必須提前將計劃報至項目,計劃中必須要包含進出場人員及有效證件。
23、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議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4、乙方的工人進場前必須身體健康,無職業病病史。
25.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6.甲方安全生產監督電話:
乙方安全生產監督電話:
三、違約和索賠
1.由于總包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分包人員傷亡,由總包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分包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由于分包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總包人員或第三方人員傷亡,由分包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偘虻谌接辛x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3.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由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而導致事故性質變化,事故嚴重程度加劇,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連帶方可依法進行索賠。
四、其他
1.總包向分包方征收安全、治安、消防、環境衛生保證金,金額為合同全額1%。分包方違反施工現場生產安全管理的罰金從此保證金中扣除,如分包方在施工中無任何違章行為,待分包工程結束后全部退還。
2.本協議未明確的,遵從分包合同規定。
3.協議生效和終止:本協議書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4、協議份數: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5、未盡事宜或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總包單位:(蓋章) 分包單位:(蓋章)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14
總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作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石家莊建設局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分包單位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托書等復印件的報送總包方,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
3、分包單位進場前,配備專職安全員,有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和照片。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現狀和高壓線路防護搭設安全技術交底。相關材料報總包單位。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總包方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并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不按期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負責。
5、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并保證機具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6、由總包方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方無關。
三、分包方施工人員職責
1分包單位進場前應手續齊全,把承包合同復印件提供給總包單位。預交水電費用、配合費應按協議要求交予總包單位。所有進場作業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和員工,都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
2、分包方班組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護。
3、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穿防滑鞋。作業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作、互相呼應、統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
架子,嚴禁打鬧玩笑、酒后上班。
4、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的,不得參與危險部位的作業。超過60歲以上人員不得進場作業。
5、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料從高處往下拋擲,F場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6、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大雨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風、雨過后應進行檢查,現場無危險因素后方可作業。
7、分包方員工施工作業必須服從總包方安全管理,拒不執行總包安全管理交底的分包單位,總包有權終止其作業。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清退分包單位。
8、未經總包方同意許可,分包方員工不得隨意私自動用電氣設備、機械設備,或私自開升降機等,發現一次處500元罰款。
四、事故處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總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2、由于總包方或總包方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方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并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分包方經濟補償,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3、勞務分包方提供的證件、資質證書必須保證符合國家規定,且真實有效;所提供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操作證,必須是由建設部監制的統一制式的建筑施工特種工資格操作證書,并且保證現場作業人員和證件持有人一致。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須由分包方承擔。
4、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必須辦理員工工傷保險,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并向總包單位提供復印件。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總包方、分包方單位各執一份。
六、此協議自簽定即日起到竣工驗收止。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分包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協議 篇15
總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作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石家莊建設局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分包單位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托書等復印件的報送總包方,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
3、分包單位進場前,配備專職安全員,有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和照片。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現狀和高壓線路防護搭設安全技術交底。相關材料報總包單位。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總包方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并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不按期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負責。
5、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并保證機具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6、由總包方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方無關。
三、分包方施工人員職責
1分包單位進場前應手續齊全,把承包合同復印件提供給總包單位。預交水電費用、配合費應按協議要求交予總包單位。所有進場作業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和員工,都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
2、分包方班組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護。
3、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穿防滑鞋。作業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作、互相呼應、統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
架子,嚴禁打鬧玩笑、酒后上班。
4、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的,不得參與危險部位的作業。超過60歲以上人員不得進場作業。5、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料從高處往下拋擲,F場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6、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大雨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風、雨過后應進行檢查,現場無危險因素后方可作業。
7、分包方員工施工作業必須服從總包方安全管理,拒不執行總包安全管理交底的分包單位,總包有權終止其作業。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清退分包單位。
8、未經總包方同意許可,分包方員工不得隨意私自動用電氣設備、機械設備,或私自開升降機等,發現一次處500元罰款。
四、事故處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
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
理,并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總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2、由于總包方或總包方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方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并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分包方經濟補償,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3、勞務分包方提供的證件、資質證書必須保證符合國家規定,且真實有效;所提供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操作證,必須是由建設部監制的統一
制式的建筑施工特種工資格操作證書,并且保證現場作業人員和證件持有人一致。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須由分包方承擔。
4、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必須辦理員工工傷保險,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并向總包單位提供復印件。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總包方、分包方單位各執一份。
六、此協議自簽定即日起到竣工驗收止。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分包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16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 _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項目期限: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2、DL 5009.3)。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朱超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劉后夫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_____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___ ___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____ __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或___ 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改委頒布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17
發(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方第一責任人:
為了共同圓滿實現建設方和發包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 ] 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 ] 號)的規定,認真貫徹我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嚴格執行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構建環境和諧、社會滿意、確保施工人員安全與健康、工程平安順利,以達到雙贏的目標,經雙方協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雙方共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
一、建設工程項目:
1、建設工程項目名稱:
2、建設工程項目地扯:
3、工程分包內容:
二、職責內容:
(一)發包方職責
1、發包方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考評分包方是否做好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責任目標是否落實。
2、發包方向分包方提供工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及時傳達政府主管部門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相關工作要求。
3、發包方按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承包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書面評價及通報,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屢不改正的分包方負責人及分包方違章違紀人員按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如有情節較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要求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追究其刑事、民事、行政等責任。
(二)分包方職責
1、分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落實發包方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施工許可證(原件),完善設置本分包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足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發生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立即報告發包方,并協助發包方及政府安監和建設行政等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分包方承擔事故善后處理和政府上級部門的一切經濟處罰,落實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并落實到每個管理人員主體責任,成立以發包方為主的應急救援機構,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2、分包方必須與所屬施工隊伍、班組(個人)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或安全生產承包合同),簽訂率達100%。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目標及指標和考核辦法、安全生產措施以及控制安全責任事故的實施辦法、獎罰規定及明確各自職責等。
3、分包人是該分包范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依照法律法規和發包方的有關規定對該分包范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保證該分包范圍安全生產條件、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投入資金保障,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認真落實該分包范圍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的落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避免職業病的發生及輕傷事故,并有義務配合協助其他分包商及發包方做好全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4、分包方對所有一線生產工人(含民工)進行上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安全生產告知”、“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填寫“三不傷害卡”和“三不傷害對策”等,符合要求率達100%,落實施工現場領導帶班制度,加強對危險性作業建立監護制度及落實監護責任人員。
5、分包方施工噪聲場界限制符合國家標準(GB12523-90)。
6、分包方施工現場有預防揚塵、噪聲、廢氣的監控措施。
7、分包方固體及有毒、有害廢棄物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集中分類堆放,按當地環保部門規定定期清運,減少對環境污染。
8、分包方生產、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標準。
9、分包方不發生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環境污染事件。
10、分包方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到位,人員變動須經發包方、業主和監理管理機構同意、批準。
三、違約責任:
1、如發包方違約,分包方可越級上報發包方主管領導或安全主管部門。
2、如分包方違約,發包方按先說服、教育、溝通的原則辦理,達成一致意見,如不果,發包方在有三名安全檢查人員共同證實分包方違章、違約或有照片、錄相、詢話記錄等證明的,發包方有權按發包方《企業安全管理經濟處罰規定標準》執行經濟處罰。
四、本《專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共 五 份,甲方執 叁份,乙方執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五、本《專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中相關條款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 篇18
工程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勞務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勞務分工人基本情況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范圍: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責任期:_________________自
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4.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
5.2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
5.3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有權要求所在單位及時糾正。
5.4負責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絕緣鞋等)。若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由乙方自備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采購的防護用品的材質、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5負責安全防護所需材料和安全標志、標牌的提供。
5.6負責各種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包括乙方自帶機具)和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
5.7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的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按照規定,負責對建筑施工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9負責協調統一施工現場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監理等單位等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有勞務分包人承擔。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此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2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嚴禁雇傭童工、未成年工、不適宜從事有關工種、超過本工種退休年齡的作業人員及身份不明的人員(如違法犯罪人員)。乙方使用以上人員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產生其他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3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上崗。
特種作業人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和《特種作業操作證》,嚴禁安排無證人員上崗操作。
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格,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或由于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