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購買產品合同(精選3篇)
分期付款購買產品合同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的標的物為_________,分期付款總額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條乙方預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條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擔保,于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_________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屑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為乙方償還貸款。
第四條甲方于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_________產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條分期付款金額及其他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為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_________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乙方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并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期付款購買產品合同 篇2
借款方:(甲方)
貸款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借貸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關于借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金額;(大寫:)
3、借款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借款利率(月):
執行借款月利率為借款金額%,于每月付清應付利息。
5、借款的付款方式:
第二條關于保證:以擔保貸款和抵押貸款作借款保證。
第三條貸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貸款期限屆滿后,貸款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若借款方違約不得按時歸還所借資金,貸款方將有權采取上述保證形式追索收回。
第四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經公平合理達成共識,取得借款;按時歸還借款。借款人必須在借款到期前準備好借款資金,到期如數歸還全部借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約定期限內未能按時歸還借款,將按借款總金額每日3的數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公平合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高利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降低利率。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甲方)
貸款方:(乙方)
身份證
號碼:
地址:地址: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期付款購買產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
鑒于甲方與乙方簽訂了《貨物買賣框架合同》,并且乙方以賒銷的形式向甲方購買產品;
鑒于丙方愿意對乙方在上述《貨物買賣框架合同》項下形成的對甲方的未付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原則,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丙方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為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日期間從甲方采購產品產生的乙方對甲方的未付債務,最高額為萬元,。
第二條:丙方擔保的范圍為乙方對甲方產生的貨款、違約金、利息、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乙方和丙方對上條所列各項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保證期間為2年。如乙方或丙方未按照本擔保合同的約定償付上條各項債務,甲方有權直接向任何一方或各方進行追償。乙方、丙方保證任何一方或各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3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四條:乙方、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貨物買賣框架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本合同的未盡之處參照《貨物買賣框架合同》執行。
第五條:乙方若發生變更、撤銷情形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最高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保證最高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當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三、違約金應在違約事項發生后5日內支付。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在解釋、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蓋章、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等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