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勞務合同(通用5篇)
個體戶勞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至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
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個體戶勞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須至少工作滿一年。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如有請假情況可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乙方協商并同意。
(三)乙方工作時間一天最少工作9個小時,要把當天手中的.事做完。如公司有事而未能上班的扣基本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勞動報酬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3000元工資為基數計算,其余實行多勞多得計45元/件。
(三)需扣乙方第一個月工資中的1000元作為工作押金,期滿后退還乙方。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方為乙方繳納工作意外保險費,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此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體戶勞務合同 篇3
個體戶勞務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酒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酒店的特聘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酒店的服務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基本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5.工資每月發放一次,定于10號發放。
6.特聘廚師工資為_____元。
7.乙方按酒店有關特聘廚師休假、報銷規定執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嚴格按照酒店《員工手冊》規定執行,并享有本單位合同工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工作;
4.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三條: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必須承諾保守酒店機密。
第六條:本合同未明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履行過程中協議補充條款或變更。
第七條: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若產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戶勞務合同 篇4
隨著20xx年度年報工作進入尾聲,基層發現年報過程中“僵尸”類個體工商戶大量存在,嚴重影響了年報工作掃尾及后續監管的開展。開展依職權簡易注銷,能有效破解“僵尸”戶口的問題,但該項工作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顯性問題:
一是“簡易不簡”。此種依職權簡易注銷機制的運行,參照的是執法辦案的工作思路,實際上操作流程特別復雜,監管部門需依次進行告知、立案、核查、審批,直至注銷錄入及公示,期間經歷十個步驟,在設立過程中每一個步驟都有其法律意義,任何一個程序的缺位都有可能引發履職風險,大大增加了市場監管一線的工作量和工作壓力。
二是“簡易不易”。目前簡易注銷的操作便利性不足,相關業務系統有待進一步完善和升級:如操作軟件中缺乏必要的邏輯計算和分析功能,大量的數據補充與核對依賴基層一線執法干部的'手工錄入,需要一線基層所(分局)干部投入大量精力使用人工開展走訪調查、整理資料、證據收集注銷錄入等工作,消耗占用了大量的行政資源,在“三局合一”后基層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的背景下,要大批量開展此項工作,一線干部普遍反映不堪重負。
為切實提高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工作的效率,基層建議:
一是完善法規,加大制約處罰力度。進一步修訂《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管理功能和震懾功能。尋找法理依據,增加未依法按時年報的制約措施,探索在法規層面增加自動注銷功能,以達到“一鍵式”注銷或自動吊銷的能力,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探索設置嚴格的失信懲戒機制,構建從行政處罰到市場禁入制度的多維度懲處網絡,真正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二是優化程序,升級電子化流程。進一步強化信用監管體系建設,高度重視年報及相關系統的信息化建設。把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管理作為信用監管程序升級換代的主要方向,在程序中完善數據導入、修改及其他處罰的功能。優化公示公告界面,探索注銷信息的自動生成和發送,暢通市場監管與稅務、環保、安監、銀行等各單位的數據共享和互通渠道,并實現必要時紙質存檔一站式打印的功能。
三是扎實基礎,轉變工作思路。一方面鼓勵基層監管部門搭建穩固的年報工作基礎,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市場經營主體數據搜集和錄入等工作上,擴大與其他部門的年報數據鏈接聯動范圍,實現功能上數據自動比對及分類合理后續處置。另一方面擴大年報工作在國民群體中的影響,縮短商事制度改革帶來的磨合期,實現年報工作流程制度化規范化升級,摒除“運動式”工作方法帶來的不必要剛性考核,徹底釋放基層工作活力。
個體戶勞務合同 篇5
個體戶勞務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 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個體戶勞動合同相關知識:
20__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包括個體工商戶。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這里的個體經濟組織是指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