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9篇)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
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于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 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____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
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采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
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
物業構成明細
類型
幢數
套(單元)數
建筑面積(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車庫
會所
學校
幼兒園用房
合計
備注
附件二: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墻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4.污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5.雨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6.垃圾中轉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7.水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8.水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9.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
10.信報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11.消防設施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監控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避雷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共用天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車輛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說明
1.本示范文本僅供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參考使用。
2.經協商確定,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范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范文本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其他條款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買受人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并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 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 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后,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 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 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標準
六、移交資料清單
七、違約責任約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制 二〇〇八年四月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_家園業主委員會
受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
坐落位置:_
四 至:_
占地面積:_
建筑面積:_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附后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架空層。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紅外線監控系統。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_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服務費;
2. 業主室內有償服務費;
3. 特約服務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賠償損失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托事項
1.協調處理開發商工程質量遺留問題。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x日內向乙方提供 _ 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1)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協調歷來未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問題;
(2)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為繳費時間,最多預交壹年;
(3)電梯三方對講補裝問題;
(4)_咖啡屋、_棟氧吧排煙問題、_文化室開門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有(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缺損
2、設備運行:運行狀態良好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接到反應后24小時內組織維修
4、公共環境:無垃圾暴露、日產日清、衛生達標
5、綠化:修剪養護及時
6、交通秩序:交通便利、車輛行駛暢通、停放有序
7、保安:24小時值班、按規定巡邏
8、急修:10分鐘趕到現場處理
小修:隨報隨修或按業主約定時間修理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0%以上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附后。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55元(多層)、0.95元(高層)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0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場及業主委員會協商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 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2)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伍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80元/輛月
2、車庫車位:150元/輛月(六個車位)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有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壹萬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12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產開發單位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幢單元室
建筑面積: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根據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依據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
每半年(不得低于一次)向乙方公布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如未被業主、業主大會續聘,自本協議終止起日內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移交手續,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遵守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
依據開發商與甲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筑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衛生
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四、安全防范
內容
(1)門崗值班;
(2)物業管理區域內巡視;
(3)公共報警監控;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5
建設單位(甲方):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
郵編: ;
地址: 。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
郵編: ;
地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物業項目名稱: ;
物業項目類型: ;
占地面積(平方米): ;
建筑物總面積(平方米): ;
物業項目坐落位置: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 ;
物業服務用房坐落位置: 。
(《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項目構成》見附件2;《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見附件3)。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物業綜合性管理服務;
(二)物業共用部位(不含建筑幕墻)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四害消殺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和安防、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車輛停放秩序維護和車位經營的協助管理;
(八)裝飾裝修的協助管理和服務;
(九)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詳見附件4。
第三條 委托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墻等建筑幕墻的,乙方具體提供以下服務:
1. ;
2. ;
3. ;
4. ;
5. 。
甲、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建筑幕墻管理委托協議。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 ;
2. ;
3. ;
4. ;
5. 。
第五條 對業主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事項,服務內容、標準、費用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另行商定。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的具體要求,且不得低于乙方前期物業管理投標文件承諾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服務的質量標準(企業承諾)》詳見附件5。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開并及時更新:
(一)企業營業執照、物業項目負責人和各項服務主管人員的基本情況及聯系方式、服務投訴電話;
(二)物業服務內容、物業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收方式;
(三)房地產、價格、城市管理、規劃、交通、工商、環保、質量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
第八條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支付。專有部分面積,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面積計算;尚未進行物權登記的,暫按測繪機構的實測面積計算;尚未進行實測的,暫按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面積計算。乙方包干使用,并享有盈余或者承擔虧損。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的相關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法定稅費;
(11)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2)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3.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上述范圍使用物業服務費用,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企業按專有部分面積向業主預收物業服務資金,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由業主享有結余或者承擔不足。具體預收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3.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 元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4.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由交納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的相關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5.物業服務支出應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由全體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所占比例所有,可用于抵扣業主所需支付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當每年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季度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乙方應當自收到書面質詢之日起7日內答復。
乙方、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并將審計報告通報全體業主。
第十條 屬于同一個物業區域但分期開發的,如各期物業的服務收費標準不同,可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委托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墻等建筑幕墻的,乙方另行收取相關費用,收費方式和標準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二條 依法變更物業用途的,根據變更后的物業用途的收費標準支付物業服務費。
住宅小區內教育和醫療衛生配套設施的物業服務收費不高于本小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教育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托兒所、幼兒園和中小學校。醫療衛生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醫院、衛生院(站)等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第十三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車位由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車位屬于甲方或自有產權業主所有的,由甲方或自有產權業主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車位物業服務費。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并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按 (每月/每季/其他)從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車位物業服務費。
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不得高于規定的上限標準。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水電費分攤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如下約定: 。乙方應當按照水電收費周期及時公布共用水電單價、用量、金額、分攤等情況。業主、業主大會對相關情況提出異議時,乙方應當及時答復或者協助供電、供水部門及時答復。
乙方辦公及生活的自用水電,應單獨設置計量表,其費用由乙方負擔;綠化物養護、園林水池噴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慶活動、宣傳、裝飾等屬于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范圍的水電費用,由物業服務費列支;開展多種經營活動的水電費用,由該項經營收入列支。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自物業交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物業已具備交付條件,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辦理物業交付手續的,應當自甲方書面通知其辦理交付手續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支付物業服務費。房屋交付后空置的也應支付物業服務費。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設施和行政管理設施、服務設施、福利設施等,由使用單位負責支付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和車位物業服務費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物業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具體采用 (現金/銀行托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采用銀行托收方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簽訂托收協議并根據托收金融機構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第十六條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發生產權或者租賃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第十七條 甲方不得對業主的物業服務費作出減免承諾或者約定。已經承諾或者約定減免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照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同類型物業的收費標準足額交納: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
(二)已出售但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給買受人的物業;
(三)屬于甲方所有的房屋、車位、公共服務設施等物業。
第十八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垃圾處理等專營服務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周轉金等額外費用。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政府明確規定的,乙方不得向業主收取與專營服務費相關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
乙方不得以欠繳物業服務費或者其他與乙方相關的原因為由,擅自中斷業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和通訊、有線電視網絡等。
第四章 物業經營與管理
第十九條 車位屬于甲方所有的,租金收益歸甲方所有,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向甲方支付車位租金。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收取車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車位的經營管理協議。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租金收入歸全體業主共有。乙方代表全體業主經營管理的,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收取車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車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車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具體采用 (現金/銀行托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
乙方的車位經營管理費用 (每月/每季/其他)提取。
未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進行協商議價的,甲方或受委托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機動車車位租金。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機動車停放的車位、車庫尚未出售的,甲方或受委托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應當予以出租,并應當首先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停車需要后,將車位出租給其他人的,其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者受委托進行管理的乙方應當與車位使用人(臨時停車除外)簽訂書面的車位租賃服務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需要進行車輛保管服務的,車位使用人須與乙方另行簽訂保管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臨時停車的收費標準等信息應當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車位使用人在每次停車服務結束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二十三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會所歸 (甲方/全體業主/其他)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會所經營收入的 %或 元提取經營管理費用。乙方應按照公示的收費標準向使用人收取費用,并依法接受業主監督。
第二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空地、其他公共場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委托乙方經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利用 長期停放車輛,利用 臨時停放車輛;
2.利用 長期開展經營,利用 臨時開展經營;
3.利用 刊登廣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根據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經營項目、經營方式,確定、公示收費標準,并依法接受業主監督。召開業主大會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后,可另行與乙方簽訂相關的經營管理協議。
第二十五條 乙方利用全體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入依法歸全體業主共有,乙方應當單獨開設物業項目公共收入帳戶,獨立核算,定期向全體業主公開,接受業主監督,不得擅自挪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有資金應當用于物業管理的下列支出:
1.由乙方承擔之外的其他服務于業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換、改造費用以及專項財產保險;
2.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 %或 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3.對業主共有資金的審計費用;
4.依法應當繳納的稅費;
5.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應根據客觀實際合理確定,提取的費用可隨著經營狀況相應變動,并通過補充協議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確。
甲方、乙方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約定共有收入歸甲方、乙方全額所有,不得擅自挪用業主共有資金。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二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十五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甲方或者 承擔。
第二十七條 在辦理物業承接查驗前,甲方應當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物業的報建、批準文件,竣工總平面、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清冊;
3.設施設備買賣合同復印件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類建筑物、場地、設施設備的清單;
6.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
7.物業服務用房的清單;
8.物業使用、維護、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并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二十八條 承接物業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的現場查驗應當形成書面記錄,由參加查驗的人員簽字確認。乙方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數量和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規定的情形,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解決并組織乙方復驗。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
對于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甲乙雙方應當在承接最后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項目整體交接手續。
對于簽訂承接查驗協議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款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
第三十條 甲方交付使用的物業應當符合國家、本省、本市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因甲方施工質量等引起的糾紛,甲方應當及時解決,并向相關業主解釋,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解釋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修服務的,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約定。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當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使用的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的標準應當符合《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的規定。
物業服務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專用于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物業服務企業用房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六章 物業的管理與維護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配合甲方依法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但不得侵害業主的合法權益。
乙方根據臨時管理規約開展相關工作時,可要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給予配合。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當支持建立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數據庫,并按照《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暫行規則》(穗建規字〔20__〕1號)的規定,及時向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供物業管理區域內所有建筑物專有部分的門樓號牌、業主姓名、業主手機號碼等信息。
第三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施工過程中應當盡可能減少影響,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現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或者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情況時,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搶險或者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屬于業主責任的,乙方應當督促、組織業主及時維修、養護或者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屬于政府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上報政府部門并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業主、物業使用人不配合安全隱患處理工作,如借故阻撓造成全體業主共同損失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共有資金列支或由相關業主按規定另行籌集,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費用的維修范圍和標準》詳見附件6。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當及時向全體業主公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聽取業主、物業使用人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投訴,改進物業服務。損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按規定及時整改。
第三十八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相關強制性標準、臨時管理規約等,實施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采取勸阻、制止、 等必要的合法措施。無效的,乙方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七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九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應當用于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安全的預防性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投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財產保險。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條 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約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分攤方式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下列規定分攤費用:
(一)屬于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二)屬于單幢房屋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該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三)屬于一個單元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單元內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四)屬于車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與車位存在共用關系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車位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五)上述(一)至(四)款情況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分攤。
業主個人維修資金分戶賬金額不夠支付所分攤維修工程費用的,差額部分由該業主承擔。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甲方尚未售出的物業的,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八章 合同期限和到期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者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四十二條 業主大會依法選聘新物業服務企業的,乙方應當在新物業服務合同生效前10日內辦理移交手續并及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乙方應當將《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和《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第八十條規定的資料和財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配合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交接工作。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代管。
第四十三條 乙方應按約定及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不得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為由,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十四條 業主大會決定續聘的,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一個月前與乙方續簽物業服務合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業主、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自愿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個月前書面告知業主、業主委員會、甲方、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營服務單位。
乙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雙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務,并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甲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據實賠償。
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 乙方違反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據實賠償。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收費標準或者重復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乙方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營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為己有等其他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
乙方在實施物業管理活動中,損害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惡意串通、弄虛作假,在物業承接查驗活動中共同侵害業主利益的,雙方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并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違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并要求其據實賠償。
第五十一條 乙方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采取催繳措施,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依法調整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費用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通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相關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照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物業發生產權或者使用權轉移時,乙方應及時與業主、物業使用人結清物業服務費;業主、物業使用人不結清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第五十二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止供應水、電、氣等或者停止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失的;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屬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范圍,因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不同意出資從而未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后果的;其他經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決策從而造成的失誤;
5. 。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五十三條 乙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報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公開作出的服務承諾及制定的服務細則也應當認定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條 甲方應當將本合同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甲方有義務采取合理方式將本合同中涉及物業買受人權利、義務的條款向物業買受人作出充分說明。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買賣合同時未將本合同作為附件的,按買賣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如買賣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與本合同約定標準不一致的,按較低的收費標準執行。買賣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低于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差額由甲方承擔。
第五十五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若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聯絡方式以本合同明確的聯系人、聯系電話、地址等信息為準。雙方保證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已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業主,以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房屋為收件地址;未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業主,以買賣合同上載明的通信地址為聯絡地址;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通信地址的,以業主發出的最后一份約定為準。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物業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調解,或者委托廣州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任何一方有權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有權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物業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門一份(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
2.物業項目構成
3.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
4.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
5.前期物業服務的質量標準(企業承諾)
6.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費用的維修范圍和標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大連市中山區盛世大廈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魯迅路35號
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x物業管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盛世大廈進行物業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住兩用大廈
座落位置:大連市中山區魯迅路35號
建筑面積:37320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合同所稱業主為房屋的所有權人,所稱物業使用人為租賃產權人房屋使用的實際承租使用人。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電梯間等。
第四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第五條 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井,停車
第六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七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檢查、巡視、門崗執勤。
第八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九條 協助業主委員會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一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二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或法律等措施。
第十三條 其他委托事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四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三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代表和維護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征集物業管理服務評價意見表,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評價,并與乙方協商確定改進方案;
(二)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三)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四)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五)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六)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相應的管理用房;
(七)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交接;
(八)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協助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九)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十)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十一)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二)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二)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三)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四)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六)建立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七)乙方可聘用專門公司承擔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八)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九)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十)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
(十一)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二)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三)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有關資料等。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保證按下述標準向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依據《大連市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標準》(大房局發[1998]86號)和《大連市城市綜合大廈物業管理標準》(大房局發[1998]87號)制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臟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封閉陽臺、空調掛機、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3、房屋完好率98%以上;
4、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審計機構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并執行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5、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達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6、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戶立檔。
(二)共用設備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大廈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轎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大廈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備設施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有防范措施。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大廈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等保潔設施;
2、大廈內實行垃圾袋裝化,定時清理;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墻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大堂共用場地無紙屑、煙頭、塑料袋等雜物;
5、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6、大廈商業區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物業標識明顯,懸掛有序;
7、大廈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五)公共區域秩序維護
1、大廈內實行24小時保安值班定時巡邏制度;
2、保安人員值勤有明顯標志,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保安措施落實。
(六)消防管理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4、消防管理制度完善。
(七)辦公室管理
辦公室接待有禮有節、服務周到熱情,員工著裝統一,佩帶工牌。對待投訴或報修的業主及時進行處理并做記錄,處理完畢后進行上門或電話回訪。保證部門負責人電話24小時開機,遇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和解決。
(八)按《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實施改裝修管理。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包干制管理,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3元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3元向業主收取;
(三)業主和物業實際使用人如果不一致,物業實際使用人如不繳納物業費,乙方有權向業主催收;
(四)每月10日以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向乙方交納物業費,逾期不交,乙方有權催收,業主委員會應予協助;
(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應交管理費的日千分之三交納滯納金;
(六)乙方有權公示欠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名單,或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繳費;
(七)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乙雙方協商并簽訂書面協議確定。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一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從房屋維修基金中支出;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從房屋維修基金中支出;
(三)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從房屋維修基金中支出;
(四)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從房屋維修基金中支出。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合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由甲、乙雙方共同征求全體業主意見進行評議,如果60%以上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要求更換物業管理公司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退出大廈;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義務并且管理成績優秀,超過半數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如招標選聘,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被聘權。
第二十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若需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6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在規定期限內如沒有書面通知確認報告,視合同自然順延一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在雙方蓋章之日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7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后,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于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墻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建筑面積:12856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合約: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的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合約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叁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在乙方入住辦理裝修手續時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合約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合約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雨潤、御墅天筑區域以外的道路、酒店、商業休閑服務設施、基礎配套設施為甲方單獨投資建設,權屬為甲方所有。
6.別墅內配置的地源熱泵中央空調設備、風管、風機不得在室內裝飾時隨意改動管線走向和位置,因隨意改動所造成的設備損壞或報廢其責任和維修費用由用戶自理。
7.別墅內配置的智能化系統,不得在室內裝飾時隨意改動系統管線走向和位置,因隨意改動所造成的設備損壞或報廢其責任和維修費用由用戶自理。
8.如地方政府要求甲方更改部分公共設施方案,并由地方政府統一建設部分公共設施,則乙方不得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9.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不準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封閉露臺,天井和陽臺,并加裝防盜窗;在天井、陽臺、外天窗上裝設封閉籠罩;安裝遮陽蓬、曬衣架;在屋面裝設太陽能熱水器)、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10.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11.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合約;
12.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3.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4.乙方自備車輛如需長期進入并停放小區內,必須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登記,辦理出入證明,嚴格遵守物業管理的車輛行駛及停放規定,如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進入并需臨時停放的車輛,須按物業公司的規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交納相關停車費用;非甲方或物業公司指定的地點(如道路、廣場)一律不得停放,否則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拒絕乙方車輛進入小區內。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三、環境衛生
四、保安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七、管家服務
八、委托經營服務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自接收房屋通知之日起,首付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以后按季繳納,在每季的前一周交清下季費用;在20_年購房者可免交當年的物業管理費,因乙方原因不裝修、不入住的空置房按半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計算單位:按月計算);
二、住宅建筑面積:別墅:每月每平方米3.6元;
三、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四、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市物價局批復調整;
第三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第四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以《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為參照,按出臺的《本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合約,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約,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合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合約,不按本合約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齊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在本合約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約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本合約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約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八條本合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黃山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除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條款外,任何口頭承諾無效。
第十條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約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區
四至:東南西北
占地面積:平方米
建筑面積: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三條 乙方應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本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共同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四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后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業管理服務:
第五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
第七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的養護與管理、;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歸集、清運、;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的,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并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包含業主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等專項合同的,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 管理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具體收費事宜應按照乙方制訂并公布的收費標準由當事人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報告、規勸、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委托期限暫定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若需要續簽合同,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2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要求物業買受人在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做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書面承諾。
3在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物業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業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并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7保證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及要求。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3]。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于。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于。
10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 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三)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 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11為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2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
(2)。
13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4及時繳納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5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6。
第二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3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6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第三方。乙方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的,相關的物業管理責任仍由乙方向甲方、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承擔。
7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甲、乙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與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并最遲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10負責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賬目;并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以及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專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以書面方式公示。
11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活動中侵犯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物業管理服務,定期以書面方式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6。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標準,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每年組織實施清洗外墻次(費用由業主承擔);公共內墻、走廊樓梯等每年粉飾次;公共防盜門每年刷新次;
2設備運行: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水泵、發電機等設備日檢查次;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屋面及房屋滲漏日修好;
4公共環境:道路:;室內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5清潔衛生:
(1)公共場地每天以標準清掃次;
(2)電梯衛生每天清掃、保潔次;
(3)定期組織實施化糞池清掏 (費用由業主承擔);
(4)。
6綠化:綠地完好率達到%以上;
7交通秩序:室內(外)停車場一天小時保管;
8保安:實行小時保安制度,崗位設置個,小時輪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過小時;停電不超過小時;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過小時內開工;小修:報修小時內開工;
10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有關上述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的約定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本物業管理費包括如下費用:。
3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每[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
4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分別由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就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繳納負有連帶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8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交納滯納金;
(3) 。
第二十四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車庫: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 托 車: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 行 車: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
2;
3。
第二十七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范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承擔。
3保修期滿后,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于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于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按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出違約金的,對超出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的,或由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由施加損害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由于一方違約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上述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全部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七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若與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觸時,該約定無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發生變化時,自然也應按變化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木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業主會)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
業主員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甲方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立計量核算,采取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范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占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于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并定期向業主公布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托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系;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員會的辦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員會仲裁;
2、向人民訴訟。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托代理人:_________
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示范文本)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花卉訂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花卉交售品種、數量、價格
1.賣方全年向買方交付各種花卉 盆(枝、株),其中:
第一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種、數量: ;
第二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種、數量: ;
第三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種、數量: ;
第四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種、數量: 。
分月分旬交售花卉的品種、數量、日期由雙方另行約定。
2.花卉收購價格:買方以不低于 元的保護價進行收購,或由雙方于收購前按花卉等級和收購時市場收購價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保護價。
二、質量要求
1.花卉品種的規格:
2.等級等質量要求:有國家標準的執行國家標準,未有國家標準的,按雙方約定標準。
三、收購時間與方式
花卉交售時間由雙方協商,買方須提前一天提出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并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賣方交售與預約允許上下浮動10%。
四、包裝要求與費用承擔
買方提供包裝標準及材料,負責包裝費用,賣方按買方要求進行包裝。
五、買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驗收賣方交售的花卉,收貨后即支付花卉款,最遲不得超過 天。
2.確定花卉等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3.有權拒收賣方交售的不符合國家行業質量標準的花卉,但必須向對方說明理由。
六、賣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按照規定施用花肥花藥,嚴禁對花卉使用違禁農藥、化肥。
2.保證按合同約定的品種和數量種植花卉。
3.花卉種植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 %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七、買方違約責任
1.沒有按合同約定收購,造成花卉腐爛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賠償賣方的損失外,應向賣方支付該批花卉總價值 %的違約金。
2.拖延支付花卉款,應參照銀行關于拖延付款的規定,向賣方償付違約金。
八、賣方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的90%,應向買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花卉總價值 %的違約金。
2.交售使用違禁農藥、化肥的花卉,應按該批貨值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人身傷亡,賣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賣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售花卉,不以賣方違約論,買方應據實減少買方所承擔的交售數量。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貨款總額: 元;
2.預付定金: 元;
3.付款方式: ;
4.票據: 。
十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民法典》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湖北___公司
乙方:武漢_物業管理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持續保障服務品質,創造出清潔、安全、優美的工作環境,達到專業的物業服務水平,甲方將辦公區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工作發包給乙方,乙方將以專業服務技術和公司信譽承擔環境清潔、安全保衛的全方位服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規范雙方義務、保障雙方權益。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湖北__公司
物業類型:辦公區保安、保潔服務
座落位置:武漢市__×大道_號
總用地面積:約3000平方米
第二章 承包服務內容
乙方全面承包甲方在管項目辦公區公共區域、辦公室地面、辦公桌椅、窗臺玻璃、公共設施的日常清潔。辦公區24小時保安服務工作。
第三章 承包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章支付乙方費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負責的日常清潔、保安服務工作所發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承包范圍及服務標準
乙方承包日常清潔保養及保安工作的范圍及服務標準按投標書承諾的標準和服務內容
執行。公共部位日常服務范圍及要求和服務工作考核表以及考核方式按規范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五章 承包費用
根據乙方為甲方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的服務內容和范圍,每月服務費用為人民幣¥1__元(大寫:人民幣__ 整),此費用為閉口包干價。
第六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物業內外屬于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所有公用部位、場所、場地的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工作發包給乙方承擔。
2、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有關衛生守則,保安管理守則、做好宣傳工作,引導項目業主遵守各項管理守則,共同維護室內外環境清潔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3、根據需要在樓宇內外設置適量的廢物箱、煙灰筒及明顯標志。
4、根據清潔質量日查表,發現不合格的,按照《規范管理實施細則》對乙方進行處罰。
5、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的清潔用水、用電和工具存放間,保安備勤室便于乙方的操作和管理,但乙方之工具等財產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
6、收到乙方按合同所規定的物業服務費發票后,并且在甲方書面確認滿意乙方上一個月的物業服務工作后,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個月的費用給乙方,物業服務費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帳支票。甲方如不能按約支付上述費用,按應付未付部分每天0.03%支付違約金(因乙方服務不能獲得甲方滿意或甲方按清潔扣款標準扣除違約金的,不受此款約束)。
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紀律和制度,在甲方對乙方進行相應考核中,如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紀律和制度甲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相應的處罰。乙方物業服務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并經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兩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各項規定致使發生嚴重后果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并相應扣減服務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等。
第七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乙方注冊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合法用工。
2、乙方應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員辦理合法的勞動用工手續,并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備
案。
3、乙方必須選派素質較高,服務態度好的經培訓的員工進駐項目工作,乙方選派的保潔員工、保安員要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如需要適當調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調動。服飾(自備)統一,佩戴工牌,接受客戶對工作的監督,以提高服務質量,并教育員工嚴格遵守項目內的安全保衛等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應向乙方員工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獎金及法定福利。
5、乙方派出的人員,按合同所規定的服務范圍和標準,必須做到文明操作,保質、保量,不擅自進出與服務范圍不相關的場所(經甲方相關人員同意的除外)。
6、乙方要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乙方員工的勞動安全。
7、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或做出違法行為,其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8、乙方對自己員工的安全負責,乙方負責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并嚴格管理所屬人員在清潔工作時愛護物業的各種財物。
9、乙方必須嚴格管理所屬人員,教育所屬人員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上崗證(包括特殊作業人員操作上崗證),如有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可靠的,由于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資料中含有虛假資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一個月保潔費用的違約金。
11、乙方必須及時合理地解決與乙方員工的勞動糾紛,因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糾紛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時,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因乙方在其員工的勞動糾紛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時,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1000.00元(大寫:人民幣 壹仟元整)的違約金,甲方可自行在支付給乙方的任何一筆款項中扣除該違約金,若扣除不足時,甲方可向乙方另行索賠。
1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附件規定的考核項目,制定和接受各項相應工作計劃,甲方根據計劃實施監督檢查。
14、如遇相關部門和機構的衛生檢查,被認為承包范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或受罰款時,責任和款項由乙方承擔。
15、為確保工作質量,乙方需確保現場清潔設備的正常使用;嚴禁使用有損環境和物業的藥劑、清潔劑;乙方末經甲方許可,不得外借清潔設備及工具。
16、如發生突發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漏水、管道堵塞),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時內安排充足的人員參加突擊搶險清潔的工作,以確保物業能正常使用。
第八章 人員安排
1、乙方按合同所定派出經專業培訓的服務員工共7名作為該項目物業服務專職人員。其中:保潔員3人、保安員4人
2、乙方還需向甲方提供當日員工崗位安排表以便甲方檢查。
3、乙方管理人員不定時地抽查該項目服務區域內服務質量,根據提供服務標準的要求,對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加強物業服務意識理念的培訓,配合甲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并指定項目負責人為承包項目的執行人。乙方項目執行人不配合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
第九章 其他事項
1、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提供合同中由甲方所付款項的各項清潔用品的清單,以便甲方對所付款項的檢控。
2、甲乙雙方保持定期共同商討有關工作問題,確保和提高日常物業服務水準。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在三日內安排時間派員與甲方商討工作問題。
3、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如需中途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提出終止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
4、乙方及其員工在進行本合同范圍內的物業服務工作時,必須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如受甲方指派,乙方人員仍必須遵守安全規則,否則后果自負,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業務,不得將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6、乙方的投標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含投標計劃書。
7、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8月31日止。
8、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9、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物業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章 附件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下列各項:
(1) 保潔預算單(附件一)
(2) 清潔人員配備表及工作職責(附件二)
(3) 清潔質量標準(附件三)
(4) 規范管理實施細則(日查表) (附件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業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墻體、梁、柱、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并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為18℃,不低于16℃。
第七條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有防范措施。
第八條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布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筑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甲方對環境衛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衛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衛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墻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筑;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甲方應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為小區業主(住戶)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志,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戶有明顯標志。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辦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布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的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第1條根據《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別墅、連體住宅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委托方: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的保潔、綠化、會議客服、工程維護等業務委托乙方實行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第二條:委托服務管理事項
保潔、綠化服務
1、物業區域內的地面、墻面、門窗、公用衛生間等區域的衛生保潔。
2、物業區域內的辦公家具、辦公電子設備、會議設備、健身設備、空調通風口、銀行內設電梯等設備設施的衛生保潔。
3、物業區域內部擺放的指示標牌、宣傳牌、宣傳欄等區域的衛生保潔。
4、對物業區域內的綠化租擺和養護與管理。
會議客戶服務
1、負責來訪人員的身份登記、臨時出入牌的發放;負責銀行快遞信件、報刊等的收發登記等工作。
2、負責客戶的引導、領導客戶接待、茶水服務等服務。
3、負責會議前的各種布置、擺放,提供會場茶水服務。協助甲方人員對會場燈光、電子設備的調試、安放等工作;會后收拾。
4、負責來訪人員的身份登記、臨時出入牌的發放;負責銀行快遞信件、報刊等的收發登記等工作。
5、負責客戶的引導、領導客戶接待、茶水服務等服務。
6、負責會議前的各種布置、擺放,提供會場茶水服務。協助甲方人員對會場燈光、電子設備的調試、安放等工作;會后收拾整理工作。
工程維護服務
1、負責銀行內部的設施的維護、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電線、供電線路、公共照明、消防設施、安防設施,會議音控設備的日常維護等。
第三條:管理服務費用
一、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管理服務費,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每年度支付總計人民幣元(其構成見附件—報價表),每季度支付人民幣元,每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服務費用(以本合同約定金額為準)。甲方如增加服務需求,雙方參照本合同相關約定價格另行協定費用。
二、如政府發布的指導價有調整,經與甲方協商可適當調整。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規定,使本合同“物業管理服務預算”中的費用(如社保基金、薪資、稅費等)發生相應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實后,當月開始按照變化后的數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三、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含:客戶服務會議輔材、衛生間用紙,垃圾外運、設備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空調維護等費用。
第四條: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委托服務期限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日常服務享有監督權及檢查權,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達到合同要求質量標準;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提供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如甲方對乙方派駐服務人員的服務不滿意,可責令乙方調換服務人員;乙方應無條件在5日內調換。
3)甲方有對乙方服務提供便利的義務,以保證乙方工作的順利進行;發現租擺的花卉、植物有枯萎、凋謝現象,應及時與乙方聯系,乙方必須及時調換。
4)甲方在租擺期間,可按自己需求增加或減少租擺花卉、植物,增加或減少時,乙方向甲方提供增減清單雙方簽字確認,結算時由乙方提供結算明細單由雙方簽字確認,作為結算依據,每月租金以實際租擺植物的規格、數量和時間計算,如果甲方當月無增減或減少租擺植物,則以本協議約定的租金合計付給乙方;如甲方有增加或減少租擺植物,則增加或減少租擺植物的租金在下一季度支付的租金中增加或減少。
5)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按照約定支付乙方服務費用;
6)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倉庫,面積不超過_________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場所;
7)甲方有權聘請其他服務商,對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外有償項目提供服務,乙方必須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推托、阻擾。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派駐甲方現場的負責人、業務上受甲、乙兩方領導。
2)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提供優質、高效的各項服務,并嚴守安全作業規范。
3)乙方負責在所有派駐服務人員上崗前2日,將派駐甲方服務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健康證復印件及人員基本信息提交給甲方,經批準后方能上崗。
4)乙方為派駐的服務人員提供上班時穿著的統一工作制服并承擔費用,服裝樣式須統一。駐場服務人員應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潔,佩戴名牌,進入工作現場的出入證須由甲方配發,遵守甲方各項內部規章制度。
5)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作業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并按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檢查;
6)乙方須派出一名主管負責人負責日常工作檢查、加班調度及工作緊急情況的處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將上月的工作總結和下月的工作計劃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7)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用工應簽訂勞動合同,且該勞動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均合法存續,并辦理各種用工手續;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外,沒用承擔任何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服務人員在為甲方服務期間產生的一切勞動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且乙方處理此等糾紛不應影響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乙方作業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和具有專業知識人員擔任;乙方保證所有上崗的服務人員均經過崗前技能培訓,包括職業道德、工作規范、服務態度等,工作期間注意言行舉止,維護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乙方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按照規程操作,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影響他人工作。
10)乙方為保證本合同約定的保潔質量,須根據不同材質,采用相適應的清潔原料和操作方法。乙方應采取相應措施保護甲方及相關人員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關人員的財產、人身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盆栽花卉植物種類、規格、單價及金額見附件(花卉植物租擺清單)。
12)甲方承租乙方花卉、植物,由乙方安排專人進行養護管理,包括:剪枝、清洗植物葉面和花盆,每周護理1—2次。
13)乙方應按季調換花卉、植物,并對每次調換的數量進行清點核對,并做好記錄;并報甲方一份。
14)乙方負責提供服務所需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材料、藥劑和消耗品(但不包括:因維修、更換而需采購的零配件或易耗品),由乙方負責購買并承擔費用;對于化學藥劑等危險物品應盡到充分的保管義務和安全注意義務。
15)協議履行期間,乙方享有收取協議約定服務費用的權利;
16)本合同服務范圍之外的收費服務項目,甲乙雙方參照本合同的約定確定費用,乙方應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時提供服務。
第六條: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1、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解聘乙方的意見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繼續服務的,是為合同自動延續。
3、甲方在審核乙方管理期間未存在違反合同規定的情況發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繼續聘用乙方,合同另行簽訂。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業主大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托事項(1);(2);(3)。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第十六條(適用于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布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于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其它費用:;。
3.(適用于包干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于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于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余,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于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車位: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車庫車位(已出售):3. 4.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4.(適用于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無償使用;(2)。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1);(2)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7.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等措施;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7.(適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復。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條委托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第八章違約責任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地 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第二條物業類型 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一、物業類型: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 ,本物業的受益人 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營業大樓室內公共環境保潔。
第五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六條 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衛,即防火、防盜、防搶劫,包括消防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七條 辦公大樓的水電及設備維護保養,管理操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享有所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6、甲方根據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情況,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更換人員,以滿足甲方的物業管理需要。
第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約定,及時制訂物業管理制度,提交甲方審議、嚴格按管理制度執行;
2、接受甲方的審議、考核評定和監督,會同甲方每月做一次服務質量調查;
3、向甲方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4、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5、在本合同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內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
2、交通秩序: ;
3、安全管理: ;
4、公共環境: ;
5、保潔: ;
6、水電管理: ;
7、甲方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
第六章 物業管理人員的安排
乙方為了滿足甲方的物業管理要求,必須配備如下人員:
1、安管人員: 名;
2、保潔人員: 名;
3、水 電 工: 名;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按 / 元/平方米,共計 元(¥ 元/月)標準支付。甲方應在每月月底收到乙方發票十個工作日內將物業服務費轉入乙方帳戶。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收費標準,不準擅自抬高管理費和亂收費(但如遇國家及區政府對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甲方的物業服務費應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十四條 其他服務性收費由乙方與甲方協商。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按時將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超過20個工作日沒支付乙方費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及附件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扣付服務費及至終止合同,乙方應支付甲方兩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作為補償;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工作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十九條 本合同合同期滿后,若雙方未續簽合同又未提出書面終止服務,本合同則自行續展一年。若一方決定不再與對方續簽合同,應當至少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便對方做相應的安排,不提前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對方兩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作為補償。
第二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 四 頁,附件 四 頁,共 八 頁,一式叁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的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和甲方的約定,認真做好進出車輛及人員管理,應確保辦公大樓的公共秩序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六條 乙方對大樓管理的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各種房屋物業服務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商鋪購買人(使用人)
乙方是指:物業服務企業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業服務。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的坐落、面積
1、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層 號鋪面 ,建筑面積為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雙方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及相關協議;
3、不得在居民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至翌日7時)制造發出過大的聲響(如敲擊、高音響、按喇叭等);
4、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垃圾處理費;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遵守《水電代收代繳協議》,按時向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水電費用;
7、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8、轉讓商鋪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讓方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9、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租賃合同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商鋪的招牌安裝,應取得按開發建設單位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
11、服從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講究衛生,保持門前及周圍清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治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服務與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本合同行為;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和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垃圾處理費;
6、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之甲方,并與甲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與甲方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8、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 、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監控系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衛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樓宇外墻等部位環境衛生管理;
2、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理。
四、秩序維護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協管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查;
3、對本物業區域內的車輛管理;
4、與甲方簽訂《消防責任書》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園小區商鋪的消防施工方案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消防設施(噴淋、溫感、煙感)等由業主在裝修時自理,必須接入小區噴淋管網和消防報警系統,并符合消防管理部門驗收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根據開發商文件要求,因商鋪未安裝排煙管道不允許經營餐飲店。
3、特殊行業要求:經營特殊行業的,需要按特殊行業相關要求并辦理好相關手續后方可投入使用。
4、簽訂《商鋪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七、用水用電管理:雙方另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臺)完好、整潔;外墻、公共樓梯間面磚、扶手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亂貼、亂涂亂畫、亂懸掛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說、阻止,并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銹鋼材料、無銹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設備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路燈等公用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四、環境衛生:
1、小區公共部位干凈、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5%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衛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凈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殺,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灌溉、施肥、松土,預防蟲害;
3、根據樹木品種科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愛護綠化溫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商鋪前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無亂停車現象。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定時巡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區火災發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內有結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并開始組織搶修。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收取服務費標準為:
(一)、物業服務費按2.00元/平方米/月計收;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餐飲娛樂業以外的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平方米以上按0.65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飲娛樂業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元/店.月收取;
(3)、面積50平方米以上參照以上標準方雙方協商;
(三)、繳納水電周轉金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元/間一次性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元/間一次性收取;
3、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上按1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鋪前露天停放車輛場地占用收費標準按政府相關部門執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物業服務費的,以欠費金額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償欠費時止。
三、甲方必須按時繳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
四、每月水電費由甲方按乙方規定繳費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交納,如逾期繳納所產生的違約金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電權利。
第六條 水電費用
甲乙每月實際使用的水電度數由乙方雙方派代表共同確認,且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
水電費按如下方法計算:
水費收取方法:每月水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水費單價
電費收取方法:每月電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電費單價
以上水電費單價按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核定經營性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甲方違反協議的,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容各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