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通用17篇)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塔吊規格型號
1.塔吊型號:_________固定式
數量:_________臺
2._________塔吊自由高度_________m,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為_________m,工作半徑_________m,末端吊重_________T,最大吊重_________T(_________m以內)。按說明書需_________道附著。
3.附墻桿件、耳板、基礎預埋件、附墻桿件的錨固件等,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圖紙制作及安裝,并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提供電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m處。
二、租期計算
1、塔吊租期至少為_________個月,不足_________個月按____個月租金收取;超過_________個月按實際租期計算(租期最后一個月不足整月的按_________元/天計算租賃費)。
2、塔吊安裝后,達到以下條款中任何一條即從當天開始計算租賃費:
(1)、塔吊通過專業檢測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門檢測驗收之日。
(2)、塔吊通過施工現場當地認定或指定的其它機構的驗收之日。
(3)、塔吊因工程需要開始投入使用(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為準,乙方接到甲方啟用函后方可啟動塔吊供甲方使用)。
3、停止計費日期確定:甲方書面報停之日或簽字確認停止使用之日為停止計費日期。
4、安裝調試完畢取證后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雙方約定從主機安裝調試取證后計算租金。
5、雙方約定,塔吊租賃期限為塔吊開始計費日至塔吊書面報停之日止,塔吊報停后,甲方仍需使用,則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后使用之日,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機械租賃費用。
6、塔吊書面報拆后,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塔吊無法及時退場,導致塔吊閑置在現場的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閑置7日內乙方不收取費用,閑置超過7日乙方按照日租費的50%收取費用。
三、租金計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整),含兩名塔司工資。
2、塔吊安拆、頂升人工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整)。
3、基礎預埋件支腿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整)。預埋馬凳的制作和現場基礎施工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塔吊進退場運輸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租金結算支付方式
1、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之日甲方預付乙方RMB_________萬元訂金。
2、塔吊月租賃費按月結算,由乙方當月25日向甲方確認當月結算,甲方審核無誤后并由乙方開具稅務發票后于次月5日辦理付款,并確保于次月的10日前款項到達乙方公司賬戶,依次類推,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為止。但租賃費的尾款必須在塔吊退場前一次性支付完畢。
3、塔吊主機進廠后10日內(雙方確定進廠時間),甲方在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進退場費RMB萬元。安拆頂升人工費RMB_________萬元。
五、違約金
1、當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塔吊費用時,延遲期間就遲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的違約金。
2、違約金按每超過一天為延遲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計算方法為:延遲付款金額x3‰x延遲付款天數。
六結算方式
1、甲方以銀行電匯的方式支付乙方費用。
七、塔吊進場時間
雙方約定,塔吊的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進場前甲方必須制作好塔吊基礎,并確保基礎能滿足塔吊安裝。甲方的進場通知應提前15天以傳真或特快專遞形式送達乙方。
八、塔吊驗收
1、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對塔吊外觀品質進行驗收并簽署進場確認書,塔吊基礎預埋件和整機進廠雙方填寫交接貨物清單,并負責對貨物保管。
2、主機安裝調試合格,由乙方負責組織自檢,向甲方提供《自檢報告》作為起租依據。
3、乙方負責塔吊檢測取證工作并承擔檢測費用。
九、雙方責任約定
1、甲方責任:
1.1塔吊到達現場及撤離現場和基礎施工、安裝、頂升、拆除所需的汽車吊或現場倒運所需的運輸車輛由甲方提供,并承擔其費用。
1.2甲方負責免費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員標準(含床及水電)提供乙方裝、拆人員、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機負責,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現場人員無法處理時,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需要派維修服務人員,維修期間由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維修服務人員住宿。
1.4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指揮人員。
1.5負責提供塔吊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的用電和電費;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一次電源箱距離塔吊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380V,正負不超過361V-399V);自行解決吊鉤以下的吊繩及其它吊裝吊具。
1.6負責塔吊安、拆、附著、升降過程中所需腳手架的搭拆工作,并負責塔吊附著件的現場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給乙方免費使用。塔吊使用過程中塔吊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索具、鐵扁擔等由甲方解決,費用和由此所引發的安全責任甲方承擔。負責搭拆塔吊安裝、拆除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
1.7甲方承擔因基礎制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引起的事故責任、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1.8租賃期間塔吊所有權(使用權除外)歸屬乙方,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擁有塔吊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扣押、處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空間滿足乙方塔吊的進退場、安裝和拆卸,并要保證道路壓平夯實暢通,塔吊基礎無積水、無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
1.10租賃期間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租賃費照計,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由甲方承擔。
1.11甲乙方隨時注意氣象部門的預報,并做好防風,防雨、防滑、防暑降溫等季節性氣候變化的相應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
1.12負責塔吊及其附件在現場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如發生偷盜事件,應由甲方賠償相對應的配件和損失。
2、乙方責任:
2.1、由乙方負責塔吊進退場和裝拆、頂升工作。
2.2乙方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吊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維修保養及各種檢查記錄。
2.3甲方允許乙方每月有累計不超過兩天時間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但乙方應盡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間進行維修保養。
2.4因乙方塔吊的質量問題或塔吊備件不足導致的當月累計停機時間超過48小時的,則停機期間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機天數由甲方予以扣除。
2.5塔吊司機須服從甲方管理,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服務配合,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機械設備負責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2.6根據施工現場條件對基礎進行設計和甲方制作基礎時的技術指導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種(起重工、塔司等)要經專業培訓,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合格證上崗。提供二名合格持證塔吊司吊,乙方負責支付司機工資及司機保險費,租賃期間司機服從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證塔吊運轉正常、性能良好,雙方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禁止違章操作。
十、爭議
1.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須于200年月日前安裝調試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2
甲 方: 北京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項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 工作內容: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 每月元/臺。此價格不含稅)。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臺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并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于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設備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性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保險、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設備進場前應該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運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設備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安全教育交底,并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并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項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持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系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信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 安全生產: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咨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鉤、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后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吊”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于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于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設備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了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通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 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信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并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報告)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 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費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有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公司的具體租賃條件,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
一.租賃數量及型號:
汽車起重機/品牌)。
2.租賃期限:
從(日期)至(日期)。
三.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重慶(及周邊城市)相關工作地點和項目工作..工作地點可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后變更。
四.租金
1.租金標準:
汽車起重機每月租金__________(含操作人員工資)(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元整/臺)。日租寫成:__________。
2.租金的計算方法:
租金按月計算(一個月按30天計算),自乙方設備到達甲方指定工作地點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停止租賃之日止。
租金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乙方應按照甲方財務部門的要求完成所有簽字手續并提供正式發票,然后于次月10日至15日支付租金。
五.甲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汽車吊合理使用的所有柴油,其他油料由乙方負責。
2.甲方應為乙方作業人員提供休息場所。
3.甲方負責汽車吊作業的全面管理,并制定合理的施工計劃。
六.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派遣兩名汽車起重機操作員(必須持有正規的崗位操作證)。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積極主動配合甲方現場負責人的管理和調度工作,24小時隨叫隨到。并遵守甲方的操作時間和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
3.乙方負責汽車起重機的日常維護.修理和備件供應。
4.乙方應保證汽車起重機能夠連續正常運行,乙方可以每月安排兩天對設備進行維護。
七.其他協議
1.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乙方應負責施工過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失和人員傷亡。
2.乙方可以在每月2日安排設備的維護或修理,但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同意后方可實施。乙方應保證正常的維護和修理不會影響施工現場。超過2天維修期,離開現場維修的,扣除相應天數的租金。
3.因乙方設備故障或性能原因,甲方連續3天或當月5天未能正常使用設備。
4.發生事故時,責任劃分的原則是乙方對鉤上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5.如果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不服從甲方的正常工作分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如果乙方操作不當造成材料浪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九.合同爭議: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由補充協議完善,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甲方付清乙方所有租金后自動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4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 月 日 合同期限: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項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施工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工作內容: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每月元/臺。此價格不含稅)。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元/臺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并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于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設備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性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保險、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設備進場前應該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運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設備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安全教育交底,并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并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項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持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系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信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安全生產: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咨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鉤、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后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吊"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于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于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設備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了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通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信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并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報告)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系。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費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有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簽字(蓋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蓋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6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租賃設備)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租賃設備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類型:
1、4建筑面積:
1、5建筑高度:
2、租賃設備:
2、1租用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吊)
2、2規格型號:
2、3設備編號:
2、4塔高____米,臂長____米,臂頭起重量____噸,軌道長度____米。
2、5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設備的附件包括塔吊電纜、鋼軌、枕木及隨機工具等。
2、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設備是其所有的或有權處分的。
3租賃設備數量____臺。
4租賃期間:
4、1租賃期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甲方可根據工程需要書面通知乙方延長租賃期限,本合同延續,雙方繼續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5、塔吊安裝準備:
5、1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后即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安裝的現場和技術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現場條件,做好場地、道路、電源等準備工作。
5、2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場地情況,向甲方提供塔基處理方案及圖紙。
5、3塔吊基礎預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甲方安裝。甲方按乙方要求進行塔基施工,經乙方驗收合格后立塔。
6、塔吊進場
6、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6、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使用要求、安檢部門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以及其他技術數據的復印件文本并加蓋公章。
6、3塔吊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6、4乙方保證進場塔吊質量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單證的質量說明,并經市建委和技術質量監督局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6、5乙方遲延進場,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裝、調試與驗收:
7、1塔吊的安裝、調試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安裝、調試,確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須委托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進行塔吊拆裝,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預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
7、3安裝、調試完畢后,乙方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有關驗收資料、塔式起重機安裝(包括路基軌道鋪裝)頂升、錨固等交底和驗收記錄表(八張表格),乙方應在塔吊正式作業前交甲方村檔備案。
7、4調試、安裝后不能達到驗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與協議:
8、1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共同對塔機組人員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訂立《安全管理協議》。
8、2塔吊吊裝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協議》要求。
9、塔吊作業防護
9、1吊裝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范圍。
9、2甲方對妨礙塔吊回轉半徑內安全作業的變壓器、供電線路、房屋、人行道等設施進行防護。如因防護不當而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10、塔吊作業人員:
10、1每臺塔吊乙方應當配備的專業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____人;信號工___人;掛鉤工___人。塔吊司機、信號工應當專人專崗,掛鉤工應當相對固定。
10、2起重機械司機及信號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熟知和遵守設備性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吊裝方法,并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保證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應確保甲方作業班次要求,保證在塔吊性能允許的范圍內滿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當積極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點,塔吊司機保證隨叫隨到,優質服務。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壞甲方的工作規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具。
10、6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并對塔吊司機進行定期體檢。
10、7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提供食宿條件。非因甲方過錯導致操作人員在生活中發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或對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操作人員進行調整。
11、塔吊作業:
11、1塔吊司機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并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11、2塔吊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吊”規定,確保安全生產,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停機,并立即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
11、3塔吊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養護;操作人員離機或者作業中停電的,必須切斷電源。
11、4乙方應認真執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11、5吊索具、鋼絲繩、鋼絲繩、吊鉤、卡環必須使用安全產品,保證施工安全。
11、6乙方使用塔機需要頂升、錨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計劃。塔機及逮子繩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12、禁止行為:
12、1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將租賃設備轉租、抵押、質押。
12、2在租賃期間,除非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機。因乙方停機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發生故障,乙方應當及時搶修或予以更換。由于未及時搶修或更換,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2塔機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積極組織搶修。在早6時至晚22時正常使用段內,維修時間超過4小時,扣除____日臺班費;維修時間超過8小時,扣除當月10%臺班費;維修時間每超過24小時,扣除________元。
13、3乙方對因機械故障所引發的事故及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4、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14、1設備租賃期間,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保證塔式起重機運行中裝置(四限位、兩保險)靈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適用狀態;塔機干凈整潔達到衛生檢查要求標準;機械噪音控制符合環保要求。
14、2乙方應認真實施維修、保養制度。塔吊維護、保養的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每月維護保養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14、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塔吊管理進行檢查。檢查記錄雙方各備一份村檔。
15、租賃費:
15、1進出場費:塔吊進場安裝驗收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含塔基預埋、進場安裝、出場拆卸及運輸頂升及錨固等費用)____元。
15、2塔吊臺班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采取按月結算的方式,每月臺班租賃按____元/月,月租賃費計算按約定臺班費/____x作業天數,甲方提供24小時配合服務。結算方式:支票結算;甲方出具租賃業正式發票,乙方每月按時支付甲方上月臺班費,租用停止時,乙方辦理報停手續,并按報停手續結算,租賃費用在拆塔后半年內結清。
15、3甲方具備承擔一定風險能力。當建設單位出現資金暫不到位時,甲方應予允許并充分理解,保證不影響乙方施工生產需要。
16、其他事項:
16、1施工中,如因設計或建設單位導致使用需求改變,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費用由雙方商議。
16、2塔吊設備的附件運至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并經甲方查驗、簽收后,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16、3由于政策性、上級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損失費。
16、4甲方必須服從配合乙方關于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并在限時內整改安全隱患。
16、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雙方就塔吊租賃有關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1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共八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補充條款:
20、1在拆塔過程中,如果場地不能滿足甲方使用50頓汽車吊時,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甲各方各承擔50%。
20、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7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__月 起用時間:______年______日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______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后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9
承租人:_______(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協商,雙方同意租賃一臺起重機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如下:
一、施工機械的名稱和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內容及地點:
_____________。
三、租賃時間暫定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財務清算
1、收費標準:_________元/班,每天保證至少一個班。加班按國家標準執行,四小時內半班,八小時內一班。
2、入出境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嚴格執行任務單簽收制度,甲方必須按照合同每天認真簽署任務單。簽名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支付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必須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乙方應支付總費用的2&permil每天收取違約金,并有權停止吊裝或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不違章作業,嚴禁超載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后,甲方應負責每天下班后吊車的安全,避免機械事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包括車輛零部件)損壞或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6、吊裝時,甲方必須指派一名持有吊裝指揮資格證的起重工指揮,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因甲方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下去&ldquo十不掛&rdquo,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掛。
3、吊索及附件x不牢固,不符合安全要求。
4、起重機直接起吊重物進行加工而不起吊。
5、斜拉、斜掛不掛。
6、站在工件上的`人或漂浮在工件上的移動物體不懸掛。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無安全措施。
8、有棱角和切割邊緣的物體沒有適當填充(以防止鋼絲繩磨損)。
9、埋在地下的物體不被拉出或懸掛。
10、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不吊。
七、乙方船員應加強對機械的維修和保養
使機械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乙方船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故障不能起吊外,應聽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鉤上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鉤下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八、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后
必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如果乙方船員故意懈怠,甲方有權在證明材料充分的情況下,要求更換質量更高的吊車司機。
九、甲方應對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
吊裝條件和起重工具負責。如果夜間需要施工,甲方必須做好足夠的照明工作。機器進場后,如乙方因上述問題未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如乙方在施工配合中出現機械故障
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維修。甲方按月出租車輛的,每月需要2天維修保養車輛,租金不予扣除。維修時間超過2天的,按照實際超過的時間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單位在施工期間使用的燃料由甲方負責。
3、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負責乙方機械在行駛過程中所需大型車輛的超限證明。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所有價格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0
甲 方:
乙 方: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項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 工作內容: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 每月元/臺。此價格不含稅)。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臺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并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于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設備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性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保險、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設備進場前應該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運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設備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安全教育交底,并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并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項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持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系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信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 安全生產: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咨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鉤、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后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吊”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于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于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設備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了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通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 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信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并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報告)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 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費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有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單位:
承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 月。
起用時間: 年 日。
合同期限: 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XX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____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____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3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協商,雙方同意租賃一臺起重機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如下:
一、施工機械的名稱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內容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時間暫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財務清算
1、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元/班,每天保證至少一個班。加班按國家標準執行,四小時內半班,八小時內一班。
2、入出境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嚴格執行任務單簽收制度,甲方必須按照合同每天認真簽署任務單。
4、付款方式:甲方支付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必須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付款,逾期,乙方每天按總費用的2‰收取違約金,并有權停止吊裝或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嚴禁超載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后,甲方應負責每天下班后吊車的安全,避免機械事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包括車輛零部件)損壞或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六、吊裝時,甲方必須指派一名持有吊裝指揮資格證的起重工指揮,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因甲方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十不掛”,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掛。
3、吊索、附件未捆綁牢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吊裝。
4、起重機直接起吊重物進行加工而不起吊。
5、斜拉、斜掛不掛。
6、站在工件上的人或漂浮在工件上的移動物體不懸掛。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無安全措施。
8、有棱角和切割邊緣的物體沒有適當填充(以防止鋼絲繩磨損)。
9、埋在地下的物體不被拉出或懸掛。
10、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不吊。
七、乙方船員應加強對機械的維修和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乙方船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故障不能起吊外,應聽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鉤上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鉤下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八、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如果乙方船員故意懈怠,甲方有權在證明材料充分的情況下,要求更換質量更高的吊車司機。
九、甲方應對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和起重工具負責。如果夜間需要施工,甲方必須做好足夠的照明工作。機器進場后,如乙方因上述問題未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X、如乙方在施工配合中出現機械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維修。甲方按月出租車輛的,每月需要2天維修保養車輛,租金不予扣除。維修時間超過2天的,按照實際超過的時間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XI。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單位在施工期間使用的燃料由甲方負責。
3、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負責乙方機械在行駛過程中所需大型車輛的超限證明。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所有價格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結構形式:
2、租賃設備品牌:型號:
數量: 臺
租賃設備產權人:
3、租賃期限:預計租賃期限為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日期為準,以乙方租賃設備到達甲方現場開始計算,停租日以甲方書面通知日為準。
4、租賃形式:按形式
租賃單價: 元/臺班·臺
5、合同總價:(實際結算以雙方確認單為準)。
6、租金結算及支付
6.1每天由吊機組填寫租賃機械使用數量確認單,一式兩份,并于當日交甲方有關人員確認。僅本合同所列人員或其書面授權的人員才有權對簽認單進行確認。
甲方人員為: 乙方人員為: 。
甲方應在當日內對確認單做出確認。日確認單作為租金結算依據。
6.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從起租日次月及后每月10日支付確認單確認的上月租金的 70%,若剩余租賃期不滿30天,以(月租金/30天)×實際租賃天數計取租金。
6.3 租金構成內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時)×實際租賃設備使用小時數計取租金。
6.4設備離開施工現場甲方支付總臺班數金額的6.5余下款項在本合同的租賃關系終止后10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最終的結算報告,甲方應于收到最終結算報告后30天內,由甲方的項目部對其提交的報告資料進行初審后,提交甲方的合約部及審計部審核確認。審查完畢,并于審查同意后的應向乙方支付租金余款。
7、雙方義務
7.1 甲方義務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作業場地,乙方作業人員的住宿。
7.1.2 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辦理設備進場相關手續。
7.1.3 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員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費。
7.2乙方義務
7.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證明、起重作業人員崗位證書復印件、有關部門頒發的租賃編號及所在市級安監局檢驗合格證的復印件。所有資質復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審核、備案,符合要求后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7.2.2乙方應于交付租賃設備時向甲方提供租賃設備的權屬證明文件及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乙方須保證租賃設備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
7.2.3乙方進場人員應遵守現場,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安全優質服務。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7.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對租賃設備負有免費維修的義務。乙方應在接到報修電話4小時之內,另派同規格起重設備到甲方現場進行替換,乙方不得另行收費。
7.2.5在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要保證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填寫“起重機械定期檢查記錄”,并交甲方備案;乙方設備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施工起重機械運行記錄”。
7.2.6 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賃通知之日起當日離開現場。不得因甲方未付清應租金而延誤出場,延誤期間乙方無權收取租賃費。
7.2.7乙方委派的吊車司機及司索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由于乙方作業人員的原因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設備質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7.2.8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燃油費用、工人工資、生活費用、設備維修、保養等一切費用。
8、安全施工
8.1乙方配備專業指揮司索工(持證上崗),明確指揮方式(報話機、旗語、口哨,使用報話機指揮人員必須說普通話),按照操作規程負責起重的指揮工作。
8.2乙方機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JGJ33-20_《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規定施工。
8.3乙方吊車司機應按司索工指揮操作機械,拒絕非司索工及其他人員的指揮。
8.4夜間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8.5乙方司索工、吊車司機嚴禁酒后指揮操作機械,一經甲方發現,立即開除現場并不作結算。
8.6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租賃器械安全使用的`有關規定,禁止超載作業,防止高空墜落事故,杜絕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9、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故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對確認單予以確認,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或雙方協商的支付時間支付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9.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進場日進場,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3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9.3因租賃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正常施工,延誤甲方工期,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 20_元。由于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責任。
9.4乙方違反本合同關于安全施工的規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自行承擔。
9.5租賃期內設備出現故障,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未修復,甲方有權讓乙方另派同等設備進行替換,否則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500元,遲延超過__2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約,且不給予租金結算。
9.6合同期內,乙方起重設備維修期間不予計時,甲方不支付維修期內的一切費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資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機的,停機期間租金按照實際停機天數×設備臺班折舊費(折舊費=日租賃費用×30%)向乙方支付。
9.7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對租賃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 1500元,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對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9.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現場人員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極怠工、罷工等情況,乙方不但要另派作業人員到甲方現場配合,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負全責。
9.9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10、禁止權利轉讓
乙方不得在執行與甲方期間將設備租給第三方。如有類似情況發生,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月租額20%的違約金。
11、糾紛解決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1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工程所屬地區仲裁委員會并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
第2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雙方各執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臺(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20_年 9 月 4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磁窯鎮華陽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后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五、工作時間:
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至 20_年 月 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后,簽訂很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塔吊產權確定:
本臺塔吊起重機的產權甲方所有,雙方均已確定。未經甲方認可,嚴禁將塔吊位移或轉租。
二.標高部分:
甲方出租給乙方QTZ5010(自升式)塔吊壹臺,標準高度32米,12節。收押金壹萬元/臺(簽訂合同時收取,以開收據為準),塔機租金:玖千元整(小寫:9000元),以每月30日計算。塔機租金的計算從安裝完畢之日起至報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臺班收取不因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機時如無損壞,如數退還,如有損壞,則照價賠償(注:合同簽訂后根據甲方適時安裝塔吊,安裝完畢進算租金)。必須保證從塔吊標節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維修及維護:
塔機安裝時,塔機經甲,乙雙方驗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材料費單件一次性在人民幣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塔機租用期滿,結清一切費用及辦理完相關的手續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凡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則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違約方并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工程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 篇17
履帶吊租賃合同(出租方版)
合同編號:
甲方:
單位地址:
乙方:
單位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關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機械名稱、工作地點、使用期限、機械數量
1.機械名稱: 履帶式起重機
2.設備工況: 。
3.設備數量: 。
4.項目工作地點: 。
5.吊車預計進場時間: 年 月 日,具體進場時間以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6.使用期限: 個月,不足 個月按 個月計算并收取費用。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使用乙方設備用于: 甲方對于乙方 履帶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表示認可。
第三條費用的確定及結算方式
1.包月使用價為 元/月(人民幣大寫: 整),非乙方原因月使用費不變。
(1)該包月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如甲方需要開具發票,單價需按要求稅點上浮,即甲方需要另行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稅金。
2.本次吊裝技術服務的機械進場費為 元(人民幣大寫: 整)。吊裝技術服務的進場費及出場費均由甲方承擔。
3.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進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整);款到帳后,乙方發車。出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整),由乙方于 向甲方支付。
(2)工程款按月結算,每月付款時間不超過當月7日,如超過7日未支付上月工程款,乙方有權停車,停車期間費用正常收取。工程結束后7日內款項一次性結清,如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以未付金額為基數、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其應當繼續支付已發生的吊車使用費;
(3)付款方式為 。
(4)付款確認,乙方收款指定 為乙方合法聯系人,電話: ,其余人員均為無效。
4.吊車主機及全部附件到場組裝完畢,做完負荷試驗具備使用條件后開始計費(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吊車無法組裝,則從乙方吊車全部配件運輸完畢后第三天開始計算使用費),至吊車作業完畢甲方書面通知停機時,停止計時計費,否則視為設備仍處于工作狀態,正常計時收取費用。
5.機械使用超出約定使用期限后,甲方不再繼續使用時,乙方設備退場當月按天計算機械使用費,使用費計算方法按日使用費×實際超出天數計算,其中日使用費=月使用費÷30(無論吊機是否工作)。
6.對機械工作時間的約定,每天工作時間 小時,每月不超過 個小時,超出時間按加班累計計算,每 小時為一個臺班,每臺班 元整(人民幣大寫: 整)。
7.合同期間按照日歷自然月計費使用費用,工地阻工、待料窩工等非乙方吊車自身原因造成的閑置,經甲方安排的節假日休息等狀況,均視同正常使用計費收取。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辦理現場業主方要求的各種證件、施工手續并承擔費用。
2.負責協調現場業主或其他單位,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提供吊車進退場的必要通道,有第三方阻攔時負責協調排除阻攔,如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3.負責施工中的技術交底、吊裝指揮、提供吊裝方案。
4.負責按乙方的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墊實、清理,負責對地下設施(如地下管道、地下電纜)、空中障礙(如高壓線等)向乙方進行詳細的交底并負責處理。
5.負責提供起重機到達施工現場后卸車組對、工況改變、現場移位、離開施工現場時拆解裝車所需的吊機、一切工具及輔助人員并承擔費用,并對中間轉場時運輸過程中乙方的設備財產安全負責。使用期間起重機現場移位時的拆、裝、運輸時間計入工作時間,月使用費照計。
6.使用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的保管、使用、管理、調度。
7.負責起重機施工開工單、任務單、停用單、結算單的簽證工作。甲方人員 為手續經辦人,負責乙方一切工作手續。如甲方無故拖延乙方手續辦理,超過三天,并甲乙雙方無法協調的,則視為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結算金額進行結算,乙方出具的結算金額即為雙方最后的結算金額,甲方需按照乙方出具的結算金額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結算可書面、掃描或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辦理。
8.人員食宿和車輛燃油由甲方提供。
9.合同履行到約定期限,甲方確認不再繼續使用,需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明確具體退場日期。如甲方繼續使用,提前7天簽訂補充協議。施工完畢后,由甲方協助乙方設備盡快出場并辦理出場手續。
10.合同期間因外界的干涉及自然災害(刮風、下雨雪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機等待的,使用費(臺班費)正常計算。
11.在施工現場甲方不得故意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如有損壞,由甲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提供的起重機須手續完整,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要求,各種證件齊全有效(含車輛正常保險)。
2.乙方的起重機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合格,并取得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
3.乙方組織實施設備的進出場,負責提供起重機到達施工現場后卸車組對、離開施工現場時拆解裝車相應的司機人員并提供技術指導。
4.負責提供起重機技術參數。
5.負責起重機的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轉,安全裝置齊全、準確、靈敏、可靠。
6.起重機出現故障時乙方應及時排除故障,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
7.機械維修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每月2天維護保養時間(每月維修兩天內不扣臺班費),以確保車輛正常運行。超過2天以上部分天數,按平均月使用費(每月按30天計)標準從當月使用費中扣除。
8.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和廠里的各項管理規定、操作規程,保障施工安全。
9.施工中應主動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10.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算付款,乙方有權隨時停止吊裝作業,停車期間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安全生產
1.施工中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施工中雙方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于違章作業,指揮人員應立即制止,對于違章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堅持實施起重機械“十不吊”。
3.甲乙雙方應根據甲方施工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員疲勞作業。
4.為確保起重機、設備安全,雙方對工作區域的障礙物都有看護責任。
5.吊裝作業前,甲方將施工現場地面、地下設施情況、吊裝物品重量向乙方操作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因甲方的申報不清、指揮失誤或安全措施未落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6.兩臺或兩臺以上吊車配合吊裝設備時,因指揮失誤造成的吊車機械損壞和操作人員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7.安全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即起重機操作)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技術方案、平衡梁、吊耳、捆扎、索具、吊裝指揮、吊件結構、地耐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8.如發生人身或機械事故,由雙方共同調查處理,事故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9.遇有大風(大于8米/秒),大雨、大霧等影響安全作業的惡劣天氣時,起重機必須停止作業。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機械在施工現場受損、被盜,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包括乙方因此無法從事其他業務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等。
2.如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第(2)項的規定,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其應當繼續支付已發生的吊車使用費。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調查取證費、交通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當不可抗力發生后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1.起重機使用期間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轉租、抵押和變賣等任何形式的處分。
2.在機械使用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機械損壞、停置損失(如乙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算付款,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4.吊車續用與退場:甲方確定吊車到期后仍需使用的,需提前7天以上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后,方可繼續使用乙方吊車,若甲方未提前10天以上書面通知乙方,則乙方視為到期退場。乙方在預計使用期滿時將吊車調離,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費用付清后自動失效。
6.本合同內容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法人授權代表: 法人授權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名: 開戶名:
開戶銀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稅 號: 稅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