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精選17篇)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1
合同號:_____
簽署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__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租賃起重機設備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并簽訂本合同:
一、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
模型設定
量
評論
履帶起重機
250噸,SC_2500
伊泰
主臂64米
二、設備用途:
1)使用地點:__省__市
2)項目名稱:__石化項目
3)設備操作內容:吊裝操作
三、租賃期間
租期六個月,從20__到20__。需要延期的,另行約定。
四、租金價格:
租金是按月計算的。月租價格28萬元/月(288元/月),月租價格1萬元/天,不到一個月。該價格包括以下條件:
1)設備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40小時
2)設備維修及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3)燃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周末和任何節假日都不會影響租金價格;不是由甲方設備和甲方人員造成的工程暫停、等待和延誤不會影響租賃價格。
設備每月工作超過240小時,加班費按每小時1200元計算,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月租和加班費一起結算,加班費只在本月內累計,不跨月累計。
五、設備使用時間計算方法
每天工作時,甲方司機和乙方授權代表應在《設備服務時間確認單》上簽字,這是計算設備工作時間的唯一依據。
六、設備進出工作及費用:
1)甲方負責設備出入境期間的運輸和安全;
2)設備進場后,乙方負責在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卸載和組裝,設備出場時進行拆卸和裝載,甲方司機安排、指導或配合;
乙方應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在乙方施工現場的轉移、拆卸、組裝等一切工作及相關費用,甲方司機應予以安排、指導或配合;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出入境費___元(人民幣___元整)。
七、支付結算:
1)首付款:合同簽訂后2個工作日內(甲方設備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及一個月租金人民幣___萬元整,作為本合同的首付款。
2)租金每月20日前支付一次;
3)本合同租賃期結束后7天內付清全部租金。
八、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設備正常工作,滿足設備性能表中規定的`性能要求
2)甲方配備_名具有國家頒發的有效操作證的合格操作司機;
3)租賃期內,甲方操作司機應服從乙方的調度指揮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履帶式起重機的技術操作規程操作;
4)甲方負責合同期內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故障維修,并在做這項工作時充分利用設備的空閑時間;
5)甲方應保證設備每月完好28天以上(2月完好26天以上)。如果少于此天數,請按(月租賃價格÷30)扣除甲方每天的租金。
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提供符合設備安全要求的操作環境和條件,嚴禁非法調度和使用設備。甲方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操作。因乙方違章指揮造成甲方設備部分損壞或全部損失的,乙方應按設備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設備全部原值賠償損失;
2)乙方負責該設備在施工現場的保管和儲存;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設備用于超出本合同限制的施工現場和作業內容以外的施工作業;設備不得轉租給第三方。
4)乙方應為設備運行提供燃料;
5)乙方應向甲方司機提供與其現場員工同等條件的食宿;
6)乙方應在租賃期結束前20天通知甲方。
十、違約條款:
除上述條款規定的部分違約責任外,雙方還受以下條款的嚴格約束:
1)如果甲方的設備不符合性能表所示的性能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及時更換合格的設備,由此產生的相關損失和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此情況下,乙方也可選擇解除合同。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在發出催款通知后三天內責令設備停止工作,或隨時安排設備退出,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仍有義務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租金照常計算。
3)如果乙方因實際租賃期少于本合同原租賃期的50%而提前退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另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損失賠償。
4)如乙方未能在租賃期結束后30天內付清全部租金,則每拖欠一天,乙方應承擔拖欠金額的1%作為罰款。
十一、安全責任條款:
施工中的安全責任應按現行國家安全責任事故規范的規定進行區分。
十二、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三、爭議解決: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由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__法院起訴。
十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租約到期,租金結清付清后到期。
出租方:
代表簽名:
承租人: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2
承租方(甲方):_
出租方(乙方):__ 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根據現場施工需要決定。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
2.每個臺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臺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3.超過8小時臺班外的工作時間為加班時間,每小時170元,在當年年底進行統計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后乙方吊車到現場時,費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安全作業的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由于甲方的誤指揮或者不符合規范要求而發生的事故、施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于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干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于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于吊車機械設備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扎、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每次施工不低于1個臺班,若實際臺班超過1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六、結算方法
1.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 ______ 乙方(蓋章):____ _____
代表(簽字):_____ ____ 代表(簽字):_____ 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臺(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20xx年 9 月 4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磁窯鎮華陽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后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4
出租單位: 淮安市榮華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江蘇宏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雙方約定如下:
一.設備型號及臺數:
QTZ660型1臺。
二.使用地點:
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6 。
三.租賃期限:
自20xx年8月10日設備開始進場,使用時間按乙方開工單為準,停臺時間按乙方停工單為準。
四.設備的運輸.安裝及拆除:
1.乙方負責設備進出場時的道路場地清理及設備安拆時的現場清理。
2.甲方提供基礎部分施工圖紙,由乙方施工,甲方負責技術指導。
3.甲方負責設備安裝并交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乙方負責配備適合該設備的電源及電源箱,電源箱應靠近該設備(距離不超過三米)甲方負責電源以下部分的電纜及接線。本臺自用電量不得小于40千瓦,如由于用電問題損壞塔吊電機,所造成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負擔。
5.設備基礎定位由乙方負責,如出現偏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6.設備租賃到期時,乙方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負責清理拆除障礙物,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費用支付:
1.進出場費按每臺5000.00元支付(含安.拆.運輸.檢測驗收手續費等),月租費10000.00元,包括日常維護保養的'費用,1名司機的工資和故障的修理及設備固定費用(不包括水.電及占地等費用)由乙方支付,日工資為每天95元,加班另行計算,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必須使用,如不使用按半價收費。
2.設備入場后,乙方應按全款的50%付給甲方,余額在塔吊拆除后一次性付清。
3.從正式使用之日起計算,在租賃期達到三個月后,五日內結算上季度租費,如乙方無故拖延租賃費,甲方有權采取停臺措施,不足一月按日結算。
4.若因工程原因和其他原因造成設備停臺五日以上由乙方提供書面材料向甲方報停臺,停臺期間收取50%臺班費。其中春節停臺30天.夏季停臺15天.秋季停臺10天不收取臺班費.因塔吊自身原因不能工作的不收臺班費.超過以上天數收取50%臺班費。
5.設備的基礎費用及新塔吊的配重打灰費用由乙方負責。
6.設備停臺后,乙方應付清甲方租賃余款,并由甲方安排時間拆塔。
7.設備進出場費及租賃費的領取由出租方(甲方)蓋財務章生效,其它領取無效。
六.租賃期間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1.甲方按規定,定期派維修人員檢查和維修,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2.每月應給予三天維修與強制保養時間,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申請,乙方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提早安排。
3.每月因甲方造成設備停臺三天以上,超過的天數扣除超過天數的租賃費,以上規定三天不包括設備加節.加附著.更換鋼絲繩.上級檢查及風.雨天氣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臺(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后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7
出租單位: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月,起用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限:_______月
第二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_______%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三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六條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8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XX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____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____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9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賃乙方噸吊車一部,具體事項如下:
1、租賃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汽車吊租賃合同。
2、施工地點及內容:
注: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要繼續租用,并且雙方無異議,此合同自動延續生效。
3、工作臺班單價元/臺班,閑置臺班元/臺班。
4、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工作時間在8小時以內按一個臺班計算,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一臺班(即8個小時)的按國家標準,4小時以內為半個臺班,8小時以內為一個臺班。(以簽證單為準),非人為因素未能施工(如雨、雪、風等),按閑置臺班計算,吊車使用簽單,簽單人姓名.
5、付款方式: 乙方吊車進出費元,乙方吊車進廠甲方預付現金元,每工作個臺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車退廠前結清全部吊裝費。
6、甲、乙雙方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執行“十不吊”原則,甲方應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具有操作證),乙方吊車司機應有操作證方能施工,乙方吊車司機有權拒絕超出作業范圍的作業,(作業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表一份)。由于對施工場地、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7、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吊鉤以下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8、如果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權停止吊車作業,誤工損失由甲方負責,拖欠租賃費、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2‰支付違約金。
9、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甲方負責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甲方負責乙方工作人員吃飯、住宿。
11、乙方吊車如發生機械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技術人員搶修,因修車誤工,可扣除臺班時間,但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備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10
出租單位: 承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月。 起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日。 合同期限:____月。
第XX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____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____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____日期:日期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宗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參數,數量: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產品參數:設備按甲方提收購租賃產品生產廠家說明書上標準配置,塔式起重機地面以上高度為 米,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 年以后出廠。
數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號為40塔式起重機壹臺,型號為 臺,包括附墻,升節,并提供設備配件。
二.地點:乙方承建項目“現代森林小鎮”施工現場。
三.租賃時間:
以實際租賃時間為準,租賃期不足5個月按5個月記取時間記取從甲方安裝調試完,經乙方驗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節期間停工按 日計算,不計租賃費。如因乙方原因使設備無法出場,則視為乙方按合同繼續使用甲方設備,租金連續計算至甲方設備滿足出場條件之日止。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
型為人民幣 元整
型為人民幣 元整
以上價格含運輸費,裝卸費,安裝拆除費,附墻費,增高費及檢測費和其他塔吊相關費用。塔吊安裝完畢后,由甲方負責報檢合格并領取準用證后三天內支付
2.設備租賃費:
型為人民幣 元整
型為人民幣 元整
租賃期間租金按月結算,不足月按天計算,乙方負責在下個月 日前支付當月塔吊租金。
3.甲方暫按每臺塔吊設備配備兩名持證上崗人員,工資按 /人。乙方根據實際到場人員數在下月 日支付上月工資。
4.設備進出場、安裝、檢測和拆除均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責任:
1.設備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負責設備的維護、保養當設備出現故障時4小時內派人修理完畢,一般故障當天內解決,排故時間超過24小時則按實際天數扣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嚴重故障不超過3天,否則按實際耽誤時間扣除租賃天數并賠償乙方施工人員的停工損失。主體施工期間,大修只允許一次。
3.他塔吊租賃期間,甲方應派專人組織協調塔吊起重工作和維修工作,以便塔機正常運行,并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安排升節和附墻,以此來保證乙方24小時正常使用,隨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及加蓋甲方公章的上崗證
4.根據乙方的電話通知,負責安排進場計劃。在乙方通知安裝塔吊72小時內安裝完畢,并調試合格。
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承擔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和塔吊安裝及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和損失。
6.甲方每臺塔吊提供一個砼料斗、地腳螺栓、附墻佳預埋件等配件。
7.塔吊鋼筋混凝土基礎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設備基礎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及相關資料,參與設備基礎定位、機腳預埋以及基礎完成之后的`驗收工作,平衡塊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進場前應該提供設備各種技術資料參數、出場合格證、安拆資質證書、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8.塔吊安裝完畢后,在15天內需向乙方提供自檢報告、主管機關檢測報告并向當地部門辦理驗收合格準用證,費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進場前,保證整機的外觀及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若整機外觀達不到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應在塔吊安裝完畢后5天內完成,否則乙方不予以驗收,同時要滿足現場施工要求,否則按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從甲方的進出場費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享有設備的使用權,甲方操作人員不聽指揮,違反操作規則,有權要求換人。
2.負責租賃設備基礎設施,必須按圖施工,做好隱蔽記錄,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檢測所需材料,保證基礎滿足施工要求。
3.有權要求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墻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附墻,升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墻,負責預埋件的埋設和附墻安全走臺的搭建與拆除。
4.維護施工現場正常秩序,維護甲方設備不受外來侵害,未經甲方許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轉移使用地點或轉租、轉借給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財產轉賣或進行抵押。
5.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少量時間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
6.負責甲方派出的隨機人員的住宿。
7.設備安裝、拆除時指派一名現場施工人員協調有關事項,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場時間。
8.將設備所需電源送至設備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
七.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租賃設備,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
2.未按時完成報裝、報檢,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處以 元/天的罰款。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需及時與甲方協商如協商無效,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設備運行直至拆回租賃設備。
3.如有轉讓、轉租或租賃設備變賣、抵押等行為,除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設備外,乙方還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租金5%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向乙方辦理租金和進出場費結款手續時提供甲方公司正規稅控發票,塔吊司機工資由甲方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人員工資表
2.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超過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間,甲方按租賃單價的50%收取租金如報停超過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后,拆除設備出場。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了時,雙方同意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以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價款結清為止。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12
甲 方: 北京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項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 工作內容: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 每月元/臺。此價格不含稅)。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臺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并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于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設備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性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保險、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設備進場前應該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運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設備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安全教育交底,并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并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項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持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系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信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 安全生產: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咨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鉤、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后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吊”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于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于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設備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了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通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 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信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并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報告)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 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費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有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13
合同編號:12508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設備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設備僅限于工程使用,設備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設備,乙方設備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設備的重要識別標志,甲方不得對設備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粘貼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 從20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租賃期定為個月,不足個月租金按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第五條租金及運輸費用: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設備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設備到達甲方工地后,甲方于當日付清乙方設備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后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后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費用結算: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于乙方設備進場滿月后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并終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設備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設備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周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計停機維修保養2天內不減租金。
4.月租設備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有權對乙方設備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設備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設備的檢查保養工作,并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設備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所用的柴油。
7.對乙方設備進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對乙方設備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9.按時支付乙方設備租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設備性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2.乙方配備該機操作人員2名,并承擔其工資。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調度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設備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盡快使機械設備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設備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盡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分解和調試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7.負責機械設備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輔助油料。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并有權采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第九條附則及約定;
1.為了保證安全,原則上不允許深夜作業。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設備事故,根據吊鉤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14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效益,確保雙方實現的各自的經濟效益、安全等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項:
第二條:
1、施工地點:
2、工程名稱:
3、施工單位:
第三條:
1、塔機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甲方繼續使用塔機,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機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第四條:租賃費結算方式:塔機租賃執行月包干:每月租賃費 萬元臺,結賬日期為用塔機之日,年前付60%;年后按每月進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條:塔機進出場費為 80塔2.6萬,65塔2.2萬 。出市區外進出場費應在合同時預付 萬元,進場后進場費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如不按時支付租賃費,乙方有權停塔,造成任何損失、費用合部出甲方承擔。
第七條:塔機報停后,一次性結清全部租賃費,否則乙方拒絕退場,租費照付,按天計算租賃費每天 元。
第八條:租用期間如遇天氣變化,四級風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機不能使用的情況,租賃費照付。
第九條:甲方義務:
1、 按圖紙施工選擇位置、安裝方向,具備拆裝運輸現場,并負責處理好地上、地下障礙物及高壓線、地下通迅設施等,保證機械安全順利進出場,否則延誤時間每天按 元執行付給乙方損失費。
2、 負責提供機械用電及路基、地基資料、試塊報告,和建委備案檢驗等手續,保證塔機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賃費照付。
3、 免費負責安排好司食宿,塔機保管工作,如塔機配件丟失,甲方負責賠償。負責配備熟練有證信號工,如信號不明造成的損失費用,及責任全由甲方承擔,負責提供吊鉤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礎發生變化,和非單位人員登機開塔、信號工無證指揮造成任何責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在施工作業發生搶鉤和打罵塔司的甲方賠償乙方20xx元人民幣以上,并且乙方有權停塔,在停塔整頓期間租賃費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檢查、安全學習教育、操作交底并有權考核塔司、辭退塔司。
7、 配備單獨的配電箱,保證用電正常。
第十條:乙方義務:
1、 保證塔機在合理范圍內正常使用,積極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務。
2、 塔機每月例保不少于48小時,超出部份扣除當天租賃費。接到甲方塔機出現故障通知,維修人員應在最快時間內進行處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機組人員,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必須持證上崗。
4、 若機組人員故意刁難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調換機組人員。
5、 塔司不準從工地上借款或借與本單位無關的用具,如出現責任與乙方無關。
6、 因塔機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 因塔司無證上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雙方責任:
1、 安全運轉,必須遵守有關部門規定按照國家規定的塔機“十不準”執行,因違章指揮或無證人員指揮造成事故的,甲方負全部責任。
2、 在發生任何責任事故時,乙方不承擔村料費、延誤工期費和人工費(但在處理事故時可以扣除當天臺班租賃費)
3、 吊具應符合國家技術要求,因吊具出現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
4、 塔機在租賃期間所有的產權屬于乙方,甲方不得轉讓或押及遷移地方,否則按經濟合同詐騙執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變更,應雙方協商解決,不得單方撤消,有爭議無法調解的,可由法院解決。
6、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15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臺(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20_年 9 月 4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磁窯鎮華陽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后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1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項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施工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工作內容: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每月元/臺。此價格不含稅)。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元/臺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并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于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設備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性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保險、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設備進場前應該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運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設備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安全教育交底,并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并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項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持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系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信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安全生產: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咨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鉤、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后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吊"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于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于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設備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了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通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信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并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報告)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系。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費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有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簽字(蓋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蓋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起重機租賃合同匯編 篇17
出租單位: 租賃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 年 日 合同期限: 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