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精選18篇)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XX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____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____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項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施工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工作內容: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每月元/臺。此價格不含稅)。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元/臺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并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于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設備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性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保險、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設備進場前應該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運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設備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安全教育交底,并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并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項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持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系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信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安全生產: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咨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鉤、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后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吊"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于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于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設備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了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通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信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并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報告)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系。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費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有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簽字(蓋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蓋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臺(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后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于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后,余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后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后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托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5
出租單位: 淮安市榮華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江蘇宏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6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設備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設備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設備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租賃期限/
起止時間租金標準
(元/月臺)租金小計(元)
合 計
表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塔機司機
塔機指揮工
施工升降機司機
合 計
2.租金計算。機械設備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設備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設備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 項目名稱、使用地點
項目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于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于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設備進場安裝。機械設備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設備停止使用,并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設備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設備驗收合格后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設備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設備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設備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設備毀損、滅失賠償金后,余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設備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設備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設備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設備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設備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設備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設備。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設備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設備,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設備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設備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設備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并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設備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設備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設備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設備,不得對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設備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設備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設備備案證、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設備司機 名/臺,指揮工 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項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項目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設備檢修、巡修,并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設備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并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設備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設備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墻裝置(含撐桿)。
8.租賃期滿后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設備毀損、滅失賠償金后,乙方應將保證金余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設備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機械設備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設備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設備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設備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設備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設備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
2.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范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扎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設備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設備,致使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或提供的機械設備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設備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設備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政 編 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7
承租方(甲方):_
出租方(乙方):__ 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根據現場施工需要決定。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
2.每個臺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臺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3.超過8小時臺班外的工作時間為加班時間,每小時170元,在當年年底進行統計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后乙方吊車到現場時,費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安全作業的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由于甲方的誤指揮或者不符合規范要求而發生的事故、施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于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干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于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于吊車機械設備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扎、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每次施工不低于1個臺班,若實際臺班超過1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六、結算方法
1.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 ______ 乙方(蓋章):____ _____
代表(簽字):_____ ____ 代表(簽字):_____ 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8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臺(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20_年 9 月 4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磁窯鎮華陽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后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9
出租單位: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_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施工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20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用時間:20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限:20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日期:20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20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宗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參數,數量: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產品參數:設備按甲方提收購租賃產品生產廠家說明書上標準配置,塔式起重機地面以上高度為 米,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 年以后出廠。
數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號為40塔式起重機壹臺,型號為 臺,包括附墻,升節,并提供設備配件。
二.地點:乙方承建項目“現代森林小鎮”施工現場。
三.租賃時間:
以實際租賃時間為準,租賃期不足5個月按5個月記取時間記取從甲方安裝調試完,經乙方驗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節期間停工按 日計算,不計租賃費。如因乙方原因使設備無法出場,則視為乙方按合同繼續使用甲方設備,租金連續計算至甲方設備滿足出場條件之日止。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
型為人民幣 元整
型為人民幣 元整
以上價格含運輸費,裝卸費,安裝拆除費,附墻費,增高費及檢測費和其他塔吊相關費用。塔吊安裝完畢后,由甲方負責報檢合格并領取準用證后三天內支付
2.設備租賃費:
型為人民幣 元整
型為人民幣 元整
租賃期間租金按月結算,不足月按天計算,乙方負責在下個月 日前支付當月塔吊租金。
3.甲方暫按每臺塔吊設備配備兩名持證上崗人員,工資按 /人。乙方根據實際到場人員數在下月 日支付上月工資。
4.設備進出場、安裝、檢測和拆除均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責任:
1.設備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負責設備的維護、保養當設備出現故障時4小時內派人修理完畢,一般故障當天內解決,排故時間超過24小時則按實際天數扣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嚴重故障不超過3天,否則按實際耽誤時間扣除租賃天數并賠償乙方施工人員的停工損失。主體施工期間,大修只允許一次。
3.他塔吊租賃期間,甲方應派專人組織協調塔吊起重工作和維修工作,以便塔機正常運行,并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安排升節和附墻,以此來保證乙方24小時正常使用,隨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及加蓋甲方公章的上崗證
4.根據乙方的電話通知,負責安排進場計劃。在乙方通知安裝塔吊72小時內安裝完畢,并調試合格。
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承擔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和塔吊安裝及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和損失。
6.甲方每臺塔吊提供一個砼料斗、地腳螺栓、附墻佳預埋件等配件。
7.塔吊鋼筋混凝土基礎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設備基礎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及相關資料,參與設備基礎定位、機腳預埋以及基礎完成之后的`驗收工作,平衡塊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進場前應該提供設備各種技術資料參數、出場合格證、安拆資質證書、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8.塔吊安裝完畢后,在15天內需向乙方提供自檢報告、主管機關檢測報告并向當地部門辦理驗收合格準用證,費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進場前,保證整機的外觀及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若整機外觀達不到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應在塔吊安裝完畢后5天內完成,否則乙方不予以驗收,同時要滿足現場施工要求,否則按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從甲方的進出場費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享有設備的使用權,甲方操作人員不聽指揮,違反操作規則,有權要求換人。
2.負責租賃設備基礎設施,必須按圖施工,做好隱蔽記錄,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檢測所需材料,保證基礎滿足施工要求。
3.有權要求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墻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附墻,升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墻,負責預埋件的埋設和附墻安全走臺的搭建與拆除。
4.維護施工現場正常秩序,維護甲方設備不受外來侵害,未經甲方許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轉移使用地點或轉租、轉借給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財產轉賣或進行抵押。
5.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少量時間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
6.負責甲方派出的隨機人員的住宿。
7.設備安裝、拆除時指派一名現場施工人員協調有關事項,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場時間。
8.將設備所需電源送至設備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
七.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租賃設備,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
2.未按時完成報裝、報檢,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處以 元/天的罰款。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需及時與甲方協商如協商無效,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設備運行直至拆回租賃設備。
3.如有轉讓、轉租或租賃設備變賣、抵押等行為,除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設備外,乙方還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租金5%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向乙方辦理租金和進出場費結款手續時提供甲方公司正規稅控發票,塔吊司機工資由甲方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人員工資表
2.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超過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間,甲方按租賃單價的50%收取租金如報停超過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后,拆除設備出場。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了時,雙方同意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以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價款結清為止。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租賃乙方龍門起重機在施工現場使用,并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租賃乙方提升機,月租金為元/臺,設備進出及電梯安裝拆卸費用為元/臺(含進出費用)。乙方將啟閉機交付至施工現場后,甲方將立即支付乙方5000元人民幣(作為設備使用費保證金),并從下月開始收取月租金。如果這個月內不交租金,設備就不能用了,具體的總租賃費多退少付。
二.乙方對租賃設備的'質量負責(不負責人為操作造成的損壞)。機械設備如有問題,乙方應及時解決(維修時間最遲不得超過48小時),但不承擔設備維修時間的“損失時間”。
3.如租賃設備在施工現場被人為損壞或盜竊,甲方應按價賠償。
四、甲方負責啟閉機的基礎施工。
五、電梯安裝拆卸費用包括視頻、攝像和線路檢測、建檔費等一切費用。
不及物動詞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車,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月租金,超出部份每天按元計算,不足一月按月結算。
2、每月日前結算租金,退場前應結清全款。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時安全技術操作堆積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陰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于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面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承擔全部責任。
2.按時支付出租費用。逾期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合同額_____0.5%/天),承擔違約責任。
3.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報從工地領導的指揮,并遵守的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設備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3
承租人
出租人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機械設備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設備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2.租金計算。機械設備租金每月合計元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租金每月共計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設備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設備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項目名稱、使用地點
項目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于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于個月,按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內,設備進場安裝。機械設備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設備停止使用,并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設備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機械設備驗收合格后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設備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設備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保證金
1.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設備進場前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設備毀損、滅失賠償金后,余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第五條機械設備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設備由方負責操作、由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設備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設備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設備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設備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設備。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設備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設備,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設備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及其附件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設備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設備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并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設備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設備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設備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設備,不得對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設備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設備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設備備案證、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等。
4.負責提供機械設備司機名/臺,指揮工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項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項目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設備檢修、巡修,并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設備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并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設備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設備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墻裝置
8.租賃期滿后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設備毀損、滅失賠償金后,乙方應將保證金余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設備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機械設備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設備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設備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設備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設備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設備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
2.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范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扎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設備進場安裝超過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設備,致使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或提供的機械設備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設備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設備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租人:出租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4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設備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設備僅限于工程使用,設備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設備,乙方設備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設備的重要識別標志,甲方不得對設備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粘貼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 從20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租賃期定為個月,不足個月租金按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第五條租金及運輸費用: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設備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設備到達甲方工地后,甲方于當日付清乙方設備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后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后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費用結算: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于乙方設備進場滿月后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并終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設備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設備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周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計停機維修保養2天內不減租金。
4.月租設備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有權對乙方設備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設備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設備的檢查保養工作,并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設備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所用的柴油。
7.對乙方設備進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對乙方設備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9.按時支付乙方設備租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設備性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2.乙方配備該機操作人員2名,并承擔其工資。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調度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設備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盡快使機械設備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設備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盡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分解和調試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7.負責機械設備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輔助油料。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并有權采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第九條附則及約定;
1.為了保證安全,原則上不允許深夜作業。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設備事故,根據吊鉤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5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效益,確保雙方實現的各自的經濟效益、安全等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項:
第二條:
1、施工地點:
2、工程名稱:
3、施工單位:
第三條:
1、塔機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甲方繼續使用塔機,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機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第四條:租賃費結算方式:塔機租賃執行月包干:每月租賃費 萬元臺,結賬日期為用塔機之日,年前付60%;年后按每月進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條:塔機進出場費為 80塔2.6萬,65塔2.2萬 。出市區外進出場費應在合同時預付 萬元,進場后進場費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如不按時支付租賃費,乙方有權停塔,造成任何損失、費用合部出甲方承擔。
第七條:塔機報停后,一次性結清全部租賃費,否則乙方拒絕退場,租費照付,按天計算租賃費每天 元。
第八條:租用期間如遇天氣變化,四級風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機不能使用的情況,租賃費照付。
第九條:甲方義務:
1、 按圖紙施工選擇位置、安裝方向,具備拆裝運輸現場,并負責處理好地上、地下障礙物及高壓線、地下通迅設施等,保證機械安全順利進出場,否則延誤時間每天按 元執行付給乙方損失費。
2、 負責提供機械用電及路基、地基資料、試塊報告,和建委備案檢驗等手續,保證塔機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賃費照付。
3、 免費負責安排好司食宿,塔機保管工作,如塔機配件丟失,甲方負責賠償。負責配備熟練有證信號工,如信號不明造成的損失費用,及責任全由甲方承擔,負責提供吊鉤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礎發生變化,和非單位人員登機開塔、信號工無證指揮造成任何責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在施工作業發生搶鉤和打罵塔司的甲方賠償乙方20xx元人民幣以上,并且乙方有權停塔,在停塔整頓期間租賃費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檢查、安全學習教育、操作交底并有權考核塔司、辭退塔司。
7、 配備單獨的配電箱,保證用電正常。
第十條:乙方義務:
1、 保證塔機在合理范圍內正常使用,積極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務。
2、 塔機每月例保不少于48小時,超出部份扣除當天租賃費。接到甲方塔機出現故障通知,維修人員應在最快時間內進行處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機組人員,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必須持證上崗。
4、 若機組人員故意刁難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調換機組人員。
5、 塔司不準從工地上借款或借與本單位無關的用具,如出現責任與乙方無關。
6、 因塔機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 因塔司無證上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雙方責任:
1、 安全運轉,必須遵守有關部門規定按照國家規定的塔機“十不準”執行,因違章指揮或無證人員指揮造成事故的,甲方負全部責任。
2、 在發生任何責任事故時,乙方不承擔村料費、延誤工期費和人工費(但在處理事故時可以扣除當天臺班租賃費)
3、 吊具應符合國家技術要求,因吊具出現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
4、 塔機在租賃期間所有的產權屬于乙方,甲方不得轉讓或押及遷移地方,否則按經濟合同詐騙執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變更,應雙方協商解決,不得單方撤消,有爭議無法調解的,可由法院解決。
6、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6
履帶吊租賃合同(出租方版)
合同編號:
甲方:
單位地址:
乙方:
單位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關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機械名稱、工作地點、使用期限、機械數量
1.機械名稱: 履帶式起重機
2.設備工況: 。
3.設備數量: 。
4.項目工作地點: 。
5.吊車預計進場時間: 年 月 日,具體進場時間以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6.使用期限: 個月,不足 個月按 個月計算并收取費用。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使用乙方設備用于: 甲方對于乙方 履帶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表示認可。
第三條費用的確定及結算方式
1.包月使用價為 元/月(人民幣大寫: 整),非乙方原因月使用費不變。
(1)該包月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如甲方需要開具發票,單價需按要求稅點上浮,即甲方需要另行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稅金。
2.本次吊裝技術服務的機械進場費為 元(人民幣大寫: 整)。吊裝技術服務的進場費及出場費均由甲方承擔。
3.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進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整);款到帳后,乙方發車。出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整),由乙方于 向甲方支付。
(2)工程款按月結算,每月付款時間不超過當月7日,如超過7日未支付上月工程款,乙方有權停車,停車期間費用正常收取。工程結束后7日內款項一次性結清,如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以未付金額為基數、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其應當繼續支付已發生的吊車使用費;
(3)付款方式為 。
(4)付款確認,乙方收款指定 為乙方合法聯系人,電話: ,其余人員均為無效。
4.吊車主機及全部附件到場組裝完畢,做完負荷試驗具備使用條件后開始計費(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吊車無法組裝,則從乙方吊車全部配件運輸完畢后第三天開始計算使用費),至吊車作業完畢甲方書面通知停機時,停止計時計費,否則視為設備仍處于工作狀態,正常計時收取費用。
5.機械使用超出約定使用期限后,甲方不再繼續使用時,乙方設備退場當月按天計算機械使用費,使用費計算方法按日使用費×實際超出天數計算,其中日使用費=月使用費÷30(無論吊機是否工作)。
6.對機械工作時間的約定,每天工作時間 小時,每月不超過 個小時,超出時間按加班累計計算,每 小時為一個臺班,每臺班 元整(人民幣大寫: 整)。
7.合同期間按照日歷自然月計費使用費用,工地阻工、待料窩工等非乙方吊車自身原因造成的閑置,經甲方安排的節假日休息等狀況,均視同正常使用計費收取。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辦理現場業主方要求的各種證件、施工手續并承擔費用。
2.負責協調現場業主或其他單位,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提供吊車進退場的必要通道,有第三方阻攔時負責協調排除阻攔,如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3.負責施工中的技術交底、吊裝指揮、提供吊裝方案。
4.負責按乙方的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墊實、清理,負責對地下設施(如地下管道、地下電纜)、空中障礙(如高壓線等)向乙方進行詳細的交底并負責處理。
5.負責提供起重機到達施工現場后卸車組對、工況改變、現場移位、離開施工現場時拆解裝車所需的吊機、一切工具及輔助人員并承擔費用,并對中間轉場時運輸過程中乙方的設備財產安全負責。使用期間起重機現場移位時的拆、裝、運輸時間計入工作時間,月使用費照計。
6.使用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的保管、使用、管理、調度。
7.負責起重機施工開工單、任務單、停用單、結算單的簽證工作。甲方人員 為手續經辦人,負責乙方一切工作手續。如甲方無故拖延乙方手續辦理,超過三天,并甲乙雙方無法協調的,則視為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結算金額進行結算,乙方出具的結算金額即為雙方最后的結算金額,甲方需按照乙方出具的結算金額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結算可書面、掃描或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辦理。
8.人員食宿和車輛燃油由甲方提供。
9.合同履行到約定期限,甲方確認不再繼續使用,需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明確具體退場日期。如甲方繼續使用,提前7天簽訂補充協議。施工完畢后,由甲方協助乙方設備盡快出場并辦理出場手續。
10.合同期間因外界的干涉及自然災害(刮風、下雨雪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機等待的,使用費(臺班費)正常計算。
11.在施工現場甲方不得故意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如有損壞,由甲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提供的起重機須手續完整,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要求,各種證件齊全有效(含車輛正常保險)。
2.乙方的起重機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合格,并取得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
3.乙方組織實施設備的進出場,負責提供起重機到達施工現場后卸車組對、離開施工現場時拆解裝車相應的司機人員并提供技術指導。
4.負責提供起重機技術參數。
5.負責起重機的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轉,安全裝置齊全、準確、靈敏、可靠。
6.起重機出現故障時乙方應及時排除故障,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
7.機械維修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每月2天維護保養時間(每月維修兩天內不扣臺班費),以確保車輛正常運行。超過2天以上部分天數,按平均月使用費(每月按30天計)標準從當月使用費中扣除。
8.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和廠里的各項管理規定、操作規程,保障施工安全。
9.施工中應主動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10.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算付款,乙方有權隨時停止吊裝作業,停車期間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安全生產
1.施工中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施工中雙方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于違章作業,指揮人員應立即制止,對于違章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堅持實施起重機械“十不吊”。
3.甲乙雙方應根據甲方施工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員疲勞作業。
4.為確保起重機、設備安全,雙方對工作區域的障礙物都有看護責任。
5.吊裝作業前,甲方將施工現場地面、地下設施情況、吊裝物品重量向乙方操作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因甲方的申報不清、指揮失誤或安全措施未落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6.兩臺或兩臺以上吊車配合吊裝設備時,因指揮失誤造成的吊車機械損壞和操作人員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7.安全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即起重機操作)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技術方案、平衡梁、吊耳、捆扎、索具、吊裝指揮、吊件結構、地耐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8.如發生人身或機械事故,由雙方共同調查處理,事故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9.遇有大風(大于8米/秒),大雨、大霧等影響安全作業的惡劣天氣時,起重機必須停止作業。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機械在施工現場受損、被盜,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包括乙方因此無法從事其他業務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等。
2.如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第(2)項的規定,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其應當繼續支付已發生的吊車使用費。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調查取證費、交通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當不可抗力發生后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1.起重機使用期間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轉租、抵押和變賣等任何形式的處分。
2.在機械使用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機械損壞、停置損失(如乙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算付款,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4.吊車續用與退場:甲方確定吊車到期后仍需使用的,需提前7天以上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后,方可繼續使用乙方吊車,若甲方未提前10天以上書面通知乙方,則乙方視為到期退場。乙方在預計使用期滿時將吊車調離,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費用付清后自動失效。
6.本合同內容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法人授權代表: 法人授權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名: 開戶名:
開戶銀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稅 號: 稅 號: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臺(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20xx年 9 月 4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磁窯鎮華陽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后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標準合同書 篇18
承租人:(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協商,雙方同意租賃一臺起重機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如下:
1、工程機械名稱和數量:噸級起重機和成套設備。
二、建設內容及地點:
三、租賃時間暫定為________天,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財務結算:
1、收費標準:甲方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月,保證每天至少一班。加班按國標四小時內半班,八小時內一班。
2、出入境費:人民幣________(汽車起重機指道路上一班)由甲方支付。
3、嚴格執行任務單簽署制度,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每天認真簽署任務單。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機械進場前預付人民幣________元(進出口費),車輛到達甲方現場時預付人民幣________元,然后每天支付一次。
5、甲方必須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付款,逾期,乙方每天按總費用的2‰收取違約金,并有權停止吊裝或終止協議。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操作,禁止超載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后,甲方應負責每天下班后吊車的安全,避免機械事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包括車輛零部件)損壞或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6、吊裝時,甲方必須指派一名持有吊裝指揮資格證的起重工指揮,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因甲方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十不掛”,即:
(1)如果超過額定載荷,不要提升。
(2)命令信號未知,權重未知。
(3)吊索、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機不吊重物直接加工。
(5)斜拉,但不要斜提。
(6)站在工件上的人或浮動在工件上的移動物體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和其他危險品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吊裝。
(8)有棱角,刀刃上的物體不墊(防止鋼絲繩磨損),不掛。
(9)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得拉出或吊起。
(10)非舉升指揮人員指揮時不舉升。
七、乙方工作人員應加強機器的檢修和維護,使機器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乙方船員應積極配合甲方,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除非未能解除,在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責任劃分原則:鉤上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鉤下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八、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規章制度,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如果乙方船員故意懈怠,甲方有權在證明材料充分的情況下,要求更換質量更高的吊車司機。
九、甲方應對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和起重工具負責。如果夜間需要施工,甲方必須做好足夠的照明工作。機器進場后,如乙方因上述問題未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如乙方機械在施工配合過程中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維修。甲方按月出租車輛的,每月需要兩天時間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租金不予扣除。維修時間超過三天的,按照實際超過的時間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
1、在甲方施工期間,乙方船員應負責食宿等生活問題。
2、乙方單位在施工期間使用的燃料由乙方負責、
3、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同意向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所有價格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