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加工合同(精選3篇)
礦山加工合同 篇1
承攬人: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攬人加工____________(寫明加工任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將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稱為:_____
2、加工成品規格為:_____
3、加工成品數量為:_____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寫明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作為驗收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提供的辦法、規格、數量、質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時間為:____________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數量是:____________消耗定額為:____________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質量是:____________規格為____________
4、承攬人對原材料的檢驗期限是____________,承攬人如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
5、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變更,不得偷工減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計算,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辦法、期限及保密條款
1、技術資料、圖紙由____________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期限為:____。
3、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在____________(日/月)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
4、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承攬人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應寫明,承攬人應嚴格遵守保密的約定,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
5、定作人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報酬承攬人按合同有關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給承攬人價款(或酬金)____元。
(價款或酬金,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
2、驗收期限為:①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②驗收前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3、保證期限為: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由雙方協商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攬人負責修復或退換。
4、雙方當事人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為:____________。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雙方不同意以上計算方式,可以另行約定。)
2、交貨地點:____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包裝定作物的材料為:_____
2、包裝定作物的方法為:_____
3、包裝定作物的標準和要求為:_____
4、包裝定作物的費用負擔:_____
第九條運輸方式與費用負擔
1、本次加工承攬中,采取
2、本次加工承攬中發生的運輸費用由________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與期限
1、定作人應在承攬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____日內,進行結算。
2、定作人采用____________(寫明是現金結算,還是轉賬結算,還是銀行匯款結算)作為結算方式。
第十一條定金與預付款
1、承攬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____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人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攬人給付預付款____元。承攬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額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承攬人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務,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按質量論價;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攬人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定作物經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2、交貨時間到期,承攬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攬人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3、承攬人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人應支付給定作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的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4、承攬人逾期交付定作物,應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____元;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_____‰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暫不接收。
5、承攬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價款總額的_____%(一般為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人代保管時,承攬人應支付定作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費等。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人,承攬人除應負責運到正確指定地點或接收入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承攬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承攬人應償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9、承攬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辦法與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承攬人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按定作人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定作人中途變更定作物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2、定作人中途終止合同,應償付承攬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或未完成必要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人應償付承攬人停工待料損失。
4、定作人逾期領取定作物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元,還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費。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費、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人;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費、保養費時,定作人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損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向承攬人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____‰償付違約金。
6、定作人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的,應當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定作人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人,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間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毀損、滅失的,承攬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毀損、滅失的,若是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導致承攬人逾期交付,則定作人承擔責任,否則,由承攬人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注意,如達不成仲裁協議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變更與解除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攬人各執一份。
定作人:(簽章)_____
地址:_____
承攬人:(簽章)_____
地址:_____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加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采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
現甲、乙雙方位于____縣____鎮___村委會___小組位于的高嶺土礦石合作開發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開采礦山的范圍及現狀
乙方將位于____縣____鎮____村委會____小組畝具有合法承包地轉讓給甲方開采,開采年限為__年,其四至界線以承包合同書為準。
本合同合作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__平方米,折合約__畝。
(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采礦山的權屬
礦性質為__,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并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為與甲方進行合作開采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雙方合作開采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采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礦山順利開采。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采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為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采。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該項目的開采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
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采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采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采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后的純利潤分配。
第五條項目的開采與經營管理
項目的日常開采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
甲方負責全面的開采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進行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礦山加工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坐標 (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 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 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號為 。
第2.5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因本合同采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第3.1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第五條 通知
第5.1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附則
第7.1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7.2條 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7.3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7.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