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轉讓協議(精選18篇)
工程轉讓協議 篇1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住所:
開戶行: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住所: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占地面積: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3)限高:
。4)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5)地上面積:平方米;
。6)地下面積: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3.1甲方以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年月日計算,為年;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外銷許可證號為;
3.8《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4.1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處理:
4.2.1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5.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萬元。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5.1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項目轉讓后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1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并承擔其費用;
6.1.3等;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8.2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份;
8.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9.2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9.5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9.6甲方應按本合同第4.1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9.7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9.8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10.1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10.2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10.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10.5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甲方違約責任
11.1.1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3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11.2乙方違約責任
11.2.1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11.2.3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條件履行時,應書面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遲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權力機關或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需要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責任或延期履行的協議。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ǘ┫蛑俨梦瘑T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與本合同相關的協議,附圖、附表、交接手續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年月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年月日
工程轉讓協議 篇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及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雙方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現場施工安全目責任協議書,具體責任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管理人員
為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明確安全責任,需要明確雙方的現場管理人員:
1、甲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并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4、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四、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志、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8、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六、出險理賠責任
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訂立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轉讓協議 篇3
工程轉讓協議書范本一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加快某商貿城的進一步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商貿城項目的權利義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轉讓標的(某商貿城項目)概況
1.該項目原由某某鎮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開發,而后經各方協商,該項目法人變更為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繼續開發。
2.該項目一期工程(除17、18棟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樁基外)已按規劃完成,主體工程及其附屬工程(除11棟外)均驗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該項目手續合法,真實有效,證件基本齊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正在緊張辦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辦妥。(詳見附件一)
4.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手續基本辦妥,部分已兌現實施。
5.該項目現在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項目房屋出售情況,售房價款支付情況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見附件二。
7、該標的為項目的總體轉讓,也是該項目總體第二次轉讓,其內容和性質一致,即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一并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標的涉及的權利義務轉讓方案
1.甲方與B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承包建設及項目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結算關系仍由甲方負責(現已結清);
2.甲方在建設某某商貿城過程中因該項目建設實施發生的債權、債務(含自然債務)由乙方負責(詳見附件三)。
3.甲方與房屋買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尚未履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履行義務,房屋辦證及相關手續在標的轉讓后由乙方繼續辦理;
4.甲方擁有的轉讓標的項下全部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相關轉讓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應該予以協助。
5.該轉讓標的項目物業管理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轉讓價款的確定以存量資產為基本依據,并估算投入成本,適當考慮雙方利益。)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將轉讓價款的首期款共計人民幣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剩余價款人民幣萬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條余款擔保方式
乙方應對余款以方式提供擔保,并另簽擔保合同。
第五條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內,甲方應將轉讓標的相關權屬證書、
工程技術資料清單、合同文書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核驗查收并簽字蓋章。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和合同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3、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通知義務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某某商貿城權利義務轉讓情況通知與甲方有權利義務關系的相對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戶、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對人予以確認。
第七條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萬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在十日以內,應按遲延支付轉讓價款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遲延支付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轉讓標的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補充
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可對本合同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轉讓方:受讓方:
合同簽訂地:
工程轉讓協議書范本二
甲方(出讓方):身份證號: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誠實、公平、信用的原則,自愿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合同依法生效后,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本合同規定全部損失及法律責任。
一、甲方將所屬物機壹臺,編號轉讓給乙方,成交價為元,大寫元。
二、乙方付款后,本機械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與甲方無關。
三、本機證件包括。
四、本機械轉讓以前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等由甲方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本機械轉讓以后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等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六、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機械故障、價格過高、未看清楚等要求甲方退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機。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將承擔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月日
工程轉讓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條例、施工規范,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名稱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價款以及工期
1、承包內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價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及質量
1、污水地底板驗收合格后付30%,主體驗收合格后付至70%,發包方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2、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幫
(五)乙方責任,嚴格按照施工圖及相關規范進行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承擔因為安全和質量造成的責任和費用。
(六)保修期及質保金。
1、保修期:發包方竣工驗收后日歷天共計六個月。
2、質保金:承包總價的10%為保修金,保修期滿后付清全部承包價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滿質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工程轉讓協議 篇5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轉讓方: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中法執字第_________號《民事裁定書》,將_________(建筑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給甲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據《民事裁定書》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房產過戶申請。
3.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稅費
1.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所需稅費由甲方負擔;
2.甲方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所需稅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各自負擔。
第四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房產權屬證書及過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具體如下:?1.甲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民事裁定書》開始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2.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取得房產權屬證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事項:
a.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
b.開具售房發票;
c.向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房產過戶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房產轉讓款;
2.協助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第五條?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辦理房產證書。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c.甲方對房產的權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具有所有權、行使權利受到限制、無法取得房產權屬證書、無法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d.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房產抵押/轉讓/贈與/投資/抵債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五、本協議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房產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通知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轉讓協議 篇6
發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 : 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 : 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 : 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 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 _________________
開工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 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 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 _________________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工程轉讓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依據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乙方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轉讓給丙方事項協商一致,特定立本協議,其約定如下:
一、甲方與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經協商甲方、乙方同意轉讓給丙方,由內方履行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的各項條款。
二、乙方、丙方協商乙方已經施工建設的全部工程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_________萬元,剩余_________萬元由內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內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三、該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涉及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糾紛與乙方與關。合同鑒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債務由乙方承擔與丙方無關,因乙方債務發生的糾紛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賠償丙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并賠償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樓東至西兩套房子調換甲方一樓北邊西至東八間車庫,雙方同意互不找錢,甲方必須保證丙方轎車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工程轉讓協議 篇8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甲方將天安慧馨園外墻真石漆轉包給。工程名稱:天安慧馨園1#樓,8#樓。工程地址:寒亭區祥亭街以南,卉香路以西。
二、工程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需按濰坊市瑞昌建筑有限公司要求施工。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濰坊市瑞昌建筑有限公司要求為準。
四、合同轉讓:
乙方付甲方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整)轉讓費。(含前期增設的電纜,配電箱等物品)
五、原材料:
(1)乙方必須用寒亭大江涂料廠的材料,如違約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2)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的工作,理順協調各方面的關系。
(3)甲方供的原材料須達到國家質量要求,如因材料出的質量問題,甲方責任自負。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定本合同日期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轉讓協議 篇9
轉讓方: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中法執字第_________號《民事裁定書》,將_________(建筑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給甲方;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標的物以下統稱“房產”。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據《民事裁定書》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房產過戶申請。
3.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稅費
1.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所需稅費由甲方負擔;
2.甲方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所需稅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各自負擔。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房產權屬證書及過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具體如下:
1.甲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民事裁定書》開始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2.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取得房產權屬證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事項:
a.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
b.開具售房發票;
c.向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房產過戶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房產轉讓款;
2.協助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第五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辦理房產證書。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c.甲方對房產的權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具有所有權、行使權利受到限制、無法取得房產權屬證書、無法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d.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房產抵押/轉讓/贈與/投資/抵債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工程轉讓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就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商務區、大沽地區和藍鯨島等區域市政工程建設事宜,甲方以BT方式委托乙方負責建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商務區、大沽地區和藍鯨島等區域市政工程。
1.2工程地點及規模
響螺灣商務區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海河南岸,與塘沽外灘公園隔河相望,占地面積3.2平方公里;大沽地區位于海河以南,與于家堡金融區隔河相望,西至河南路,南至大沽排污河,東至中央大道,北至海河中心線,占地面積11.68平方公里;藍鯨島位于于家堡金融區東側海河出?谔帲拿姝h水,占地面積1.28平方公里。
1.3工程內容
工程內容主要包括以上區域內的道路工程、景觀工程、綠化工程、照明工程、碼頭廣場工程、堤岸填筑工程、供熱站工程、雨污水泵站工程、綜合管網工程及項目范圍內的拆遷補償等。
1.4工程建設期
本協議項下工程建設期為8年7個月,開工日期為年20xx年5月,竣工日期為20xx年12月。
1.5工程質量
本協議項下工程質量標準為達到國家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第二條 工程實施 2.1工程實施方式
本工程采用本合同約定的BT模式實施:乙方作為本項目的BT建設單位全面負責建設過程中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籌集本工程所需資金(包括征地拆遷、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重要設備材料采購、施工及相關咨詢所需費用),負責建成后的交付及委托物業管理。完成上述工作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回購款項。
2.2乙方應設立與本項目建設管理相適應的項目管理部,有足夠的專業管理人員,確保實現本工程的投資、質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標。
第三條 回購價款 3.1回購價款
本合同的回購價款暫定為45.5292億元。 3.2乙方最終回購款的確定:
3.2.1乙方最終回購款以工程成本加投資收益的原則確定。
3.2.2工程成本,以甲方審計部門最終認定的數額為準,對于乙方委托的造價咨詢公司出具的造價審核報告,經審計部門審查后,可直接作為成本計算依據。程成本由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融資費用等部分組成。
3.2.3融資費用
利息:以乙方每筆資金實際投入的數額為基數,以投入時間至支付回購款的時間差計算占用時間,以約定的利率來計算利息。利率標準: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計算,或由雙方對每筆投入資金單獨約定利率。
3.2.4乙方的投資收益,按投資額的 3%計取,列入回購款中。
3.2.5回購款總額計算回購款總額計算表(本次測算相關費用參考發改委的立項批復以及項目可研報告,最終回購款計算將以實際發生并經審計額為準,現數據只作為測算參考):
第四條 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4.1甲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4.1.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機構有權按工程進度要求檢查、監督本工程進度情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程質量,抽查本工程施工單位和監理部門的有關資料。
4.1.2有權委托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對項目進行跟蹤監督和項目決算審計。 4.1.3按約定的回購期限和進度向乙方支付本項目回購款,接收本項目工程資產,并協調資產轉讓過程中的相關工作。
4.2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4.2.1履行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職責,按本合同籌集負責工程部分的投融資、以及工程的組織、協調等項目管理工作。
4.2.2按照法定程序確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根據相關合同約定向本工程相關單位支付合同款。
4.2.3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規范、標準、法律、法規等完成工程建設,對工程質量負責。本工程質量目標: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天津市、行業現行有關標準、規范和規程,符合我國現行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及設計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4.2.4以資產轉讓的方式向甲方移交本項目工程資產。 第五條 工程驗收決算及使用權移交
5.1在項目施工完畢自檢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驗收申請,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驗收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5.2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6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決算文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決算文件后10日內指定有資質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審計機構應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決算文件之日起60天內提交財務審計的決算意見,并以此作為審核意見提交乙方。
5.3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整個工程的移交手續,簽訂竣工質量驗收證書。若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不能按時移交,由甲方承擔乙方對建成設施臨時養管發生的費用,具體費用按照實際發生結算。 5.4在工程移交前,項目的所有的建筑物、設施的管理、維護由乙方負責;自移交之日起,項目的所有的建筑物、設施的管理、維護由甲方負責,但是,在工程質量保證范圍內的維護和維修,仍由乙方負責,保修期為一年。
第六條 甲方回購
6.1甲方承諾無條件以財政支付方式回購項目的所有權,并按工程進度及子項目完工情況進行局部回購,直至支付完全部回購款。因該支付方式而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負責承擔。
6.2回購期的結束日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竣工之日起3個月以內,即20xx年3月前支付完全部回購款;刭徔钪Ц稌r間約定見附件一。
6.3 回購款收款帳戶
戶名:天津濱海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開戶行: 賬號:
第七條 項目所有權轉移
7.1在甲方付清全部項目回購款之前,乙方擁有本項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權。 7.2在甲方支付完全部項目回購款之日起,甲方擁有本項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權。
7.3在甲方取得本項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權后,甲方有權辦理本項目范圍內所有建筑物的產權證書,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乙方違約
如果因乙方質量原因造成修理后仍無法滿足國家或行業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修理后達到相關標準但影響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8.2 甲方違約
如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支付乙方回購款,按逾期支付回購的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算利息,逾期支付回購款的利息利率依照乙方與金融機構貸款合同規定,按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同時甲方需按照投資額以每年3%給予乙方投資回報,按年計取(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取),直至回購款支付完畢。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變動應有雙方書面同意。修改或變更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3若在執行本合同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裁決。
9.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工程轉讓協議 篇1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在《“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
4、結構類型:底層為框架結構、地上61層為磚混結構。
5、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
6、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
1、外墻面磚改為外墻漆
2、客廳推拉門取消
3、本工程為滿七層,結構找坡
4、樓梯踏步為水泥砂漿面清光
5、外墻40_____40深灰色柵格取消
6、廚房與陽臺之間門帶窗(MC-2324)取消,陽臺改為封閉式廚房。
7、其余均按原圖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為日歷天數記)
1、開、竣工日期
1.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_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報告》所載日期為準。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積一次性包干,______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過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雙方協商價計算;本工程為墊款主體二層,二層預制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30%支付給乙方,主體五層預制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15%支付給乙方,主體七層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內、外裝修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支付給乙方的12%,滯留3%作保質、保修金,等到保質、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處理
1、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3、本補充協議系《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
5、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合同代表:____________簽定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
工程轉讓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雙方就新鄭市黃水河景觀綠化工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4、已由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了工程建設協議書。
5、甲方已向原建設單位交納了工程履約保證金。
二、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 項目整體轉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乙方負責履行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擔合同中約定的建設施工任務;甲方仍舊以原來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負責配合乙方履行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責任與義務。
2、甲方支付給原建設單位 元的工程履約保證金在轉讓協議簽訂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轉讓費按工程最終決算價的 結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賬時扣除。甲方不負責稅務問題。
3、乙方接受該項目后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及轉讓合同的約定和國家有關工程的法律法規進行施工,承擔質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風險責任,嚴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轉讓后,繼續以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與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的相關事務(如:結算、驗收、工程款手續以及施工中存在的其他事務)。
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含交易完成日)的事實而產生的與在建工程及其所屬土地有關的爭議、訴訟或仲裁由甲方承擔,由此所發生的費用及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即使該爭議、訴訟或仲裁產生于交易完成日以后。
6、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業主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7、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不得把本項目轉讓給第三方,如單方違規,則向對方賠償工程總造價的 作為違約金。
8、雙方對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須嚴格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需承擔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相關資料。
3、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4、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四、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4、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解決。
5、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6、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其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7、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8、乙方實施的過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五、轉讓事宜
1、甲方承諾并保證,無第三方對轉讓項目提出任何權利要求。
2、乙方承諾并保證,按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合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至上述施工項目完成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即告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甲方蓋章:
年 月
年 月 乙方簽字: 乙方蓋章: 日 日
工程轉讓協議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甲方將天安慧馨園外墻真石漆轉包給 。 工程名稱:天安慧馨園1#樓,8#樓。工程地址:寒亭區祥亭街以南,卉香路以西。
二、 工程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需按濰坊市瑞昌建筑有限公司要求施工。
三、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濰坊市瑞昌建筑有限公司要求為準。
四、 合同轉讓:
乙方付甲方3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轉讓費。(含前期增設的電纜,配電箱等物品)
五、 原材料:
(1) 乙方必須用寒亭大江涂料廠的材料,如違約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2) 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的工作,理順協調各方面的關系。
(3) 甲方供的原材料須達到國家質量要求,如因材料出的質量問題,甲方責任自負。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定本 合同日期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轉讓協議 篇14
轉讓方:北京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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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后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并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鑒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鑒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為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于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占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后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項目范圍
本項目之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項目范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層),改造后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項目范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并約定了建筑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準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據此,乙方和丙方為項目之聯建主體。由于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系,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系。
2.甲方為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簽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簽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準;
1.1.2 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筑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項目用地范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項目建筑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項目公司提供注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占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系。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于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周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后,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注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并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后項目設計、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并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于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筑設計費;
2.2.3 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后,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簽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為)并辦妥項目轉開發并轉項于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后,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復,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后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后,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為項目轉開發后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后,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準,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后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工程轉讓協議 篇15
甲方:
營業執照: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 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此合同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將本合同中確定的施工項目轉讓給乙方經營,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掛靠起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延安青化砭采油大隊養老院工程,工程合同價以實際工程量結算,工程施工內容為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的內容。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⑴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人民幣管理服務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自行繳納。
、埔曳嚼眉追矫x所開發票,乙方須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⑴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持證件和經營許可證。
、茖σ曳教岢龅暮侠硪蟊M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⑴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設施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⑶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⑷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 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⑴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 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⑶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⑷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⑸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⑹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價格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五條 乙方實施的過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六條原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業主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些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七條 掛靠期間
掛靠期間暫定年掛靠期有效期滿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項目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規定收取工程管理費。
第八條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付清管理服務費。
第九條 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即告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相關主管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工程轉讓協議 篇16
甲方(讓出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一致,本著誠實、公平、信用的原則,自愿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合同依法生效后,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任何一方違約將承擔本合同規定全部損失及法律責任。
一、甲方將所屬物 機一臺(編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轉讓給乙方,成交價為 元(大寫: )。
二、乙方付款后,本機械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與甲方無關。
三、本機證件包括:四、本機械轉讓以前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等甲方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本機械轉讓以后發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等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六、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機械故障、價額過高、未看清楚等要求甲方退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機。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將承擔對方全部經濟損失。如引發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違約方全部承擔,并支付違約金貳萬元給對方。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工程轉讓協議 篇17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電話:
1、甲方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組建并合法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終止的情形。
2、乙方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組建并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終止的情形。
3、甲方合法持有A項目在建工程的所有權,現擬轉讓該在建工程,乙方同意受讓該在建工程。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有關在建工程轉讓事宜達成一致,并訂立本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中國A項目在建工程的所有權一次性出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A項目在建工程的所有權。
第二條、名詞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另有約定以外,下列名詞只能解釋為其所定義的內容,不能作其他任何不同解釋。
二、建筑工程合同轉讓的條件
1、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存在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無效,被依法撤銷、解除、轉讓的行為屬無效行為,轉讓人應對善意的受讓人所遭受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必須由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該協議應該是平等協商的,而且應當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否則,該轉讓行為屬無效行為或可撤銷行為。
3、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合同轉讓人應征得對方同意并盡通知義務。對于按照法律規定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同,轉讓合同應經原批準機關批準,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時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
工程轉讓協議 篇18
甲方:
營業執照: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 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此合同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將本合同中確定的施工項目轉讓給乙方經營,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掛靠起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 工程,工程合同價為(大寫)萬元,工程施工內容為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的內容。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⑴甲方一次性項乙方收取人民幣管理服務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自行繳納。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義所開發票,責乙方須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百分之。
、侨缫曳阶鞒鲇袚p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⑴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持證件和經營許可證。
⑵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⑴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葡硎芗追剿峁┑氖┕ぴO施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浅浞掷媒I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⑷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 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⑴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 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⑶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染S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⑸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室曳浇洜I項目不得超過價格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五條 乙方實施的過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六條原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業主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些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七條 掛靠期間
掛靠期間暫定月日期至日止,掛靠期有效期滿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項目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規定收取%工程管理費。
第八條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付清管理服務費。
第九條 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即告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相關主管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