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轉讓協議書(精選17篇)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將云南省火電公司所承包的鐵塔組立工程轉讓給乙方。
一、 工程名稱:500kV思通線新建工程Ⅱ-4鐵塔組立工程
二、 甲方承諾:
1. 基礎工程的賬務除了扣押三個施工隊總額不超過14萬元的質保金(此款將來由佟宗華付清)外其它賬務已經全部結清。
2. 基礎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資款已經全部結清。
3. 甲方和佟宗華之間的利潤分配已經結清,合作關系已經解除。
三、 乙方承諾:
甲方將此工程鐵塔組立施工轉讓給乙方,今后組塔工程的盈虧、安全、進度、質量等一切事務均于甲方無任何關聯。
四、 鐵塔組立工程款結算方式全權由周正光領取進帳,從雙方簽定本協議起,既生成法律效應。
五、 此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畫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備法律效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的補充條款與此協議一樣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喀什市農三師20xx年通連公路工程46團第二合同段(等外級公路,全長25公里)工程。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位于喀什市麥蓋提縣46團境內(公路段全長25公里)等外級公路,包工包料;包費用項目”。上述標的.物以下統稱“路段”。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甲方轉讓路段總價格為人民幣7659409.62元。
二、支付:見借款合同
第三條甲方義務
甲方義務。甲方于借款合同到期之日無法歸還乙方借款時,將在建工程農三師20xx年通連公路工程46團第二合同段(等外級公路,全長25公里)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鑒于: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設單位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工程》,將工程承包給施工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業務調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繼續進行工程施工。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轉讓內容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轉讓內容為:
位于人飲工程。上述轉讓內容以下統稱“工程”。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工程總價格為人民幣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136600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80%,計人民幣546400元:
a、甲方已依據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將工程交付給建設單位;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將工程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資料,受理工程竣工決算等相關資料。
3、工程建設完成后八個月之內,工程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相關主管部門也認可工程完工后無任何問題后,甲方將撥付全部工程款給乙方。
第三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a、甲方將工程轉讓給乙方后,不得在參與工程建設,但必須監督乙方按照《工程》施工內容進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義領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門在工程竣工進行款項撥付時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撥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工程轉讓款5%。
2、協助完成工程竣工資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證工程質量。
第四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完成竣工資料。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工程相關資料轉讓給乙方,未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b、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工程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五、本協議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工程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通知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對外環道路施工二十七標段西南環路邊石安裝項目轉讓施工工作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因施工時間緊張現將二十七標段西南環路邊石安裝工工作轉讓給乙方承擔: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先支付預付款人民幣四萬 元整(人民幣:40000 元整)。在施工開始時,第一車石材進場不付款,從第二車石材進場開始每次進場石材后均須付款;
2、該項目運行中監理由乙方負責,項目部由甲方負責。
3、變更款項雙方對半。
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扣款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出現工程扣款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誤工損失(兩天以上時間)由甲方補償。
5、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傷亡事故均有乙方負責。
此協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日期:
乙方(蓋章):
日期: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現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干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信號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站、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________%為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系并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并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交通安全標志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交通安全設施,并且必須符合我市有關道路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余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 ‰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后,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戶后三天內按________%扣除稅金和管理費后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________年后,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____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____%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范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責任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施工責任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將云南省火電公司所承包的鐵塔組立工程轉讓給乙方。
一、 工程名稱:500kV思通線新建工程Ⅱ-4鐵塔組立工程
二、 甲方承諾:
1. 基礎工程的賬務除了扣押三個施工隊總額不超過14萬元的質保金(此款將來由佟宗華付清)外其它賬務已經全部結清。
2. 基礎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資款已經全部結清。
3. 甲方和佟宗華之間的利潤分配已經結清,合作關系已經解除。
三、 乙方承諾:
甲方將此工程鐵塔組立施工轉讓給乙方,今后組塔工程的盈虧、安全、進度、質量等一切事務均于甲方無任何關聯。
四、 鐵塔組立工程款結算方式全權由周正光領取進帳,從雙方簽定本協議起,既生成法律效應。
五、 此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畫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備法律效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的補充條款與此協議一樣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雙方就岱岳區徂徠鎮寬店村秀水山莊小區建設工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轉讓項目名稱、位置轉讓項目:岱岳區徂徠鎮寬店村秀水山莊小區二、轉讓項目的土地面積及基本狀況
1、該小區建設總土地面積41、6畝(扣除本協議第二項第五條甲方前期所建工程)。
二、基本狀況
1、已由甲方與寬店村委簽訂了合作開發建設協議書,并建設一階段;
2、甲方向村委交納了部分土地款;
3、甲方支付了地面以上舊村住戶搬遷及地面以上所有附屬物補償款,現基本清理。尚有個別住戶已支付補償款待搬遷。
4、甲方向泰安市國土資源局交納土地罰款16萬元,占地約16畝。
5、前期已由甲方開工建設住宅樓一棟,面積4200平方米,建設別墅樓2排12套,計20xx平方米,合計6144平方米,占地約5畝左右,所建工程由于種種因素制約均未竣工(注:該甲方所建工程不在轉讓項目之內)。
三、前期事宜約定
1、甲方現已在建工程,由甲方繼續建設完成,不在本協議約定的轉讓范圍之內。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甲方前期所建工程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
四、轉讓事宜
1、甲方承諾并保證,無第三方對轉讓項目提出任何權利要求。
2、乙方承諾并保證,按甲方與寬店村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合同。
3、乙方承諾并保證,本協議簽訂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甲方轉讓費叁佰萬元人民幣。
五、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寬店村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對外環道路施工二十七標段西南環路邊石安裝項目轉讓施工工作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因施工時間緊張現將二十七標段西南環路邊石安裝工工作轉讓給乙方承擔: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先支付預付款人民幣四萬元整(人民幣:40000元整)。在施工開始時,第一車石材進場不付款,從第二車石材進場開始每次進場石材后均須付款;
2.該項目運行中監理由乙方負責,項目部由甲方負責。
3.變更款項雙方對半。
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扣款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出現工程扣款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誤工損失(兩天以上時間)由甲方補償。
5.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傷亡事故均有乙方負責。
此協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10
轉讓方: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讓方:__(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于:
1.20__年1月8日,工程建設單位__與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__工程》,將工程承包給施工方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__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業務調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繼續進行工程施工。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轉讓內容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轉讓內容為:
位于__的人飲工程。上述轉讓內容以下統稱“工程”。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工程總價格為人民幣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136600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80%,計人民幣546400元:
A.甲方已依據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將工程交付給建設單位;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將工程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資料,受理工程竣工決算等相關資料。
3.工程建設完成后八個月之內,工程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相關主管部門也認可工程完工后無任何問題后,甲方將撥付全部工程款給乙方。
第三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A.甲方將工程轉讓給乙方后,不得在參與工程建設,但必須監督乙方按照《__工程》施工內容進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義領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門在工程竣工進行款項撥付時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撥付乙方(__)工程款。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工程轉讓款5%;
2.協助完成工程竣工資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證工程質量。
第四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完成竣工資料。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工程相關資料轉讓給乙方,未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B.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工程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五、本協議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工程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一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 通知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
乙方(蓋章):____
代表人(簽字):____
代表人(簽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
簽訂地點:____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對外環道路施工二十七標段西南環路邊石安裝項目轉讓施工工作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因施工時間緊張現將二十七標段西南環路邊石安裝工工作轉讓給乙方承擔: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先支付預付款人民幣四萬元整(人民幣:40000元整)。在施工開始時,第一車石材進場不付款,從第二車石材進場開始每次進場石材后均須付款;
2、該項目運行中監理由乙方負責,項目部由甲方負責。
3、變更款項雙方對半。
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扣款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出現工程扣款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誤工損失(兩天以上時間)由甲方補償。
5、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傷亡事故均有乙方負責。
此協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12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鑒于:
甲方合法享有 的項目(下稱“項目”),乙方知悉該項目情況并自愿受讓,經雙方平等、充分協商,就項目整體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情況
第二條 項目轉讓價格
經甲乙雙方商定,上述項目的轉讓價格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
第三條項目轉讓價款的支付
1、支付期限: 乙方應于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項目轉讓價款。
2、支付方式
乙方可選擇現金、轉賬、支票結算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若乙方選擇轉帳或支票結算的,應按甲方提供的如下賬戶信息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甲方確認收款后及時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賬戶名稱:
賬號:
開戶行:
第四條項目轉讓生效日期
1、自乙方向甲方付清項目轉讓價款之日起,項目轉讓生效,除經甲方單方書面同意,該項目轉讓程序不得逆轉。
2、項目轉讓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轉讓項目。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項目轉讓價款,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2、自項目轉讓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行使本協議所述項目的相關權利,享有該項目自轉讓生效之日起所產生的收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和風險,即與該項目有關全部風險均由乙方一概承擔,甲方無需為因項目開發、運營等而產生的風險承擔任何責任。
3、項目轉讓后,因該項目產生的法律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價款的,乙方應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要求逆轉項目轉讓程序的,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還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項目轉讓價款作為違約金。
3、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按時履行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義務,或把本協議下的項目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應賠償乙方萬元的違約金。
4、雙方對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須嚴格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任何第三方,因涉密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需承擔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 協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附件: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之項目合同書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日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13
轉讓方:(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讓方:(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于: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設單位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工程》,將工程承包給施工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業務調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繼續進行工程施工。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轉讓內容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轉讓內容為:
位于人飲工程。上述轉讓內容以下統稱“工程”。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工程總價格為人民幣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136600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80%,計人民幣546400元:
a、甲方已依據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將工程交付給建設單位;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將工程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資料,受理工程竣工決算等相關資料。
3、工程建設完成后八個月之內,工程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相關主管部門也認可工程完工后無任何問題后,甲方將撥付全部工程款給乙方。
第三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a、甲方將工程轉讓給乙方后,不得在參與工程建設,但必須監督乙方按照《工程》施工內容進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義領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門在工程竣工進行款項撥付時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撥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工程轉讓款5%。
2、協助完成工程竣工資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證工程質量。
第四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完成竣工資料。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工程相關資料轉讓給乙方,未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b、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工程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五、本協議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工程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通知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14
轉讓方:北京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鑒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后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并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鑒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鑒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為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于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占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后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項目范圍
本項目之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項目范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層),改造后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項目范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并約定了建筑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準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據此,乙方和丙方為項目之聯建主體。由于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系,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系。
2.甲方為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簽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簽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準;
1.1.2 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筑)》。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筑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項目用地范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項目建筑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項目公司提供注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占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系。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于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周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后,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注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并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后項目設計、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并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于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筑設計費;
2.2.3 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后,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簽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為)并辦妥項目轉開發并轉項于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后,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復,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后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后,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為項目轉開發后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后,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準,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后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1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機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挖掘機品牌:型號:機號: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三、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挖掘機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給予該承諾購買上述挖掘機。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挖掘機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甲方對出售的機械在 年 月 日之前的任何經濟糾紛負有全部責任,且責任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將貨款付至甲方賬戶。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日期:
乙方(蓋章):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16
轉讓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鑒于: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設單位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工程》,將工程承包給施工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業務調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繼續進行工程施工。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轉讓內容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轉讓內容為:
位于人飲工程。上述轉讓內容以下統稱“工程”。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工程總價格為人民幣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136600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80%,計人民幣546400元:
a、甲方已依據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將工程交付給建設單位;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將工程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資料,受理工程竣工決算等相關資料。
3、工程建設完成后八個月之內,工程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相關主管部門也認可工程完工后無任何問題后,甲方將撥付全部工程款給乙方。
第三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a、甲方將工程轉讓給乙方后,不得在參與工程建設,但必須監督乙方按照《工程》施工內容進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義領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門在工程竣工進行款項撥付時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撥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工程轉讓款5%。
2、協助完成工程竣工資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證工程質量。
第四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完成竣工資料。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工程相關資料轉讓給乙方,未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b、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工程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五、本協議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工程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通知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工程轉讓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雙方就岱岳區徂徠鎮寬店村秀水山莊小區建設工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轉讓項目名稱、位置轉讓項目:岱岳區徂徠鎮寬店村秀水山莊小區
二、轉讓項目的土地面積及基本狀況
(一)、該小區建設總土地面積41、6畝(扣除本協議第二項第五條甲方前期所建工程)。
(二)、基本狀況
1、已由甲方與寬店村委簽訂了合作開發建設協議書,并建設一階段;
2、甲方向村委交納了部分土地款;
3、甲方支付了地面以上舊村住戶搬遷及地面以上所有附屬物補償款,現基本清理。尚有個別住戶已支付補償款待搬遷。
4、甲方向泰安市國土資源局交納土地罰款16萬元,占地約16畝。
5、前期已由甲方開工建設住宅樓一棟,面積4200平方米,建設別墅樓2排12套,計20xx平方米,合計6144平方米,占地約5畝左右,所建工程由于種種因素制約均未竣工(注:該甲方所建工程不在轉讓項目之內)。
三、前期事宜約定
1、甲方現已在建工程,由甲方繼續建設完成,不在本協議約定的轉讓范圍之內。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甲方前期所建工程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
四、轉讓事宜
1、甲方承諾并保證,無第三方對轉讓項目提出任何權利要求。
2、乙方承諾并保證,按甲方與寬店村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合同。
3、乙方承諾并保證,本協議簽訂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甲方轉讓費叁佰萬元人民幣。
五、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寬店村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