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轉讓協議(精選6篇)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篇1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轉讓方: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中法執字第_________號《民事裁定書》,將_________(建筑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給甲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據《民事裁定書》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房產過戶申請。
3.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稅費
1.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所需稅費由甲方負擔;
2.甲方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所需稅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各自負擔。
第四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房產權屬證書及過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具體如下:?1.甲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民事裁定書》開始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2.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取得房產權屬證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事項:
a.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
b.開具售房發票;
c.向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房產過戶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房產轉讓款;
2.協助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第五條?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辦理房產證書。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c.甲方對房產的權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具有所有權、行使權利受到限制、無法取得房產權屬證書、無法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d.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房產抵押/轉讓/贈與/投資/抵債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五、本協議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房產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通知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篇2
轉讓方: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中法執字第_________號《民事裁定書》‘將_________(建筑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給甲方;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標的物以下統稱“房產”。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據《民事裁定書》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房產過戶申請。
3.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稅費
1.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所需稅費由甲方負擔;
2.甲方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所需稅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各自負擔。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房產權屬證書及過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具體如下:
1.甲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民事裁定書》開始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2.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取得房產權屬證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事項:
A.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
B.開具售房發票;
C.向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房產過戶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房產轉讓款;
2.協助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第五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辦理房產證書。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C.甲方對房產的權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具有所有權、行使權利受到限制、無法取得房產權屬證書、無法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D.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房產抵押/轉讓/贈與/投資/抵債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五、本協議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房產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通知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中法執字第_________號《民事裁定書》‘將_________(建筑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給甲方;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標的物以下統稱“房產”。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據《民事裁定書》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房產過戶申請。
3.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稅費
1.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所需稅費由甲方負擔;
2.甲方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所需稅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各自負擔。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房產權屬證書及過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具體如下:
1.甲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民事裁定書》開始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2.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取得房產權屬證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事項:
A.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
B.開具售房發票;
C.向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房產過戶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房產轉讓款;
2.協助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第五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辦理房產證書。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C.甲方對房產的權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具有所有權、行使權利受到限制、無法取得房產權屬證書、無法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D.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房產抵押/轉讓/贈與/投資/抵債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五、本協議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房產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通知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甲乙雙方共同向開發商購買“××市××區 苑 座102房產(以下簡稱102號房產)”;甲乙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全部付款義務;該102號房產已由乙方實際占有;雙方已委托開發商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但尚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現甲方擬將其依《合同》所享有的全部權利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多次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愿將其依《合同》以及該合同附件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轉移房屋所有權請求權、要求開發商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請求權、違約責任請求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受讓該合同權利。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雙方確定本次合同權利轉讓的價款為人民幣叁拾伍萬元整(¥350,000.00元整)。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付清該轉讓價款給甲方。乙方將轉讓價款存入甲方指定的以下銀行賬戶,視為已經支付:
三、雙方的承諾與保證
1、甲方保證其依本協議轉讓的合同權利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甲方對該合同權利具有完全的處分權。
2、甲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本次合同權利轉讓事宜書面通知開發商。
3、甲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根據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到 公證處,在乙方申請房地產權屬登記所必需的、需要甲方簽署的有關文件上簽字,并配合乙方申請公證。
4、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02號房產所產生的孳息由乙方享有,其全部風險也由乙方承擔;甲方履行本協議本條第2、3項規定的義務后,《合同》中約定的原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的權利由乙方享有并行使,全部合同風險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承諾,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或者依《合同》主張權利的全部稅款或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協議終止:
1、雙方按本協議之約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義務;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另行達成書面條款;
3、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各方均應恪守,任何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六、爭議解決及其他
1、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在送達合同權利轉讓通知時附送本協議給開發商一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由乙方付清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轉讓價款給甲方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由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市 區。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住所地: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住所地:
鑒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目標項目,該項目系在建工程)的合法所有權人。
2、現甲方擬轉讓目標項目,乙方同意受讓。
據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就轉讓目標項目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下簡稱協議簽訂日)在青島市市南區(以下簡稱協議簽訂地)訂立本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目標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
1.2項目地點:
1.3項目面積:占地面積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駿工驗收后實測面積為準),總投資金額為。
1.4項目范圍:
本項目用地的土地性質為,其四至范圍為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目標項目的具體范圍見合同附件一所附的圖紙。
1.5項目現狀:
1.5.1開發現狀:
1.5.2投資現狀:
第二條目標項目已取得的合法批準文件或證書
2.1規劃意見書,編號:__________
2.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
2.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
2.4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編號:__________
2.5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
2.6其他批準文件或證書: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已簽訂的與目標項目有關的合同與協議處理
甲方就本目標項目已簽訂的合同與協議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四條目標項目相關變更手續的辦理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日內辦理完畢目標項目的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及目標項目的建設手續。
第五條目標項目有關資料的交接
5.1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甲乙雙方就
目標項目有關資料進行交接。
5.2上述交接完成后,由甲乙雙方簽署資料交接清單。
第六條目標項目的轉讓對價
鑒于乙方系甲方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甲方轉讓目標項目作為甲方向乙方的投資,乙方無須就目標項目的轉讓向甲方支付任何對價。
第七條稅費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甲乙雙方確認因目標項目的轉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手續費、登記費及相關費用由_____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8.1甲方確保對目標項目擁有合法所有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
8.2甲方確保目標項目的現狀完全符合本協議約定;
8.3甲方確保目標項目上不存在任何甲方已向乙方披露以外的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物權;
8.4甲方承諾,此次目標項目的轉讓符合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各項條件;
8.5在本次目標項目轉讓過程中,甲方將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目標項目轉讓的相關工作;
8.6如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賠)。
第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9.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的能力;
9.2乙方確保正確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履行約定不符合協議的,違約方應當據實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保密
協議各方應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對各方因通過本次合作而從協議他方取得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業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開或落入未經授權人士手中。
第十二條通知
甲方聯系地址:
乙方聯系地址:
協議各方均保證上述聯系地址真實有效,保證其他方按該地址郵寄或送達的郵件或物品均能送達本方。若出現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均視為已送達本方。任何一方更改地址應在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三條生效及其他
13.1本協議一式_____份,轉受讓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2各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如各方針對本協議有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法》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d棟。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價格
1、以包工包料形式按1269元/㎡包干結算
7、規范建筑市場行為,不得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資。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1、按層付工程款(備注:_________________每層完工后付工程款,基礎不付工程款)。主體每層按平方造價付工程款60%。內、外裝飾按每層平方造價付工程款25%,竣工驗收合格按平方造價付工程款5%,資料備案到位按平方造價付工程款5%,剩下5%作質保金一年,一年到期付清5%質保金。
2、擋土墻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付定額直接費總造價85%結算付款。
九、履約金的交納及返還辦法: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陸佰萬元整,簽約當天交人民幣壹佰萬,5個工作日內交人民幣叁佰萬,余款在20個工作日內交剩余人民幣貳佰萬。
2、轉換層完工退還履約金壹佰萬元整,到主體第十層完工退還履約金壹佰萬元整,主體全部完工退還履約金壹佰萬元整。
十、結算方式
1、以包干價加簽證工程量結算。
2、包干建筑面積以房地局產權面積為準
3、在施工中有增減部分工程,按設計變更簽證,結算按湖南省20__建筑消耗定額計算,人工土建按62.5元/工日,水電安裝按62.5元/工日,裝飾裝修按75.5元/工日,材料按市場價加采保費和運費。按綜合費用計取27%。(含稅金及全部相關取費標準計取的全部費用)
4、擋土墻結算方式套用增減工程量結算方式。
5、材料價格超過5%調價,調價按當時市場價減附表二材料所定基價。材料價格浮動在5%以內不予調價6、材料基價見附表二
十一、違約責任
l、乙方如延遲工期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超過10天以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3予以處罰,從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必須立即進行返工,其費用乙方自行承擔:_________________若返工后還是達不到質量標準的,則自動退場,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若無能力在規定時期內履行自籌資金,未完成部分施工責任,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接管乙方施工單位的施工任務,并將乙方交納甲方的履約保證金抵交違約罰款,乙方自動退場,甲方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進行結算。
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影響乙方施工超過10天,每個月甲方要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資、設備折舊、工程墊付資金利息的兩倍(按當時的銀行貸款利息)、鋼管腳手架的租金。
5、從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結算資料30天內委托中介機構審查,審查時間為30天,審查報告經甲方、乙方確認后3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結算款,從第31天起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合同價款1),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貳倍計取。
6、竣工驗收合格后,在三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整套完整備案資料(包括驗收備案表),否則按每延誤一天處罰5000元。
7、由于甲方甩項影響房屋不能驗收、備案,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不影響建設方向施工方付款,付款參照原條款。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希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甲乙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12月xx日20xx年12月xx日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篇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采暖工程為一個采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準、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并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筑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并裝好水、電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占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后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并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并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