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企業出租場所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工貿企業出租場所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本場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乙雙方租賃協議,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甲方應提供產權證等能證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書面證明材料。
二、乙方應提供在該場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有關許可證等有效的證件。甲方應查驗相關證照、并復印留存。
三、甲方出租的場所,經甲、乙雙方確認,符合乙方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條件。如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應由甲方確認后乙方進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乙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四、根據消防法相關規定,乙方不得有以下違法行為:
1、更改及破壞租賃房屋原有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
2、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4、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5、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6、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7、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五、乙方為自己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主體,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 工作。
1、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 規章制度,明確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
2、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必要投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
3、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安排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應持證上崗的工作;
4、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并張貼在醒目部位;
5、要做好定期和日常安全檢查,防止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6、要做好安全用電、防汛防臺、防中毒、防盜竊等工作,保持用電設施的完好,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根據要求,配備和維持好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7、嚴禁“三合一”,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局面審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廠房、場所等房屋內居住人員;
8、凡涉及安全許可的,應在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后,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9、凡涉及特種設備的,應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
10、加強勞動管理,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工作保險;
11、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設備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壞建筑結構。改變房屋原用途的,要及時 辦妥相關手續。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后方可使用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2、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出租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廠房、場所等房屋;
14、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和協調。
六、乙方如有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廠房、場所的租賃協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包括扣留安全生產風險金);
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法生產、經營;
2、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3、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4、安全隱患嚴重又不認真及時整改。
5、擅自轉租或轉借出租廠房、場所;
6、發生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組織搶救。
七、甲方有責任對本現場的安全生產予以綜合管理。甲方應建立出租場所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并設有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 人員加強對出租場所的安全管理。甲方在日常安全綜合管理過程中,發現乙方在安全生產存在隱患的,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并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將 元作為安全生產風險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產風險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生產風險金內扣除,用作本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生產風險金每年結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安全生產風險金的剩余部門,待租賃協議終止時,結余部分甲方應返回給乙方。
2、在乙方承租場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月 ___日 ____年 ___月____ 日
工貿企業出租場所安全協議書 篇2
出租單位:
施工總承包單位:
安拆單位:
一、 出租單位職責:
1. 出租人貨電梯,使用,購置,租賃的人貨電梯必須具有制造許可,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應有備案編號,使用說明書。
2. 自人貨電梯使用之日起,應當建立人貨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定期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運行資料。
二、 施工總承包單位:
1. 全面貫徹實施建筑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2. 督促施工單位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做好危險源監控和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 指導施工總承包單位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協助施工總承包單位開展文明工地創建工作;
4. 協調解決建筑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安全生產治理措施;
5. 積極推廣總結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努力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6. 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考核認證工作,大力宣傳安全知識;
7. 查處施工現場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及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8. 積極協助開展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
9. 在安裝施工中,施工總承包單位須按照國家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監督程序,實行三驗收一總評,未實行的,不予返還安全生產保證金;
10. 工程開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責任;
三、 安拆單位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建筑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結合所安拆的人貨電梯制定有效的人貨電梯安拆方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措施;
2. 進入工地安拆人貨電梯時,安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安全操作,閱讀使用說明書,非本廠的標準節、附著、地腳螺栓不予安裝;
3. 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計劃,及時分解、并落實相應責任人,對現場環境,安拆,運輸及電源等應事先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取得聯系,不得私自亂接。安拆期間安裝單位應設置專職安監員;
4. 積極組織開展施工作業人員的崗前培訓、班前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日查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糾正違章行為,針對可能產生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安裝時周圍應設圍欄式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6. 落實人員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檔案,總結經驗教訓;
7. 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并積極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8. 安裝單位若在安裝施工時,發生重傷事故的,應主動逐級上報,不許瞞報;
9.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自安裝工程完成之日起終止。
四、 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肆份,出租單位、安裝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各執一份,安監站備案一份。
出租單位:(公章) 安裝單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施工總承包單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工貿企業出租場所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寧夏天瑞發電有限公司安環部
乙方:
甲方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鍋爐大修
計劃工作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為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不斷規范大修現場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區域內的設備安全和人身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工程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防止發生事故,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方面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一)甲方在工程項目發包前必須對乙方以下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
1、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資格證書或法人代表委托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 2、施工人員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負責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資格,特殊工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3、施工單位配備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是否滿足安全施工需要。
(二)認真審查、批準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項目的組織、技術和安全措施等。
(三)開工前根據工程項目的內容、特點、環境、危險點、注意事項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等對承包方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有完整的記錄或簽名。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除了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交底外,還必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經審查合格后監督并配合實施。
(四)加強現場安全監督,發現乙方違反《安規》和有關規定情況時,有權糾正、考核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適宜。
二、乙方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一)負責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各種資質證書,向甲方報送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負責人及其他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技能,并經過安全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和緊急救護法培訓,考試合格。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方可上崗。對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證件、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二)認真編制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施工方案,經甲方審查批準后實施。
(三)進入甲方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安規》、《建規》和電力行業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
(四)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現場危險點、安全技術措施和注意事項,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要親自簽字備查。凡未經安全技術交底一律不得施工作業。
(五)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有檢測報告單,并制定使用管理制度。
(六)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應佩戴合格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七)危險作業區域必須有安全圍欄和警告牌,交叉作業現場必須有隔離設施。
(八)在施工過程中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對甲方提出的意見主動接受并提出整改意見。
(九)發生事故或危及生產安全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緊急處理并立即報告甲方。
(十)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適宜。
三、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合同價款的1%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甲方指定的整數金額。違章罰款按規定繳納,如不按規定繳納將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加倍扣除。如安全施工保證金不夠,可從工程款中扣除。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退回剩余安全施工保證金。
四、安全考核
(一)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規定野蠻施工,不服從管理,對甲方提出的問題不進行整改,除甲方罰款100~300元/次外,并視情節輕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現場或終止合同。
(二)乙方應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按照合同承擔經濟處罰。
(三)對于因一方責任發生的事故要全力搶救傷員或設備,保護好現場,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按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
六、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