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共同合作合同(通用3篇)
公司經營共同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總則
1.本協議用于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獨立經營,并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將接受甲方委托開展門到門送貨服務。
3.本協議的簽署不代表甲乙雙方有任何形式的勞動雇傭關系,乙方作為甲方的服務代理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服務向乙方支付運費。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服務規范與要求安全、準時地完成接送貨運輸服務。
5.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支付甲方四倍相應運費作為違約金。
6.乙方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完好地運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貨物簽收時起至交付收貨人簽收(或貨物到達部門交接)以前,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第二條 操作規章
1.甲方按銷售任務制定運輸計劃后,電話或短信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送貨。
2.乙方交貨完成后電話或短信通知甲方,并將客戶簽收的《送貨單》回單,兩天內交給甲方。
3.送貨地點:
4.備注:
第三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負責人身份證號: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經營共同合作合同 篇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抗壓重量數量
第二條 交款方式及期限
1需方自提
2甲方代運至_ , 乙方負責卸貨并承擔運費。
3甲方送貨至_ , 乙方負責卸貨并承擔運費。
乙方下單提貨需提前七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準備時間。
第三條 產品價格及計算方式
1 按個數計算 數量: 個 單價 元/個,總計 元,大寫:
2按平方米算 數量: 平方米 單價 元/平方米,總計 元,大寫: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接受貨物 日后,向甲方支付貨款,乙方如違約逾期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未支付貨款本金及同期銀行利息外,每日加收所欠貨款金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市場價格超過5%,甲方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調整價格。
第五條 產品質量異議
1.乙方驗收貨物時,如發現甲方所提供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等嚴重不符合合同規定不能實際利用時,有權拒絕接收該批貨物。
2.乙方接收貨物后發現甲方交付貨物確有質量問題,乙方須在接收貨物后15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并且妥善保管該批貨物。異議書應當寫明該批貨物數量、合同編號、運單號、車號、接收日期等。如未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期限提出異議,則視交付貨物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3.合同簽訂后,解除合同需經雙方同意,任意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或無法定事由和合同規定事由無端不履行合同或致使合同不能實際履行,需賠償遵守合同一方為履行合同所做準備之損失,并向合同守約方支付未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貨物金額30%違約金。
第六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者,及時通知對方后免責。
第七條 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賬號: 開庫行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通信地址: 通訊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經營共同合作合同 篇3
甲方(托運方):連云港市天緣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過協商,訂立生豬運輸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豬收購地點由甲方指定,運送的到達地點是連云港市天緣食品有限公司院內,運輸方式為貨車運輸。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為:單車結算。每車按距離遠近,分別給予150-600元/車,乙方將生豬運到院內后,經甲方驗收檢查無誤后,甲方應及時支付乙方運輸費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生豬,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生豬擁擠等危害生豬健康的行為。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生豬應急處置不當、生豬數量缺少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額賠償。
六、乙方車輛和駕駛員必須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的各類有效證件和保險。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和意外傷害均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