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務關系解除協議(通用3篇)
公司勞務關系解除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別:民族: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照《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
二、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三、經濟補償金在本協議簽訂后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五、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協議之約定,否則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補償金數額的違約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務關系解除協議 篇2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____(國)____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公司。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____(國)____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公司。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天有薪休息。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公司勞務關系解除協議 篇3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現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 消防水、電;地上建筑單體消防水、電;以及室外綜合消防管網等消防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確保本消防工程項目能按期按質按量順利完成交付驗收使用,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發包勞務安裝的工程范圍及施工內容:
包括地上建筑單體樓層、地下車庫、水泵房以及室外消防管網,具體分項發包工程內容如下:消防噴淋自動水滅火系統安裝、消火栓水滅火系統安裝、水泵房內設備及管道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聯動控制系統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聯動系統安裝、室外消防埋地綜合循環管網安裝;單體樓層及地下車庫消防應急照明系統安裝等。具體工程量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累加核算后為準。
三、施工工期:
該工程施工總工期跟隨建筑總包土建工程工期配套,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合同簽定后乙方即進場開始施工。如遇下列特殊情況工期則相應順延,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相應后果乙方概不負責。
1、由于甲方及總包土建或業主方原因造成;
2、原工程設計施工圖紙的設計變更;
3、甲方不按合同條款規定支付乙方勞務費用并由此造成的損失;
4、不可抗力的事件。
四、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即包清工勞務費,甲方提供六回路二級配電箱、壓槽機,割管機,開孔機以及本工程所有機械損耗工具)。
2、本合同暫定勞務費為人民幣:3500000.00元整(叁佰伍拾萬元整)
3、如需委托乙方進行其他本合同外消防工程施工內容,勞務費用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雙方結合市場價協商另行結算,并補充施工協議。
五、勞務費支付方法及結算方式:
1、合同簽定后乙方組織人員進場開始施工,甲方根據實際施工已完成工程量情況必須每月定時足額支付發放已完成工程量的70%作為工人生活費。
2、待分項工程施工工程量完成至100%時,甲方須支付乙方全部施工工程量勞務費的80%。
3、工程在進行消防設施檢測時開始完成雙方的結算手續,消防設施檢測后甲方須支付本合同所發包施工內容勞務費的95%給乙方,甲方在本項目經蕪湖消防監督管理部門竣工消防驗收合格后的30個日歷天內,須支付乙方合同所承包工程內容的全部勞務費,扣留1%的質保金在質保期滿一年后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4、發包勞務費結算總價:按實際施工安裝的工程量乘以各個分項工程計價節點的合同勞務費單價為本工程合同乙方承包勞務費的最終總價;共三部分其中
(A)、地下室部分:
1.消防噴淋自動水滅火系統安裝-----按72元/個點(噴淋頭)累加核算,以噴淋頭實際安裝個數來計算點數;包括所有大小管道(DN150--DN25)安裝刷漆、支吊架制安刷漆、閥門、風管上下避讓繞行管道安裝,管道安裝臨界點從系統濕式報警閥后的所有管道安裝。
2.消火栓系統安裝----按500元/套累加核算,包括所有大小管道(DN150--DN65)安裝刷漆、支吊架制作刷漆、閥門、風管避讓繞行管道安裝,管道安裝臨界點從室外第一個閥門開始計算到室內消防箱內消火栓閥。
3.水泵房內所有消防設備按45000元一次性包干(包括水泵控制箱安裝,但不含設備到控制箱電源線纜穿管及鋼導管或金屬橋架敷設安裝在內)
4.思想匯報專題地下車庫消防應急照明回路系統安裝---按單體地庫所有消防應急照明系統燈具個數62.00元/套累加計算,包括預埋管管內穿線、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安裝、插座和蓋板安裝、系統回路雙電源送配電調試(注:預埋管必須具備穿線使用條件。
5.火災自動報警聯動系統安裝----按62元/個點累加核算,按報警系統編碼或非編碼點實際安裝的報警設備個數來計算安裝點數,包括管內穿線、報警設備編碼、安裝(金屬橋架、線槽安裝不在內,只含線槽、橋架放線),所有預埋管必須具備穿線使用條件。
備注.本消防設施系統工程所有管道及設備等在與其他班組交叉施工安裝完成后,如再被造成二次人為污染或損壞,乙方概不負責清理維修
(B)、地上單體樓層部分:
1.消防噴淋自動水滅火系統安裝----按72元/個點(噴淋頭)累加核算,以噴淋頭實際安裝個數來計算點數;包括所有大小管道(DN150--DN25)安裝刷漆、支吊架制作刷漆、閥門、風管避讓繞行管道安裝等。
2.消火栓系統安裝--按515元/套累加核算,包括所有大小管道(DN150--DN65)安裝刷漆、樓層現澆板預留孔洞打鉚、鋼套管制作安裝、封堵,支吊架制作刷漆、閥門,砌體預留箱體孔洞、箱體背面二次補平加固等,管道安裝臨界點從室外或單體地下室第一個閥門開始計算到室內消防箱內消火栓閥、到屋面實驗栓。
3.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等安裝--按500元/套累加核算,但不含磚砌井和土方挖填。屋面高位補給消防水箱安裝--按6000元/臺(包括閥門、溢流管、法蘭焊接預留安裝,出水管安裝刷漆等,但不含水箱本體垂直二次運輸和保溫以及混凝土基礎)
4.火災自動報警聯動系統安裝-----按62元/個點累加核算,按報警系統編碼或非編碼點實際安裝的報警設備個數來計算安裝點數,包括管內穿線、報警設備編碼、安裝,磚砌體二次開槽配管及恢復(金屬橋架、線槽安裝不在內,只含線槽、橋架放線),所有預埋管必須具備穿線使用條件。
5.樓層單元消防應急照明系統安裝---按單體建筑所有消防應急照明系統燈具個數62.00元/套累加計算,包括預埋管管內穿線、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安裝、插座和蓋板安裝、系統回路雙電源送配電調試,磚砌體二次開槽配管及恢復。備注:本消防設施系統工程所有管道及設備等在與其他班組(特別是油工班組)交叉施工完成后,如再被造成二次人為污染或損壞,乙方概不負責清理維修。
(C)室外埋地部分
室外埋地消防水偱環管網安裝--熱鍍鋅鋼DN150及以下溝槽連接按30元/米累加計算。熱鍍鋅鋼管DN150焊接法蘭連接按60元/米計算。(具體以實際施工發生工程量按上述單價累計核算為準,包括過馬路套管制作安裝、閥門、防腐、管溝砂墊層,但不含所有管道埋地溝槽土方挖、填及磚砌閥門井)
備注:本消防設施系統工程所有管道及設備等在與其他班組(特別是外環境班組)交叉施工完成后,如再被造成二次人為或機械損壞,乙方概不負責維修
六、雙方責任:
甲方:
1、必須按計劃及時采購提供施工安裝所需的相關設備和材料;提供施工用水、用電,生活、住宿便利條件。提供其分包范圍內的消防施工圖紙兩份,按設計圖紙解決與土建及建設和監理等各方的協調事宜。
2、委派現場專業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確定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節點,合理安排制定應急施工措施,檢查隱蔽工程,施工中由于現場因素的需要進行設計變更的,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并與乙方進行技術交底。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各施工隊伍、班組交叉施工等各項事宜。
3、對乙方的現場施工進行配合及三級安全教育。協助解決影響工程施工、生產機器安全等方面現場檢查、督促。提供的加工機器和安裝機器應滿足建筑工程施工規范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4、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及時足額支付勞務費給乙方;并對非本合同內的工程量其必須要委托乙方施工安裝的,勞務費由雙方協商后予以確認簽證,形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在本工程合同勞務費最后結算時一并支付。
5、對乙方的施工不合格項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單,并對乙方施工不合格項衍生施工材料的浪費進行教育督促
6、甲方必須對其自身及發包工程施工現場的乙方全部雇員辦理工傷意外保險。
乙方:
1、本著“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節約、規范”的施工方法,配合甲方現場代表的施工管理、監督、協調,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安全、文明施工等。
2、合同簽訂后即開始進場施工,按圖紙設計要求并參照現行國家有關消防安裝工程的質量規范規定施工,服從配合甲方施工專業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3、對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施工圖紙設計和現行消防驗收規范要求的,應及時無償維修或返工;對甲方開具施工不符合項的限期整改通知單,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并報甲方現場代表復查。
4、因工程僅對需要安排加班施工的,與甲方進行協商。施工中遇到必須損壞建筑物某些局部結構或裝飾物的,先通知甲方代表,經甲方研究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包人必須教育并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參照現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組織施工,對違章操作、不服從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糾正教育、責令整改、處罰,直至辭退出施工現場。
6、對承包人在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在發包人多次發出指令要求整改,而承包人拒不執行的情況下,發包人有權勒令承包人停工整頓,由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工期損失均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七、工程質量標準及保修期限:
1、該工程消防設施系統的安裝質量,必須符合現行消防設計及施工驗收規范的規定要求。確保各個系統的使用功能穩定、可靠、滿足設計及驗收規范要求。
2、本工程自消防檢測單位消防設施、電氣安全防火技術檢測合格之日起,乙方對該工程所有合同內施工內容施工質量保修一年。
3、保修期內,屬安裝施工質量問題的,由乙方負責檢修并承擔維修勞務費用;屬安裝施工材料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可委派乙方維修并承擔相應維修勞務費用,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設備和系統損壞的,乙方提供有償維修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順延外,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賠償乙方因此而發生的損失;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日期交付使用,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九、其他:
(1)、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機具,在確保工程質量前提下節約使用材料,若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甲方施工機具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
(2)、乙方必須確保工程進度,若乙方耽誤工期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若甲方發現乙方不按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施工,技術低劣,造成工程質量差.業主投訴,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4)、甲方的所有設備、構件、工具、材料等,乙方只能使用,而無權進行挪用、轉借、及變賣等,一旦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十倍之勞務費及開除相關人員。
(5)、若本工程在施工中途,非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停工一個月或不能繼續施工,甲方必須把乙方已完成的所有工程量按合同條約結清所有施工勞務費。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后生效,在本消防工程質保期完并結清安裝勞務費后自行失效;合同執行期間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商定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采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