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墻上掛的規章制度(通用3篇)
公司墻上掛的規章制度 篇1
公司規章制度是為進一步深化企業管理,充分調動發揮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切實維護公司利益和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結合《公司法》和《勞動法》等相關規定,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以促使公司從經驗管理型模式向科學管理的模式轉變。
公司規章制度功能
(1)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有序地運作,將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業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的運作有序化、規范化,降低企業經營運作成本;
(3)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職工來講服從規章制度,比服從主管任意性的指揮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實施合理的規章制度能滿足職工公平感的需要;
(4)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設置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員工為企業的目標和使命努力奮斗。
(5)良好的規則制度為企業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企業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公司規章制度與職工權益
制定規章制度既是用人單位的法定權利也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根據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可見完善的勞動規章制度有助于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行為規范化,從而排除用人單位任意發號施令,亂施處罰權,保障勞動者合法權利。然而不合理的違法的規章制度會大面積的侵犯職工權益,當然最終受損失的還是企業。
合理的規章制度有助于職工明確自己的權利職責,同時遵守規章制度比完全聽從隨意性的長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規章制度通過賦予特定的職位特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可能對自己和單位產生的結果,激勵職工的工作熱情。
對法律明確規定需有職代會或職工大會通過的規章制度,企業制定該類規章制度時必須通過職代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這是職工通過民主程序參與單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公司規章制度分類
公司規章制度涉及面很廣,包括經營企業管理制度,組織機構管理制度,辦公總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會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員工勤務管理制度,員工培訓制度,員工福利管理制度,生產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 倉儲管理制度,銷售管理制度,代理連鎖業務管理制度,廣告策劃制度,CI管理制度,進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方面。我們的興趣是從合法性的角度和規章制度制作技術層面的視角來對待規章制度。
公司規章制度內容設置注意事項
企業在實際操作中,對于規章制度內容的設置要注意如下幾個方面:
一、合法合理
就是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這是企業規章制度能夠被法律認可的大前提。
二、具有可操作性
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條款對企業來說沒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業規定:“員工不遵守執行領導合理指示的視為一般違紀”,何謂“合理”?各有各的說法,實際可操作性極弱。企業一旦按照此條款操作,往往引發勞動爭議。因此,規章制度的條款需要可操作性強的表述。
三、完備性
盡可能多地考慮生產經營、員工管理中可能發生的情況,避免發生情況后“無法可依”。
四、邏輯性
特別是在獎懲制度中,對于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員工,采用邏輯遞進的懲罰模式,能夠較好地達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公司規章制度大綱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加以追究。
公司墻上掛的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享有社會保險權利,自覺履行社會保險義務,促進保障型和諧社會的建設,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及分支機構所以職工。
第三條 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五種。
第四條 公司按照當地領導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管理規定,依法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公司人力資源部應詳細了解新錄用職工的社會保險情況和生活保險的意向,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五條 新錄用職工進入公司后5日內罷了工傷保險手續,次月5日期辦理養老、生育、醫療、失業保險等手續。
第六條 工傷保險費從其上崗的當月開始繳納。養老、生育、醫療、失業保險費從其上崗的次月開始繳納,之前脫節的繳費時間由職工自己補繳和承擔費用(公司可為其代繳)。
第七條 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由公司和職工按國家規定的比例共同負擔,職工個人負擔部分,有公司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職工應依法配合公司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繳職工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具體標準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費率,公司另行公布。
第八條 公司把職工同意參加社會保險作為錄用條件之一,蔣職工拒絕參加社會保險視為嚴重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
職工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向工商承諾事實,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第九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15日內,公司人力資源部應為職工辦理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條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辦理退休手續的,一般要提前1個月做好工作交接準備。從辦理退休手續到次月停發工資。
第十一條 對于初次參加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離退休年齡不足20xx年的,在職工同意不參加養老保險的前提下,按實際工作年度給予一定的養老補償金。
第十二條 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治療的,應及時報告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應幫助患病職工及時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住院手續。
第十三條 患病職工應到指定醫院就醫,炳必須資源、自覺合理用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銷目錄之外的用藥一般由職工自負。確定因醫療了想要該由公司報銷的,應事先得到公司同意。
第十四條 困難職工因疾病、非因工負傷住院的醫藥費醫療保險基金不得報銷部分,公司從職工福利費中酌情給予補助,但一般不超過不得報銷部分的40%。
第十五條 患病職工按規定銷售醫療期,職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公司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病假工資。
第十六條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所在部門(車間)應快速組織救治,并報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和分管副經理。職工發生輕度工傷的,要在1小時內報告公司人力資源部,并如實陳述發生工傷的原因和經過。人力資源部要做
第十六條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所在部門(車間)應快速組織救治,并報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和分管副經理。職工發生輕度工傷的,要在1小時內報告公司人力資源部,并如實陳述發生工傷的原因和經過。人力資源部要做好記錄,并進行核實。
人力資源部要在職工發生工傷后2天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書面報告發生工傷情況,并及時為工傷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手續。
職工患職業病需要治療的,應及時就醫、并及時報勞動行政部門認定。
第十七條 工傷、患職業病職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公司依法履行法定的工傷補助和費用支付義務。
第十八條 財務部應配合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車間)做好職工救治、醫療經費保障工作,以及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銷費用等有關工作。
第十九條 職工與本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可憑本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按有關規定向當地就業管理機構申請失業救濟金。
第二十條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二十一條 職工連續6個月拒絕參加社會保險或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視為嚴重違反本公司勞動規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職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3年以上5年以下的,公司獎勵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職工負擔部分的50%;5年以上(含5年)的,獎勵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職工負擔部分。
公司墻上掛的規章制度 篇3
請銷假制度
一、事假:職工請事假,一天以內由各科室、部門負責人批準,超過一天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三天由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各科室、部門負責人請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由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一年以內請事假不得超過12天者,違反此規定者,每超過一天扣發一天的工資,并扣除當月的獎金和出差費。
二、病假:以醫院證明為依據,由總經理批準,按允許天數休息。如需住院治療的人員,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到專科、省立醫院或跨省就醫者,需經中心領導班子批準,并報市局領導同意。就醫期間藥費按醫療保險規定執行,其它各項費用自理工傷除外。
三、休假:按照辦公室安排的時間填寫休假申請表,交總經理審批后,按規定天數休假。
四、婚、喪假:按規定天數寫出請假條,交總經理審批,超過規定時間以事假論。
五、銷假:上述各項請假期滿上班后應及時向中心領導匯報,到辦公室銷假,超假部分領導同意后按事假論。無中心領導和各科室、部門負責人批準的事、病、休、婚、喪假,均視為無故曠工,曠工一天扣發當天工資、當月獎金,曠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資、全年獎金,超過3天按違反管理制度建議市局予以停薪離崗處理。附:
1、年休假待遇表
2、探親假待遇表
3、婚喪假待遇表年休假待遇表項目內容文件依據適用范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在確保完成工作任務,不另增加人員編制和定員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員含合同制工人的年休假。中共中央、國務院發電[1991]2號省委、省政府魯發電[1991]42號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享受寒暑假待遇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仍按原法定的寒暑假待遇執行,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休假待遇。休假期限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工作年限滿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的節假日和國家規定的探親假、產假等。休假期間待遇工作人員在規定的休假期內休假,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不變。未經批準超過規定休假時間的,按曠工對待。休假方式工作人員休假時間要注意合理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為主,一律不準搞公費旅游,不得以不休假為由向工作人員發放或變相發放錢物。其他事項工作人員當前在其他單位已享受寒假、暑假和休假待遇的,本年度內均不得再享受休假待遇。各地各部門可恢復離休干部健康休養制度,休養時間和經費開支標準等,仍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字198317號文件規定執行。
企業單位工作人員休假,由企業根據具體條件和實際情況,參照上述精神,自行確定。注: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假的,經領導指導,同休假可合并使用。探親假待遇表項目內容文件依據適用范圍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和合同制工人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國發[1981] 36號勞總檢字[81]12號國發[1986] 77號職工與父母親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職工與父或母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期間不能享受探望規定的待遇。
休假期間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一次,假期30天。國發[1981] 36號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給假,或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探親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探親假待遇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后,職工在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
①實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
②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
③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
④事業單位職工,為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人薪發[1994]11號工資制度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未納入工資的物價福利性補貼部分在探親期間照發;未納入的獎金部分是否發放,由各單位自行決定。根據有關規定特殊行業及部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提高的津貼部分不作為探親假的計算基數。婚喪假待遇表范圍和條件假期假期待遇文件依據婚喪假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職工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80]勞總薪字29號魯政發[1998] 112號其中男女雙方按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要求結婚的,增加婚假兩周,增加的假期,視為出勤。增加兩周路程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