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工食堂飯堂承包合同(精選3篇)
公司職工食堂飯堂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食堂經營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廚房、餐廳、餐具及住宿。
水、電、燃料由乙方自行負責。
2、廠房清潔用品由乙方負責添置,費用由乙言支付。
3、承包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含試用期一個月)。
雙方權利和義務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
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甲方應對乙方的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情況進行監督,并且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不良之處。
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對結員工的教育。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磁的環境和衛生標準,嚴禁腐爛變質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鮮和衛生。
未經允許,乙方廚房員工不得私自攜帶甲方物品離開,違者將按甲方規章處罰。
乙方必須保持形象、做好餐廳內外環境整潔衛生,餐具必須消毒,甲方可隨進檢查,并可要求乙方整改。
廚房及餐廳的殘渣和垃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方,不得亂倒。
乙方要定期清理和疏通廚房的排水溝,廚房、餐廳范圍內外的衛生應由乙方負責。
保證衛生整潔。
乙方必須每個周未提供下個星期的菜單以供甲方監督。
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并且在工作間穿戴統一服裝。
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正當使用廚房的各項設施,因乙方不當操作成意外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食堂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均由乙方負責。
督促廚房員工遵守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廚房紀律及廠規廠紀,未經許可不得輕易進入廠方各區。
4、伙食標準早餐____元;中餐____元。
標準為____大葷、____素菜。
晚餐元,標準為____大葷、____小葷、____素菜。
湯、米飯自助。
夜宵____元。
5、結算方式就餐方式實行定餐制。
乙方按甲方每天提供實際用餐人數代餐,甲方提前一天提供就餐人數,并以此作為計算每月餐費的憑證(或由乙方提供餐卡,由甲方進行發放并以餐卡作為就餐依據和結帳依據)。
乙方墊付伙食費______月,甲、乙雙方每月_____日為結帳日甲方收到乙方的票據后在5天內一次性結清乙方的所有有關款項。
6、違約方式固乙方提供不潔食物造成甲方人員中毒的,經相關部門鑒一,由責任方負責全部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甲方未按時結清乙方賬款的,應承擔違約金(比照銀行逾期付款處理)。
如乙方因違反合同約定,引起員工不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如乙方仍不能達到其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任何一方要終止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協商。
如未按規定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若有違反合同約定,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墊付的伙食費中扣除相應費用。
7、爭議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自雙蓋章簽字后生效。
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公司職工食堂飯堂承包合同 篇2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__]22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是公司與公司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對公司和公司的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四條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在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五條公司在發展生產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的工資收入水平。
第六條公司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根據政府制定的工資指導線和本單位生產經營狀況,參照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定工資調整方案。工資調整方案應當征求本單位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第七條公司每月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并提供工資清單,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八條公司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需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應征得工會同意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報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九條公司若發生生產經營困難,暫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經與工會協商一致,可延期支付職工工資,并將延期支付的時間告知全體職工,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依據國家、省、市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高于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㈠安排職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㈡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的,首先安排其補休;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㈢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是指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資后的工資,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
第十一條職工試用期工資支付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公司按照以下標準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㈠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6個月的,由用人單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
㈡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超過6個月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
㈢超過醫療期的,由于公司未按規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的,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疾病救濟費。
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最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最高不超過公司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
第十三條職工請事假的,公司可不予支付事假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的,視其提供了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公司依法執行《勞動法》及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第十六條公司實行每日時至時(包括午間小時休息)工作制;每周和周為周休息日。
第十七條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工會及職工應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十八條公司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工會同意,可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并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集中休息時間,公司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休息時間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勞動者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十九條公司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公司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二十條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假期期間公司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資為標準計發。
第四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一條公司必須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職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二條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三條公司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職業病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四條公司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五條公司職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六條公司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和欺騙。
第二十七條公司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鑒定后待遇,按國家、省、市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繳納各項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公司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職工、職工親屬福利待遇的政策規定。
第三十條公司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第三十一條公司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工會應協助公司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協助公司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第六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三條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政策。
第三十四條公司禁止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國家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公司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單方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公司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公司依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第三十八條公司每年定期組織女職工和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章職業培訓和教育
第三十九條公司應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實際,有計劃地、定期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衛生培訓。
第四十條公司對新招收錄用的職工,必須在上崗前對其進行有關的職業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第四十一條公司對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十二條公司鼓勵職工參加政治、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學習。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對于在自學中有突出成績的,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四十三條工會應會同公司教育職工以國家主人翁態度對待勞動,愛護國家和企業財產,組織職工進行業余文化技術學習和職工培訓。
第四十四條工會應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八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嚴格執行《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勞動者的第一個工作日之前,以書面形式與之訂立勞動合同。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公司與職工訂立、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四十七條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發展的實際,經與工會協商,合理確定訂立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第四十八條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續訂的一般原則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第四十九條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第五十條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不滿10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0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十一條公司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公司應當研究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職工認為公司侵犯其勞動權益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第九章獎懲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考核獎懲制度。
第五十三條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在生產、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第五十四條工會應根據政府的委托,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第五十五條公司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職工,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章經濟性裁員
第五十六條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第五十七條公司裁減人員應提出裁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的名單、裁減時間及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被裁減人員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五十八條公司應將裁員方案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后,將裁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備案,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意見。
第五十九條公司正式公布裁員方案時,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第十一章合同的期限、終止和續訂
第六十條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二章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
第六十二條經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的本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本合同草案,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本合同草案方獲通過。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㈠公司因被兼并、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㈡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㈢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㈣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條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按規定的集體協商程序進行。
第十三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處理及違約責任
第六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八條依法簽訂的本合同生效后,對公司和公司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必須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七十條本合同及附件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若需中、外文文本,應各一式三份。中、外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兩種文本如出現矛盾,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簽訂或變更后,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10日內,由公司一方將文本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應當自其生效之日起日內,由協商代表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布。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企業方:(蓋章)職工方:(蓋章)
首席代表(簽字):首席代表(簽字):
年月日
公司職工食堂飯堂承包合同 篇3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
受聘人員(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二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三條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條乙方必須要完成甲方每學期制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五條甲方應保證在每月15號前,及時足額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報酬,工資情況由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元)。未及時對付報酬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要5%利息。
第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進行經濟處罰,甚至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校車行駛出校門期間,必須打開喇叭,車速不超過50公里/小時,未按規定操作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司機承擔;嚴格按照規定操作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乙方在工作期間向甲方請假必須經校長同意,且扣罰當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兩天工資,連續曠工超過一周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將扣罰當月工資作為處罰。
(三)由于乙方大意、放任、或者嚴重失職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乙方負責處理事故發生費用,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乙方只能在接送學生時使用校車,不得隨意更改路線,或者改變車輛使用意圖,如有其他用途使用的,必須請示校長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批準的,每次扣發司機50元。
(五)乙方每天在出車前、或者收車以后必須要先檢查車況、如發現什么問題要及時報告校長進行修理。如果不及時報告出現不安全事故,處罰司機100元。校車保養、修理由校方負責。
(六)乙方每天要保持校車車內、車外的干凈、整潔。基本保證每天下午收車后打掃一次,每周擦洗車內外衛生兩次。
(七)乙方每天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到崗,按時出車,按時收車,出現一次延誤時間的扣發當天工資,造成嚴重后果的扣發工資50元。
第七條本合同期限為一學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學期結束時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乙方如果想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月前向校長提出,等待校長招聘到新司機后方可解除,否則扣罰乙方當月工資。
第八條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乙方執一份,一份學校留存。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