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業病危害合同(精選3篇)
公司職業病危害合同 篇1
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簡稱防治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公司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您,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在勞動合同期間,您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并且變更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時,公司將重新告知并請您簽署。
您所在區域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如防護不當,該職業危害因素可能對您的身體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在本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職業危害因素采取了職業病防護措施,并對您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
根據防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我公司將對您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安全衛生培訓,指導您正確使用相關的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根據防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我公司應當安排您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您。您有義務按照公司的要求參加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根據防治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一旦您患上職業病,本公司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防治法的規定,您有義務履行以下規定:自覺遵守用人單位制定的本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和制度;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參加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參加職業病健康體檢;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事故應當及時報告用人單位;樹立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配合用人單位,避免職業病的發生;離職時,應該按照公司的規定在一個月內參加離職時的職業健康體檢,接觸粉塵作業人員離職后按照GBZ188-20__《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醫學隨訪。
若因您有先天性疾患隱瞞不報或不恰當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導致本人或者他人損害并進而導致公司承擔任何支付和補償責任的,公司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該費用的50%追究您的個人責任。
用人單位蓋章 本人簽字(確認收到并同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職業病危害合同 篇2
公司分立合同
公司分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公司擬進行分立,成立甲方與乙方兩公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后,根據我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分立方式
_______公司分立為:甲方和乙方,甲方和乙方設立時,______公司主體資格消滅。
第二條分立前后公司的注冊資金
1.原______公司的注冊資金為____萬元,現有凈資產____萬元,其中分立后甲方接受___萬元凈資產,由乙方接受___萬元凈資產。
2.分立后甲方注冊資金為____萬元。
3.分立后乙方注冊資金為___萬元。
第三條業務分立
1.原甲方的____業務,由分立后的甲方經營,乙方不再經營___業務。
2.原甲方的____業務,由分立后的乙方經營,甲方不再經營____業務。
第四條財產分割
(詳見財產分割清單)
第五條債權、債務分割
(詳見債權債務分割清單)
第六條職工安置
(詳見職工安置方案)
第七條公司分立的程序
1.公司分立,應當由公司的股東會做出決議,分立后甲方與乙方分別制訂各自的公司章程。
2.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約定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4.公司分立,應當自分立決議或者決定做出之日起_____日內申請工商登記。
第八條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變更或解決的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公司進行分立的日程為:年月日到日雙方共同清理資產賬冊,對原公司財產進行分割,并按期交割完畢。年月日起原公司將不復存在,甲方與乙方正式成立。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份備用。
甲方(籌):(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股東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籌):(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股東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分立合同
公司分立合同
公司職業病危害合同 篇3
范本 公司人員借調合同范本 甲方(借調單位): 地 址: 乙方(借出單位): 地 址: 甲方因工作開展需要,經與乙方友好合作、協商,現向乙方借調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甲方產品生產和產品研發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簽署本協議。
一、借調人員 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借調人員主要包括研發、工藝和生產操作等,其中技術研發 人、工藝技術 人、生產操作 人(人員名單和簡歷附后)。
二、借調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個月。如借調時間調整,由甲方雙方協商確定。
三、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借調人員的日常管理,按甲方規章制度對借調人員進行管理和考評。借調人員如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甲方有權按甲方規定文件對借調人員進行處罰;借調人員如不能勝任甲方工作需要或嚴重違紀,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由乙方進行處理。
2、借調期間,甲方應對借調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知識、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3、甲方須根據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為借調人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勞動保護設施、勞動條件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需的勞動工具。
4、甲方應承擔借調人員借調期間的各項管理費用,包括工資、福利及借調往返交通費用及其他補貼費用等。
5、根據甲方工作進展,甲方有權安排借調人員進行加班加點工作,但需給予必要的休息時間。
6、借調期間,如借調人員發生工傷事故,事故主體單位為甲方。除應由國家社保賠償的部分外,其它涉及應由勞動關系隸屬單位承擔的治療、康復、補償等其它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向甲方提供借調人員的準確人事信息和工資信息。
2、負責借調人員的工資福利發放,按期為借調人員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并代扣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
3、負責對借調人員工作情況的`了解,配合甲方管理借調人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造成借調人員提前返回的,應提前告知甲方。
4、借調期間,借調人員享受乙方同等醫療、住房、子女入學等福利待遇。如乙方調整工資或職級體系,借調人員仍同等享受,調整依據可由甲方提供。
5、借調期間,如借調人員與甲方發生法律糾紛或經濟糾紛,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但需協助處理糾紛。
五、費用及結算
1、借調人員的工資費用(含各種社會保險),由乙方每月先行墊付,并將相關數據(借調人員的工資標準、社保基數等工資信息)提供給甲方,由甲方轉賬支付給乙方。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借調人員的各項費用,從借調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按實際借調時間予以結算。
六、其他
1、借調期間,借調人員差旅補貼政策按甲方公司政策行,并由甲方給予報銷。
2、借調結束后,如甲方、借調人員或乙方同意延長借調時間,由三方協商簽訂續借協議。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有其他約定,雙方可另行約定,以作此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