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正規店鋪出租合同(通用3篇)
廣州正規店鋪出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同意將樂平市珠海中路臨街店面租賃給乙方做商業經營,為明確雙方義務和責任,特制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自房產珠海中路134—136臨街店面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為五年(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二、店面年租金為壹拾貳萬元整。保證金為壹萬元整。
三、付租金方式,乙方租金每季度付一次,每季度提前一個月付清。前三年租金不變,后二年租金為十二萬柒仟二百元一年,如合同租期未滿,押金概不退還。
四、在合同期內,乙方合法經營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收回店面。
五、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其他事宜,需店面租賃轉讓,做其他生意必須經過甲方同意。
六、房產稅和其他一切稅收由乙方自行負擔。
七、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租優先權。
八、未經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廣州正規店鋪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稱甲方): 聯系電話:
地址:
承租方(稱乙方): 聯系電話: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出租之物業座落于廈門市思明區 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一、租賃用途為 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別用,不得經營餐飲。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平方米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應每 向甲方交付 幣 元整。第2次付款應提前 天付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 幣 元整作為押金,到合同期滿,且乙方交清租賃期間應交的一切費用后,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在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衛生費□、小區管理服務費等費用。(√或×)
六、租賃期間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拖欠租金達半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店面,并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滯納金。
七、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當事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該店面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如有發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所繳納的押金則作為賠償甲方的違約金,乙方要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九、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該出租房屋及配套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認為需要裝修該房屋時,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裝,但不可損壞原有的建筑結構,乙方在交還房屋時應負責恢復原狀。
十、租賃期滿,乙方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半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后,乙方退出時,若有家俱雜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視為廢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一、乙方應遵守《廈門市政府令》第二號,即廈門市暫住人員登記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之規定。暫住人員租賃、住房應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向暫住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期內(店面)次年起租金每年每平方米遞增人民幣 元整。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廣州正規店鋪出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所屬位于_________一樓的兩間門面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為___萬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費(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賃期限為叁年整,從____________年二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__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賃該門面房用于經營餐飲,經營其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主題結構,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轉租給他方。
五、乙方在經營其間若經營不善,經甲方許可后可將該店轉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裝璜可由乙方自行轉讓他方,轉讓時間不得超過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經營期滿后需繼續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若乙方停止續租或在合同期間提前終止本合同,則乙方的所有裝璜無條件留給甲方,乙方在提前終止合同行為中乙方所預交給甲方的房屋租賃費不予返還。
六、本合同期間,甲方不得無故將該房屋收回,否則賠償乙方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