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付款條件無法達到的解決(通用3篇)
合同付款條件無法達到的解決 篇1
1、合同簽訂后付預付20%。承包商提供銀行或有信譽的公司出具的,受益人為發包人,有效時間為90天的保函,保函為見索即付保函,即含有“在保函有效期內,發包人因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約定義務(以下簡稱“違約”)而要求收回預付款時,我行將在收到發包人簽署的聲明承包人違約的書面索賠通知紙質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七個式作日內,無條件支付給發包人累計總額不超過擔保金額的款項”的條款。保函保證的金額為元整。
2、完成工程總額的50%付已完工程額的30%。
3、完成工程額的80%付已完工程額的60%。
4、工程全部完成并驗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額的85%。
5、決算完成后付至工程額的95%。
6、質保金5%二年
合同付款條件無法達到的解決 篇2
甲方:___醫院
乙方:___(患者或其家屬)
鑒于患者__曾于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在甲方處住院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愿通過協商解決;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相關數據如下:
_市__年度職工平均工資:__元。
_市__年度城鎮居民平均生活費:__元。
_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__元。
第二條 補償項目及計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補償下述款項:(分項列舉,略)
第三條 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后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__醫院 乙方:__
代表:__
日期:__年_月_日 日期:__年_月_日
合同付款條件無法達到的解決 篇3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調解事由:
___一位有二十余年教齡的代課教師,為教育奉獻一生,現年_歲,眼睛視力模糊,不能勝任工作,回家便無法維持生計,曾多次請求甲方解決其生活困難。甲方因其對教育有功,經甲方各領導共同研究,同意給與解決。現經___律師事務所___律師從中調解,雙方同意后,訂定如下協議:
一、甲方補貼乙方___元。
二、甲方發給乙方_個月代課教師同等待遇工資,每半年發一次,____年底發完。
三、因___經___殘聯核定為三級殘疾(已發證),甲方表態出面為乙 方解決_____。
四、乙方享受上述待遇后,以后不再糾纏甲方。
五、乙方表態自己以后會大力支持甲方工作。
請___律師事務所__律師監督,如有一方違反協議,雙方發生爭執后所造成的后果由違反協議的一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吳律師處保存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調解律師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