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溝承包合同(通用19篇)
荒溝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農業生產,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溝資源,加快農業經營規;,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兩座荒山兩條荒溝,發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等生產經營,其一,菜灣里50畝,四至為南至小梁頭,北至金生地,東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國類坪60畝,四至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東至陰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為__年,自20_年4月15日至20__年4月14日止。
三、承包費共計貳仟元整(小寫:20_元)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費。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荒溝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六、針對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七、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荒溝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牧副多種經營發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荒溝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
2、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3、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外,應及時向甲方,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行使任何權利。
5、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并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造地費用人民幣30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解決:1、提交臨汾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簽署):
公證處:
乙方(簽署)____年__月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積極相應國家號召,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村民收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挖掘我村水庫、部分閑置荒溝,發揮其最大潛能,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復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水庫、北荒溝承包給乙方,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年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水庫、荒溝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縣、鄉級以及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協調提供水、電到經營生產場地,保證路途暢通。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范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更變;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名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有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二、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二份。
甲方(蓋章):___乙方(簽章):___負責人(簽章):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某某村村民
經鎮政府批準,甲、乙雙方平等、公平、自愿一致的基礎上。本著互相信任的原則,就建日光溫室大棚達成以下協議。
一、 工程名稱:XX鎮某某村見日光溫室大棚。
二、 工程地點:XX鎮某某村。
三、 施工日期:XX年11月至XX年12月末。
四、 施工標準:棚架為鋼管結構(上弦為6分,下弦為4分),主體為鋼筋焊接。(鋼管壁厚為2.2MM---2.1MM,鋼筋為#12-#11)。按甲方標準要求施工,做到保證質量。
五、 工程造價:每棟造價為人民幣(大寫)叁萬捌仟元整(¥38000.00元整)。(以每棟1000平方米為單位)按實際發生量計算(此造價不含稅金)。個人自籌資金:每棟5000元整。
六、 結算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全款伍仟元整(¥5000元整)。
七、 甲乙雙方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1、 甲方必須保證施工質量,除人為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2、 乙方保證施工現場“三通一平”,積極配合甲方施工。
3、 乙方大棚必須在本村建設,如流失外地,國家補貼追回后,總造價20%罰款交到村里,返回國家財政。
八、 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的,甲方追加利息每天50元錢,超過20天,終止合同。
2、乙方沒有提供場地,面積不夠,耽誤施工,后果自負。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 乙方: (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有效開發利用甲方荒山、荒溝資源,增加甲方集體經濟的收入,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荒山、荒溝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的位置、四至范圍、面積、權屬:
1、位置:
2、四至范圍:
東: 南: ; 西: 北: ;
3、面積:
4、權屬:標的物為甲方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甲方具有處分權。 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四至范圍示意圖作為本合同書附件一。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3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內如挖沙、取土所得費用,按純收入的 %向甲方提交,做為集體經濟收入。
第四條、本合同條款,甲方保證已經組織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并獲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即視為承包事宜已通過民主議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作為本合同書附件二,甲方保證村民或村民代表簽字的真實性。
第五條、通往承包地點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權無償使用和進行維修,不需另行支付費用。乙方因承包經營需要從甲方處接水、電,甲方應當允許,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在承包年限內,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開發、建設、利用、經營過程中,如果與村民發生矛盾,甲方有義務予以協調處理。
乙方在辦理立項、建設、規劃等事項審批時,需要甲方提供手續等方式協助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張本合同無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權限等理由主張無效。否則,視為違約。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而影響雙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承諾,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法律責任,但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第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積極相應國家號召,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村民收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挖掘我村水庫、部分閑置荒溝,發揮其最大潛能,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復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水庫、北荒溝承包給乙方,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年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水庫、荒溝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縣、鄉級以及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協調提供水、電到經營生產場地,保證路途暢通。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范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更變;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名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有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二份。
甲方(蓋章):__乙方(簽章):__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6
甲方:永濟市蒲州鎮 村委會
乙方:
甲方村南有荒溝一條,為盤活土地資源,增加集體收入,在依法征求村民代表意見后,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荒溝承包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將位于村南,四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荒溝土地全部承包給乙方經營,荒溝土地狀況見本合同附圖。
2、上述荒溝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期限為七十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80年3月1日止。
3、乙方承包甲方荒溝土地七十年的總承包金為8000元整,該承包金由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已交納)。
4、乙方承包期限內,可根據經營需要對上述承包土地進行平整改良,由此產生的土地平整改良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鑒于乙方的土地平整改良投入,在土地平整完成后,甲方不得要求增加承包金。
5、在乙方承包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供水、電、道路通行等便利條件,由此產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確保乙方在水、電價格方面與甲方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6、乙方在承包期間,可在所承包荒溝土地上建設房屋等設施,乙方所建設的房屋等設施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期滿,上述乙方建設的房屋等設施的處理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7、乙方承包期間,有權將所承包的荒溝土地對外轉包、轉租,但乙方轉包、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的承包期限。乙方去世后,乙方繼承人有權繼承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8、乙方承包期間,國家對乙方承包土地給予的各項農業補貼資金均由乙方享有。
9、在乙方承包期限內,若因國家征收、征用土地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承包年限的承包金。國家給予的地上附著物賠償、補償費用均由乙方享有。
10、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交回承包土地。若甲方繼續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有優先承包權。
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村民代表: 鄉鎮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四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發展農業生產,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溝資源,加快農業經營規模化,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兩座荒山兩條荒溝,發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等生產經營,其一,菜灣里50畝,四至為南至小梁頭,北至金生地,東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國類坪60畝,四至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東至陰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為70年,自20xx年4月15日至2085年4月14日止。
三、承包費共計貳仟元整(小寫:¥ 20xx元)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費。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荒溝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六、針對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七、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荒溝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牧副多種經營發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荒溝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
2、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3、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行使任何權利。
5、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并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造地費用人民幣30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臨汾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上級治理荒山、荒溝,防止水土流失精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為主要目標。為了防止水土的進一步流失,為了我村的經濟發展,在依法征求村民代表意見后,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 荒溝承包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將位于村東北 溝,四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荒溝土地全部承包給乙方經營,荒溝土地狀況見本合同附圖。
2、上述荒溝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期限為五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承包甲方荒溝土地五十年的總承包金為5000元整,該承包金由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4、乙方承包期限內,可根據經營需要對上述承包荒溝進行平整治理,由此產生的土地平整改良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鑒于乙方的土地平整改良投入,在土地平整完成后,甲方不得要求增加承包金。
5、在乙方承包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供水、電、道路通行等便利條件,由此產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確保乙方在水、電價格方面與甲方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6、乙方在承包期間,可在所承包荒溝土地上建設房屋等設施,
乙方所建設的房屋等設施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期滿,上述乙方建設的房屋等設施的處理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7、乙方承包期間,有權將所承包的荒溝自主治理、自主經營(以植樹種草為重點,合理安排農、林、牧、副、漁各業生產)。乙方去世后,乙方繼承人有權繼承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8、在乙方承包期限內,若因國家征收、征用土地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承包年限的承包金。國家給予的地上附著物賠償、補償費用均由乙方享有。
9、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交回承包土地。若甲方繼續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有優先承包權。
10、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村民代表:
鄉鎮人民政府: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發展農業生產,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溝資源,加快農業經營規;,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的.兩座荒山兩條荒溝,發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等生產經營,其一,菜灣里50畝,四至為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_。其二,_____畝,四至為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 _____,西至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費共計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費。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荒溝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六、針對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七、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荒溝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牧副多種經營發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荒溝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
2、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3、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行使任何權利。
5、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并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造地費用人民幣30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臨汾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開發利用甲方荒山、荒溝資源,增加甲方集體經濟的收入,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荒山、荒溝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的位置、四至范圍、面積、權屬:
1、位置:
2、四至范圍:
3、面積:
4、權屬:標的物為甲方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甲方具有處分權。 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四至范圍示意圖作為本合同書附件一。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3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內如挖沙、取土所得費用,按純收入的 %向甲方提交,做為集體經濟收入。
第四條、本合同條款,甲方保證已經組織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并獲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即視為承包事宜已通過民主議定程序。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作為本合同書附件二,甲方保證村民或村民代表簽字的真實性。
第五條、通往承包地點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權無償使用和進行維修,不需另行支付費用。乙方因承包經營需要從甲方處接水、電,甲方應當允許,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在承包年限內,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開發、建設、利用、經營過程中,如果與村民發生矛盾,甲方有義務予以協調處理。乙方在辦理立項、建設、規劃等事項審批時,需要甲方提供手續等方式協助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張本合同無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權限等理由主張無效。否則,視為違約。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而影響雙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承諾,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法律責任,但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第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兩座荒山兩條荒溝,發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等生產經營,其一,菜灣里50畝,四至為南至小梁頭,北至金生地,東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國類坪60畝,四至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東至陰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為70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共計____元整(小寫:____元)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費。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荒溝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六、針對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七、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荒溝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牧副多種經營發展用途;在法律、
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荒溝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
2、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3、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行使任何權利。
5、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并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造地費用人民幣30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解決:1、提交臨汾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簽署):____
公證處:____
乙方(簽署):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頂的荒山20畝發包給甲方從事養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圍內的廢石池,廢石渣場。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共荒山20畝計人民幣元為一年承包費。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2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20 年 月 日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雇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養殖需要設置建筑物、開挖水道以及養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利用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甲方同時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養殖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十三、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乙方分離或者合并均要繼續承擔實現合同約定事項。
十四、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協商繼續承包事項,同等條件甲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十五、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設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設施、建筑物歸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的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書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圖》《關于正兜村坑仔頂荒山承包決議書》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縣綠園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縣 鎮 村村民委員會(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1、甲方將位于村東北_____溝,四至為東至_____,西至_____,南至_____,北至_____的荒溝土地全部承包給乙方經營,荒溝土地狀況見本合同附圖。
2、上述荒溝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期限為五十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乙方承包甲方荒溝土地五十年的總承包金為5000元整,該承包金由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4、乙方承包期限內,可根據經營需要對上述承包荒溝進行平整治理,由此產生的土地平整改良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鑒于乙方的土地平整改良投入,在土地平整完成后,甲方不得要求增加承包金。
5、在乙方承包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供水、電、道路通行等便利條件,由此產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確保乙方在水、電價格方面與甲方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6、乙方在承包期間,可在所承包荒溝土地上建設房屋等設施,乙方所建設的房屋等設施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期滿,上述乙方建設的房屋等設施的處理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7、乙方承包期間,有權將所承包的荒溝自主治理、自主經營(以植樹種草為重點,合理安排農、林、牧、副、漁各業生產)。乙方去世后,乙方繼承人有權繼承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8、在乙方承包期限內,若因國家征收、征用土地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承包年限的承包金。國家給予的地上附著物賠償、補償費用均由乙方享有。
9、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交回承包土地。若甲方繼續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有優先承包權。
10、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山西省永和縣閣底鄉辛角村委會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農業生產,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溝資源,加快農業經營規;,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兩座荒山兩條荒溝,發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等生產經營,其一,菜灣里50畝,四至為南至小梁頭,北至金生地,東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國類坪60畝,四至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東至陰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為 __年,自20_年4月15日至2085年4月14日止。
三、承包費共計貳仟元整(小寫:? 20_元)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費。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荒溝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六、針對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七、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荒溝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牧副多種經營發展用途;在法律、
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荒溝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
2、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3、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行使任何權利。
5、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并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造地費用人民幣30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1、提交臨汾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簽署):
公證處:
乙方(簽署) 年 月 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本社毛家山周圍林地、荒山約畝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界址東西南北,由乙方籌建生態農場。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額為每畝300元,承包金實行年年支付形式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產有下列權利:
1、綜合利用和開發林地、荒地,對林地、荒地樹、竹擁有所有權,有確伐和新栽種其它林竹等權利。
2、在承包范圍內享有臨時建設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對坡、溝、坎有權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國家對上述承包范圍內容各項補助或扶持資金。
五、甲方(含該社群眾)應支持乙方正常的經營和管理,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治安環境,甲方負責召開本社社員大會,在同意發包林地荒地意見表上簽字按上指印,將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將承包范圍內的林地、荒地按現時狀況交給甲方(含基礎設施),其它動產屬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捌萬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和官峰村委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第一條租賃用途
經濟作物、糧食、蔬菜以及其他種植業。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年。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當年租金共_______元(_______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
第四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甲方應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權。
2、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行為。
3、甲方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5、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乙方對租賃地面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如遇政策因素對乙方承租土地進行規劃,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權補償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補償費。
5、乙方享受國家對土地的補貼政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如甲方違約或毀約必須賠償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并承擔賠償違約金(違約金以按地面作物時價的總價值的30%計算);如乙方違約或毀約,則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1、租賃期滿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水庫、北荒溝承包給乙方,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年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水庫、荒溝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縣、鄉級以及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協調提供水、電到經營生產場地,保證路途暢通。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范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有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二、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二份。
甲方(蓋章):___乙方(簽章):___負責人(簽章):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溝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溝承包合同 篇19
甲方(出讓方):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受讓方):__村村民劉__ __
為了增加土地數量及經濟收入,我申請將琵琶溝(東至野場溝,南至琵琶節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現有土地邊緣,全部治理成耕地。
為了穩定農村荒山、荒溝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四荒承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四荒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荒山、荒溝的用途。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溝治理成耕地,再植樹造林。
二、承包時限:
從20_年7月1日至20_年7月1日,合同時限20_年。
三、荒山、荒溝承包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琵琶溝約100畝的山溝承包給乙方治理、經營。山溝承包費以現金方式支付,共計貳仟陸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合同約定收取荒山、荒溝承包費;?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溝。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溝,幫助協調本村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糾紛;?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產及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溝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受益權;?承包的山溝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溝承包費。
3、承包的山溝被國家或本村集體占用,乙方應積極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政府蓋章:
20_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