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委托監理合同(精選3篇)
建設工程施工委托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俦O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茉趯嵤┻^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各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續時間。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七條規定監理人應當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合同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當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當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當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當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當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當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當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建設工程施工委托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制作工程,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內容作安裝工程。
二、管材及技術標準:
1、采用輝煌永盛牌不銹鋼管;
2、采用50×50做面管,38×38做立柱和下橫桿,22×22做中間豎桿,中間豎桿凈間距不大于0mm;
3、水平管與墻體、立柱與混凝土上翻臺均采用鍍鋅膨脹絲焊接。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價款:
采用單價合同,合同價款如下:
高欄桿單價均為____________元m(不含稅票)。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甲方付給乙方合同訂金計款____________元,乙方每安裝完成一個單元,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完成這一個單元實際工程量的工程款,工程內容全部完成后,經甲方驗收后7日內支付合同價的全部剩余工程款。
六、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現場協調工作,并提供現場安裝所需要的電源。
2、甲方負責交工后的成品保護。
七、乙方責任:
乙方應嚴格按照要求及相關施工驗收規范進行制作、安裝,確保工程質量滿足協議要求,乙方應安排專人參與項目的管理,配合甲方,監理做好施工前、施工中的各項工作。
八、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安裝質量。
九、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委托監理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辦公室裝飾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室內裝修(見預算清單)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擔(參見附件清單)
5、工程造價
⑴ 工程預算總造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啤”竟こ炭傇靸r計算依據
、以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為依據。
、施工中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障礙引起的變更或增加措施等費用。
、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項目費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經甲、乙雙方確定:本工程合同工期為____天(日歷),具體開發時間以甲乙雙方簽訂的開工報告為準。
2、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無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響連續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設計變更或設計未確定的。
(4)由于未辦妥相關物業或行政審批手續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內停電停水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時配套或配套單位不能配合而影響施工的。
第三條 工程施工準備與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協調各方面的關系,辦妥進場手續,甲方承擔進場手續費用。
(2)組織好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工作。
(3)委托為甲方代表,實行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代表甲方處理工程日常事宜。
(4)開工前1天,甲方騰空裝飾場地以便工程開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設備的供應;落實建設資金,按期報付工程預付款,辦理現場簽證,竣工驗收。
2、乙方責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及施工技術資料。
(2)開工前組織有關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和設計資料,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施工組織計劃,制定施工總計劃進度。
(3)做發了施工準備工作,組織好人員及材料設施的進場、采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施工圖與說明書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擔雙方約定的維修保養協議相關規定。人為損壞的修理由責任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5)委托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與甲方代表人員接洽。
第四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預算以施工圖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為依據編制。
2、由物業收取的管理配合,裝修押金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元整。
4、支付采取按工程進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時間及相應金額為:
(1)合同簽訂時付合同價10%,計¥: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竣工時,付工程尾款計:____________元整。
工程變更項目款項于雙方確認,付完此款項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條 施工質量與設計變更
1、堅持按圖紙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到列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應在三天內與設計單位商定,發出變更設計文件,甲、乙雙方簽協議后方準施工。
(2)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甲方必須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甲、乙雙方簽協議后方準施工。
(3)如因甲方投資不足,不能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復雜的隱蔽工程內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驗收,如甲方未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第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書面或口頭通知甲方驗收。
2、甲方應在接到驗收通知組織驗收并在驗收后出具工程驗收證明。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應視為甲方已確認工程合格,若使用后發現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但不包含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部分。
第七條 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確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雙方應按規定協商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工作,嚴格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要求及嚴格執行治安消防條例。
3、工程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發生工傷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協助搶救義務,責任和費用均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 工程處罰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二進行處罰,工期處罰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結請。若因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合同價的30%的違約金。
2、甲方拖延結算及付款,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調不成時,任何一方均申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增補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后保修期滿,工程價款結清自動終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圖紙;
(二)工程預算書;
(三)補充條款;
(四)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