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精選16篇)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元整(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元,每米柜臺不得超過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度,電表底數為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制作租賃柜臺標志并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柜臺出售給與柜臺原有經營范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占道設置的柜臺(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柜臺),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
2、必須在承租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柜臺標志。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柜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涂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
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
用途____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____元。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______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
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__元的押金。
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并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后,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____日內維修好。
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
合同期滿,柜臺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__度,電表表底數為__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后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范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于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準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范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
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八條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并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
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擔保方代交納后,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
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__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3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負責 [ ]項目(以下簡稱“本案”)的銷售租賃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項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項目基本資料
2.1 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圍為本項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標的,具體如下:
i.建筑面積約 ________㎡的商鋪(詳見附表a及附件各層面積表);
ii.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的辦公樓(詳見附表a、及附件各層面積表);
iii.該委托面積為預測面積,以最終實測面積為準。
2.2 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2.3 預售許可證編號: 。
第三條 銷售面積、出租面積及其對應底價、均價及各期(按期考核) 銷售、租金收入
3.1 詳見附表a 、b。
第四條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銷售租賃招商期。
4.2 前置期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之日止。
4.3 銷售、租賃招商期為:自項目可預(銷)售之日后的18個月(詳見附表a)。
注:項目可預(銷)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預售許可證之日。
第五條 項目正式招商條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供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使用。
5.2 甲乙雙方應在銷售、租賃招商前共同確定《商品房銷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銷售合同》范本以及銷售租賃招商房屋的“一房一價”的價目表(見附件、商業部分見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須有抵押權人出具同意出讓或出租的證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現場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擬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確切入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甲方為本項目的投資開發商,甲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合同及對本案有處分權。
6.2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房地產測繪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積、房號等相關證明。
6.3 甲方確保本案產權清楚,并配合乙方辦理各項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規定的手續。
6.4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在代理廣告、宣傳資料及銷售、租賃合同中的內容,確保與本案建筑結構、建材設備、規劃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開銷售租賃招商前根據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復印件資料。
6.5 在業務操作過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為常駐代表人。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常駐代表人對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決或協助的問題,應予以解決或協助。
6.6 甲方確保本案通過竣工驗收,并如期交房。如發生交房時間延遲等因素所產生的遺留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業為近甲級寫字樓,物業智能化程度為5a級(具體以竣工驗收時的指標為準)。
6.8 甲方將為本案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和合適的物業顧問企業。
6.9 甲方確保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辦理出大產證,如有延誤且影響到乙方辦理銷售房屋小產證的,銷售租賃招商考核期根據延誤期天數相應順延。
6.10 乙方代理銷售租賃招商過程中,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銷售租賃招商進度受影響,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考核期天數視乙方受影響程度,相應順延。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7.1 乙方承擔相應廣告企劃設計工作,負責銷售租賃招商企劃方案的制定,企劃方案(如廣告、樓書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體內容應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實施。
7.2 乙方在企劃作業方案中發布的廣告、樓書和銷售租賃招商道具等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如該等廣告、樓書及道具違反有關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有權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時,如因該等廣告、樓書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書面資料(包含建材設備標準、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圖、建筑結構、小區規劃等相關內容)作為銷售租賃招商資料,但向第三人公開前,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7.4 乙方應負責銷售租賃招商人員的招聘與崗位培訓,傳授銷售租賃招商技巧,確保本案順利招商。乙方為本項目建立專門的銷售團隊,主要負責人名單應在本案代理銷售期前書面通報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應負責客戶接待、簽訂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負責客戶資料的收集,協助甲方簽訂銷售、租賃招商合同及負責辦理銷售、租賃合同行政登記手續(含銀行按揭等手續)。
7.6 代理期間,乙方應協助甲方交房(含為客戶辦理小產證等)。
第八條 銷售租賃招商廣告費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萬元編定廣告銷售租賃招商費用計劃(詳見附表),但其計劃方案及其各子項費用的執行均須得到甲方的審核同意后劃付。乙方有義務積極動員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資源、辦公資源及優質的客戶資源,配合本項目銷售租賃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銷售租賃招商期內,如乙方要求增加廣告宣傳物時,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書面批準。
8.3 現場接待處的裝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電,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現場接待處設備支出(含音響、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基本辦公設備)、電話費、清潔費及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代理人員的工資、獎金、以及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代理費用認定
9.1 凡銷售、租賃客戶正式簽訂銷售、租賃合同并支付該首期款項后(含銷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賃合同下的押金),并辦理完成預(銷)售登記或租賃行政登記手續后即視為乙方完成該物業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行為,相應物業面積計入銷售、租賃招商成交面積;
9.2 代理傭金的計算:當辦公樓及商鋪的銷售面積、出租面積、銷售價格、租金等指標分別達到考核要求(見附表a)時,代理傭金按附表b明細分別收取(見附表b)。
9.3 當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價招商時,乙方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能與客戶簽訂租賃合同。方可記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積并按照實際租金支付乙方代理傭金。
第十條 代理指標
10.1 乙方在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期內,從竣工驗收之日起的辦公樓及商業部分的面積、價格、租金等指標分別達到考核要求(見附表a、b)。
第十一條 代理費用結算
11.1 本案項目代理銷售、租賃面積及價格情況應按月統計,計算統計時間是每月15日。乙方應自行統計并制表交于甲方簽字確認。
11.2 代理費結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內完成的銷售、租賃合同簽定等情況,在自銷售、租賃招商期開始后按各考核期達標之日起15天內,由甲方以預付款支付給乙方,具體按附表b要求執行(詳見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營業發票給甲方;對于辦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內超額完成銷售合同簽定等考核指標,甲方除支付基準傭金外,還將按約定支付溢價獎勵傭金(詳見附表b);如在考核期內未達到銷售合同簽定等考核指標的, 按附表b要求執行(詳見附表b);對于商業部分如在考核期內未達到租金合同簽定等考核指標的,沒有傭金(詳見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時按約定支付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費(含每筆預付款)給乙方,則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應付款0.1%的滯納金給乙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在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期間,雙方均無違約情況下,雙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而將本合同一切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否則守約方有權選擇要求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 萬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確認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積由乙方獨家代理,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銷售、租賃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銷售、租賃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義務并終止乙方的獨家代理權。經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行使本合同單方解除權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自行銷售、租賃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銷售、租賃招商的房屋,視為乙方成功銷售、租賃招商的房屋,計入乙方代理指標并支付相應的傭金。
12.3 客戶已簽定銷售、租賃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項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的銷售、租賃招商代理傭金并將該戶計入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指標;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經甲方同意并辦理所有退房手續后,乙方應將該物業已收受之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費退回甲方,且不計入乙方銷售、租賃招商面積及完成的銷售指標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終止本合同履行,須經對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整。
第十三條 附則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銷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訂定、解釋、履約和爭議解決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本案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4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4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__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__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后,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5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將位于_______路____號___間門面承租給乙方經營,為規范甲乙雙方的行為,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門面出租協議:
一、乙方承租甲方門面前,必須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并符合經工商部門審驗的經營項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時應具有身份證、暫住證、計生證、流動人口證等有效證件,并將所有證件的復印件交于甲方。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應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的門面押金,該押金不得用來抵減門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內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額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息)。
三、合同簽定后,中途不允許將門面退還甲方,否則押金不予退還。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門面轉讓他方經營,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門面,必須經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_______元的轉讓管理費。如私自轉讓,則對乙方處以_______元的罰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對新承租戶主處以_______元的罰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_______%,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四、門面租金為每月_______元,乙方必須先交錢后租房,月底時先將次月的門面租金交清,決不允許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給予_______元的罰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減租金),再有發生則甲方有權收回門面另行出租,并沒收押金。
五、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規、法令和政策,搞好綜合治理,服從各管理部門的管理,在經營范圍內合法經營,如違法亂紀,不服從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負,后果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內,其工商管理費、稅金、水電費、設施維修費、衛生費(如到收費廁所大小便)等費用一律自理。從事餐飲業的業主,應注意搞好環境衛生,特別是要保證下水道的暢通,如下水道堵塞則由對該下水道堵塞有影響的餐飲業主共同出資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內要搞好防火、防盜、“門前三包”等各項工作,如因乙方“門前三包”不合格導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門處罰,甲方對乙方處以_______元的罰款,在押金中扣除。發生責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損失的概由乙方負責,后果特別嚴重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內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種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許對門面的整體結構進行改造(如打墻、開門、開窗等),如需對門面進行外觀裝修,則應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門面,沒收押金。
九、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原則上保證乙方的.經營期限,如若在此期間國家宏觀政策上有重大變化、當地政府對城區重新規劃、甲方在經營上有重大舉措需提前收回門面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合同終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到期后,甲方對門面招標,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6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 ,建筑面積 ㎡(使用面積 ㎡)。
第二條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乙方每 年交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賬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于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屋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房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受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保護租賃期間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的所有房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費用根據市場行情而定不能低只能高,乙方不得阻撓)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出現了自然災害或者人為造成的損失,甲方該不負責。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必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方和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一間,面積 平米左右(一層),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內附屬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號)。租憑費用為________元(大寫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和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的經營活動。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租賃期間,水、電費及由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按規定繳納。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合同期滿,乙方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八:甲方在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十: 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此合同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8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鋪面出租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 號鋪面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租期:
叁年,自_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三、鋪面租金:
1、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___元。
2、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___元+(__%)為租金。
3、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年租金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為年租金。
4、鋪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個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鋪面押金:合同一經簽訂,乙方需支付給甲方元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內要保證按時交納水電費。期滿乙方必須交給甲方當時乙方裝修時的原貌不得損壞(以乙方裝修好時的照片或錄象為依據)若無損壞則甲方退還鋪面押金,否則甲方不退還所收鋪面押金。
五、從合同簽訂日起,甲方給乙方一個月的裝修時間,鋪面由乙方自己出資裝修,甲方不給予任何費用補助,到期不得人為損壞否則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關稅費:在租期內水電費,收視費鋪面出租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在租期內乙方自行負責水管、電表、電路、卷簾門等各種維修費。
八、乙方在租期內若需轉租,應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轉租,而且,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權,并不退還租金和押金,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應收總額收取每月10%的滯納金。
九、乙方在租期內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一切活動。
十、承租期內,乙方應依法經營,服從相關部門管理,加強安全意識。如出現火災或非正常事故,其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甲方不予負責。
十一、事項:
十二、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換定金,若甲方違約,則雙倍退還定金。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話:
乙方(承租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話: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9
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門面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門面房的位置、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門面房位于炎陵縣靈官坳。
2、該門面房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門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時間是 年 月 日。
2、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 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門面房租賃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押金、租金、租賃期相關費用及稅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應于合同屆滿之日起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月交納租金,租金為:___元/月,標準是:________。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依法按時交納應由其負擔的各項稅費;
第四條 房屋維修及改造: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租賃期內,甲方主動提出維修的,須提前 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2、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因使用不當造成甲方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物;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有關轉租的條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 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本合同及《附屬設施清單》所列設備、設施及有關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證按乙方要求提供滿足乙方經營需要的車位,并確保該車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無證經營、違法經營。
4、乙方保證在商場內不安排廚房、不破壞商場內的一切設施設備。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3)任意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惡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內容,應承擔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a商城”
1.3“該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起租日”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書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幣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出租商鋪
2.1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層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條商鋪用途
3.1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號商鋪是(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租賃保證金
4.2.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推廣費
4.4.1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水、電費
4.5.1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電費押金共計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元/㎡,餐飲租戶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其他費用
4.6.1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商鋪交付與驗收
5.1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年月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年月日。
5.4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1月1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免租裝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60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商鋪裝修
7.1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
12.1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12.4.3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商鋪交還
13.1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13.2.1.1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13.2.1.2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3.4.1.1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13.4.1.2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14.1.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1.1.3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14.1.1.4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2.1.3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14.2.1.5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并賠償損失,并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16.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并結合《關于本市加強租賃廠房和場所的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意見》(滬府辦發[20_]34號文印發,以下簡稱"《安全管理意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廠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廠房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廠房")。該廠房出租【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為該廠房的【房地產權利人】【授權委托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廠房的【房地產權證】【產權單位委托出租的證明】【法律規定其他權利人證明】,權證編號: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該廠房【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廠房原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為_________;其現有裝修、有關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下同)狀況、安全生產條件、防火等級,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其它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廠房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廠房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使用性質和生產用途
2.1 甲方已查驗乙方的營業執照、相應生產經營資質證書或者擬從事的生產經營范圍。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廠房嚴格按照經核準的生產經營范圍和該廠房原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用于從事_________的產品生產。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未按規定經安全生產監管、消防等有關部門批準,不擅自改變該廠房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從事上款約定之外的其它產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廠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有關設施設備(以下簡稱:有關設施設備)。租賃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乙方需繼續承租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應重新簽訂廠房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4.2 該廠房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3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五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廠房時,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廠房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擔。
5.3 【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 廠房的使用要求
6.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見》第二、三、五條的規定,同時訂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三),明確租賃雙方的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職責。
6.2 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期間,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由【甲方】【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居杉追骄S修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維修后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甲方!俊居梢曳骄S修的,乙方維修后,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甲方。】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約定,保證該廠房及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該廠房進行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凡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甲方有權書面告知乙方,責令乙方進行整改。
6.5 乙方增設特種設備,或者另需裝修、改變技術工藝或改造有關設施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其中按規定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七條 廠房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甲方根據合同附件(二)的約定進行驗收,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八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廠房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廠房,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簽訂書面的轉租合同,并依據原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由甲、乙雙方與接受轉租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其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因轉租而改變。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廠房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廠房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廠房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廠房,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廠房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廠房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廠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四)該廠房在租賃期內被鑒定為危險廠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廠房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六)_________。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經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危及安全生產或存在消防等級缺陷的。
(三)甲方發現乙方未按《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責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相關部門的批準,擅自改變該廠房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用于從事第二條第一款約定之外其它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批準,即增設、改造特種設備,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該廠房、轉讓或與他人交換該廠房承租權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并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廠房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在租賃期間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廠房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 租賃期間,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乙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損壞,【甲方】【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擅自改變廠房建筑結構,違反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電力線路等裝修工程,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原狀以及賠償損失。
10.6 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在租賃期間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1.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1.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 租賃期間,甲方需將未抵押的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廠房前______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設備的意見。
12.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后_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內,【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共同】應負責按規定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同時將《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該廠房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鄉)人民政府備案。
12.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其中,因合同變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需作調整的,則應在調整后,按上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終止的,則應相應辦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備案的注銷手續。
12.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2.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署: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署: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現自愿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個月。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3、雙方議定每年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總計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簽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7、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范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描述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具體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要求續租,需在租賃期滿前____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和費用
1.該商鋪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
2.乙方驗收完并接付商鋪后____日內按(月、季、半年、年)________交納租金。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商鋪前,雙方需明確各項費用的支付狀況,租賃商鋪交付后各方依約各自承擔。
第四條 商鋪和設施的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由于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造成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下,租賃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自然損耗,乙方不承擔任何維修或賠償責任。
2.除上述第1款約定外,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責任及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維修通知后______日內予以維修。
3.甲方需要維修商鋪的,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因維修商鋪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商鋪的時間相應減收租金或延長租期。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商鋪及經營活動。
2.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人為停水停電。
3.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商鋪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有權出租,保證出租商鋪不存在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抵押擔保。并提供土地使用證、產權證、商鋪租賃許可證等相關權屬證明給乙方審驗,并將其復印件蓋章后提供給乙方。
4.非因政府拆遷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賃合同提前收回商鋪。
5.甲方若違約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壞租賃商鋪結構,否則視破壞程度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要嚴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商鋪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則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響甲方租賃收入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商鋪轉租。
3.商鋪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鋪:
(1)未經甲方同意,拆改、破壞商鋪結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2)利用承租商鋪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3)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并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商鋪租賃期間,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并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干擾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商鋪及經營活動,嚴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的;
。2)甲方人為停水停電,嚴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的;
。3)租賃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存在或發生質量問題,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
。4)甲方不依約履行租賃商鋪的維修義務,經乙方催告后仍不維修或不承擔維修費用的;
。5)甲方發生糾紛致使租賃商鋪被查封的,或者出租商鋪存在權屬瑕疵發生爭議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商鋪的。
5.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按合同約定驗收租賃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完好,乙方未拖欠租金及相關費用的,甲方收回租賃商鋪,有剩余租金時須一并全額退回乙方。
第八條 商鋪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甲方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均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
第九條 本合同共2頁,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盡事宜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海南成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位于海南省?谑旋埲A區金宇路33號成信世代雅居(北區)負一層8、9、A02商鋪,房屋產權證號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鋪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負一層8商鋪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商鋪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A02商鋪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3、該商鋪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以現狀標準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金及用途
1、該商鋪租賃期限共計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20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租金每叁年遞增________%。
2、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90.0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38908.00元整)。
3、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99.0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42799.00元整)。
4、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108.9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47079.00元整)。
5、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119.8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51791.00元整)。
6、20________年 月 日至20________年 月 日為裝修期免收月租金。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商鋪僅作為 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建筑面積計算月租金。商鋪租金采用按季度結算方式,乙方應在每季度期滿5日前全額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四條 租賃履約保證金
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簽訂當日支付甲方商鋪履約合同金共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元整)。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并對造成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后,甲方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三個工作日內按全額無息方式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所出租商鋪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
2、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供乙方審閱,并留存相應文本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責任:
1、保證承租商鋪的用途完全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
2、保證承租的商鋪僅作 使用。
3、裝修及承租期間不得破壞商鋪的主體建筑結構。
4、負責承租商鋪的環境衛生,不得破壞承租商鋪前后及外圍的花草樹木。
5、保證從事合法的商業活動,不得干擾承租商鋪樓上及周邊業主的正常生活。
6、保證所從事的商業活動符合餐飲行業的法律法規規定。
7、乙方使用該商鋪從事商業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擔(包括但不
限于水電費、物業費、工商稅務及乙方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煤氣初裝費等設備的費用)。
8、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9、本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燃氣等費用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負擔。
10、本合同生效后,屬于乙方內容的裝修及修繕工作,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于承租期內從事商業活動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商鋪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商鋪的產權,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商鋪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對于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承租商鋪進行轉租、轉借或轉讓。
3、甲方如欲出售商鋪,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若需要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應提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審核,經兩方審核確認后方可進行裝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商鋪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并給予甲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3、乙方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時,須事先征得甲方工程部門的書面同意。租賃期滿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
(1)乙方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商鋪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商鋪;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商鋪主體結構。
(2)損壞承租商鋪,在甲方書面提出的合理修復期限內拒不書面答復并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商鋪用途。
(4)利用承租商鋪存放危險物品,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5)無故拖欠商鋪租金超過30天。
3、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商鋪時,應當在租賃期滿前6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九條 商鋪交付及收回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2、甲、乙雙方須各指派代表一同到現場共同參與驗收,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時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代表書面簽認;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3日內向對方主張,逾期不主張視為符合使用要求。
3、乙方應于商鋪租賃限屆期滿前3天之內,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商鋪應當保持商鋪及設施、設備的狀態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商鋪的正常使用,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進行處置,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義務在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商鋪的相關維修工作,不得推諉。
2、甲方因商鋪權屬瑕疵或因非法出租商鋪而導致本合同失效時,甲方應按全額無息方式退還乙方押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書面終止合同,收回該商鋪,且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總租金金額的10%即人民幣貳拾壹萬陸仟捌佰零捌元整(¥216808.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商鋪轉租、轉借或轉讓給他人使用。
(2)擅自改變商鋪主體結構導致損壞商鋪致其無法正常使用。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無故拖欠租金超過30天。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中途擅自退租,則乙方應按本合同總租金金額的百分之三,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租賃期內,乙方若逾期支付月租金時,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的日租金的3倍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時,則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執行。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向甲方交還該商鋪。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歸還時,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最后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三作為租賃占用費,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或政府有關部門征用等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商鋪,給雙方造成損失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 影響的客觀實踐(僅限于大型地震、戰爭及政府拆遷)。
第十三條 通知和聯絡責任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和聯絡須按本合同結尾部分所列地址、電話和傳真進行。以上地址、電話和傳真如有變更,須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變更方自行負責。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通訊只要按照開頭部分所列地址發送,則應視作在下列日期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發出后5個工作日或特快專遞發出后3個工作日(以發出地郵戳日期為準);
2、如是傳真,則為發出之日;
3、如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4、但有相反證據證明信函、傳真、郵件等未送達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1、鋪面測繪報告;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3、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商鋪產權證復印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章)后當日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共伍頁,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5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到期之日提前一個月付清。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租賃商鋪押金。
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水費、電費、物管費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押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商鋪租賃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水費、電費、物管費)由乙方負責。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一樓與二樓之間的隔層。
3、商鋪墻體在非乙方的責任下有漏水陰濕情況,并且墻皮脫落,甲方已知曉,是否維修由甲方作出決定和處理,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商鋪交給乙方使用。
3、租賃期間,甲方需賣出或臨時提出收回租賃中的商鋪時,需提前30天向乙方書面通知商鋪賣出情況,以便乙方尋找其他商鋪繼續經營,并搬離該商鋪。
如在合同期內,因甲方未給乙方提供30天搬離時間,除違約金外,應該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參考當月一個月的房租計算),以補償乙方臨時尋找商鋪時所產生的費用,并退回乙方所交付的未使用部分的房租。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
2、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商鋪。
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出現不可抗力造成商鋪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3、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商鋪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________元違約金。
第九條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商鋪,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簡易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產權屬于自己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與面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商鋪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自二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幣 元(大寫),經營甲方店鋪。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四、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店鋪裝修、稅費及一切債務等)概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5、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租他人,按違約處理。
五、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遷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 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