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業合作安全協議(精選3篇)
交叉作業合作安全協議 篇1
由于施工中存在交叉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傷事故的認定》有關規定,就工程項目的交叉作業安全防護等相關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交叉作業的管理原則:
1、施工各方在同一區域內施工,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系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并盡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施工條件、作業環境。干擾方應向被干擾方提供施工計劃,被干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如雙方無法協調一致,或被干擾方必須停工時,則應報請管理公司幫助協商解決。
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施工應盡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盡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3、因施工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以書面形式(交叉作業通知單)向對方申請;說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設備、作業區域范圍、需要配合事項。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土石方開挖、起重吊裝、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焊接(動火)作業、施工用電、材料運輸、其他作業等。
4、雙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做到“三不傷害”。
5、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單位施工作業的內容、安全注意事項。當施工過程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各方要先停止作業,保護相關方財產、周邊建筑物及水、電、氣、管道等設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負責人或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施工作業中各方應加強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可預見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具體落實事項:
1、雙方單位在同一區域內進行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時;應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區域采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警戒線或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電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2、在同一區域內進行土石方開挖時;必須按設計規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現場的防護,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做好現場排水措施,并及時清理邊坡浮碴,不準堵塞作業通道,確保暢通,棄碴堆放應安全可靠(必須有防石頭滾落措施,如防護網、擋碴墻、滾石溝等)。
4、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應充分考慮對各方工作的安全影響,制定起重吊裝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專業人員負責統一指揮,檢查現場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起重吊裝作業。與起重作業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作業現場,吊物運行路線下方所有人員應無條件撤離;指揮人員站位應便于指揮和了望,不得與起吊路線交叉,作業人員與被吊物體必須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索具與吊物應捆綁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鉤應有安全裝置;吊裝作業前,起重指揮人通知有關人員撤離,確認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線范圍無人員及障礙物,方可起吊。
5、在同一區域內進行焊接(動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并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易燃物品時,應與焊接(動火)作業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并采取隔離和防護措施。上方動火作業(焊接、切割)應注意下方有無人員、易燃、可燃物質,并做好防護措施,遮擋落下焊渣,防止引發生火災。焊接(動火)作業結束后,作業單位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焊接(動火)現場,不留安全隱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6、各方應自覺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暢通,不得隨意占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項目部審批,且一般應在30分鐘內恢復交通。運輸超寬、超長物資時必須確定運行路線,確認影響區域和范圍,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標識、引導人員監護),防止碰撞其他物件與人員。車輛進入施工區域,須減速慢行,確認安全后通行,不得與其他車輛、行人爭搶道。
7、同一區域內的施工用電:應各自安裝用電線路。施工用電必須做好接地(零)和漏電保護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各方必須做好用電線路隔離和絕緣工作,互不干擾。敷設的線路必須通過對方工作面,應事先征得對方得同意;同時,應經常對用電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施工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切實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須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確保設備運行、維修、停放安全;設備維修時,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看守、切斷電源、等),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交叉作業單位:
負責人簽字(章): 負責人簽字(章):
日 期 : 日 期 :
交叉作業合作安全協議 篇2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為規范液化石油氣采購及現場裝卸的安全,甲乙雙方經自愿、平等協商,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車輛及人員要求
1.1乙方司機必須具有相應車輛的駕駛資格證,駕駛證在有效期內,符合國家標準。
1.2乙方運輸液化石油氣的車輛必須取得液化石油氣運輸資質并通過年審。
1.3乙方車輛禁止帶傷或缺少安全附件條件下運輸。
1.4乙方現場裝卸液化石油氣瓶人員必須取的相應作業資質證書。
2.場區安全規定
2.1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場區必須簽訂《 須知》。
2.2乙方車輛進入場區應按照甲方要求,對車輛和人員進行相應的登記工作。
2.3乙方車輛進入場區,嚴禁超速(限速5km/h以內)。
2.4乙方人員入場嚴禁攜帶火種,禁止吸煙。
2.5乙方車輛須按照提示進入指定地點,禁止隨意停放。
2.6進入場區的車輛必須服從指揮,遵守場區其他的相關規定。
3.作業及驗收要求
3.1乙方確保供應的液化石油氣瓶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相關要求,驗收時乙方必須提供質監局條形碼、氣瓶的合格證、備案證明等。
3.2乙方車輛應服從甲方調遣支配,禁止私自停放或進入場區非工作區域。
3.3乙方司機接到指令后按照甲方要求停靠在對應的液化氣站,停靠穩定后,由乙方人員負責氣瓶的裝卸作業。
3.4乙方人員卸車時必須在氣瓶落地點鋪上軟墊或橡膠皮墊,逐個卸車,嚴禁溜放。
3.5乙方人員近距離(5m內)移動氣瓶,應手扶瓶肩轉動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動距離較遠時,應使用專用小車搬運氣瓶。
3.6氣瓶卸載完畢,甲方人員現場確認后,乙方車輛方可離開液化氣站。
3.7乙方裝卸氣瓶必須提供員工必要的防護用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在此過程中出現的傷害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4.考核要求
為確保此協議的順利執行,杜絕裝卸過程中危險事故的發生,根據以上安全要求,制定考核如下:
序號乙方現場行為處罰措施備注
1乙方裝卸人員現場作業時,地面未鋪上軟墊或橡膠皮墊扣除貨款500元
2乙方裝卸人員現場作業時,造成氣瓶間的頻繁碰撞扣除貨款500元
3乙方裝卸人員現場作業時,對氣瓶進行拖、拉、滾等扣除貨款500元
4乙方裝卸人員進入場區未上交香煙和打火機扣除貨款200元
5乙方裝卸人員進入場區在場內非吸煙區吸煙扣除貨款500元
6乙方裝卸人員進入場內隨意亂碰場內設備,造成設備損壞扣除貨款200元,并賠償設備損失
7乙方裝卸人員進入場區未按照場內流程進行消毒扣除貨款500元
8乙方裝卸人員不服從管理,辱罵或毆打場內工作人員扣除貨款1000元
9乙方裝卸車輛在場內高、快速行駛(行駛速度超過5km/h)扣除貨款200元
10乙方裝卸人員未按照場內要求穿戴工作服扣除貨款200元
11乙方裝卸人員將場內物品帶出場外扣除匯款200元
5.合同期間,乙方未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我公司相關規定所造成的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6.其他事項按照雙方協定的《合同》執行。
7.本協議生效期限與《合同》同時生效,作為簽訂該合同的必要附件使用,不能單獨簽訂。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交叉作業合作安全協議 篇3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本安全協議的簽訂是基于甲方雙方根據 年 月 日在 簽署的清庫承攬合同(編號: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清庫作業中的安全責任,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本協議,本協議同時作為清庫承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同時生效和終止。協議如下:
1、乙方在甲方區域內履行合同時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督,保障甲乙雙方人員的安全,在高空作業、交叉作業時,乙方應按安全要求布置警戒區,設安全標志(符合GB 2894要求)、安全燈、安全網;乙方作業人員必須配置相應的安全帶、軟梯、安全繩等安全防護設施,在使用前必須對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檢查,使用過程中進行監護、管理。
2、乙方從事清庫工作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簽字后交甲方生產處備案,經備案后方可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清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參加清庫操作、安全防護、緊急救援和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從事清庫作業。乙方應禁止非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甲方在乙方進廠之后進行安全交底及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培訓;有權現場制止乙方的違章和野蠻作業;因乙方違章野蠻作業造成停止作業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清庫前,甲方應成立清庫工作小組,制定清庫方案和應急預案,并經生產處負責人和公司領導批準。清庫作業過程必須實行統一指揮。
5、乙方所進行的特種作業必須由乙方持有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的人員按規定進行作業,在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前就必須將此類人員的保險復印件交甲方生產處備查。
6、乙方進入甲方的車輛應按甲方指定路線低速行駛,按甲方指定區域規范停車。
7、乙方工作所需供電線路應按供電、配電規范布置,用電設施應符合規范,在經甲方電氣主管審查后,由甲方進行提供電源,乙方自行接電,應保證用電安全和制止私拉亂接。
8、乙方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正確使用各種工具和設備,如因此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9、清庫期間,相關的指揮人員、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生產骨干應保持通訊暢通。
10、乙方在甲方區域內發生的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負,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將一份事故報告副本交甲方生產處;乙方因事故導致甲方人員或第三方人員傷害和造成的經濟損失,要賠償與責任相當的損失。
11、安全上的費用:保險、勞護用品、稅費等已含在合同總費用中。
12、其他未盡事項按《水泥工廠筒型儲存庫人工清庫安全規程》(AQ 2047- )相關要求執行。
13、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雙方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后隨主合同一起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