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勞動仲裁申請書怎么寫(精選3篇)
教你勞動仲裁申請書怎么寫 篇1
教你勞動_____申請書怎么寫
一、勞動_____申請書的內容
1、標題;
2、申請人信息;
3、被申請人信息;
4、_____請求;
5、事實和理由;
6、提交單位;
7、申請人簽名、日期。
二、勞動_____申請書具體寫法
1、標題
所有的勞動_____申請書都可以直接的以《勞動_____申請書》作為標題
2、申請人信息
必須信息: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
其他信息:申請人性別、年齡、民族、聯系電話等。
3、被申請人信息
必須信息:被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
其他信息:被申請人性別、年齡、民族、聯系電話等。
4、_____請求
(1)_____請求必須一項一項的列清楚,最后計算出請求的總額。
(2)每一項_____請求包括:一是請求的是什么內容,如是什么時候的加班費、是什么時候的工資、是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還是補償金;二是請求的數額,要寫清楚到底請求多少錢。
(3)若是恢復勞動關系的則寫清楚要求恢復勞動關系。
5、事實和理由
這一部分里應當寫的內容包括:
(1)雙方勞動關系的基本事實,什么時候入職、是否簽訂勞動合同、任什么職位、工資是多少、雙方有爭議的事實是什么
(2)對于_____請求里面的每個請求都應當詳細的說明為什么你會要求這個項目和為什么是請求這么多的'數額,一定要寫清楚。
很多人會問,那理由要不要寫上法律依據我不懂法律怎么寫法律依據其實這里只是需要你寫清楚自己認為的理由,這個理由是否有法律支持,你是不用理會的,這個完全有_____員依法確定是否支持。所以一句話,你只寫自己覺得的理由就是了,不必法律依據。
6、提交單位
根據你發生勞動糾紛的地點和你單位的所在地,你確定自己是向哪個勞動_____委提起_____的就寫那個。如果不知道的,可以打12333咨詢,或到當地勞動部門咨詢。
7、簽名、日期
最后當然是可簽名你的名和寫上你提交換日期。
三、勞動_____的時效
勞動_____的時效為一年,自雙方發生糾紛之日起計算,計算一年。超過時效的勞動_____會被駁回請求。
四、_____費用
教你勞動仲裁申請書怎么寫 篇2
申訴人:吳存良 ,男 ,43歲;住址:武穴市田鎮辦事處田鎮村三組
電話:
被訴人: 武穴田鎮華利石材廠 地址:武穴市田鎮上窯
法定代表人: 程翠華 ,女,38歲,該廠廠長 電話:
仲裁請求事項:
一、裁決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 被訴人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如下:
1、輔助器具費:135564.50元
2、停工留薪工資:18000.00元
3、生活護理費: 720xx.00元
4、傷殘補助金:36000.00元
5、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06000.00元
6、交通費;1500.00元
以上各項共計569064.5元。
事實與理由:
我于20xx年1月1日經被訴人廠內職工郭熙發介紹到該廠,從事破碎及維修工作。該崗位包括我在內共有三人,每人月平均工資為20xx元。20xx年3月23日晚 7點鐘左右,我在工作中發現皮帶運輸機輸送皮帶跑偏,就去修理,突然右手被皮帶卷入滾輪中,導致右臂遠端完全斷離傷。受傷后被訴人將我送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七一醫院進行了緊急治療,3月28日應被訴人要求轉到武穴市第三醫院,5月12日出院。被訴人承擔了全部醫療費及住院期間部分生活費。20xx年6月26日申訴人受傷事實經武穴市勞動社會保障局依法認定為工傷。申訴人所受傷殘,20xx年9月24日經黃岡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黃勞鑒字[20xx]2073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評定為四級傷殘。20xx年3月26雙方曾簽下協議,被訴人承諾按國定規定賠償。但事發至今已近七個多月,被申訴人對此事已完全不理。導致我生活舉步維艱,身心遭受重創。現申訴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及《湖北省實施條例》之規定,訴至貴委,望依法支持訴請,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附件:
一、 申訴人身份證明;
二、 工傷認定決定書;
三、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四、假肢裝配司法鑒定書
五、賠償詳細清單
此致
武穴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吳存良
二0XX年十月二十二日
教你勞動仲裁申請書怎么寫 篇3
申請人:張,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XX市號,身份證號碼:4305211978020xx。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市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號,電話:0731-8408
聯系人:劉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羅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