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精選10篇)
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碼:員工工號: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民法典;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____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遵守原合同的約定;風險提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____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勞務合同》,約定甲方雇傭乙方負責_______(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年 月 日星期日,乙方在住處被發現受傷暈倒,經救治乙方現已基本康復。但乙方卻對因何原因被誰所傷及其他相關情況全然不知,經報警,公安機關亦尚未查明。
二、鑒于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住處,且可能系在從事勞務工作的過程中受傷等因素,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視為乙方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受到傷害,并參照國家關于雇主責任及工傷賠償的相關法律法規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其中 ________元已支付,剩余__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后___天內支付。本補償金包含但不限于:
1、乙方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如醫療費(含已發生、后發現未發生、傷病復發等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治療期間工資福利待遇等;
2、乙方因傷增加的必要支出、因勞動能力下降導致的收入減少、后續治療費等;
3、一次性受傷補助金、一次性受傷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
4、受傷精神撫慰金等;
三、甲方因認為乙方系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受傷而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如經公安機關查明或有其他證據表明乙方非因此受傷,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協議項下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確保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經濟補償金。
五、協議項下補償金為一次性綜合補償金,甲乙雙方已充分考慮乙方因受傷所需支出的各項費用及損失,乙方保證不得以在雇傭中受到傷害或工傷等為由向甲方主張權利,同時也不得向甲方的合伙人、合作方(土地轉包人、發包人)等甲方確認的關聯方主張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 篇3
男方:姓名:____,性別:男,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
女方:姓名:____,性別:女,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
雙方于____年____月認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兒子,名______。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女方凈身出戶。
三、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____________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女方全部負責,女方應于每月的2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費交到男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該賬號不得無故掛失銷戶或更改密碼,由男方保存)。
取消女方的探視權。
四、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
(2)婚后購買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歸男方所有,與領取離婚證之日起30日之內協助男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____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七、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男方生活困難,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__元給女方。鑒于女方要求離婚的原因,女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元。上述女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畢。
八、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按____支付違約金)。
九、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 篇4
經濟補償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有限公司
鑒于甲乙雙方依法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建立了勞動關系,甲方在職期間乙方依法為甲方購買了社會保險。現因各種原因,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解除雙方勞動關系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勞動關系自年月日起解除。
2、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項補償元,該款項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向支付甲方的經濟補償金、工資、加班費、社會保險費用等一切費用。
3、甲方確認完全知悉其可能存在的可以向有限公司主張的全部權利,自乙方支付上述費用后,雙方所有權利義務關系已處理完畢,不再有任何糾紛。
4、甲方承諾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任何形式披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任何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言論,作出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行為。
5、甲方確認完全知悉理解并自愿履行本協議。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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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劉某從20__年10月開始在某國企公司工作,與其他員工不同的,劉某不是公司辦理正式招工手續的正式員工,而屬于臨時招用的“臨時工”。20__年11月某公司下達一份通知,凡是在該公司連續工作滿8年的臨時工,20__年12月31日前一律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自20__年1月起,勞動合同轉由與當地人才中介簽訂。劉某被列入其中。之后公司與劉某協商一致達成經濟補償協議,同意向劉某支付20000元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經濟補償,并要求劉某承諾領取經濟補償金后,放棄追究公司其他權益的權利。急于拿到補償金的劉某在公司出具的不平等條約上簽字并順利領取了補償金。事后劉某咨詢他人得知,對于已在公司工作八年多的他,可以得到8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劉某感覺很“吃虧”,于是20__年1月20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某公司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差額16800元。公司辯稱向劉某支付20000元補償金是雙方的合意行為,該行為遵循意思自治原則,劉某既然已經領取補償金并明確放棄了他的其他權利,再要求公司補發經濟補償金就是不誠信的行為,司法機關不能姑息縱容對員工不誠信的行為,應當駁回劉某的仲裁請求。
提示: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協議中約定的經濟補償金額低于法定標準的,原則上應認定無效。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經常會通過協商的方式對經濟補償達成協議,補償的金額一般會比法定經濟補償金低,有些勞動者得到約定的補償金后就心生悔意,要求用人單位補足經濟補償金,由此產生爭議并引起訴爭的案件不在少數,而此時,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就成了認定事實的重要依據。協議約定補償標準明顯低于法定標準,屬于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勞動者按協議領取經濟補償金后,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內有權通過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方式,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未足額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者明知協議所約定的補償金額與法定標準有出入仍自愿同意簽訂協議的,如果補償的標準及數額低于法律或法規規定,視為勞動者對自己權利的自行處分,按協議領取經濟補償金后,勞動者無權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差額。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協商和簽訂補償協議時,應當著重體現平等自愿的原則。在此基礎上,還應當將雙方協商的過程簡要列入協議,這將對補償協議法律效力的認定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本案中,公司與劉某以協商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并協議約定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如果公司在與劉某簽訂的補償協議中確認了雙方協商的方式和過程,明確告知依據國家相關經濟補償的法律法規,在這樣的前提下與劉某所約定的補償協議,就應當被視為劉某對自己權利的自行處分,其在領取補償金后又反悔,將不會被司法機關所支持。
操作:
對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協議放棄明確
用人單位經常會就“安家費”、“離職補助”等達成的協議,協議的方式與經濟補償金協議相類似。勞資雙方在協商解決此類問題時,應當盡量將其明確化、規范化,從而防止糾紛的發生。
依據:
《北京市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
30、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經濟補償金的給付標準自行達成的協議,如約定的給付標準低于法定標準,勞動者領取后,又在仲裁時效內主張權利,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部分,應予以支持。但如果用人單位在協議中已明確告知勞動者相關法律或政策規定的標準,勞動者明確表示放棄權利,對其主張則不應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前款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有限公司
鑒于甲乙雙方依法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建立了勞動關系,甲方在職期間乙方依法為甲方購買了社會保險。
現因各種原因,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解除雙方勞動關系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勞動關系自年月日起解除。
2、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項補償元,該款項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向支付甲方的經濟補償金、工資、加班費、社會保險費用等一切費用。
3、甲方確認完全知悉其可能存在的可以向有限公司主張的全部權利,自乙方支付上述費用后,雙方所有權利義務關系已處理完畢,不再有任何糾紛。
4、甲方承諾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任何形式披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任何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言論,作出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行為。
5、甲方確認完全知悉理解并自愿履行本協議。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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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劉某從20__年10月開始在某國企公司工作,與其他員工不同的,劉某不是公司辦理正式招工手續的正式員工,而屬于臨時招用的“臨時工”。
20__年11月某公司下達一份通知,凡是在該公司連續工作滿8年的臨時工,20__年12月31日前一律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自20__年1月起,勞動合同轉由與當地人才中介簽訂。
劉某被列入其中。
之后公司與劉某協商一致達成經濟補償協議,同意向劉某支付20000元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經濟補償,并要求劉某承諾領取經濟補償金后,放棄追究公司其他權益的權利。
急于拿到補償金的劉某在公司出具的不平等條約上簽字并順利領取了補償金。
事后劉某咨詢他人得知,對于已在公司工作八年多的他,可以得到8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劉某感覺很“吃虧”,于是20__年1月20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某公司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差額16800元。
公司辯稱向劉某支付20000元補償金是雙方的合意行為,該行為遵循意思自治原則,劉某既然已經領取補償金并明確放棄了他的其他權利,再要求公司補發經濟補償金就是不誠信的行為,司法機關不能姑息縱容對員工不誠信的行為,應當駁回劉某的仲裁請求。
提示: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協議中約定的經濟補償金額低于法定標準的,原則上應認定無效。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經常會通過協商的方式對經濟補償達成協議,補償的金額一般會比法定經濟補償金低,有些勞動者得到約定的補償金后就心生悔意,要求用人單位補足經濟補償金,由此產生爭議并引起訴爭的案件不在少數,而此時,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就成了認定事實的重要依據。
協議約定補償標準明顯低于法定標準,屬于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
勞動者按協議領取經濟補償金后,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內有權通過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方式,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未足額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者明知協議所約定的補償金額與法定標準有出入仍自愿同意簽訂協議的,如果補償的標準及數額低于法律或法規規定,視為勞動者對自己權利的自行處分,按協議領取經濟補償金后,勞動者無權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差額。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協商和簽訂補償協議時,應當著重體現平等自愿的原則。
在此基礎上,還應當將雙方協商的過程簡要列入協議,這將對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效力的認定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
本案中,公司與劉某以協商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并協議約定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并不違反法律規定。
如果公司在與劉某簽訂的補償協議中確認了雙方協商的方式和過程,明確告知依據國家相關經濟補償的法律法規,在這樣的前提下與劉某所約定的補償協議,就應當被視為劉某對自己權利的自行處分,其在領取補償金后又反悔,將不會被司法機關所支持。
操作:
對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協議放棄明確
用人單位經常會就“安家費”、“離職補助”等達成的協議,協議的方式與經濟補償金協議相類似。
勞資雙方在協商解決此類問題時,應當盡量將其明確化、規范化,從而防止糾紛的發生。
依據:
《北京市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
30、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經濟補償金的給付標準自行達成的協議,如約定的給付標準低于法定標準,勞動者領取后,又在仲裁時效內主張權利,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部分,應予以支持。
但如果用人單位在協議中已明確告知勞動者相關法律或政策規定的標準,勞動者明確表示放棄權利,對其主張則不應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
前款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員工)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應聘進入甲方公司任一職;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齡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一事上,現甲、乙雙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場上,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同時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應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保險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待遇;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從乙方簽領該款時起,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終結勞動、保險關系。
三、乙方在簽領上述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待遇以后,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終結勞動、保險關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要求及法律訴訟。
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同時乙方確認甲方已結清乙方的所有工資及加班費。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勞動部門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補償協議書
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員工)
甲、乙雙方就年月日時,所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補償協議書,增訂補充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條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計人民幣¥_____元整。
二、該補充協議具保密性質,乙方同意不對第三人泄露本文件信息,以維護甲方利益。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那么這就是一份經濟補償協議書了。
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員工)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應聘進入甲方公司任__________一職;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齡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一事上,現甲、乙雙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場上,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同時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應于20__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保險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待遇;乙方工齡換算補償金計算基數計5個月,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從乙方簽領該款時起,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終結勞動、保險關系。
三、乙方在簽領上述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待遇以后,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終結勞動、保險關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要求及法律訴訟。
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同時乙方確認甲方已結清乙方的所有工資及加班費。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勞動部門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補償協議書——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員工)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時,所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補償協議書,增訂補充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增加乙方的經濟補償金,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二、該補充協議具保密性質,乙方同意不對第三人泄露本文件信息,以維護甲方利益。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是解除合同經濟補償協議
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解除的理由如下第款: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您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元;您薪資結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元;
2、經濟補償金計元。風險提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 篇9
男方:_______,男,漢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住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女方:_______,女,漢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住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認識,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因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糯婵睿弘p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給女方/男方。
、品课荩簾o
、瞧渌敭a: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_____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_______所借債務由_______方自行承擔)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五、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在四年前曾做人工流產,導致身體虛弱,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_____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_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完畢。
六、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八、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_______ 女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無經濟補償勞動合同 篇10
男方:___男,漢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居住地:
女方:___女,漢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居住地:
雙方于_年_月_日在登記結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叫___,F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由___方撫養,隨同方生活,撫養費由方全部負責,方應于每月日前支付元給方作為兒子女兒的撫養費。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方可隨時探望方撫養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糯婵睿弘p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元,分配方式:男方分__元,女方分__元
、品课荩悍蚱薰餐械奈挥诘姆康禺a所有權歸___方所有。
、瞧渌敭a: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財產的真實性。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給女方__元。上述南方應支付的款項,應于__年__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