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施工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條款的規定,為確保雙方利益,明確雙方權利與責任,規范機房施工作業程序,提高建設、施工單位施工作業安全意識,確保技術保障部空管設備正常運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第一條 適用范圍
一、本安全協議書所稱施工作業是指在機房內進行的所有施工作業。
二、本安全協議書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通信設備(網絡)安全、防火防盜安全等。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是本協議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和權利制止、糾正、處理任何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
2、甲方不直接參與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生產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乙方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甲方認定的重要部門。
4、甲方有權對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要求賠償和追究相關責任。
5、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甲方不得無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房作業相關規定。
2、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不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有權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對其進行打擊報復。
4、乙方對甲方的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5、乙方的生產活動必須保障甲方的設備安全。乙方如因人為因素造成對甲方的任何損失,必須進行賠償并承擔相關責任。
6、負責施工中場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施工現場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將施工作業聯系人、聯系電話、施工作業計劃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時向甲方了解、調查作業現場的情況和注意事項。
8、乙方進場施工時,應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員到現場隨工。
9、在工程施工中,甲方發現通信設備運行不穩定、或有其它危及空管設備穩定運行的情況時,有權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頭或書面通知后必須立即停工。
10、乙方應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施工現場的指揮監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人。
12、11、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在用設備或電路的,必須報甲方批準,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證甲方在用設備或電路安全。
第三條 協議的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的附屬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為確保雙方利益,明確雙方權利與責任,規范通信機房施工作業程序,提高建設、施工單位施工作業安全意識,確保珠海市電信分公司通信網絡的安全暢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第一條 適用范圍
一、本安全協議書所稱施工作業是指在通信機房內進行的所有施工作業。
二、本安全協議書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電信設備(網絡)安全、防火防盜安全等。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是本協議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和權利制止、糾正、處理任何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
2、甲方不直接參與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生產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乙方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甲方認定的要害部門。
4、甲方有權對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要求賠償和追究相關責任。
5、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甲方不得無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機房作業須知。
2、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不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有權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對其進行打擊報復。
4、乙方對甲方的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5、乙方的生產活動必須保障甲方的設備安全。乙方如因人為因素造成對甲方的任何損失,必須進行賠償并承擔相關責任。
6、負責施工中施工人員車輛、場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場地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將施工作業聯系人、聯系電話、施工作業計劃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時向甲方了解、調查作業現場的情況和注意事項。
8、乙方施工操作要嚴格按照電信工程施工規范和通信機房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不得違章操作、野蠻施工。
9、乙方進場施工時,應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員到現場隨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發現通信設備運行不穩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設備穩定運行的情況時,有權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頭或書面通知后必須立即停工。
11、乙方應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施工現場的指揮監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在用設備或電路的,必須報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批準,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證甲方在用設備或電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到設備、電源或電路割接時,必須向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提交割接申請報告,待批復后才能進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設備側的電源時必須由甲方派技術人員配合督導,割接時須保證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協議的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的附屬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3
為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不發生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管理制度,經雙方同意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一、協議雙方:
1、單位名稱(簡稱甲方)
2、單位名稱(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江蘇省、揚州市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各種操作規程。
三、甲方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施統一管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負責承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向甲方負責。
四、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乙方,或指定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乙方,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建設單位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機械、機具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由于乙方勞動組織不合理或使用不合格的勞務人員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七、甲方在乙方施工前按要求向乙方提供與其承包工程施工作業有關的安全資料,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安全資料編制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八、乙方施工用電必須符合臨電標準。
九、乙方應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教育工人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
十、乙方保證給工人合理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督促工人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十一、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或因破壞甲方安全設施而造成的傷亡事故,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
根據
安排和乙方承擔著 客運專線太北跨北同蒲鐵路特大橋跨越鐵路施工工程。需在甲方管內 處上跨鐵路,為確保施工期間既有線的運輸暢通和施工安全,實現施工安全順利進行,并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項目名稱:
2、施工地點:
3、施工時間:
二、施工內容:
鐵路 施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施工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技規》、《行規》、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太鐵師[ ] 號《太原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太鐵安監[ ] 號《既有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太鐵安監[ ] 號《鐵路沿線路材路料管理辦法》、鐵運〔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太鐵師[ ] 號《太原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實施細則》、太鐵師[ ] 號《關于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太鐵安監[ ] 號《關于加強營業線施工有關問題考核的通知》、太鐵辦[ ] 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管理嚴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鐵師[ ] 號《關于對〈太原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實施細則〉進行補充完善的通知》。
四、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雙方的責任:
確保施工安全是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必須把確保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有關法規、規定和要求,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楚,措施具體,管理到位。
㈡甲方責任:
1、甲方按規定組織召開施工預備會,認真落實相關要求,積極配合乙方施工作業,在規章允許范圍內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2、甲方車站值班員應及時將施工登記及有關情況匯報列車調度員,并及時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的有關調度命令。
3、甲方車站應積極做好有關施工組織、協調工作。
4、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乙方違反規定的施工和作業有權進行制止。
㈢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責,發生人身安全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要進行營業線施工、行車等規章制度以及鐵路行車安全、人身安全教育的培訓,培訓合格后方準上道作業。并設專職的質檢員、安全員、防護員,嚴格按照各工種制定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工。
3、施工中乙方必須派足夠的防護員對現場進行施工及人身安全防護,防護人員要按時到崗到位,按路局有關要求著裝、佩帶防護證,并攜帶有關防護工具和防護用品。
4、臨近營業線設備的施工,乙方必須按規定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計劃,納入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計劃后方可按規定進行,屬于需要登記的臨近營業線施工項目,必須按規定登銷記。
5、乙方在施工中,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現場負責人、技術員、施工隊長應全面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卡控工作(包括對施工車輛的正確引導和安全卡控),施工現場與行車防護人員要保持通訊聯系暢通,以便施工人員及時避讓列車,確保人身、行車、設備安全。發生通訊聯系中斷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將人員機具迅速撤離至安全限界以外。施工結束或停止施工,在施工人員、機具未撤離現場情況下,不得撤除行車防護,不得銷記。施工中因違反規定發生人身、行車、設備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太鐵安監[20__]320號、143號文件要求,施工機具、材料要按規定擺放,不得侵限;嚴禁在線路附近存放工具、材料及廢棄材料,所有工具、材料必須一日一清,包括舊鐵線、草繩和兩人能抬動的設備及時收回施工駐地,暫時運不走的大型料具,必須派人24小時看守。由于路材、路料管理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7、乙方施工的所有物件,尤其是長大器具不得侵入行車限界,且安裝牢固,不得脫落,在列車通過時不得進行熔焊作業,墩身施工時做好模版的防護措施,對于掛藍部分經常移動的細小部件(如千斤頂)要采取防護措施,并要有防止雜物從預埋孔掉落到線路上的防范措施。
8、乙方施工機具在吊裝作業中,必須指派經驗豐富的施工負責人做現場指揮,并指定專人防護,嚴格按照“吊裝”的有關規定執行。若侵入營業線設備安全限界時,必須嚴格執行太鐵師[20__]343號文件規定。
9、對于橋梁防撞墻、焊接縫澆注施工項目,執行太鐵師[20__]343號文件,由乙方設置專職駐站、現場防護員進行施工期間不間斷防護;施工完畢后到登記站銷記。
10、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體,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部責任,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既有設備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路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以及構成行車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乙方必須提前對施工機械等設備進行檢查、整修、保證施工機械、器具等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必須保證施工人員物資符合有關規定,施工作業時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設計文件》、《施工組織方案》進行施工。施工封鎖點外在橋梁上進行不影響行車的附屬作業時,乙方必須在施工地點設立專職防護員,防護員和駐站聯絡員必須保持不間斷聯系,嚴禁脫崗,列車通過施工地點時,乙方必須停止作業。凡因乙方違反施工設計、施工方案、安全協議及其它有關規定等造成施工延時或其它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
12、需要點封鎖的施工項目,必須按規定納入路局月度施工計劃后,方可按規定進行。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指派勝任駐站員到甲方行車室負責聯系、登記、銷記等有關事宜,并主動向甲方車站值班員出示《駐站員證》,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不得在行車室內大聲喧嘩。施工當日,乙方駐站員至少提前1小時到行車室聯系施工有關事宜,乙方負責人未接到甲方車站值班員交付的施工調度命令嚴禁施工。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如發生影響行車及人身安全等異常情況時,須在第一時間通過駐站聯絡員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危機行車安全時,必須按照“先防護、后處理”的原則進行妥善處理,遇非封鎖時段發生安全問題,影響正常行車時,還需果斷攔停列車。
14、施工期間,乙方施工負責人應全過程指揮作業,維護好施工秩序,嚴格按照施工登記的作業內容、地點、影響范圍和調度命令規定的時間以及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范圍施工,并在施工地段兩端按規定設置防護。
15、為確保施工安全,乙方應針對本次施工任務,在施工前認真制定防止發生人身、行車、設備事故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期間設備故障搶修預案。
16、凡因施工延點、影響運輸秩序、危機行車、人身安全等問題以及其它不良后果時,均由乙方承擔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17、乙方必須按規定參加甲方車站組織的施工預備會、總結會。
五、其它事項
乙方應將施工負責人、駐站及防護人員的通信方式(有效手機號碼)主動向甲方相關車站提供兩份(站長室、行車室各一份),手機不得關機,保證隨叫隨到,通信良好。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施工結束后自行廢止。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終止本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下稱甲方)
乙方: (下稱乙方)
為了加強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各自職責,確保水上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本協議,雙方須嚴格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海事部門的各項安全規定,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健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水上施工的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人員落實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二、 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對所屬船舶的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以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系,堅持交任務的同時交安全生產要領,不違章指揮。
三、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船舶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船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合格的適任證書。
2、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艙面作業時必須穿好救生衣,同時應做好防凍防滑工作。船艙作業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經提醒作業人員不穿救生衣,船員應停止作業,并向 施工隊負責人報告,穿好救生衣好才能開始正常作業;如船員看見施工人員未穿救生衣,不停止作業造成事故,船員將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嚴格執行船機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維修保養設備,確保安全運行,發生機損等重大意外情況須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4、施工前應先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時了解作業區域內的水情、潮位、風力風向。
5、乙方應參加甲方召集的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的建議。
6、對施工現場的測量標志,各類安全防護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負責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7、乙方作業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當所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及時上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四、本責任書經簽字后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場后失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未經簽訂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6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工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二、 在現場施工范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動設備。
三、 鋼筋加工廠、木工加工棚、水電加工棚內的電工設備,要做到一機一閘。電動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開關箱內禁止放其他雜物。
四、 鋼筋加工廠、木工加工棚、水電加工棚內的電氣設備及振搗器、打夯機等電氣設備要由專人操作,同時配備絕緣防護用品,以防止對人身及電動設備造成傷害。
五、 電焊機要接專用的漏電保護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不要超過5米,二次電源線不要超過30米,接線牢固,并安裝防護罩,同時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
六、 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照明燈具的電壓采用36伏安全電壓。
七、 工作完畢要把電動設備電源切斷,關閉施工照明燈具,嚴禁讓照明燈長明。
八、 食堂、生活區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長明燈現象,食堂專用配電箱內要保持清潔,禁止放其他雜物,蒸箱、熱水器的金屬外殼必須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護措施。
九、 以上各電(氣)動設備出現故障,非專業維修人員不得拆卸,經專業人員檢測無誤后,方可使用。
十、 各分包單位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以上安全用電所有要求,若有違反自愿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及停電處理。
十一、 經濟處罰乙方拒絕簽字,甲方將視為乙方默認,并處兩倍罰款。如乙方有異議請向上級部門提出,進行協商。
十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工人宿舍區每間宿舍設宿長,檢查自己房間內燈具照明及電源使用情況,如出現問題及時報告給項目部管理人員。
甲方(蓋章):北京成都新新 乙方(蓋章):
通州項目部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管理,確保項目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施工人員必須牢記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不違章作業;
2、施工現場如有高處的交叉作業、拆除實墻面、頂面設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作業時,施工人員施工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3、兩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穿防滑鞋,系安全帶方法為高掛低用,必要時平掛也可以;
4、存在著安全隱患的作業面,在無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未達到安全防護效果前,施工人員不得進入現場施工;
5、施工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危險場所或觸摸非本人操作機械、電氣等設備及電閘、閥門、開關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設施鋪腳手板時,架板設施必須牢固、平穩,鋪設板寬度不少于兩塊腳手板;
7、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處抽煙動火,不得隨意丟煙頭(煙頭必須熄滅);
8、作業中出現危險征兆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暫停作業,撤至安全區域,并向上級報告;
9、施工現場不準隨地大小便,嚴禁盜竊破壞設備、材料、廢料、廢料頭及公共和私人財產;
10、施工人員必須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施工現場打掃干凈。
11、全年無重大安全事故,輕傷率低于5‰。(注意:該條為與分包方約定的安全生產指標)
甲方(項目經理簽字、章):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劃開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并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設備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并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范,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后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周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后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于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運行設備、安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項目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 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鉆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規定,為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區C1地塊項目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范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范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范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并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咨詢。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辦理開工手續前,應將位于廈門市 區 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筑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項目聯系人,該聯系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范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系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系函;聯系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第三條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資料后,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施工圖紙所確定的施工范圍,向 甲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和甲方預約確定現場交底的時間,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進行現場交底。甲方應負責將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于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注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第五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一)安全保護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范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六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范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項目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咨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項目除基礎工程及后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后,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駛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項目聯系人,由甲方項目聯系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后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并通知甲、丙方聯系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并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志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現場組塔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包括隨工。
第二條 組塔時應在組塔現場欄警戒線或警戒路錐。
第三條 組塔前將法蘭盤的地錨螺栓清理干凈,且進行水平調整。
第四條 將第一節塔組起來后,要將雙層螺母擰上且牢固。
第五條 上塔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證,上塔人員要佩戴安全帶及 安全繩。
第六條 塔吊在進行塔體吊裝時,在吊裝物下面不準站人,防止高空墜物。
第七條 在組裝各節塔時,工作人員不要互相喧嘩,要保持工作環境相對安靜,以免在繁華的小區或鬧市區組塔時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八條 組塔完畢后一定要對現場清理干凈,不要將垃圾到處亂扔,要將垃圾包裹在一起,找個適當的地方處理掉。
第九條 組塔完畢后,要將塔體進行垂直調整,如當天時間不充足時,一定要在第二天進行塔體垂直調整。
第十條 塔體在吊裝前,應該先把塔體清理干凈且破損處應進行相應處理后進行吊裝。
第十一條 如沒有對上述要求進行作業,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負責。
第十二條 組塔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組塔程序施工,非組塔程序工作組塔人員受到的人身損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組塔人員嚴格按該安全協議執行,如組塔人員未能依該安全協議執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該安全協議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并嚴格按照此安全協議執行,該安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11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村飲水安全工程,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規劃、設計,在 人民政府、’__________等有關人員監督下,經村委會“一事一議”討論決定,采用指定專業隊伍承建一方式,確定施工單位(人)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中央、省財政補助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和水利行業相關規范標準。
四、工程驗收與質量保修
1、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應及時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如質量不合格要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進行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質量保修:本工程質量保征期為童一年,在質量保修期內,其保修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結算、工程款支付 、設計預算控制價款: 元。
2、結算價款:按實際竣工驗收收方工程量(含工程變更)和實際結算單價進行計算,結算總價款不得超出預算控制價款。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中選施工單位(人)墊資修建,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完善相關報賬手續,經國庫支付中心支付到發包人所在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施工單位(人)憑相關資料到鄉鎮會計核算中心領取工程款結算總額的95%,下余5%留作質量保證金,待運行一年后,憑發包人開據無質量問題證明后再全額支付下余的5%。
六、雙方職責
1、發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負責將進場道路、工程占地、青苗補償等協調到位,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將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指定接入位置。
2、發包人負責政府采購材料的保管,管網管槽開挖、埋設、運輸(村保管室至工地)和管道鋪放,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3、承包入應按有關建筑安全操作規定進行文明施工,注意防范事故的發生,出現施工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并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書面的事故報告和處理結果。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不能損壞,如有損壞,由承包人照價賠償(經發包人同意除外)。
4、承包人負責政府集中采購的管道材料的安裝、運輸(縣城材料庫房至村保管室),工程所需其他設備、材料的采購(采購時需出據“材料自行采購單”),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不得延誤工期,由于發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經發包人同意并簽字認可后,相應順延。
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應提前一天通知發包人,由發包人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并辦理好簽證手續。
7、工程變更必須經發包人同意并取得正式書面通知,其費用列入工程價款的調整。
8、本工程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轉包、分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村委會辦公室
九、其他
1、本合同解釋權歸發包人所有,合同中未盡事宜及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條款及本工程補充協議如有沖突以最后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如存在違約,其違約責任根據違約程度及實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工程驗收合格、由發包人支付完本工程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縣水務局、 人民政府各執壹份。
本協議附件:
l、供水工程(改建)設計圖紙
2、設計說明及工程量清單預算表
3、施工單位(人)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
發包人: (蓋章) 承包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帳 號:
鑒證單位: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現場負責人: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定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電力工程施工需要,擬將吊車起重作業工作承包與承攬人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安全職責,根據《民法典》、《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就吊車起重作業有關安全問題民事協議如下,供雙方妥善執行:
雙方聲明:本協議是對甲乙雙方在承攬關系的前提下對有關施工及安全事項的確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是敦促完成承攬合同的輔助內容。乙方在進行每次吊車作業前,已經充分熟識作業現場環境。
本協議中所稱的甲方對乙方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僅指具體起重過程中對待吊物品的捆綁掛鉤、松鉤以及使用信號旗對待吊物品進行目標導向工作。
一、吊車類型: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賃金和結算方式
1、計量方式:按實際工程進行計量,計時時間以機械進入甲方指定地點,并指令開始工作時,甲方指定專人計量時間;計價方式:累計簽發的時間,按累計時間乘以單價進行計算,單價以中標談判價格 元/小時執行。
2、結算方式:按月結算。于每月二十日前對上一月簽單進行統計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經檢測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操作人員具備特種作業資格,并審核備案;甲方認為吊車或作業人員不能使用、勝任的,不服從工作指揮的有權拒絕或終止使用。
2、甲方有權糾正起重操作過程中的違章行為,并阻止違章操作。
3、甲方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作業前向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車作業的過程中,發現吊車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隱患時,有權中止使用,隱患排除后方可重新開工。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車,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經國家起重設備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并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除吊車主體以外,乙方需提供與施工現場起重作業相匹配的輔助配件。
2、吊車人員具備資格。乙方提供的吊車應配操作人員,必須操作熟練,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服從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按照定做人甲方的施工需要進行施工,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并應掌握現場的作業環境和存在的危險點。
3、保險齊全。為防止吊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4、乙方負責吊車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車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乙方在施工現場嚴格按國家標準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5、在施工現場,乙方應對吊車作業過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車作業人員操作安全負責。對甲方違章指揮的,乙方有權拒絕。但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絕施工,并應確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業內容,保證施工作業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機械的時間(一般提前一天);遇特殊或緊急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應以甲方為重點,確保機械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因此影響甲方正常工作,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費用。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監總局特種設備局頒布的《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TSG Q5001-20__)》、國家標準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及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由于乙方吊車司機違章操作、操作不當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因吊車傾斜、吊臂斷臂、鋼絲繩陳舊、過載、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車設備原因造成斷裂或索具不規范使用,從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4、吊裝作業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應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流暢;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及其他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事故搶修的義務,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同執行,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報各自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監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丙方: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________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于_________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范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后,核準施工范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并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范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范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并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于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后協調解決。
第六條 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范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復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 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實施: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和安全控制范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范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志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采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 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后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人及緊急事件聯系人:
24小時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14
建設單位: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簡稱乙方)
為加強對各類外包方作業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遏止各類事故發生,實現企業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律以及金冠化工相關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施工安全協議,并遵照協議條款,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職責:
1、審驗乙方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審核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資質,為乙方入司作業人員辦理出入證,對相關證件資料留底備檔;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工藝、設備、危化品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并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3、組織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活動和安全會議,及時向施工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并監督其學習與貫徹執行;
4、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對乙方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單方面解除相關承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5、甲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負責并承擔有關費用。因甲方引起的各類事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在簽定施工合同前,應向甲方交驗工商營業執照及相關證明,經甲方審查合格方可進司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進司前應本人提交入司作業申請表,并簽訂安全承諾書,認真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從事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架子工、車輛司機等)的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3、未經允許,乙方不得動用甲方的任何物質和設備,對較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乙方應在作業前進行危害辨識,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使其掌握工程特點和安全應急措施。
4、乙方作業過程中涉及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動土、臨時用電等特殊作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由甲方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后方可作業;
5、乙方應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與甲方保持聯系,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并將教育資料交甲方留底;
6、乙方應加強現場管理,定期檢查安全裝置及防護措施。按規定使用個人勞保用品,確保使用的各種機電設施和施工機械完好,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使用,機械設備的運轉部位和其他危險部位,要有可靠的防護裝置及措施。
7、乙方應主動搞好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并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饋處理;
8、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負責并承擔有關費用。因乙方引起的各類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應及時通知甲方,不準隱瞞不報、拖延漏報,更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擅自處理。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日起至本年度結束,共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按雙方施工合同和甲方相關制度執行。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15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電力工程施工需要,擬將吊車起重作業工作承包于承攬人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就吊車起重作業有關安全問題達成協議如下,供雙方妥善執行。
雙方聲明:本協議是對甲乙雙方在承攬關系的前提下對有關施工及安全事項的確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是敦促完成承攬合同的輔助內容。乙方在進行每次吊車作業前,已經充分熟識作業現場環境。
本協議中所稱的甲方對乙方起重操作過程中的“指揮”,僅指具體起重過程中對待吊物品的捆綁掛鉤、松鉤以及使用信號旗對待吊物品進行目標導向工作。
一、吊車起重作業的具體內容
1.吊車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時間: _______年_____ 月____ 日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二、租賃金和結算方式
1.計量方式:按實際工程進行計量,計時時間以機械進入甲方指定地點,并指令開始工作時,甲方指定專人計量時間、計價方式、累計簽發的時間,按累計時間乘以單價進行計算,單價以中標談判價格_____ 元/小時(大寫:__________ )執行。
2.結算方式:按_______結算。于每_________ 日前對上一月簽單進行統計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經檢測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操作人員具備特種作業資格,并審核備案;甲方認為吊車或作業人員不能使用、勝任的,不服從工作指揮的有權拒絕或終止使用。
2.甲方有權糾正起重操作過程中的違章行為,并阻止違章操作。
3.甲方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作業前向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車作業的過程中,發現吊車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隱患時,有權中止使用,隱患排除后方可重新開工。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車,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經國家起重設備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并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除吊車主體以外,乙方需提供與施工現場起重作業相匹配的輔助配件。
2.吊車人員具備資格。乙方提供的吊車應配操作人員,必須操作熟練,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服從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按照定作人甲方的施工需要進行施工,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并應掌握現場的作業環境和存在的危險點。
3.保險齊全。為防止吊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4.乙方負責吊車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車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乙方在施工現場嚴格按國家標準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5.在施工現場,乙方應對吊車作業過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車作業人員操作安全負責。對甲方違章指揮的,乙方有權拒絕。但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絕施工,并應確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業內容,保證施工作業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機械的時間(一般提前 天);遇特殊或緊急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應以甲方為重點,確保機械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場。因此影響甲方正常工作,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費用。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監總局特種設備局頒布的《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TSG Q5001-20__)》、國家標準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及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2.由于乙方吊車司機違章操作、操作不當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因吊車傾斜、吊臂斷臂、鋼絲繩陳舊、過載、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車設備原因造成斷裂或索具不規范使用,從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或影響工程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4.吊裝作業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應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流暢;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及其他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事故搶修的義務,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____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同執行,甲乙雙方各執 _____份,均報各自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機房施工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16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甲方:
乙方:
1、本協議為龍耀路越江隧道工程連接通道結構施工分(發)包《工程合同》的附件,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托 為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營業執照為 ,單位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汪偉興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負責人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應當對施工現場的治安消防工作負責。
4、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所屬單位保衛部門履行下列義務:
4.1、出示本單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資格和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崗位證件。
4.2、交納20__~10000元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實遞交進場人員名冊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5、甲方所屬保衛部門將乙方交納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抵押金的20-30%統一用于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訓和表彰。
6、乙方應當積極組織參加千校百萬進城務工人員的崗位培訓。
7、乙方在進場后應當去當地所屬派出所登記辦理有關手續,凡無身份證或來歷不明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防盲流和負案在逃人員混入。
8、乙方應當遵照《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管理所屬施工區域和人員。
8.1、乙方應對所轄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制訂治安管理規定,杜絕職工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禁止在施工現場賭博、酗酒、打架;宿舍內禁止男女混居;務工人員家屬不準在工地留宿。
8.2、乙方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訂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堅持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監護人措施,嚴禁違章動火;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熱得快等;禁止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同置一車或同置一庫;宿舍內不準亂接亂拉電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照明燈不準超過60瓦;施工現場不準吸游煙。
8.3、乙方應當管理好施工現場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嚴禁亂拿亂用不屬于乙方的生產和生活資料。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不準將施工區域內的生產資料(即使是屬于乙方的)買掉,違者作盜竊論處。
9、乙方應當將本協議書的條款及《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向所屬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使其思想重視,自覺遵守。
10、乙方應當確保施工現場所轄隊伍的穩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根據情節輕重,甲方應當給予直接責任者批評教育,同時給予50~500元的經濟處罰;由此而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災事故的,甲方應當扣除其交納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20__~10000元,并照價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負責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責任。
12、工程結束后,雙方應對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甲方可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13、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均按甲方對施工現場具體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項中補充。
14、其它
15、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約即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員、物資退場完畢時終止。
1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單位、保衛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