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精選17篇)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1
發包方:享天德盛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洽談,甲方本著為全面推進創衛工作,拓展廣告市場之宗旨,將甲方昆明市廣告牌相關的廣告業務交由乙方承包經營。根據《合同法》、《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按照平等協商、互惠互利、職責明確等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的期限為兩年,即自年月日至20xx年2月2日;
二、承包范圍及數量:乙方在一年內銷售“創衛”警示廣告牌數量不得低于3000塊,若銷售不足3000塊,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
三、承包方式:廣告經營包干,上交利潤的方式,對所承包的廣告牌,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超收自留、欠收自補。
四、承包上交利潤:合同期內乙方按以下標準向甲方繳納承包費用:每年度以每塊廣告牌元人民幣結算向甲方繳納。
五、付款時間與方式:
1、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足額繳納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否則合同不得生效。
2、乙方按每個廣告銷售合同向甲方交納利潤。乙方如未能按時足額繳納廣告經營款即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規定沒收保證
金并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3、乙方按合同履行銷售“創衛”警示廣告牌數量達到300塊時,甲方退還乙方總保證金的30%,乙方按合同履行銷售“創衛”警示廣告牌數量達到1500塊時,甲方退還乙方總保證金的30%,乙方按合同履行銷售“創衛”警示廣告牌數量達到3000塊時,甲方全額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應提前兩個月以上通知甲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依法經營,并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法律責任。
2、乙方自主經營,自主決定員工招聘、錄用和收入分配。甲方原廣告經營部工作人員自愿進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嚴格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根據需要優先予以錄用。
3、乙方自行制訂所有廣告價格,但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4、甲方負責“創衛”警示廣告牌的制作及安裝。一切制作、報批手續及費用都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提供廣告畫面的設計稿,由甲方負責制作廣告牌及安裝以及維護。如一年內須跟換廣告畫面內容則由乙方自行負責更換并報甲方備案。
5、廣告發布的第一次制作材料、施工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解決和支付,施工安裝均需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及廣告牌的美觀、完整。甲方負責做廣告維修和保養工作。
6、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合同后,在需發布廣告時,須將所發廣告企業的相關文件資料和所需發布的廣告畫面內容提供給甲方,由甲方
交衛生局及相關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發布,否則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七、廣告管理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經營文件、帳戶等作為備案。乙方獨立開展廣告經營活動,承擔一切經濟活動的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承包期間,如發生法律、經濟及其它任何糾紛,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如簽訂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廣告業務合同必須經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如乙方所簽訂的.廣告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由甲方代為繼續履行。但乙方應將相應的廣告費用支付給甲方(價格按乙方與廣告主簽訂的廣告合同為準),否則,甲方可在乙方所付定金中予以扣除該筆廣告費。
3、乙方對外因工作需要可以以甲方廣告部名義開展業務,但以甲方廣告部名義簽訂的合同必須報甲方備份存查;乙方保證廣告內容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要求,所有廣告接受甲方的審查、監督,乙方所簽訂的廣告業務,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安裝單及合同,及時安排制作安裝。
7、甲方應保證乙方廣告及時、準確的安裝,對因故錯、漏裝的廣告,甲方應按客戶(廣告主)的合同要求在乙方承包范圍內安排補裝。造成乙方損失,經甲、乙雙方核實后據實給予全額賠償。
8、甲方保證除乙方外,不得再承接各類形式的“創衛”警示廣
告牌廣告,否則應根據所裝廣告數量,按乙方廣告價格給乙方結算。
9、合同期間如因政策法規變化,或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相關廣告內容安裝,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繼續合作的相關事宜。
八、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有損昆明市衛生監督局的形象與利益的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九、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乙方對此廣告位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續租,須提前兩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
十、違約責任: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協議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依法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經濟損失。如因市政或城市規劃等政府行為要求等原因導致甲方廣告位不能使用時,則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實際時間計算。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2
1、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統一編號,實行合同管理。
2、合同文本要使用統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
3、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上報鄉(鎮)“三資”代理中心進行鑒證、備案,大宗型資源要向縣級農經部門備案。
4、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必須經村委會同意,雙方協商解決。對農民關注度高、涉及資金數額較大的重要合同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否則視為無效。
5、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將納入管理的合同資料,按要求進行收集、整理、登記、歸檔管理,防止資料的.散失和損毀。
6、所有村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合同必須納入檔案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專盒、專柜存放。合同保存要達到“四防”要求,即防火、防潮、防蟲、防盜。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3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范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包方單位名稱(章): 承包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4
甲方:**學校
乙方:
甲、乙方經充分協商后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以保證辦好食堂,服務廣大師生。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于xx年7月30日將第三食堂內場地即原后山第二食堂(注:若后山新蓋食堂完工,則轉入后山新蓋食堂內經營)及學校固定資產(注:固定資產清單另付 )提供給乙方使用。
2、甲方允許乙方在第三食堂內經營飲食、開水供應。不得經營煙、酒、生活用品、食雜(面包、蛋糕除外)、文具、水果、冷飲。乙方不得在食堂內開設小賣部,否則視為違約。
3、甲方向第三食堂供水、供電( 注:若停電,甲方應及時發電;若自來水廠停水,甲方應及時供井水,以確保乙方能正常營業。)
4、第三食堂的開業停業時間由甲方根據校歷安排統一規定;
5、甲方對乙方經營的食堂存在衛生、質量、價格、服務態度等方面有檢查監督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職能部門管理。
6、在甲方召開膳食工作會議(每月一次)時,乙方(承包者)應親自到場參加,聽取學生代表及職能部門意見,及時改正,提高服務質量以利于乙方將食堂辦得更好;若兩次不親自參加,當作不親自經營管理,視為違約;
7、甲方保證在承包期內不在校內開設第四家食堂。但甲方實驗室進行面包、蛋糕等工藝實驗或教工活動中心的正常活動不受此限。
8、乙方對第三食堂的水、電裝修及房屋結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乙方對其承包的第三食堂享有獨立自主、自負盈虧的經營自主權。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及學校的相關規定。承包期內乙方不得隨意中途停止營業或不正常營業,或轉包他人經營。
2、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抵押金人民幣貳萬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甲方在合同期滿后應如數退還乙方;承包期內第三食堂內的甲方固定資產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維修年檢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乙方應于xx年9月1日前取得衛生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個人健康證。
3、第三食堂的水電費由乙方自負,并按季度上交甲方財務科。甲方每月補貼第三食堂70噸水,主要用于自來水廠停水時,供學生使用,乙方必須提供學生用水方便。第三食堂內嚴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第三食堂油鍋爐使用柴油為燃料,其它加工項目可使用蜂窩煤為燃料。食堂內娛樂設施不得播放內容反動或黃色音像制品。在晚自習及上課時間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4、食堂內粗加工間、更衣間、倉庫、面點間等功能區區分應明確。食堂采購應有廠家衛生許可證及每批產品檢驗合格證的復印件。餐具應嚴格洗、消、沖、保潔。應配備大型消毒柜兩臺并正常使用,對餐具進行嚴格消毒。應保證消毒柜正常運行和使用。食堂員工衣帽應統一、穿戴整齊,保持整潔,每個員工應有冬、夏工作服各兩套。食堂內應有健全的防鼠、防蠅、防塵“三防”措施(特別是分菜間、加工間、餐廳等場所的門窗)。乙方應認真搞好食堂內外衛生,制訂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衛生工作自查記錄。食堂內所有垃圾應倒在甲方指定的地點,否則應另支付衛生管理費用每月1000 元。
5、乙方應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及有關安全工作,若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承包期滿合同終止后,除可拆除的如空調、消毒柜、電視、音響及不影響裝修的設備外,其余改造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向師生供應符合衛生要求的開水,每壺價格不得超過0.2元,每桶價格不得超過1元,并確保開水供應。
6、乙方在承包期內對食堂經營負全責,必須參與有效管理,不能轉包,如發現轉包,甲方有權收回,風險抵押金及承包金不予退還。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在校內飼養家禽家畜,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甲方發生的一切經濟往來,其手續必須由乙方親自辦理(不得委托辦理)。
7、乙方承包者應在崗在位,親自參與食堂管理,傾聽甲方師生意見,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飯菜質量,在甲方召開膳食工作會議(每月一次)時,乙方應到場參加,虛心聽取學生代表及職能部門意見,并及時進行整改。乙方應樹立熱情為廣大師生服務的觀念,降低成本,減輕用膳師生的負擔,努力做到飯熱、菜香、價廉物美,優質服務。
8、乙方不得干涉學生在校內外選擇就餐的自由,乙方應在分菜間設一個教工售菜窗口。
9、乙方不得與第一、第二食堂之間存在半成品及成品連代加工。乙方的家屬及親戚均不得參與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的經營與管理。否則以轉包論處。
10、乙方的經營場所以甲方提供的現有場所為限,乙方不得擴大經營場所,不得在現有場所范圍外搭蓋。
11、若工商、稅務等校外行政部門需要收取有關費用(含稅費)由乙方自負。
12、第三食堂設備投入費用的.部分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于中標后兩天內上交甲方財務科。
三、違約責任及解決辦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營業,所交納承包費及風險抵押金作為乙方不正常營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不予退還。
2、乙方因違反《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給學校及師生造成損失,乙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及全部經濟責任。
3、合同期滿后,甲方所有固定資產應完好交還學校,否則甲方將按實際收取修理費或賠償費。
4、乙方逾期無法辦理衛生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證,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備上述兩證而被衛生防疫部門處罰,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條款,甲方將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視情況直接從乙方所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每次抵扣500元直至全部,做為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若違約金使用超過貳萬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數交納。
6、在合同期內,若甲方需要收回第三食堂,則應賠償乙方在第三食堂投入的經濟損失。
7、若乙方將所承包的食堂轉包給他人經營,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費不予退還外,且停聘乙方或乙方擔保人三年。
8、甲方若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甲方應賠償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四、承包期限:從xx年7月30日起至xx年7月15日止。
五、承包金額:
1、承包金額每年為人民幣: 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兩次交納,乙方必須在每學期倒數第二周(以校歷表為準)向甲方交清下學期承包費(即半年承包費)。本次交納承包金時間為xx年7月22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納承包金,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第三食堂承包經營權,以乙方中途停止論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第三食堂另行發包。
六、若因國家發生重大政策性調整,或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均不負連帶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擔保人應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本合同由甲方分別抄送人保科、財務科、總務科。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水站管道安裝工程、水處理設備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濾料購置,經詢價采購乙方實施該工程,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書。
一、工程名稱:
供水站技改工程
二、工程建設內容:
管道及管溝工程、水處理設備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濾料購置。
三、建設標準:
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水利工程部分),質量合格。
四、建設工期:
年 月 日前完工,工期 個月。
五、合同價款:
根據采購價為 萬元(大寫 元正)。
六、工作職責:
1、甲方工作職責:負責工程施工技術交底,監督工程施工質量。
2、乙方工作職責:
嚴格按工程技術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建設質量,保證工程施工安全,出現施工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七、付款辦法: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及水務局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6
甲方:昭通市昭陽區圓通快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身份證
經甲乙兩邊協商一致,本著自愿、公平合理的準則。甲方將話務員作業承攬給乙方,實施承攬責任制,兩邊就話務員作業承攬責任制一事訂立合同如下:
(一)兩邊權力和責任:
一、甲方將話務作業承攬給乙方,甲方不擔任乙方食宿,食宿由乙方自理,承攬話務合同期為一年。從20xx年2月日起至20xx年2月日止,合同期滿后,兩邊自愿可續簽合同,但承攬合同有必要一年一簽定。
二、甲方每月付出乙方話務承攬費(薪酬)2200元,當月承攬費(薪酬)在下月15日前發放。
三、乙方自愿承攬甲方話務作業,以當月薪酬收入2200元作為承攬危險確保金作典當。乙方未呈現作業失誤,甲方將此承攬危險確保金如數發放給乙方。
四、乙方的作業責任使命是:
1、擔任做好快件事務上下車掃描(包含:到件、派件、發件、簽收、疑問件、轉件、發件盯梢、到付件兌帳、自提件、超區件、簽收單保留、異常簽收等),做到物品擺放標準化,作業桌椅堅持整齊清潔。
2、敏捷精確接聽每一個電話,仔細完成來電受理事務,努力做到無事故、無差錯;
3、吃苦鉆研事務技能,熟練掌握快遞事務及有關規定,熱心為客戶效勞,情緒熱心,用語明晰,投訴事件有記載,收發面單和簽收回單放置標準,查找便利;
4、主動和上級、朋友公司搞好合作,謙虛禮讓,顧全大局,辨明主次,確保要點,接轉電話快、準、通、好。
五、甲方為乙方供給作業場地和設備,配電腦一臺、掃描槍二只和作業有必要用品(電話記載本、作業筆、訂書機、剪子、包裝材料等),該電腦設備只限于乙方自己辦理運用,正常的.保護修理由甲方擔任,人為損壞由乙方擔任并承擔修理費用。
(二)兩邊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提早免除乙方合同,給乙方形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補償乙方XX0元違約金,乙方可停止合同。
二、甲方免除乙方合同,需經乙方贊同,且有必要提早30天告訴乙方,不然視為違約。
三、乙方未仔細實行話務責任,呈現作業失誤,被上級公司罰款等給甲方形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視狀況有權停止合同。
四、乙方合同期未滿主動辭職給甲方形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補償甲方XX0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停止合同。
五、乙方免除甲方合同,須經甲方贊同,且有必要提早30天告訴甲方,不然視為違約。
此話務員承攬合同書一式二份,經甲乙兩邊簽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7
工程項目名稱:(工程項目全稱)承包工程
合同編號:
發展商:(發展商全稱)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電子郵件:
20xx年2月19日
合同簽訂地點
目錄
第一部分工程名稱、范圍和內容
1.工程名稱、地址...4
2.工程范圍和內容...4
3.工期...6
4.施工進度安排...6
5.合同總價...7
6.合同款項的計算...7
7.付款...7
8.甲方一般責任...8
9.乙方一般責任...8
10.安全文明施工...9
11.質量保證...9
12.權利擔保...9
13.不履約責任及終止合同...9
14.仲裁...10
15.費用及收費...10
16.原產地...11
17.貨物規格、技術標準...11
18.貨物包裝、運送及儲存...11
19.貨物的檢驗及驗收...11
20.供貨時間及延期...12
21.設計責任...13
22.圖紙和技術資料...13
23.竣工圖紙及資料...13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14
25.調試...14
26.保修...14
27.延期與違約...14
28.變更的規定...15
29.工程價格決算...16
30.工程竣工和移交...16
31.合同修改...17
32.合同生效及其他...17
甲方:(項目發包方公司全稱)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公司傳真:
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
聯系人:
乙方:(項目承包方公司全稱)
公司地址:公司電話:
公司傳真:
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
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項目全稱)承包工程,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工程名稱、范圍和內容
1.工程名稱、地址
1.1.工程名稱:(工程項目全稱)
1.2.工程地址:(實際施工地理地點詳細名稱)
2.工程范圍和內容2.1.工程范圍
a.(項目名稱)工程的`貨物供應由乙方完成,詳見本合同附件1《項目明細與單價細目表》(項目名稱)工程的設計、安裝、調試、試運行、驗收、培訓、質保等相關工作全部由乙方完成。
2.2.乙方施工工程內容
2.2.1.線路支護:機柜或機架安裝等;
2.2.2.線纜敷設;
2.2.3.設備安裝;
2.2.4.調試;
2.2.5.試運行;
2.2.6.驗收;
2.2.7.完成施工深化圖紙設計;
2.2.8.完成竣工圖;
第二部分工期、工程項目的劃分和施工進度
3.工期
3.1.進場日期:經甲、乙雙方商定,現場具備進場條件時,乙方提出申請進場的書面報告,經投資方及監理審核后,乙方承接本工程的工程實施人員進場為進場日期。
3.2.開工日期:現場具備開工條件時,乙方提出申請開工的書面報告,經監理(監理公司全稱)審核、甲方書面認可的日期為開工日期。
3.3.竣工日期:年月日(暫定),如因(項目名稱)進度變更,則應相應進行調整。本合同工程項目的竣工是指貨物供應、安裝、調試、全部完成并通過驗收。
4.施工進度安排
4.1.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的期限為個工作日,如因(項目名稱)進度的調整而改變時,將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確認的最后時間為準。
第三部分合同總價、合同款項的計算及付款
5.合同總價
5.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暫估價)。
6.合同款項的計算
6.1.貨物款:以合同附件1《項目明細與單價細目表》為準。
6.2.工程施工款:按下述約定標準計算。其中:
1)施工安裝調試及材料費:以進口貨物價格的15%計算,為人民幣:;
2)稅金及管理費:以進口貨物價格及1)項的4%計算,為人民幣:
7.付款
7.1.甲方在合同簽定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40%預付款,計人民幣:貨金。
7.2.甲方確認設備已經到貨并驗收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5%,計人民幣:
7.3.工程調試驗收完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20%,計人民幣:
7.4.自工程調試驗收完畢之日起12個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總額的5%,計人民幣:
第四部分雙方責任
8.甲方一般責任
8.1.(項目發包方全稱)為項目名稱的投資單位(以下簡稱“投資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監理公司全稱)為項目名稱的建設監理單位(以下簡稱“監理”),監督、管理有關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設計公司全稱)為北京(項目名稱)的總體建筑設計單位(以下簡稱“建筑設計單位”)。
8.2.投資方指定專人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總體協調工作,向乙方提供施工作業面及有關工程資料,協調工程建設方、監理、顧問公司、各專業工程商的關系以方便本工程實施。
8.3.由監理對本工程的質量、進度、隱蔽工程及分部分項工程檢查驗收,核查乙方供應的貨物的質量和數量。
8.4.由投資方協調乙方、建設方、建筑設計單位進行圖紙交底與會審,完成會審和交底紀要。
8.5.甲方負責將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計劃,月度完工工作量等報驗材料簽章后上報工程監理及業主,定期參加有關工程協調會議。
8.6.當出現建設方安裝的管線堵塞、不按照圖紙施工、工程質量無法達到乙方施工要求、其他專業施工影響乙方施工或破壞乙方完工成品時,甲方、建設方、監理方負責協調。
8.7.甲方協調各方完成工程驗收。
9.乙方一般責任
9.1.乙方以弱電總包名義進場施工,不得有損害甲方名譽的言行。
9.2.甲方、建設方、監理方在對工程進行驗收后,提供乙方相應的驗收文檔,乙方在施工現場詳細檢查已完成的建筑主體結構情況、有關通道、現有的工作面,熟悉工程范圍的性質及現狀。
9.3.乙方工作人員在進入工地、工地保安、出入通行證等類似的事項上,須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和投資方制定的條例和規則。
9.4.甲方在確認乙方具備施工條件后,乙方準備一切開展工程實施管理及其相關工作所必需的全部設備。
9.5.乙方根據工程需要和現場情況應合理安排本工程所需貨物的供應,在各有關工作面提交日期前預計足夠時間將貨物運抵現場,以確保全部工程不會出現任何延誤。
9.6.乙方必須配合(項目名稱)整體工程的進度計劃,以甲方認可的方式,按計劃合理組織實施。
9.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按現場狀況進行施工,凡因現場需投資方配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和甲方協商解決。
10.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須接受投資方對施工現場統一管理。
10.2.乙方對其員工在工作范圍由于乙方工作和管理得失誤而造成責任的意外或傷亡負全部責任
10.3.乙方員工的意外或傷亡,如屬于乙方工作和管理中的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與此有關的賠償、調解、訴訟等費用的支出。如屬建設方工作或管理中的問題,建設方承擔任何與此有關的賠償、調解、訴訟等費用的支出。
10.4.任何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乙方員工一旦發生與乙方工作有關的人身傷亡事故時,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如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應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
10.5.建設方協助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加強成品保護工作,制訂詳細的實施細則。并不得對其它工程的成品造成損壞。
10.6.在施工期間,施工工藝和材料儲存必須符合消防部門的法規和其他要求。
11.質量保證
11.1.貨物質量保證
11.1.1.乙方保證供應的貨物是符合合同及附件所規定的貨物質量標準、規格、型號和性能要求,并保證在技術方面具有國際先進性。
11.1.2.乙方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安裝后完全能達到其性能和功能標準并能通過驗收。
11.1.3.乙方采購的設備材料應具備有關合格證書。
11.1.4.乙方采購中如認定為不合格的材料、設備,由乙方無償負責更換,直至合格為止,如投資方認定為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必須向乙方出具有關的證明文件。
12.權利擔保
12.1.乙方保證甲方在中國使用乙方提供的貨物、服務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
12.2.乙方保證具有與本工程施工等相關的相應資質、資格。
13.不履約責任及終止合同
13.1.甲方不履約責任引致終止合同
13.1.1.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將核定乙方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給予乙方結算和付款,并賠償乙方退場而引起的有關費用。
13.1.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付款條款,逾期超過30天,將核定乙方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并賠償乙方退場而引起的有關費用。
13.2.乙方不履約責任引致終止合同
13.2.1.乙方發生如下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同時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由于乙方原因,引致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施工進度安排期限內完成工程的施工并未提出和理的書面形式的洽商,逾期超過15天。
2)未按照合同施工或忽視履行其在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以致嚴重影響本合同工程質量或其他專業施工的進行,在甲方發出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內乙方不予糾正。
14.仲裁
14.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正式語言為中文。
14.2.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4.3.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可繼續執行。
15.費用及收費
15.1.乙方應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規文件及規定。
15.2.凡與本工程有關的一切乙方施工及管理人員的食宿由甲方協助解決,施工及管理人員的食費由乙方解決。辦公、庫房、安全保護等設施由甲方協調解決,現場用水、用電、貨物材料的運輸等由甲方協調解決。
第五部分貨物供應
16.原產地
16.1.本合同所指的“原產地”系指本合同所包括進口貨物的生產地,詳見本合同附件1《項目明細與單價細目表》。
16.2.乙方和貨物生產商應向甲方提供進口貨物的原廠質量證明和生產廠所在地商會或生產商出具的貨物原產地證明書。
17.貨物規格、技術標準貨物的規格應與本合同附件1《項目明細與單價細目表》中明確的規格相符。如因生產商的原因引起貨物規格發生變化,乙方應在到貨之前通知甲方,協商解決。
18.貨物包裝、運送及儲存
18.1.貨物包裝
18.1.1.乙方提供的全部進口貨物必須采用相應國際標準的保護措施在原廠包裝。
18.1.2.乙方提供的貨物在運送期間或送至施工現場時受到損壞以及因其包裝防護措施不妥引起的銹蝕、損壞等,乙方須立刻收回并為甲方免費更換。
18.1.3.進口貨物每件包裝應附有由乙方出具的詳細裝箱單和質量證明。
18.2.貨物送達地點
18.2.1.貨物送達地點:(項目名稱)工地。
19.貨物的檢驗及驗收19.1.貨物的檢驗
19.1.1.乙方應在進口貨物到場檢驗后出具貨物質量證明。該證明將作為乙方付款申請書的組成部分。
19.2.貨物驗收與保管
19.2.1.貨物交驗前的保管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有關費用。
19.2.2.貨物到施工現場卸車后,應在具備驗貨條件后3天內按件、按箱驗收。
19.2.3.開箱驗收時,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監理、共同檢驗。檢驗合格后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監理簽字認可。如發現貨物的質量、技術規格等與合同規格不符,數量短缺,質量低劣,損壞等情況,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貨物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產地等與本合同附件1《項目明細與單價細目表》不符,由乙方自費運出施工現場更換并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2)貨物的供應數量少于合同交貨清單的數量時,乙方負責將數量補齊。多于合同交貨清單的數量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常
20.供貨時間及延期
20.1.乙方所供應的貨物應于雙方確定的階段工程進度計劃中的到貨時間內運抵施工現場,以確保工程進度。
20.2.如果乙方在沒有任何意外原因的情況下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按期到貨,導致工期延誤,乙方承擔延期責任。(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部分深化設計、施工圖和竣工圖
21.設計責任
21.1.乙方進行(項目名稱)工程的深化設計工作。
21.2.在設計圖紙繪制過程中,有關繪制圖紙的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
21.3.在設計中乙方與其它專業的承包商協調。如因其它專業重大變更設計引致設計工作量增大,雙方可另行協商。
21.4.乙方提交的相關圖紙及資料需經甲方簽章后送交建筑設計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審核、批準。
21.5.在(項目名稱)工程中出現的資質問題由乙方解決(甲方指定經銷商除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22.圖紙和技術資料
22.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設計資料的和圖紙一套。
22.2.乙方提交本工程的全部資料和圖紙。
22.3.圖紙和技術資料均應為中文版本,并由設計院審核、蓋章。
22.4.技術資料
22.4.1.乙方應于簽約后15天內提交下列技術資料供甲方審批及參考。
1)工程實施計劃;
2)生產廠商介紹及產品樣本;
3)其他在工程規范中所要求提供的資料;
23.竣工圖紙及資料
23.1.乙方應提供竣工圖紙及提供其他竣工資料,供甲方最后歸檔。
23.2.應提供的技術資料(中文為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合同有關設備及系統技術資料一式三份。
2)乙方向甲方提供原產地證書和質保書或質量證明文件等報檢資料一式三份。
3)乙方應提供竣工圖紙,另提供驗收報告一式三份。
第七部分工程施工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24.1.乙方嚴格按國家現行的有關規范進行施工。
24.2.乙方安排有經驗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熟練工人組成本工程的實施隊伍,保持長期穩定。
24.3.乙方負責乙方在工地的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及一切保險,服從甲方的有關規定,并負責自行解決安全防護設施,若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4.4.乙方在與其他專業交叉作業的情況下,乙方應提前確定交叉作業的方式,并對發生交叉的其他專業提出條件并與有關專業自行協調,進行施工。如交叉作業影響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投資方、監理的安排。
24.5.安裝工程的驗收應符合國家、行業現行標準、規范及本合同的規定。
24.6.本合同工程的質量等級為優良。
25.調試
25.1.乙方全面負責整個工程的調試、調校及試運行工作。
25.2.調試完成后乙方須提交一式3份調試及調校報告。
26.保修
26.1.本工程及全部貨物在無人為破壞條件下的保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26.2.保修分缺陷責任期和質量保證期。其中,缺陷責任期為自工程(或分項工程或分期工程)正式驗收通過之日起12個月。
26.2.1.在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使用,乙方立即翻修。因甲方提供設備、材料和結構本身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修,甲方負責費用。
27.延期與違約
27.1.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工期延誤,乙方應以每天為本合同相關工程款項0.05%計算賠償金額,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相關工程款項的5%。
27.2.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竣工期順延,在未經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前提下,甲方應以每天為本合同相關工程款項0.05%計算賠償金額,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相關工程款項的5%。
27.3.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乙雙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主管部門提出的變更
b、工作量增減超過10%
c、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一天內連續停止工作6小時以上
乙方應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監理報告,監理在收到報告3天內予以答復。
27.4.不可抗力
27.4.1.甲、乙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雙方各自承擔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7.4.2.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或協商終止合同。
27.5.乙方在提供的產品中出現政府部門指定產品,乙方按照政府指定產品進行產品采購,如出現指定產品及價格,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進行協商處理,如無法協商處理,乙方則按照政府指定產品的清單及單價采購。
27.6.在保修期內,如因乙方的原因沒有及時保修,乙方應以每天為本合同合同額0.05%計算賠償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本合同合同額的5%。
28.變更的規定
28.1.變更權
28.1.1.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向乙方發出變更指令,認可、修正、取消或增添工程的任何部分。(甲方獨立采購設備除外)
28.1.2.如工程中發出的變更指令,結構和設備的修改,無法滿足乙方提交甲方的技術要求時,甲乙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變更。
28.1.3.乙方按照甲方變更指令開展工作。乙方可以隨時書面向甲方提出工程實施建議。如發生變更導致乙方財產或工程量的損失,如取消乙方已訂的貨物及取消與運抵現場貨物相關的工程、要求乙方拆除按照合同規定已完成的工程等,據實予以補償。
28.2.變更指令的程序
28.2.1.在甲方發出變更指令之前,甲方應把該項變更的性質和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28.2.2.乙方接到該通知后,通過雙方協商后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向甲方提交:
a、一份即將開展工作的說明和一份完成該項工作的計劃。
b、乙方的建議(關于施工計劃的修改,或乙方的責任。)
c、乙方對調整合同價格的提議(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已完成的工作量及不可重復使用的材料,增加的材料,增加的工作量,需延長的工期等)。
28.2.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說明、計劃、建議或提議后,應盡快決定變更是否應實施。如甲方認可變更應實施,甲方應發出變更指令明確表示乙方的提議或其通過協商的修改方案。
28.3.價格調整
所有因甲方變更指令引起變價將按照下列規定做出評估:
a、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項目的,該價格應參考合同單價計算經甲、乙雙方商定后調整合同金額;
b、合同中沒有相同但只有類似于變更項目的,該價格可以作為參考以確定變更價格,調整合同金額。如不適用,則應由甲方與乙方另行協商解決,以達到雙方均滿意的程度。
c、如載項目中出現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的制定產品問題,在價格不發生變化的前提下,按照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單價和總價格進行決算,如出現政府制定價格有出入,以有關部門指定產品的價格為準。
29.工程價格決算工程的決算取費按照《概預算定額》取費的相關要求進行取費,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和施工中實際工作量進行決算,在決算中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與發生的實際工作量的增減,給予甲方一定的優惠,優惠幅度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30.工程竣工和移交
30.1.竣工驗收
30.1.1.乙方應在竣工前7天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準備驗收,乙方應完成工程自我檢驗認為滿意并符合合同要求并準備驗收時所需的一切文件。
30.1.2.乙方協助甲方、用戶、監理共同組成驗收小組,對本工程驗收,并在驗收證明書上簽署驗收意見。
30.1.3.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一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產品合格證、竣工圖紙、檢驗證書和有關紀錄及驗收和竣工材料。
30.1.4.在本合同工程通過最終竣工驗收后7天內,乙方向甲方呈交有關規范的竣工報告。
30.2.竣工結算
30.2.1.全部工程通過最終竣工驗收,視為本合同工程竣工,最終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驗收合格報告》并經甲方認可,工程通過最終驗收之日即為工程竣工之日。
30.2.2.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提供一切有關文件及結算依據給甲方,以便進行結算。
30.2.3.甲方接到乙方提供足夠的材料后5天內,應向乙方提出審核意見。
30.2.4.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合同結算通知單后,7天內辦理結算手續。
30.2.5.乙方收到甲方竣工驗收滿意后5天內應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
第八部分附則
31.合同修改
31.1.若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條件發生變化而欲對有關合同條款做出相應修改,均須由甲乙雙方簽署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31.2.合同修改書將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相對被修改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2.合同生效及其他32.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1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
32.2.在合同履約期內,所有因燃料水電費、運輸費、保險金、匯率升降、工資、材料價差等原因引致的價格波動,經雙方協商后,乙方獲得有關費用的調整,達到雙方滿意為止。
32.3.本合同未盡適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簽署補充協議。
32.4.在乙方正式進場施工前,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協議確定工程聯系的代表人,明確工程文件的簽字及蓋章程序。
32.5.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名稱:
公司地址: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8
甲方:深圳市皖南老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工作內容及期限:乙方承包之短期臨時工接受甲方聘用,服從甲方安排相關工作,本協議期限為 年 月 日到年月日,協議時間到期,雙方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系。如需要延期,經協商后,可另續簽協議。
二、臨時工人數:按甲方生產需要與乙方協商來定。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乙方所提供之臨時員工日常人事管理:
(2) 乙方所派遣之臨時工在為甲方做工期間:甲方需負責臨時工的工作餐。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每次結算時提供勞務發票,甲方需承擔4個點的稅費。
(4)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節假日能夠正常營業,(在滿足甲方要求的人員內),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需不需要用工,乙方必須給予配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20xx年春節期間保證提供最低14人為甲方公司服務,如乙方不能履行甲方用人需求時,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當日費用,同時乙方每次需賠償甲方損失費500元。
(5) 乙方積極配合甲方的營業工作,本著互惠互利的態度合作共贏。
四、勞動時間:經勞動管理部門批準,甲方安排短期臨時工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依照崗位實際工作,在(勞動法)的指導下,合理安排短期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臨時工在酒店工作期間做滿 2 小時以上甲方必須支付乙方費用。
五、勞動報酬:甲方支付乙方推薦之短期臨時工為13元一小時(春節三天甲方支付乙方推薦之短期臨時工為18元一小時)乙方全包。由甲方按短期臨時工的實際出勤工時,以酒店主管每日簽的出勤工時計算薪資,薪資以6天結算一次,以賬戶轉賬形式轉賬至乙方提供銀行賬戶,由乙方發放給臨時員工。乙方賬戶: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 享受合同規定的待遇:
(3) 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4) 乙方保證滿足甲方用人需求,確保甲方經營正常進行。如不能履行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500元/每次。
(5) 乙方保證人員服從管理,如有乙方提供的員工不服從甲方公司管理而影響甲方“正常營業”,甲方不予支付乙方提供的員工當日當人費用,并且乙方每次需賠償甲方500元費用。
(6) 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所提供的短期臨時工最低工作時間為五小時,如甲方沒用夠五小時,乙方照收五小時的費用。
(7)其他
七、聘用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1)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雙方同意之日生效。
(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如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雙方必須保密所約定的內容與款項。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年 月日年 月 日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建筑總面積約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圖紙,乙方負責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筑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墻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外墻貼瓷磚、后墻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 元,建筑面積按每層樓外墻計算。
四、付款方式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額____元的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后全部付清。
五、質量要求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衛生。
七、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為*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主體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八、質量保修期
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2年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10
甲方:合肥市建筑工程公司XX項目部
乙方: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將單位工程泥部項目承包給乙方施工,按照經濟合同法”和“建筑管理條理”的.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實際,經雙方共同協商,明確責、權、利的關系,特制定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合肥市
三、 承包內容:商場及住宅 樓的所有泥部項目,以沉降縫,后澆帶劃分(具體以項目部安排為準)。
四、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具包干費。
五、 承包價格:
1、商場及住宅項目以建筑面積計算,按±0.00為標準計算層數:8層之內 42 元/m2,9~13層 p 元/m2,14層以上 元/m2。以上價格包含了澆搗結構及欄板等砼零星構件養護、砌磚墻、內外墻(包含所有外墻欄板、欄桿、線條、女兒墻等零星構件)水泥砂漿粉刷面層、樓地面屋面清洗及水泥砂漿抹面、養護、屋面防水保護層、竣工衛生清理干凈等施工圖紙一切工作內容。(外墻貼面磚、天棚粉刷采用薄抹灰部分不包括在價格內)外墻打底若直接由外墻班組施工,按外墻粉刷面積扣 元/m2。板、梁、柱、墻砼采用現攪拌站泵送單價承包,若現場攪拌站無法供應而采用人工現場機械攪拌砼,每立方米加 元,攪拌站無法直接泵送而采用塔吊垂直運輸每立方米加 元,商品砼采用塔吊垂直運輸每立方米加--xx元,±0.00以下單價按分項進行計算:
±0.00以下樓板砼(泵送) 元/m3,(非泵送) 元;澆基礎砼(泵送) 元/m3,(非泵送) 元/m3,砼墊層(泵送) 元/m3,(非泵送) 元/m3,砌磚地模 元/m3,挖土方 元/m3,回填土方 元/m3。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11
稅務籌劃對于企業而言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既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稅收法規,又要為企業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作為EPC工程總承包方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可以采取如下幾種方式。
一、合理簽訂合同,提供支持文件
(一)合理分解設計、采購和安裝合同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從事EPC工程總承包時,由于合同區分為設計、材料設備和建筑安裝,不可避免地遇到混合銷售的情形。
相關稅法規定,納稅人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方式開展經營活動時,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務,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對銷售自產貨物和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增收增值稅,提供建筑業務收入征收營業稅:第一,具備建設行政部門批準的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第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中單獨注明建筑業勞務價款。凡不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對納稅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增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
針對上述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長期從事EPC總承包項目,應辦理相關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這也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實務工作中容易忽視的一個問題。在此基礎上,針對設計、材料設備和建筑安裝分別適用營業稅或增值稅中5%、17%和3%稅率的不同情況,在同甲方簽訂總包合同時,企業原則上應將合同額向適用低稅率的設計和建筑安裝部分傾斜。但是,在采購固定資產的增值稅能夠抵扣的情況下,客戶也希望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設備采購部分價格盡量提高,以便享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這需要企業同甲方友好協商,盡量達成一致并區分不同項目簽訂合同。為便于理解,舉例如下:
[例1]20xx年初,甲公司與某鋼鐵公司簽訂了一臺連鑄機的總承包合同,合同總額為2 000萬元。其中,設計部分為100萬元,設備部分為1 800萬元,建筑安裝部分為100萬元。假設甲公司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項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適用稅率為3%。為簡化計算,暫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另外假設該項目當年全部完工并辦理了相關結算手續c甲公司外購材料設備成本為1 300萬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此合同條款下.甲公司應承擔的相關稅費計算如下,稱之為方案一:
1應交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800÷1.17×17%:261.54萬元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 300×17%:221.00萬元
實際應交增值稅= 261.54 - 221.00= 40 54萬元
2應交營業稅
(1)設計部分應交營業稅= 100×5%:5.00萬元
(2)建筑安裝部分應交營業稅=100×3%:3.00萬元
實際應交營業稅= 5.00+3.00:8.00萬元
3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1)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40.54+8)×7%:3.40萬元
(2)應交教育費附加=(40.54 +8)×3%:1.46萬元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40+ 1.46:4.86萬元
方案一中,甲公司應承擔的稅費合計為53.40( 40.54 +8+4.86)萬元。
假設甲公司通過與客戶協商,合同條款變更為設計部分為200萬元,設備部分為1 600萬元,建筑安裝部分為20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則甲公司承擔稅負測算如下,稱之為方案二:
1應交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600÷1.17×17%:232.48萬元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 300×17%= 221.00萬元(注:增值稅進項金額不變的原因是外購材料設備金額是相對不變的)
實際應交增值稅= 232.48 - 221.00= 11.48萬元
2應交營業稅
(1)設計部分應交營業稅=200×5%:10.00萬元
(2)建筑安裝部分應交營業稅=200 x 3%;6.00萬元
實際應交營業稅= 10.00+6.00= 16.00萬元
3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1)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11.48+ 16)×7%:1.92萬元
(2)應交教育費附加=(11.48+ 16)x 3%:0.82萬元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1.92+ 0.82:2.74萬元
方案二中,甲公司應承擔的稅費合計為30.22(11.48+ 16+2.74)萬元。方案二較方案一而言,少承擔稅費23.18( 53.40 -30.22)萬元。
由此可見,在外購材料設備總額一定的情況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通過減少總承包合同中材料設備部分合同額,可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二)簽訂建筑安裝分包合同
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通過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同時,將建筑業勞務分包或者轉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對其銷售的貨物和提供的增值稅應稅勞務征收增值稅;同時,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單位和個人,應扣繳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建筑業務勞務收入的營業稅。
在實際工作中,EPC總承包商可能將部分建筑安裝工程予以分包或轉包,在繳納營業稅時,僅按工程項目的全部建筑安裝工程款扣除分包或轉包后的余額作為營業額。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自己的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舉例如下:
[例2]乙公司20xx年度承建一鋼廠連鑄機生產線,其中建筑安裝部分合同價款為300萬元。乙公司將其中部分土建安裝部分分包給某工程公司.假設該鋼廠當地適用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為3%,暫不考慮其他稅費。該工程于當年全部完工并辦理相關結算手續。則乙公司實際承擔的稅費計算如下: 1營業稅=( 300 - 200)×3%=3萬元
2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教育費附加=3×(7%+3%)=0.3萬元。該項業務合計承擔相關稅費3.3萬元。
如果乙公司未分包,則實際承擔稅費為:300×3%×(1+7%+3%):9.9萬元。與上述分包后相比,多承擔稅費6.6(9.9 -3.3)萬元。
二、利用技術開發,享受加計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于研究開發費,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另外,對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研究開發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基于此,EPC總承包企業可以單獨或者聯合客戶針對工程項目中重點難點技術進行立項和開發。舉例如下:
[例3]丙公司中標一鋼廠連鑄機生產線,鑒于在工程中需要攻克漏鋼預報的一項高新技術,丙公司向當地科技管理部門立項并獲得批準,預算費用為200萬元。20xx年度,丙公司為該研究開發項目投入150萬元。假設丙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適用所得稅稅率為15%。那么,20xx年度丙公司因此項業務可享受的所得稅優惠金額為:150×50%×15%= 11.25萬元
三、進行技術轉讓,享受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轉讓技術所有權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另外,國家稅務總局于20xx年4月24日頒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 20xx ]212號),該文件詳細規定了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應符合的五項條件和技術轉讓所得的計算方法以及如何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備案。
由于EPC總承包項目中,設計往往占有一定比例的金額。故此,對于符合國家鼓勵發展的技術,企業可以采取轉讓技術的方式與甲方簽訂獨立的合同,并將此金額從項目總合同中予以扣除,以此達到享受所得稅優惠的目的。為便于理解,舉例如下:
[例4]20xx年度,丁公司累計向客戶轉讓技術所得800萬元,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相關成本和稅費200萬元。同時,丁公司分別向其所在地省科學技術廳和主管地方稅務局辦理了相關認定手續和備案手續。假設丁公司適用所得稅稅率為25%。20xx年4月,丁公司辦理20xx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實際應繳納所得稅金額計算如下:
1.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一技術轉讓成本一相關稅費= 800 - 200= 600萬元
2.實際繳納所得稅金額=( 600 - 500)×50%x 25%=12.5萬元
如果丁公司并未辦理相關技術轉讓所得的手續,將800萬元全部計入當期合同收入,其他條件不變,為簡化計算,暫不考慮其他因素,則該事項應交企業所得稅為( 800 - 200)X25%= 150萬元,兩者相差137.50( 150 - 12.5)萬元。
四、合理確認收入,節約資金成本
建造承包商對工程項目的會計核算由《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規范。對于合同收入的確認,基本原則是:(1)對于建造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2)對于建造合同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應區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第一,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金額確認:第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合同費用,不確認合同收入。企業在確認合同收入時,應同時確認相關的稅費及附加。
在稅法征收管理中,對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認定,針對營業稅明確如下: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動力及其他物資,不含預收工程價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合同未明確付款日期的,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對于預收工程價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工程開工后,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按月確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針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明確如下: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賬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由此可知,為了避免企業因提前確認收入而承擔相應的現金流出,企業可以在商務合同中規定除了部分預收賬款外,其他工程款根據完工進度進行結算并予以收取,以此保證會計計量和稅務計征的一致性,盡量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需要說明的是,該方法僅能調節某個會計期間的應繳稅金,當工程項目完工時,會計計量的應繳稅金和實際應繳稅金必將趨于一致。
五、計提安全生產費用,降低企業稅負
20xx年6月,財政部印發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其中第三條對高危行業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如何進行會計處理作了明確規定。在企業提取時,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計入“專項儲備”科目。企業實際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屬于資本化支出的,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在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并未就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予以明確。在實務工作中,我們僅根據稅法原理來推斷。《企業所得稅法》涉及到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條款主要是第八條,即: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對《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的規定進行了詳細說明,著重強調了企業實際發生且與企業生產產品及提供勞務等日常經營性活動相關的支出才予扣除。且在第四十五條對專項資金做出了專門規定,指出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于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準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后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由此可見,對于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既不屬于扣除范圍內的專項資金,也不屬于與企業生產直接相關的、合理的支出。只有在且有實際使用安全生產費用時,才能予以扣除。據此,EPC總承包商在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后應足額使用或將其支付給建筑安裝分包商,以避免在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作納稅調整。 開展稅務籌劃時,需要經常關注稅法及相關法規的最新變化。同時也應從企業整體利益考慮,做到統籌規劃,不可僅僅為了減輕部分稅負而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還應比較稅務籌劃的成本及因稅務籌劃帶來的節稅收益,綜合多種因素后再行實施。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12
甲方:興安盟國營八一牧場 (租賃方)
乙方: (承租方)
丙方: (原承租方)
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達成草場承包合同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本場轄區內位于111國道東側草場畝承包給乙方。承包期為 50 年,即20xx年 1 月 21 日至20xx年 1 月 21 日,承包金額共計人民幣 萬元,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給付甲方。該土地主要用于乙方牧業養殖。
二、該草場原由丙方 等承包經營,經甲、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丙方同意提前終止承包合同,乙方給丙方補嘗費 元,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給付丙方。以后該草場發生的一切事宜與丙方無關。
三、權利、義務
1、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將雙方約定的草場交付給乙方使用;
2、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交付給甲方承包費;
3、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期限使用該土地;
4、甲方應為乙方生產經營、籌建廠房及施工等提供充分的便利條件,乙方自行辦理建設廠房用地的審批和工商、稅務登記手續,甲方積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協調處理與周邊地區的相互關系和矛盾糾紛;
5、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轉包該土地,應到甲方備案。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7、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8、如果國家、地方政策調整等原因,無法正常履行合同時,甲方應返還乙方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承包費及相關費用,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要求其他方承擔經濟補償及民事賠償;
9、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期滿,乙方需要繼續使用該土地,本著平等、互利、公平的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四、由當事人一方的原因不履行合同義務,給甲,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民事賠償。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合同經三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單位蓋章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
乙方:
丙方: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潮州市潮安縣浮洋鎮洪巷村的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制作廠手彩業務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制作廠(以下簡稱公司)的手彩業務。
二、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三、承包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 元(大寫:),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后且乙方未違約時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
2、將公司手彩業務在本合同簽訂后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
3、將公司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物品借用登記表》為準) 。
4、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后即告解除。
5、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管理好資產,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乙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手彩業務,并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均與甲方無關。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保證金。
3、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手彩業務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并行使一切手彩業務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4、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甲方的`監督,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范圍,
6、對公司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送等。
7、承包經營期間,若以公司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
8、應每 月前據實向甲方報送手彩的財務報表。
9、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按價賠償,并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10、不得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結構及用途,特殊情況確需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動工。
11、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12、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公司,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公司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4、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交納。
15、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及公司聲譽和形象的事。
16、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環保、消防、治安、安全等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17、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種類管理費等與本公司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8、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后日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9、甲方對外所享有的債權,乙方負有清收義務。
20、乙方應自行解決承包方工人的食宿問題,但需遵循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需借用公司食堂就餐和宿舍就寢,公司將按規定收取費用并接受公司管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公司。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公司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結構及用途。
3、乙方損壞公司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乙方經營超出公司《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6、因安全事故而乙方拒不賠償的。
7、承包期內,乙方經營公司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六、公司印章的保管與使用
公司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公司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系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加蓋具與公司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公司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收回的;
2、該公司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公司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公司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保證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保證,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公司及其它財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后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公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貳份各六頁,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14
甲方:____
乙方:______
打井地點:第標段項目部灰土拌和站場地內。
甲方需要打井眼,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款項,雙方共同遵守,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一、_______________元,(包括所耗材料費),管壁材料為。
二、甲方打井預計深度為___________米,機井成型并投入使用后,乙方保證相應潛水泵的出水量。驗收時井作為檢查項目之一。
三、乙方為甲方所成型的'機井,保證甲方在省際通道交驗工之前的正常使用。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結算方法:打井完工后,在甲方使用過程中,甲方逐步付給乙方打井金額。
五、工程質量:乙方嚴格執行行業標準,成型的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成井工藝逐個實施,如成井工藝不到,乙方付全部責任。
六、開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工投入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操作的過程中乙方必須安全生產,如出現一切事故(包括人身、機械、社會)均由乙方全部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蓋章后生效。
八、水源由乙方負責并運輸。
九、其他末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日____月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15
一、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稅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一)稅收風險分析
在實踐中,由于水電費用都是由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委托其開戶銀行進行代收,實際承擔水電費用的主體是水表和電表的所有權人,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電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用,往往是由水表和電表的所有權人建設方或甲方進行代繳,并于今后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應給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進行扣繳。 這中由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水電費存在一定的稅收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前無法扣除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電費。因為,施工方承擔的水電費用,由建設方進行代扣代繳,而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后,開具的發票臺頭是建設方的名字,建設方把該張發票交給施工方進行賬務處理。根據國稅發[20xx]40號和 國稅發[20xx]80號文的規定,對于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和其他憑證,包括虛假票和非法開發票,均不得用以稅前扣除、出口退稅、抵扣稅款,企業取得的發票沒有開具支付人全稱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申請退稅。因此,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后,開具發票臺頭是建設方名字的發票,該發票給予施工方入賬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為了控制和化解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稅收風險,應采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與建設方在簽定建設總承包合同時,必須在總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設方代施工方繳納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并與今后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工程結算款中進行扣繳。建設方必須把扣繳的水電費發票或水電費分割表和扣繳的水電費發票復印件交給施工方進行人賬。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稅風險及控制策略
所謂的“甲供材”是指建設方(或稱為甲方)基于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筑材料從事施工的考慮而由建設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單位僅提供建筑勞務的一種建筑工程現象。由于“甲供材”分為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裝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裝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筑業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問題,對甲方和施工方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的稅收風險,現分析如下:
(一)建筑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1、建筑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稅風險
“甲供材”的營業稅風險體現在施工方沒有就甲方提供給其進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價格沒有并入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由于“甲供材”中的建筑材料是建設方或甲方購買的,建筑材料供應商肯定把材料發票開給了甲方,甲方然后把購買的建筑材料提供給施工企業用于工程施工,在實踐中,大部分施工企業就“甲供材”部分沒有向甲方開具建安發票而漏了營業稅。例
如,甲方與施工企業鑒定了一份100萬元的“甲供材”建筑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價款為40萬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筑勞務款為6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施工企業向甲方開具的建安發票是60萬元而不是100萬元,如果開具60萬元建安發票,則施工企業就是漏了40萬元的營業額計算建筑業的營業稅,應該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就沒有營業稅的稅收風險,為什么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的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基于此規定,除了裝飾勞務以外的建筑業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設方或甲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需要并入施工方的計稅營業額征收營業稅,否則存在漏報建筑業營業稅的稅收風險。 另外,有些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會與甲方簽定純建筑勞務合同,這也存在營業稅風險.比如,一份建筑合同,“甲供材料”價款為30萬元,建筑勞務款為70萬元。在簽訂合同時,施工企業可能會與甲方簽訂70萬元的純建筑勞務合同。這樣的話,施工企業只收取了甲方70萬元勞務款,肯定開70萬元的建安發票給甲方,甲方必然會以其購買材料所索取的30萬元材料發票和70萬元的建安發票入賬,這樣的合同和賬務處理處理,如果被稅務機關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補交30萬元材料款作為計稅依據的營業稅.
(2)企業所得稅風險
“甲供材”中的企業所得稅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由于沒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發票而不能夠在稅前扣除,從而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稅。由于“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購買的,材料供應商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了甲方,在實踐當中,施工企業基于營業稅風險的控制考慮,往往會把“甲供材”中的材料價款和建筑勞務價款一起開建安發票給甲方進行工程結算。例如,一項100萬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購買的材料為40萬元,建筑勞務款為60萬元,施工企業必須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才不會有40萬元材料款漏繳營業稅的風險。可是,施工企業開出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必須按照100萬元記收入,基于此,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沒有40萬元的材料發票成本,盡管實踐當中,不少施工企業會憑從甲方領取材料的材料領料單和甲方購買材料發票的復印件進成本,但是,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稅務當局是不認可材料令料單和甲方提供的材料發票復印件進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繳納40萬元乘以25%的企業所得稅。基于以上分析,“甲供材”對施工企業來講,企業所得稅風險較大。
2、建筑施工合同“甲供材”稅收風險控制策略
針對“甲供材”中的稅收風險問題,施工企業應該如何應對,筆者認為應從以下二方面來規避。 一方面,建筑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簽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須給予甲方開具包含甲供材營業額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而不能與甲方簽定純建筑勞務合同,然后只對建筑勞務款開具建安發票,因為, 建筑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筑勞務合同,但在工程結算時,工程產值必須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價值,這就決定了建筑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筑勞務合同時,甲方提供材料的營業稅也要施工方承擔.。
另一方面,施工企業應該爭取與甲方簽訂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簽訂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業才不會存在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如果甲方不愿意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辦法來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業與甲方必須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
其次,建筑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選擇材料供應商,有關材料采購事宜都由甲方去操辦,但是,簽訂材料采購合同時,必須在合同中蓋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夠蓋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采購款必須由甲方劃撥給施工方,然后由施工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如果材料采購款直接從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話,則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應商必須簽定三方協議,協議上必須有三方簽字,且協議內容是:施工方委托甲方把材料采購款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同時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須對其委托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材料款部分,視同收到甲方的預收工程款,給甲方開具建安發票。
最后,材料供應商必須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施工方,然后由甲方交給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對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筑材料的顧慮,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但是,這種操作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合同約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由工程承包單位采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基于此規定,甲方如果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應商那里購買材料。然而,該條規定是基于建筑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為保護施工承包者自行購買建筑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的干擾所進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愿放棄購買建筑材料而從中賺取材料差價的好處,與甲方達成協議按照以上分析的四個步驟進行操作,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當事人自愿協商一致的合同訂立原則,同時,對甲方購買材料部分依照稅法履行營業稅納稅義務,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筑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只要施工方自愿放棄購買建筑材料而由甲方購買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起到規避“甲供材”給施工方造成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
另外,還要避免二種錯誤的做法:一種是甲方轉售材料的現象。即甲方自購材料,相關的增值稅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開發成本。然后,甲方再將材料銷售給乙方,繳納增值稅,并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就工程造價合同金額開具建筑業發票給甲方,并繳納營業稅。這種甲方平價買進平價賣出,給施工方開具的發票,表明上看來沒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稅和施工方有材料發票進成本,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稅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只有銷售商品所有權的行為才構成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而甲方把購進的材料發給施工方進行施工并沒有把材料的所有權轉移給施工方,其所有權還是在甲方,不構成銷售的法律實質,再說甲方沒有建筑材料的銷售資質或銷售建筑材料的經營范圍。
第二種錯誤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銷售發票入賬就無稅務風險。
例如,某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包一個工程,工程價款1000萬元,其中甲方供材800萬元,乙方勞務200萬元。該我公司以800萬元增值稅發票,200萬元建安勞務發票入帳。800萬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繳建筑業營業稅?由開發商繳還是由乙方繳?有無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同時,《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中華人民公會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發包人或者出租人應當自發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內將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關情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不報告的,發包人或者出租人與承包人或者承擔人承擔納稅連帶責任。”依據上述規定,該公司與建筑公司簽訂總價值為1000萬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內甲供材料800萬,無論如何結算,建筑公司應按1000萬繳納“建筑業”營業稅并開具建筑業發票。在建筑業征管中,由于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標報價及工程竣工結算價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筑業專用發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額。承包方一般以開具建筑業發票金額,繳納營業稅。甲方30日內又不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報告甲供材料金額。因此,甲方發包人應承擔納稅連帶責任,應繳納甲供材料費部分(800萬元)的營業稅額由工程發包方承擔。因此,若與建筑公司簽訂總價值為200萬的工程合同,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筑公司在開具發票時,甲供材料價款不能作為發票開具金額。
(二)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及控制
1、稅收風險分析
安裝合同的“甲供材”實質是“甲供設備”,所謂的“甲供設備”是指建設方購買設備,然后把設備發給安裝企業進行安裝的經濟行為。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中的涉稅風險是包工包料的情況下,設備價款和裝修材料費用必須要繳納營業稅,特別是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設備和材料款在繳納增值稅的情況下還得繳納營業稅,存在重復納稅的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6號)第三條(十三)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基于以上規定,裝飾工程是由客戶采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可不計入承攬方的營業額納稅,但如果出現由承攬方采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情況,還是要依混合銷售的規定并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稅。
2、控制策略
針對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問題,必須采取以下稅收風險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納稅人的安裝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設備”合同;裝修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納稅人的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必須成立一家獨立的子公司專門從事設備和裝修材料的銷售、批發和零售業務,該子公司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合同,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與建設方簽定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
三、建筑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的稅收風險及控制
建筑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現象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二是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這兩種違約涉及到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
(一)違約金的稅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稅風險
建筑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稅風險,主要體現在收取違約金的一方是否要繳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五條規定:“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三條規定:“ 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
[20xx]16號)文件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并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基于以上政策規定,如果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總承包方向建設方收取的違約金是一種提供建筑勞務的價外費用,必須繳納營業稅,必須向建設方開具“建筑業”的營業稅發票,否則是漏稅的風險;如果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建設方向總承包方收取的違約金不構成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不需要向總承包方開具發票,否則是多繳納營業稅的風險。
2、企業所得稅風險
建筑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企業所得稅風險,主要體現在支付違約金的一方怎樣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收取違約金是否要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上面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稅風險分析,可知,支付違約金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是決定支付的違約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的關鍵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xx年第512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基于此規定,那么對未履約合同或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而取得的違約金,屬于企業的其他收入所得,應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按企業適用稅率計征企業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規定支付對方的違約金,是企業在正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七條又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筑總承包合同中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屬于《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所規定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其他支。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16
_____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逝,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二、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為__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___斤(或______元),其中:一九_______年上交______斤(_____元),一九________年上交_______斤(_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_魚占______%,______魚占_____%,魚占_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___月____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后十天)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鮮魚(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⒉ 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⒋ 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平線不低于____米。
⒌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⒍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⒉ 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⒊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⒋ 乙方每年捕撈魚后,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⒌ 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⒍ 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⒎ 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⒏ 乙方抓住偷魚者,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⒐ 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⒈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給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⒉ 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⒊ 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⒉ 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⒊ 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于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_元的違約金。
八、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干涸,經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小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九、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鑒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給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公社管委會(鄉),大隊(村),(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縣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生產隊: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蓋章)
精選承包合同范文匯編 篇17
甲方(發包方):洛陽德潤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趙金標 身份證號:
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乙方承包甲方產品和原料(以下簡稱貨物)的出入庫裝卸工作。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承包工作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貨物出入庫裝卸工作的承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此承包協議工作的地點在甲方公司的廠區內部。
第二條 承包費用及抵押金
2.1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乙方按時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裝卸任務。
2.2因受甲方當前產量、訂單等因素的影響,產量尚不穩定,雙方商定裝車暫按:礦泉水6元(按每噸74件計)、易拉罐飲料6.2元(按每噸220件計)、易拉罐飲料 元(按每噸 件計)執行,若甲方產量增加、穩定以后,裝車價格另行協商調整,義務卸車,不予計量、計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勞務費,結算方式為每月底結算上月勞務費。
2.3乙方留一個月的勞務費在甲方處作為抵押金,當雙方解除合同且無糾紛的情況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應無條件返還乙方所有抵押金。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及發貨的實際情況安排乙方進行裝卸貨物工作。
3.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物流、天氣等情況隨時調整裝卸貨物的順序及時間。
3.3甲方根據乙方裝卸車的實際情況,有義務提供叉車、托盤等輔助機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間,甲方可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裝及簡單勞動保護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裝卸任務后,甲方有義務按月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務費用。
3.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裝卸人員提供工作餐,標準參照甲方公司內部標準。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車司機、倉庫保管員等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有權自行組織裝卸人員,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裝卸人員有義務接受甲方的裝卸貨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義務在裝卸過程中核對貨物的型號、數量等情況,如有與貨單不符,要及時通知倉儲人員。
4.4乙方裝卸人員有責任維護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認為甲方的工作安排會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乙方有權拒絕。
4.5乙方須統一為裝卸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出現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以及費用。
4.6乙方裝卸人員在裝車的過程中不得損壞貨物,如有損壞必須依照貨物的價格按價賠償,賠償款從乙方當月勞務費中扣除。
4.7乙方裝卸人員不得以非安全理由無故停工、罷工,否則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損失情況向乙方要求相應賠償,并在當月勞務費發放中體現。如當月勞務費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遲裝貨、消極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財物,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裝卸人員進行處罰。
4.9乙方裝卸人員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廠區范圍內吸煙及使用明火,否則每人次罰款100元。
4.10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倉庫內防火、防盜等各項工作進行協助,并按規定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5.1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及變更,形式可為合同附頁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發包方):洛陽德潤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年年 日 日 月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