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運輸合同匯總(精選18篇)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1
有一般公路與汽車專用公路之別,后者越來越多出現了公路等級,二級公路因此就有兩種規格。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甲方就煤炭運輸事宜與乙方通過充分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和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運輸協議條款:
一、運輸項目: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煤炭
1、運輸路線:興隆煤礦--育才煤礦--納林塔煤礦--多經站臺。
2、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運輸價格:每噸24元(不含運輸稅票)
4、以當前市場油價為基礎,油價漲跌價格相應調整,(補油差)。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礦各種大型檢查及當地政府各項通知等),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2日視為正常,超出規定時間,每日每臺車輛補償1000元。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協調運輸道路周邊關系。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甲方必須在4日內安排乙方車輛裝車,超出規定時間內甲方賠償乙方每日每臺車輛1000.00元(除自然災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臺車輛20xx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說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為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復印件)。
9、乙方保證 日內到達車輛 臺,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甲方驗收后,乙方提供支付運費的`所有票據,到甲方結算支付運費。
2、乙方應出具磅單及運輸發生的所有費用票據,作為運費的結算依據,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3、結算時間:每日早9.00點前交前日運輸費用票據,每日17.00點結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除節假日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六、啟動資金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運輸地點后,甲方支付給乙方每臺車輛3000.00元,做為乙方車輛啟動資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運輸每臺車輛的啟動資金3000.00元。
3、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后,甲方必須在3日內支付乙方車輛的啟動資金每臺車輛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啟動資金,甲方賠償乙方每臺車輛的往返的實際全部費用的兩倍。
4、甲方扣除乙方啟動資金每臺車輛1000.00元,作為合同保證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系,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為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系,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輛運費的10%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九、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2
甲方:
乙方: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五、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形式審查。
七、乙方讓擬雇車輛承運之前,必須與擬雇車輛駕駛員先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雙方之間的雇傭關系。并且乙方必須將擬雇車輛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或資格證復印并經其簽字確認真實且與原件無誤后保存。
八、乙方按時參加甲方定期免費提供的安全運輸事項、知識、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
九、乙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罰款。
1、乙方雇傭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駕駛其運輸車輛的。
2、乙方雇傭的車輛未正常對車輛維護和檢測的。
3、酒后駕駛道路運輸車輛的。
4、在1個記分周期內交通違法記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并通過考試的。
5、車輛超速、超載等道路交通違規行為。
6、未有經營、運輸合法證照、資質情況的。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十、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
1、運輸車輛不是散體物料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安全防護及安全標志,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
3、施工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干,不聽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的。
十一、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負責周邊外圍關系(如交警、城管、街道、村委等),若乙方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可以視情況提供協助。
十二、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三、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四、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五、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營運和土方施工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六、乙方應當將本協議中主要的有關運輸車輛負有安全營運義務及應負責任,在乙方與所雇傭車輛的協議中明確約定。
十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八、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
二十、責任期:自雙方蓋章、簽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建設施工運輸結束日止。
二十一、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二、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3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下面是關于包車運輸合同范本的內容,歡迎閱讀!
甲方: 乙方: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系電話:
詳細地址: 詳細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就乙方從甲方包車事宜,在互惠互利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1、 甲方駕駛員只按本合同約定的線路和時間運行。乙方臨時增加或改變行程,需經甲方營銷部門同意,費用另計,在運行前交甲方駕駛員代收。否則,甲方駕駛員有權拒絕改變行程。
2、甲方_____途中被罰款、扣車等,損失自行負責。
第二條 租車期間的有關事項:
1、租車期內,駕駛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安排。
2、乙方乘客造成_____及附屬設施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駕駛員應配合乙方領隊(全陪)工作,不得消極怠工,服從乙方安排。否則,乙方有權投訴,甲方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條 甲方在承運期間所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酌情解決。
第四條 甲方必須提供車況良好的_____,按乙方安排的時間按時到場準時發車。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誤點、等候及其他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和損失。
第五條 計價方式包車費用和付款方式
公里計價: 元/公里,合計元。
按_____計費: 元/車,合計元。
第六條 補充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雙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者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ㄎ写砣撕炞郑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為了規范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行為,明確站、車雙方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起訖站點:班車自____站至____站,途經________________,全程____公里。
2.車型票價:乙方提供_____型_____級客車_____輛_____座,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全程票價為__元(根據客運市場情況可臨時調整票價)。
3.發車時間:班車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從本站開行,編排車次為___次,發車時間為_____時___分,每日_____班(甲方有權根據運輸市場需要增加班次或調整發車時間)。
二、雙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經營條件,積極組織客源,
合理配載,并負責站內開班宣傳和各項服務與管理。車站實行統一排班,統一運價,統一售票。
2.甲方對乙方參運車輛提供售票、候車、上客、停放、
清洗等服務,維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益,并按照國家規定提供有償服務。
3.乙方進站車輛需有完備的營運和保險手續,向甲方
車站繳納經營保證金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營運期間,乙方需保證車容整潔,車箱衛生,保證車輛完好,按規定執行車輛日安檢制度,并按甲方指定區域候班上客。
4.乙方車輛憑進站證進站,須懸掛有效線路牌。營運車主應嚴格遵守甲方的支行、稽查和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配合甲方維護站場經營秩序,維護甲方及自身的經營信譽和旅客利益。不得在站內、處攬客、攬貨、設點或委托他人售票,更不得中途甩客、賣客。
5.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調度指揮,保證正班、正點運行不得延誤發班、失班、停班。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2小時通知站方,事后補辦手續。春運有國家假日期間不受理報停班。
6.高速直達班車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運行,不得隨意途中停車攬客,如因車主行為造成的違規及旅客投拆,按相關規定處罰。
7.在特定條件下(如搶險救災、春節等重點運輸),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調度安排。
8.乙方如發生交通事故,甲方應積極配合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9.發生商務事故,在站內由甲方處理,在途中由乙方處理,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10.乙方車輛的包車、加班運輸,按甲方運調部門的安排運行。
11.甲方應加強對危險、有害物品的查堵,乙方司乘人員應全力配合。
三、財務結算
1.營運結算由乙方憑甲方車站開具的“客運結算清單”每月_____日在甲方財務結算一次。
2.甲方按規定收取的費用如下:
a.站務費每人次_____元收取。
b.客運代理費、車輛清潔費按營收額的_____%收取(結算票價表附后)。
3.稅金按__%收取。
4.行包代理費為扣除運雜費后運費的__%收取。
5.車輛停車費為每臺每月___元,共計___元。
6.車輛日安檢費為每次___元,包月___元。
7.國家節假日期間的票價上浮比例,按物價部門的規
定和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執行,上浮部分按__%結算。春運期間結算另行規定。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須按照國家站場管理規定提供相關的服務,如未按規定服務,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直接經營損失。
2.甲方須按時與乙方進行財務結算,除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外,甲方不得延期結算。
3.乙方車輛停班未在該班發車時間2小時前報告并經甲方批準的,按脫班處理。
4.乙方因經營行為不良,被有關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等,對甲方造成信譽損害的,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5.對延誤發班、失班、停班,不按規定報停班或私自在站內、外攬客、拉客、私帶旅客和貨物出站及中途甩客、賣客等違規行為,依據《汽車客運收費規則》和甲方企業相關管理規定處罰。
6.各項違約金及罰款均在營收結算中扣除。
五、其它
1.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國家法規和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自行延期。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可制定附加條款。協議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向甲方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
補充安全管理規定
為確保安全生產,樹立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嚴肅性、性。保證制度和辦法規定順利執行,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
一、嚴守操作規程,維護企業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二、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測合格,各種手續齊全有效,按規定進保的車輛、承包車,駕駛員方可報班。
三、配合本公司安檢人員,對車輛必須進出站的檢查,憑安檢合格證報班及簽發行車路單。
四、客運車輛車廂內不得堆放、攜帶危害旅客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車頂行李架裝載貨物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五、長途客運車輛每日行程在_____公里以上的,必須選配兩名一級大客駕駛員,交換駕駛,且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六、客運車輛必須配備三角木、砂袋、防滑鏈條、滅火器。認真做好“三品”查堵工作,杜絕“三品”上車。
七、結合本單位的生產性質,除在車站用廣播宣講旅客乘車須知外,承包者及駕駛員更要宣傳:乘車過程中,請你們珍惜生命,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八、嚴禁超載行駛,憑票乘車,如承包者及駕駛員要求多載,站務員有權拒絕開票,調度拒絕簽發路單和各種行車手續。
營運車輛補充協議
為加強站場管理,維護營運秩序,確保站場安全,特規定如下:
一、凡進站營運車輛一律不準在車站內外喊客、拉客,出站后車輛沿途_____公里之內不準攬客,違者,每次處違約金_____元。
二、車輛必須按時發班,不準拖延時間,不準提、扯其它班車的車票,違者,每次處違約金_____元;提、扯其它班車的車票的,不開結算單,不予結賬。
三、班車進站按指定區域下客,指定區域待班,提前_____分鐘入庫,車頭朝前,不得亂停亂放,不得爭搶車庫,違者每次處違約金_____-_____元。
四、發車前必須關好車門和倉門,站務員按操作程序指揮發車時,車輛駕駛員必須密切配合,服從指揮,駕駛車輛慢慢駛出車庫,違者,每次處違約金_____-_____。
五、車庫前嚴禁人員圍坐閑談、所飯等,違者,每次處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服從車站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站場規定,嚴禁堵車、堵庫、堵門,違者,每次處違約金_____-_____元。堵車、堵庫、堵門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七、營運車輛不準隨意傾掃垃圾,違者,每次處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八、營運車輛不經調度允許,禁止私自加班、強行加班、跑黑班,違者,每次處違約金_____元。
以上規定,望各車主自覺遵守。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5
危險化學品運輸示范文本編制及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參照股份公司貨物運輸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廣泛征求相關業務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編制完成。文本編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適應企業經營活動需要。通過合同條款設定,最大限度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經營活動實踐有機結合,有效規范企業經營行為,防范各類風險,維護合同方利益。
2、通用性與針對性相統一。示范文本突出危險化學品特性,針對其運輸業務特殊需要,進一步規范和細化了合同條款,適用于各類企業。
3、共性條款與個性條款有機結合。示范文本包含共性條款和個性條款兩部分,共性條款不應隨意更改,個性條款可以由地區企業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完善和細化。
二、地區企業開展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業務,作為托運人或承運人與相對方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情況使用或參照本示范文本。
三、地區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可根據需要對合同示范文本進行調整、完善和細化,并報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備案。
四、使用示范文本注意以下事項:
1、合同條款填寫應當具體、準確、完整,不得出現可能導致歧義的內容。填寫內容較多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列出清單作為附件。
2、合同雙方的名稱和住所應按照營業執照規范填寫。
3、填寫示范文本空白項或選擇項時,按照雙方約定的`內容填寫,對不需要填寫或未選部分的內容,請填“無”或刪除,不得留有空白。
4、危險化學品指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5、合同第13條爭議的解決只能選擇一種方式。選擇仲裁方式,應寫明仲裁機構的準確名稱,如“北京仲裁委員會”;選擇訴訟方式,應選擇有利于我方的有管轄權的法院;集團公司所屬單位之間的糾紛解決方式只能選擇協商解決。
合同編號: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6
甲方 (貨物方) :
乙方:**縣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運輸貨物,運費為整車運費=車次費**元/日+0。45元/公里+路橋費;零擔運費=**元/立方米X公里
二、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裝車后, 甲方需提供貨物裝箱單,商業價格單,便于貨物丟損賠償時參用。貨值超過**萬元甲方需賣保險。
三、甲方有權免費跟蹤查詢貨物運輸期間的情況,如貨物有丟失,損毀,甲方在收貨前提出。
四、貨物不得夾帶違法物品,因此被查扣乙方不負責,甲方負擔貨物的被檢被查被扣等費用。
五、因不可抗原因(如:地震,水澇等)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但要及時通知甲方,并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六、付款方式:起運時預交一半運費,貨到付清。
七、合同履行:本合同起貨時履行開始,收貨付款后終止,期間如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負擔產生的'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7
一、運輸合同主體及其特征
運輸合同主體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即運輸合同的當事人,運輸合同的主體和客體。根據運輸合同是雙務合同的特性,基本當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運費權利并承擔運送義務的承運人,另一方是享受運送權利并支付運費的旅客和托運人,雙方當事人的數目則視具體合同關系而定。由于運輸合同經濟關系的特殊性,承運人和旅客及托運人作為合同主體也相應地具有特殊性。
(一)承運人的性質和種類
當代運輸生產的高風險、高技術性質要求承運人具備多種條件才能進行運輸生產活動。一般來說,承運人首先應擁有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掌握運輸技術的.運輸專業人員并具有較雄厚的經營資本。因此,承運人一般不能是個人,而是較大規模的企業。其次,從現代企業制度角度來說,運輸企業必須是企業法人,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其資格首先應符合法人的一般法律規定,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其運輸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專門運輸法的規定。
運輸企業既然是企業,必然同其他企業一樣,具有營利目的。所不同的,是運輸企業的營利目的,是依靠運用特定運輸工具運送旅客和貨物,即支出運輸勞務和物化勞動并收取運費才得以實現的。但是,運輸生產的性質決定,運輸經濟關系的相對方不是特定的、少數的個人或組織,而是不特定的、全社會的人或組織。運輸企業具有公用性質,運輸企業的二重性決定,企業效益和為社會服務作用的對立統一。這就導致必須以法律予以控制和調節。此外,特定地區和線路上所容納的運力與運輸需求應當適應,并且應當具有運行的固定性和規律性,進而要求限制承運人數量,并且限制承運人之間進行無節制的自由競爭,結果,是由法律確立承運人的壟斷和獨占地位,法學論文《運輸合同的主體和客體》。法律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同時也是為了平等保護運輸合同關系雙方主體的權益,需要對承運人加以嚴格的資格(或身份)規定,并明文規定其權利范圍并課以法律義務。但社會生活中并非一切運輸生產活動都具有同等的公用性,因此,西方國家有所謂公用承運人和獨立承運人之分,但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獨立承運人的相對方仍是社會大眾,其公用性仍是不可否認的。因此,獨立承運人不過是契約自由在運輸合同領域內的標榜而已。我國有營業性運輸和非營業性運輸之分,只有營業性運輸才屬運輸企業生產活動。
1、承運人資格與經營特許權
西方某些國家在19世紀初,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制度曾一度允許一切人或者公司從事某些運輸活動,但后來就逐漸被嚴格的限制和管理所取代;驹蛟谟诠、鐵路、內河、航空、海上等運輸活動固有的公用性和對國家、全社會的經濟、軍事作用。各國對具體運輸方式的嚴格管理程度和發生時間并不是相同的,一般取決于各運輸方式發展的水平。最早出現國家干預的是鐵路運輸,其后是公路運輸,再后是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
國家對運輸業的管理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某些情況下,政府可以直接投資、經營運輸業務,即政府直接作為承運人與相對方發生運輸合同關系。大多數情況下,政府采取投資控股的方式控制運輸企業的活動。政府的直接經營活動,導致取消一切競爭,導致官僚主義和效率低下,歷史上證明效果并不理想,本世紀七十年代美國運輸業內發生的所謂“放松管理”的運動是一例證。因此,最普遍的國家管理方式是制定專門運輸法,一方面限制進入運輸領域,規定承運人從業資格和經營特許權,不具備法定從業條件、未取得運輸特許權的個人和組織,一律不得從事運輸活動。另一方面,專門運輸法和行政法規對運輸經營業務主要是合同的基本內容、運價、合同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并嚴格行政管理,承運人不得違反。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8
道路運輸合同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蛭谐羞\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 托運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9
甲方:
乙方:
合同簽署地: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就乙方汽車拉運甲方承運的煤炭等貨物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承包經營事項
甲方將乙方的車輛組成車隊拉運甲方所承包運輸的煤炭等貨物。
二、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經營期限為_年月日至_年月日,合同約定期間內若遇運價調整雙方依據新運價重新簽訂本承運合同或補充協議。
三、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或貨主指定的地點。
2、甲方與貨主辦理拉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3、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4、運輸路線為甲方指定的自陜西省神木縣大保當鎮隆德煤礦至大唐陜西發電有限公司下轄的:大唐灞橋熱電廠。
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燃油、路橋通行費用、違章違規罰沒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司機工資、所有保險等費用等,食宿自理。
5、乙方以自有車輛做為運輸工具,車牌號、車架號、發動機號、司乘人員身份證等合法證明文件須造冊復印2份供甲方備檔,期間不允許調換車輛及人員,如遇特殊須臨時向甲方申明并登記造冊。
6、上述車輛,必須車況完好、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四、運費結算
1、運輸價格以貨物到大唐灞橋熱電廠元/噸。根據市場變化及國家汽柴油價格變動及時調整,雙方及時簽訂運費價格調整補充協議。
2、噸位計量及實際結算以大唐陜西發電燃料有限責任公司計量為基準,允許乙方有0。2%路損,超出部分損耗由乙方承擔。
3、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要求從指定裝貨點運至指定卸貨點,每天運輸后,由乙方指定的財會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到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甲方給乙方每一天結算100%的運輸款,如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乙方結算,甲方純屬于違約合同行為,乙方有權停止運輸,因甲方的原因給乙方造成停運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因素后果,由甲方全面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2、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甲方有義務公正、公平、合理的為乙方安排運輸。
3、甲方有權定按照國家規定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并進行考核。
4、甲方有權在承包經營期內,指定專人對乙方使用的車輛進行安全、車容、車況檢查。如乙方使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運輸。
5、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統一規范及公司管理制度,乙方必須遵守。
6、甲方有權參照市場和國家規定制訂本企業統一的運費標準和其它費用收取標準。并按標準給付乙方運費。
7、如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后,超過6小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和日期開工,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等,其損失由甲方承擔,按每輛車每天的運輸費補償給乙方。
8、甲方必須保證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后裝卸貨物及時,按照本合同規定本月合同裝卸貨物數量為:_____;每天裝卸貨物量要在700噸以上,如甲方不能完成當天裝卸貨物要求,甲方必須安排人員加班裝卸貨物,無故不完成裝卸貨物要求給乙方造成合同違約,違約后果全部有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保證按時完成甲方的貨物拉運的任務量,并服從甲方的統一調配。
2、乙方有義務按車輛相關規定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性能完好、車容整潔。乙方有義務遵守交通法規和機動車操作規程,保證行車安全。
3、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運輸過程中私自卸貨,倒貨、偷盜、不得將車輛交給它人駕駛,不得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不得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
5、乙方有權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并承擔違反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乙方有義務有運輸過程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或車輛損毀時,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并立即報警。
7、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系(電話、對講機)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調配。
8、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9、乙方享有在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清結運輸費用時,依法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力。
七、貨物運輸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由乙方全部承擔。
2、交通事故,事故賠償責任由由乙方承擔。
3、貨物損毀或丟失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遭受人身損害和車輛損毀的,除保險公司理賠并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和補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月運量運費2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1、承包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甲方:
乙方: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10
甲方(托運人):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裝卸及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為期一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為止。
二、承運貨物及運輸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裝卸并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
三、貨運流程:
1、由甲方貿管部通知乙方裝貨運貨;
2、乙方到甲方倉庫裝貨;
3、雙方核對簽收;
4、乙方送往目的地由收貨人驗收;
5、乙方要求收貨人在簽收單上簽字或蓋章;
6、將貨運簽收單交回甲方貿管部;
7、甲方貿管部出具貨運完成證明。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的貨物總量及里程計算,具體標準按甲乙雙方約定執行(見附件)。
2、裝卸費按甲方庫管部現行費用執行(見附件)
3、乙方憑甲方貿管部出具的貨運完成證明,經甲方貿管部認可的月度運輸費用核算匯總,提供合法發票后,經甲方總經理簽字,到甲方財務部進行月度運費結算。
4、乙方憑甲方庫管部主任簽字確認的倉庫裝卸明細,出具發票,經甲方總經理簽字,到甲方財務部進行月度裝卸費用結算。
5、運費及裝卸費用定額每季度調整一次。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應通知乙方到倉庫裝貨,應說明運送時間、數量、目的地、收貨人聯系方式等。
2、甲方應將運送過程中需注意的事項詳細告知乙方。
3、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約定憑據進行月度結算。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到甲方倉庫,在甲方庫管人員監督指導下自行安排人員裝貨,并在確認無誤后簽收。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讓其在貨運簽收單上簽字或蓋章,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返回后將貨運簽收單交給甲方。
3、乙方還必須完成銷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如:捎帶發票、貨款等。所捎帶貨款應于返回后24小時內送交甲方財務,并有甲方財務出具收到捎帶貨款證明。不許截留抵沖運費,否則將承擔雙倍賠償責任。
4、乙方承運的貨物要確保安全,運輸途中如發生失竊、火災、雨淋、污染等情況,致使貨物短少、丟失、損毀、變質等問題,乙方應按照原貨值賠償甲方經濟損失。貨物運輸中因故意或過失所致一切事故,乙方自行負責,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因事故不能及時送到目的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責任。對于送錯目的地后需轉運的,裝運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運輸過程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收貨人資料不齊全,應及時通知甲方補充,否則造成損失有乙方負責。因不可抗力或收貨人行為,致使貨物不能按時交付,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未及時通知,造成的損失有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未盡到上述責任,對于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法律法規規定,未予規定的由雙方協商決定。合同履行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市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_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11
甲方:三河鎮場鎮:余祥《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陽通鄉個體運輸戶:黃俊《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修建龍橋鄉新寨梁村3.2公里水泥路,需要運輸沙石料,乙方現有大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沙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運輸,現達成協議如下。
二、具體協商細節項目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家沙,甲方給乙方結帳王家沙,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場,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幣結算。
三、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四、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須在20__年12月31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沙石運輸合同協議沙石運輸合同協議。
五、甲方邀請乙方擔任龍橋鄉新梁村3.2公里路的沙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擔責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沙石運輸業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除長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七、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
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沙石運輸合同協議合同范本。
公證人簽字: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12
托運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擔甲方指定行政區域內的全部產成品貨物的銷售運輸工作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內容
一、甲方將冷凍食品交給乙方承運,并負責準備好貨源(包括包裝物、助成物等物資)及運輸貨單由乙方運輸。
二、甲方負責安排線路。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線路進行配送。
三、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產品運輸線路和網點。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第二條各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交給乙方的產品箱數正確,外包裝完好無損,箱體干凈,外箱標識清楚。
2、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標準按實際使用車型______、裝載量______(噸)、公里數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定(非保溫車一律不得投入大于200公里長線運輸)。
3、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4、甲方將針對乙方進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記入檔案作為后期續約資質之一?己朔桨敢姼郊。
5、因線路變更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及時通知收貨人。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等,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后,產品沒有和奶站、網點交接確認前,負責產品保管責任。
2、乙方必須服從物流事業部現場調度,加強隨車人員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操作規章制度,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并按甲方違紀處罰規定處理。
3、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線路、?奎c運行,負責每天將甲方的.產品安全、保質、保量、準時送達,如有違約,除賠付產品損失外,乙方應付違約金1000元次,且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4、甲方所規定的承運線路短時間修路須繞道行駛的,在不超過20公里范圍內乙方自行解決,超過20公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雙方重新核定公里數。因修路原因造成的繞行,待原路恢復后,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乙方在承運甲方產品時,如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應及時委托中轉甲方產品并
第一時間報告甲方,委托中轉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須安全行車,保障隨車人員(裝卸工)人身安全和產品安全。乙方按規定必須辦理人、車保險。運輸工具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貨物延時到達產生的違約責任,亦應由乙方負責。因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產品損失的,涉及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如發生重大傷亡交通事故乙方負主要責任的,事故處理完畢本合同自行終止。
7、乙方承諾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務的隨車人員(含駕駛員及配送工)辦理合法用工手續,由于乙方雇員勞動糾紛問題對甲方業務造成影響,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且乙方將承擔由此對甲方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8、乙方需提供優質的服務,如因運輸服務質量投訴,經核實確認責任在乙方的,每發生一次承擔違約金500元,當月發生2起以上或年內累計發生5起,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
9、承包合同期間,甲方如站點撤并或市場上下量超過核載噸位15%以上,甲方有權調整配送線路和運輸車輛,并按實載噸位核算承運價格,但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商定調整事宜。乙方因年檢、維修、保養等原因不能按時承運的,應提前____日通報甲方以便安排。甲方安排車輛代乙方承運時,除扣除當天運輸費用外并另外收取線路總費用10%的管理費。
10、未經甲方書面通知確認,乙方不得將甲方的任何貨運業務交付
第三方,如經甲方同意雇用
第三方支援作業,而
第三方之作業發生對甲方之任何損害視同乙方行為,甲方將根據合同約定要求乙方進行賠償,并從乙方運輸費用中進行扣除。
1
1、乙方在甲方需要時,須提供完整的車輛和司機檔案(包括司機姓名,身份證,車牌,車型圖片)。乙方要設專職人員負責甲方公司裝車事宜,維持好裝車秩序并做好線路的全程監控工作。
1
2、乙方承擔甲方線路(自帶裝卸工),需保證甲方塑料包裝箱(包括托盤等物資)、玻璃瓶等包裝物的回收任務,若發生丟失情況,塑料包裝箱按30元只賠償。乙方應認真做好塑料包裝箱在網點的交接、單據的填寫工作,及時向甲方反映網點信息。
1
3、乙方必須保證所配送的車輛具有低溫冷藏功能,并維護好車輛制冷系,配送產品到奶站、網點時車內溫度為8度以下,確保產品冷鏈的完整性。每天裝貨前30分鐘打開車輛制冷系統,車廂內必須配備溫度實時跟蹤儀,以監控產品冷鏈的完整。網點檢查和投訴每發現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將處以壹仟元的罰款,并賠償產品損失。累計3次投訴,本協議自行終止。
第三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經雙方核定乙方承擔由_____經___至______的配送線路,車型擬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含駕駛員工資、裝卸費、過境費等乙方車輛一切有關運營費用)確定為_________________元日(如涉及多條線路運輸,詳見附件線路報價表)。簽訂此合同時油價______元升,市場油價漲跌幅度大于10%時,方可協商調整。
二、甲方按月兌付乙方月運費(含駕駛員工資、裝卸費、過境費等乙方車輛一切有關運營費用)。結算時乙方提供正規運輸發票,票到財務后一個月內運費打到乙方賬上。
三、客戶簽收回單是甲方支付乙方運費的必要條件,凡乙方無法提供客戶簽收回單的發貨,視為未完成。委托運輸超過3天仍不能提供客戶簽收原件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及未付出的運費中扣除相應訂單金額。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無充分理由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產品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車輛將乙方違約的托運貨物發出,并收取乙方違約金元次。
三、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元次。
四、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凍損等,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五、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簽定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六條合同終止
一、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二、因乙方違反相關考核規定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第七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任何對本合同的變更、改動,必須通過書面提請并經雙方簽字方可有效。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備注:
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13
合同編號:115809
托運方:
承: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機械設備運輸事項達成合同條款如下:責任和義務:
托運方負責裝卸,承予以協助。貨物上車就位后,承負責核實貨物數量及重量。承按時安全將貨物送至托運方指定地點。運送時間由托運方提前一天通知承到現場裝貨,當天裝貨須當天發車直接開往目的地。承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行車執照原件,由托運方確認后,復印存檔。違約責任:
承應在托運方約定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內將上述貨物安全無誤地運至目的地,如未按時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每延期一天,乙方賠償甲方元。運輸途中如有損壞或丟失貨物,由承負責全額賠償。在運輸中出現的`一切問題由承負責。
運輸地點和價格:
付款方式:
等全部貨物運抵目的地后,由收貨人按發貨清單驗收合格(數量及質量)后付款。法律責任:
承必須遵照國家有關法律執行本合同,如運輸過程中違反相關法律,一切責任由承負責。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市法院管轄。
本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復印件有效。
甲方聯系人: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人:聯系電話:
駕駛證號:車牌號: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14
甲方:
乙方:
一、本次運輸車型為:_______________車號:_______________承運人駕駛證號:_______________
二、標的'數量價款見清單。
三、運輸起止地點有時間要求: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時由_______________出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之前到達到交由_______________收貨,電話:_______________。
四、運輸費付款方式:本次運輸費每噸為總額為_______________元,)已付余額_______________元。貨到付清。
五、違約責任:遇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按期履行造成的損失,按《合同法》的規定解決。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甲方:
乙方: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15
合同編號:
甲方(托運方):
地址:?郵編:210003
電話:
乙方(托運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丙方(承運方):
地址:?郵編:
電話:
簽約地點: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按照《_____》及國家有關的運輸法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互惠互利、保質保量和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2_________年1月1日至20_______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內合同當事人發生變化,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條?運輸物品及運輸范圍
1、運輸物品:成品油(汽油、柴油、煤油)。
2、運輸范圍:丙方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從甲方和乙方自有或承包的油庫和中轉油庫,將成品油配送至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各個地點。
3、油品起運地:甲方和乙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和乙方指定的提貨地點。
4、油品送達地點: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加油站、直分銷客戶或其他指定地點。
5、運輸數量:甲方和乙方依據丙方20_________年承運甲方成品油的數量下達月度計劃。三方同意在合同期間以20_________年的運輸量為基數履行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可以對超過20_________年的運輸量的部分進行市場競爭招標。
第三條?丙方營運資質、_____及從業人員要求
2、實行公司化運營,無單車承包運行模式(即工資、修理費、燃油費等承包給駕押人員,駕押人員上交公司管理費),_____資產屬性清晰,承運_____中無掛靠_____。
3、承運_____必須符合甲方制訂的安全標準,_____行駛證、危險化學品營運證等相關證照齊全,實際載重量不得大于核定載重量。禁止駕駛員無證或不按準駕車型資質駕駛油罐車;嚴禁超載、超速行車和_____帶病上路營運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規的違章行為。
4、_____的車型、噸位、設施必須滿足甲方油庫、加油站的裝卸工藝條件及業務需求,新增_____的車型、噸位、設施必須在甲方和乙方的指導下購?Z。
5、油罐容積須上經國家法定的計量檢測部門測定,編制容積表,且在有效的檢定期限內。檢定周期到期后,由乙方論證是否需要繼續檢定,加油站實行地罐交接的區域,數量交接以加油站液位儀為準,油罐車作為運輸工具,可以不檢定,但是數量交接有異議的話,須以加油站液位儀為準。甲方和乙方直分銷客戶實行重量交接的,相關油罐車容積可以不檢定。
6、罐體和附件良好有效,無影響強度的損傷,變形,焊縫無滲漏,罐體經有資質的檢定部門檢定合格。罐體必須設?Z靜電接地端子,并在端子上方涂寫明顯標識;安裝導電橡膠拖地帶,保持觸地。
7、_____排氣管安裝有效防火帽,電路系統應有總電源切斷裝?Z。_____配備2只以上4Kg干粉滅火器,安放位?Z適宜,使用方便。
8、專車專用、汽柴油分車運輸,_____上有明顯的專車專運標識,確因自身運力不足且征得乙方同意時,丙方油罐車方可換裝不同品種的油品,但換裝不同品種前必須對油罐清洗干凈。
9、_____安裝符合相關職能部門要求的GPS全球定位系統,并且應無償為甲方和乙方安裝查詢終端;_____應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在油罐車上安裝相關電子監控設施,以便三方對_____運行狀況進行監控,丙方應遵守甲方或乙方制定的相關電子監控設施管理和考核辦法。
10、_____不設專用計量口,每倉只保留一個進油口,進油口須位于罐體的幾何中心。
11、丙方油罐車使用年限不得超過車管部門的規定,但確應車況不適合運輸要求,必須提前報廢,甲方或乙方有權停用不符合甲方安全要求的_____。
12、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為油罐車、承運油品、駕押人員等足額_____。
13、丙方的駕駛員和押運員應持有所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書和相應培訓合格證,且身體健康。駕駛員年齡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持有A2或
B級以上駕駛證,具備兩年以上駕駛危險品_____的經歷,且三年內未發生過重、特大交通事故(由地方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押運員年齡男性在60周歲以下,女性在55周歲以下。
14、丙方承運_____和駕押人員必須經過甲方和乙方的審查和考核,并持有乙方簽發的庫站作業許可證后才能從事油品運輸業務。
第四條?運輸裝卸貨流程
乙方每日提供丙方次日配送調度計劃,丙方根據乙方配送計劃做好次日配送任務的準備工作,丙方應嚴格按照計劃要求執行配送任務。丙方應熟悉并完全遵循甲方和乙方的油庫、加油站的裝卸貨流程和規范操作。油品的自裝載上丙方的油罐車到卸入乙方指定的地點前,油品的安全、數量和質量均由丙方負責。
1、丙方油罐車駕駛員攜電子提單到達油庫后,油庫開票人員通過ERP系統核對信息,確認無誤后進行發油操作,若核對信息(車號、品種、數量、規格等)不符,則油庫有權拒絕發貨,須與甲方或乙方聯系確認后解決。
2、加油站配送的先發油后打單,裝油結束,由丙方駕駛員確認數量后,油庫工作人員給油罐車打上鉛封,同時在《加油站進油核對單》(下稱“核對單”)上填寫油高(空高)、密度、鉛封號碼等內容,并簽字。直分銷客戶配送的先換票打單后發油,油庫工作人員憑《換票單》發油。
3、油品運抵加油站,駕駛員將《核對單》的加油站聯交給收貨人,收貨人接到以上票據,按下列程序進行數量驗收。
。1)加油站引導油罐車開至堅實平整場地進行數量驗收,場地坡度應為0.1-0.3度;
(2)核對油罐車交運單記載的品種和數量;
。3)檢查裝油口和出油口的鉛封是否完好;
。4)待油面平穩后,驗收油高(空高),核對油品數量;
。5)若發現油量短少或鉛封未封實、松動、折斷等,加油站有權拒收,其驗收損失量由丙方承擔;
。6)駕駛員負責卸油管與油罐車的連接,收貨員負責卸油管與加油站油罐口的連接,做到連接的結頭結合緊密,卸油過程中駕駛員必須在卸油現場,監視整個卸油過程,不得離開;
。7)駕駛員必須協助加油站卸盡罐內余油;
。8)卸油完畢,加油站必須鉛封油罐車所有出油口,并記錄鉛封情況,駕駛員必須給予配合;
。9)丙方無權打開、松動和人為損壞油罐車鉛封。甲方或乙方有權在不通知丙方的情況下檢查油罐車,油罐車上不得攜帶鉛封工具、鉛封、密封容器、皮管、桶、壺等有卸油可能的器具。
。10)加油站實行地罐交接的,按照甲方有關管理辦法執行數量驗收程序。
4、油品運抵直分銷客戶,駕駛員將《換票單》的客戶聯交給收貨人進行油品交接。
第五條?運送油品發生數質量問題的責任承擔
1、丙方把油品運送到甲方和乙方指定地點,如發現油品存在質量問題或油罐車在鉛封損壞導致收貨人拒絕接收油品而丙方又不能證明該質量問題是在裝油前已存在或是因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屬丙方責任,由丙方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2、油品接收時,油品數量應與《加油站進油核對單》或《換票單》上記載的數量吻合,若發現數量差異而丙方又不能證明數量差異屬于合理損耗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屬丙方責任,由丙方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第六條?運價標準及運費結算
一、運價制定
1、運價標準
運輸價格按以下標準執行,運價是含稅價,包括所有費用,運價表的公里數是指重載單
2、當國家對運輸市場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時,甲方將根據影響石化行業運輸成本的主要因素的變化情況和上級部門的調價文件,適當調整運價標準。
二、運費結算
1、結算時間:款項應在甲方收到發票之日后10個工作日內予以支付,但是,發票必須是正確無誤的且包括了所有必要的證明單據。
2、結算依據:結算量以油庫實際發出的油品數量為準。
3、丙方應建立運輸臺賬和月末對賬機制。
第七條?三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和乙方的權利、義務
1、要求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地點,把油品運輸到目的地,運輸里程以甲乙丙三方認同的運輸里程計算。
2、在丙方將油品送到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加油站或目的地之前,甲方和乙方可以要求丙方中止運輸、返還油品、變更到達地或者將油品運送到其他加油站目的地,但應按甲乙丙三方認可的實際里程支付運費。
3、若丙方將油品錯運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和乙方指定目的地),應及時返運至甲方和
乙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錯運而增加的費用。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損失的,則扣除此次運送全部運費;若甲方或乙方損失大于此次運送全部運費,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4、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和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造成甲方或乙方的損失由丙方負責賠償:
。1)丙方營運資質、_____及從業人員資質經整改后仍然達不到甲方和乙方要求;
。2)丙方承運油品不能保質保量,一年內經3次書面警告仍不能糾正的;
。3)丙方_____不服從甲方和乙方調度指揮,一年內經5次處罰和嚴重警告仍一意孤行,造成加油站油品脫銷的。
5、甲方或乙方有權對丙方不符合要求的經營管理制度提出整改要求;有權對丙方進行監督考核,制訂相關考核評價機制;有權對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跟蹤調查;有權對丙方在本合同運行下的_____進行檢查,提出要求,督促丙方進行整改。
6、甲方應按約定結算的時間向丙方支付運費。
二、丙方的權利義務
1、要求甲方按規定的結算時間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丙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丙方無權對相應的運輸油品進行留?Z。
2、油品運輸送達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驗收卸油;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接卸油品,丙方無權提存油品,并應及時與甲方聯系。
3、完全符合卸油條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1?小時仍不進行卸油,而影響丙方的_____不能執行下一輪運輸計劃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若因乙方過錯造成油站拒絕接收油品,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運費。
5、當甲方和乙方指定的運輸油品目的地提出油品的數質量異議而拒絕接卸油品時,丙方應及時與乙方聯系。
7、在油品到達以后,收貨人接卸油品前,承擔油品的保管義務,對油品的安全、數量、質量負責。
8、丙方對承運油品、_____、從業人員必須投保足額的_____;相關的過路過橋費等由丙方承擔。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16
承運方?(乙方):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手機號碼:
地?址:
托運方?(甲方):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手機號碼:
地?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貨物托運與承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經營商品委托由乙方負責運輸。(即指:杭州―地區)。
二、乙方有責任按雙方約定時間和地點收貨,并在甲方所托運的貨物速遞單簽字確認,甲方必須在乙方的速遞單上寫清物品詳細名稱以及數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詳細地址、電話、收貨人、完整外包裝,及時送達指定地點。
三、就發往以上地區各網點的貨物,原則上為每件人民幣:?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數量貨物,價格可商量調整,原則上在接到貨物的次日送達,但次日也不能超過下午18:00點(特殊情況除外),辦理貨物交接手續(即收貨人簽字或蓋章)。
四、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破壞、丟失(除發生戰爭、地震、水災、特大臺風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負責任外),賠償如下:
1、未保價物品破壞損失按托運協定賠償。
2、保價貨物按照貨物保價額賠償,保價額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
六、甲方承諾在乙方無過錯和達到甲方要求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也不得將貨物轉交其他貨運公司,在運價有競爭的情況下,應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發貨權。
七、對托運人包裝不善,收貨人地址不詳、電話號碼錯誤或未聲明特殊物品,承運人不承擔遞送延誤,破壞的賠償責任。
八、交接貨物時,因承運人不可能對所托運的物品全部開箱清點驗貨,故以外包裝完好無損為交貨標準,收貨人在簽收時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貨運合同履行完畢。
九、索賠必須在托運日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提出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物品價值證明、經雙方協商解決。原則上以接到書面通知形式一個星期工作日解決完畢。如發生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調解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解除合同,則自動延長合同。
十一、結款方式?。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最終解釋權為甲乙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17
一、運輸合同的一般概念
我國法律中還沒有包含各種運輸合同的共同合同概念,運輸合同概述。單行法中是根據不同方式的運輸確定運輸合同定義的。民法理論中一般將運輸合同稱為運送合同,是指“由承運人將承運的貨物或旅客及行李包裹運送到指定地點,托運人或旅客向承運人交付運費的協議”。這一定義強調的是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意,強調了傳統民法理論中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與我國《民法通則》的合同定義是相吻合的。這一定義體現了從一般法上的定義演繹出特定法上的定義這一傳統邏輯方法。依此邏輯方法,還可演繹出許多專門運輸合同的定義。
民法理論上關于運輸合同的定義,來源于《法國民法典》所規定的合同定義,“合同為一種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數人對于其他一人或數人負擔給付、作為或不作為的債務!备鶕@一定義向民法一般原理溯源的話,“合同是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的法律事實之一”:“在法律事實中合同屬于人的行為”:“在人的行為中,合同屬于合法行為”:“在合法行為中,合同屬于民事法律行為”:“在民事法律行為中,合同屬于雙方的行為”:“合同是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的合意”。
以運輸合同為基點,向更抽象的法的原理方向分析,運輸合同的定義可以得出合乎邏輯的解釋。但是,由此向更具體的法律規范方向探索,傳統理論很難作出科學的解釋。第一,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承運人和托運人及旅客之間存在嚴重的事實上的不平等;第二,當事人的“合意”,即傳統民法合同自由原則在各種單行運輸法中受到嚴格的限制,合同“協議說”在運輸領域中的個別情況下才得到證實。
二、運輸合同的種類及其劃分意義
社會分工和商品交換的發展,促使運輸業不斷革新,法學論文《運輸合同概述》。隨著運輸需求的持繼增強,運輸業中不斷更新運輸技術,采用新型新輸工具,擴大運輸設施。最終產生了方式更多、運距更遠、速度更快、更為安全的社會效果。運輸過程變得極其錯綜復雜。多樣化的運輸及其所產生的多樣化的運輸社會效果,產生了多樣化的運輸合同形式。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運輸合同作出不同的分類。同一種類的運輸合同又可以依據其他分類標準進行二次分類或三次分類。因此,運輸合同呈現出多層次、多分支、相互交叉的模式狀態,各種運輸合同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獨立的合同體系。這一體系中各個層次、各個分支的運輸合同不僅具有共同的特征、共同的成立和生效等條件,而且又有明顯的區別。
劃分運輸合同種類的意義,首先是研究各種運輸合同的共同特征、從整體上把握其性質的需求;其次,是科學區分各種不同的運輸合同、正確認識不同經濟關系對合同法的不同要求,進而指導立法和司法實踐。
劃分合同種類的標準是多種多樣的,歸納起來有二大類。第一是理論標準,為了滿足理論研究的需要,法學理論上根據不同標準、從不同角度進行一般分類后再對各種合同進行二次歸類。根據法學理論,運輸合同屬于有名、諾成、雙務、有償合同并具有計劃性和經濟性,又歸于提供勞務類合同。第二是生產方式標準,立法和實踐中為了準確區分不同的運輸合同,根據各種具體運輸方式對運輸合同進行分類。兩種不同的分類各有其不同的意義,但又有相輔相成的關系,前者對后者有指導作用,后者對前者有論據作用。
從整體上研究運輸合同,需要對各種具體的運輸合同進行具體分析,因此,應該在法學一般原理指導下,根據各種運輸生產關系的特點,對運輸合同進行分類。當然,這種分類的依據和標準也不可能是單一的。
1、根據運輸對象劃分的運輸合同
運輸對象是借助運輸工具進行空間位移的人身和物品。依此將運輸合同劃分為旅客運輸合同和貨物運輸合同。人身和物品各有不同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對運輸條件要求不同,因而也會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劃分的意義在于二種合同的法律適用不同。
2、根據運輸是否跨越國界劃分的運輸合同
運輸對象的起運點、所經線路和終點均在一國境內的,為國內運輸合同。運輸對象跨越一國或者多國邊界的,為國際運輸合同或稱涉外運輸合同。這種劃分的意義在于前者適用國內法,后者則需適用有關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3、根據運輸方式劃分的運輸合同
當代運輸方式主要是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與此相應,運輸合同劃分為公路運輸合同、鐵路運輸合同、內河運輸合同、海上運輸合同和航空運輸合同。這種劃分的意義在于每種方式的運輸合同都有相應的專門運輸法 予以調整。不同的運輸合同的相互區別,在各專門運輸法中得到具體的表現。
4、劃分結果和意義
在立法和實踐中,上述三種分類均不是孤立的,而是綜合交叉、同時發生作用的。作用方式有以下幾種:
第一,以運輸對象標準為主,以國界標準和方式標準為輔。首先將運輸合同劃分為旅客運輸合同和貨物運輸合同,然后依國界標準進行二次劃分,即將旅客運輸合同再劃分為國內旅客運輸合同和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國內貨物運輸合同和國際貨物運輸合同;最后作三次劃分,分別將國內、國際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以運輸方式作更具體的劃分。最后的劃分結果是:
(1)國內公路旅客運輸合同、國內鐵路旅客運輸合同、國內河流旅客運輸合同、國內航空旅客運輸合同、國內海上旅客運輸合同;
。2)國際公路旅客運輸合同、國際鐵路旅客運輸合同、國際河流旅客運輸合同、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合同、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合同;
。3)國內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國內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國內水上貨物運輸合同、國內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國內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4)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國際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河流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在作第二次劃分時,既可以把國界標準優先,也可以運輸方式優先,但劃分的最后結果是相同的。
第二,以國界標準為主,以對象標準和生產方式標準為輔。首先將運輸合同劃分為國內運輸合同和國際(涉外)運輸合同。然后,根據對象標準(或生產方式標準)進行二次劃分,即劃分為:國內旅客運輸合同和國內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和國際貨物運輸合同;最后做第三次劃分,即以生產方式標準(或對象標準)所作的劃分。這種劃分方式的最后結果與第一種劃分方式是相同的。
第三,以運輸方式標準為主,以對象標準和國界標準為輔。首先把運輸合同劃分為:公路運輸合同、鐵路運輸合同、內河運輸合同、航空運輸合同和海上運輸合同。然后,根據對象標準(或國界標準)進行二次劃分,最后以國界標準(或對象標準)進行第三次劃分。這種劃分方式的最后結果與第一、第二種方式仍然是相同的。
從形式上看,三種劃分運輸合同種類的方式最終出現的劃分結果完全相同,似乎這種方法上的區分沒有什么意義。但是,從形式所表現的全部內容上分析,不同的劃分方式表明了不同的側重點和合同范圍,因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以對象標準為主劃分不同的運輸合同,其重要性在于將客運和貨運相區別,同時結合國界標準或運輸方式標準,使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各自成立為整體運輸合同下的子合同系統,可以滿足理論研究、立法和實踐的不同需要。
以國界標準為主的劃分方式,其重要性在于將國內運輸和國際運輸相區別,同時結合對象標準和運輸方式標準,有利研究解決運輸合同的國內、國際統一和法律適用問題。以運輸方式標準為主的劃分方式,則體現了各國運輸立法的普遍性,F代各國大多是以運輸方式為依據進行運輸立法的,例如,我國已經制定的鐵路法、海商法、航空法等均以運輸方式命名。專門運輸法中一般劃分了客運和貨運,繼而又對客運和貨運劃分為國內運輸和國際運輸。
運輸關系中,旅客和貨物從出發地至目的地應當是不間斷的。經濟關系的這種特性,要求運輸起點和終點發生有機聯系。在兩點之間存在不同的區段或者不同方式的運輸。這種狀況導致了兩種特殊的運輸合同關系。第一是同一運輸方式中,由不同的承運人各承擔部分區段的相繼運輸。第二是由二種或二種以上運輸方式組合成的多式聯運。相繼運輸合同和多式聯運合同的合同主體、合同條件和效力以及法律適用問題尤為復雜。
三、運輸合同的產生和歷史發展
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所形成的運輸勞動專業化出現以前,合同法所規定和調整的商品經濟范圍十分廣泛、籠統,運輸合同在合同法中僅占極小的位置。運輸合同法有一個產生和發展的歷史過程。
1、古代沒有運輸合同的概念。
在商品交換不是普遍現象的古代,物品和人的運送距離一般都很短,較大規模和長距離的運送其本上屬國家職能活動并多用于軍事目的。這種運輸不能產生運輸合同關系。商人活動中所需要的運送,一方面由于物品數量較小、距離不長,另一方面由于途中安全的需要,因而運送行為是由商人自已完成的。當運送物數量較大、運距較長或者途中安全致使商人不能自行完成運送活動時,便雇傭他人、租賃他人所有的車船騾馬等工具來進行。
這種情況下,所形成的雇傭和租賃關系,大多都有相應的法律規定。雖然,“無論‘古代法’或是任何其它證據,都沒有告訴我們有一種毫無‘契約’概念的社會”,但是這種“契約”的.粗糙和簡陋,遠遠不能形成“運輸合同”的思想。古代法對運輸事務的調整主要是圍繞所有權進行的,即對運輸中的物品以及運輸工具所有權的保護。如約公元前二十世紀的《蘇美爾法典》第3條規定:“不依照指定他的航線行駛而使船失事者,除船價本身外,應對船主人按……計算租船之資!
同時代的《埃什嫩那國王俾拉拉馬的法典》規定:“租用有牛及御者之車或船,在支付規定租費后,可以使用終日;如船夫不慎而致船沉沒的,則應照價賠償!毕嗤再|的更為詳細的規定則見于公元前18世紀《漢穆拉比法典》。在這一法典中,全部282條條文中,專門規定運輸事務的條文多達15條,還首次出現了“托運”的概念萌芽,法典第112條規定:“倘自由民于旅途中將銀、金、寶石或其所有的(其他動)產交付另一自由民。
托其運送,而此自由民不將受托之物交至所托之地,而占有之,則托物之主應檢舉其不交所托之物之罪,此自由民應按全部交彼之物之5倍以為償!逼渌麠l文則對運輸工具租賃、勞力傭、對運送物的責任、造船、航行、事故責任以及運價等做了詳細規定。從這些內容看,當時的商品交關系已經相當復雜,運輸合同的概念雖未形成,但已經包含在財產租賃、保管和人身雇傭契約之中。
2、運輸合同的產生和發展
最古老也是歷史上最發達的運輸是海上運輸,海上運輸與海上貿易至今還是同義語。包含海上運輸合同關系的海商法萌芽于公元前9世紀,是被稱之為“羅地海法”的航海貿易習慣法,其后又經中世紀私人對海事慣例編纂時期,形成了“奧列隆慣例集”、“海事裁判集”和“維斯比海法”,這些不成文法雖然只適用于當時歐洲某一地區的城市,還沒有形成一國統一的海商法,但確可以此看出當時海上運輸的發展程度,由此可推斷出運輸合同關系是當時海事法的主要調整內容之一。
18世紀60年代自英國開始的工業革命,迅速帶來了社會關系的深刻變化。1807年,美國人富爾頓發明汽船;1814年,英國人史蒂芬遜發明蒸汽機車,實現了用蒸汽作動力的鐵路運輸,1825年和1830年,斯托克敦至達林頓、曼徹斯特至利物浦間的鐵路分別通車。工業革命導致交通運輸的巨大發展,運輸勞動專門化,運輸產業已經形成規模。
與交通運輸業的形成和發展同步,各國法律對運輸活動形成的許多社會關系、主要是運輸合同關系作了相應規定。最早制定鐵路運輸法規的國家是比利時,1834年比利時開始修建鐵路時,就以立法形式規定全部鐵路由國家經營;19世紀30年代,英美鐵路企業就開始實行較完整的客貨運輸法規,其中明確規定了鐵路公司與利用者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海上運輸方面,早在蒸汽機船廣泛采用、海上貿易量空前增大之前,各航運發達國家就陸續制定了大批海上運輸法規。其中主要的有1651年英國《航海條例》;1681年法國《海事條例》;1807年《法國商法典》中的海商編,1894年英國《商船法》;1893年美國《哈特法》,等等。這些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包含了運輸合同的規定。運輸合同在各國合同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但是,這一時期各國由于不同運輸方式的差異和不平衡發展,主要是由于海上運輸和鐵路運輸以及其他陸上運輸之間的差異和不平衡發展,對運輸合同的規定十分不同。
3、運輸合同在各國合同法中的地位
無論是大陸法國家還是普通法國家,都沒有一部完整、獨立、自成體系的合同法,更沒有這樣的一部“運輸合同法”。運輸合同法規范分散見于民法典、商法典和有關專門運輸法規中。
在大陸法各國,運輸合同與其它合同共同的一般性問題,如合同能力、效力、代理、時效等,都由民法典統一規定;運輸合同的特殊問題如承運人資格、托運人和旅客權利義務等則分散于民法典或商法典中。
民商分立國家立法順序為民法典在前、商法典在后。法、意、德、日等國的運輸合同法具有三大特點。第一,民法典中沒有運輸合同的專門規定。在《法國民法典》中,旅客和貨物運輸關系歸類于租賃契約類中的“勞動力及技藝的雇傭”,而水陸運輸者對受托運送的貨物所負的義務,被視為旅店主人所負的義務。以此判斷,運輸合同淵源于寄托法自無疑義。
第二,獨立的運輸合同出現于商法典中。在法、德、日商法典中,運輸合同作為獨立的合同種類作了較民法典更為詳細的規定,如《法國商法典》第一編第六章為《運送合同》,《德國商法典》規定了“運送營業”,《日本商法典》的商行為編中規定了“運送”。第三,“運輸合同”法律概念一出現就把一般運送合同與海上運送合同相區別,海上運送合同一般由法典中《海商編》專門規定,與船舶買賣、租船、海上保險等合同規定在一起而單獨構成專門合同法體系。個中原因值得深入研究。
實行民商合一制度的國家,如瑞士、舊中國,在民法中規定運送是獨立合同關系之一,同時在單行法中規定運輸合同法的具體內容。
英美合同法主要是判例法,運輸合同法的產生及內容難以總結,但包括運輸合同在內的有關運送方面的成文法卻有據可查,如1830年英國《運送人法》,1892年美國《統一買賣法》等。
4、現代運輸合同法
技術革命導致社會生產力的持續發展,交通運輸業發生了巨大變革。鐵路運輸和海上運輸的規?涨熬薮。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汽車、飛機相繼問世。1885年德國人本茨制成以內燃機作動力的汽車,汽車很快便成為最主要的陸上運輸工具,各國根據汽車運輸的需要,開始持續不斷地、大規模地修筑主要或是專用于汽車運輸的公路。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普遍形成了縱橫交錯的公路運輸網絡。
1903年美國人萊特兄弟成功制作了以內燃機為動力的雙翼飛機并試飛成功,各國紛紛進行飛機試驗和制造,并于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用于作戰和軍事運輸。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飛機在軍事運輸中發揮了巨大作用,戰后則成為主要運輸方式之一。戰后,以電子計算機技術為標志的新技術革命,導致交通運輸業的全面發展,各種方式的運輸運量增大、速度加快、安全性提高。
交通運輸業的巨大變化,使運輸生產關系日趨復雜多樣,社會生活中人們經常要以運輸合同形式進行生產、交換和消費活動。運輸在全部社會生產活動中的重要地位,其所產生的特殊的社會關系等等,直接或間接導致了社會上層建筑主要是法律領域內的重大變化。
第一,運輸方式多樣化的同時,運輸生產的壟斷性加強,運輸利用者與運輸經營者訂立運輸合同的自由意志受到后者的極大的限制。
第二,運輸業普遍具有國家壟斷的性質。由于運輸業成為國民經濟的“命脈”之一,運輸業固有的軍事意義等等,國家普遍對運輸業實行國有化或者對私營運輸實行嚴格的控制,承運人和旅客及托運人同時受國家意志的限制,國家為了緩和矛盾,開始側重保護運輸利用人。
第三,運輸方式多樣化導致運輸合同的多樣化,在傳統的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之外,出現了以運輸方式、運送物種類等多種標準劃分的運輸合同。第四,運輸業發展所帶來的國際貿易需求的增加,日益把一國經濟與他國經濟乃至世界經濟聯系在一起,一國的運輸往往直接或間接地關系到他國運輸,產生了統一國際運輸法(包括統一國際運輸合同法)的客觀需要。
與此同時,一國之內各種運輸方式發展不平衡的趨勢帶來了新的矛盾,一方面由于聯合運輸的客觀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激烈競爭,迫使國家采取各種手段進行調控,甚至直接進行行政命令和國家經營。
上述各因素在立法上表現為大量專門運輸法規的產生,如鐵路法、公路法、航空法,等等,每一專門運輸法中都對運輸合同有著專門、詳細的規定。在各專門運輸法中,民事法律規范與行政法律規范并存,但基本內容卻是運輸合同法規范。體現在專門運輸法規中的合同法及其各專門運輸法規本身,已經大大超出傳統民法、商法的范圍,傳統的民商法理論已經不能完全解釋這些現象,而應成為新的部門法,“經濟法”的范圍,成為經濟法學的研究范疇。
現代運輸合同法與早期運輸合同法相比較,特點是相當鮮明的。第一,運輸合同法對運輸壟斷者,即合同中承運人一方進行全面的限制,如資格限制、運價限制、運輸線路和時間的限制等。第二,運輸合同自由原則讓位于運輸合同法定原則。當事人只有在運輸法規沒有規定、沒有不同規定或許可的條件下才享有合同自由。承運人一方往往沒有合同的自由,而旅客和托運人一方只有訂立或不訂立合同的自由。第三,多種運輸合同責任形成,從傳統的不負過失責任制演變為嚴格責任、不負過失責任和過失責任多種責任制并存。
四、運輸合同的法律性質和地位
運輸合同在本質上仍然是商品交換的法律形式,商品交換是運輸合同這一形式的內容。但運輸合同所體現的商品交換的內容,有其特殊性。對于承運人一方,其所支付的,是自身活勞動(勞動力)即法律上所謂的勞務,以及物化勞動即運輸工具的消耗,其收取的是以運價為形式的等量貨幣;旅客和托運人支付運價,而換取自身或物品的空間位移這種“有益效果”的發生。
運輸合同產生和發展與合同的產生和發展不是同步的。合同的歷史長達數千年,但只是到了商品經濟發展為普遍的生產形式,由于商品流通的需要,才產生了運輸業,運輸合同才作為運輸生產的基本聯系方式。
1、運輸合同法定原則
傳統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由法律地位平等的雙方當事人通過自由協商,共同決定其權利義務關系。但傳統的合同自由原則,在運輸合同領域中從來就沒有普遍實行過,尤其是鐵路運輸業和航空運輸業發達以后,在相關運輸合同中受到很大限制。著名英國法律史學家梅因的論斷,“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為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在運輸合同發展過程中得到的是相反的表現,倒可以認為是一個從契約到身份的運動。之所以如此武斷地作出結論,看看現當代各國法律對承運人資格的嚴格規定就可以理解。
運輸合同領域中不是合同自由原則,而是合同法定原則,或者說是法定合同原則。合同自由只是在個別的、具體的運輸合同中得以體現。
法定合同原則主要來自于國家對整個交通運輸的嚴格管理和控制;其次,就少量國家允許的私營運輸部分,由于其仍然處于壟斷地位,普遍實行的仍然是標準格式合同。結果是,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由不同程度地受到限制或者剝奪。在運輸活動中表現為:旅客和托運人一方的合同自由被承運人一方所限制或剝奪,其只有簽訂或不簽訂合同的自由,而喪失了選擇承運人、協商合同內容、擇選合同形式的自由;承運人一方的自由則被國家限制或剝奪,其要么就是具有國家身份的主體,要么是國家的代理,或受國家法律法規的嚴格限制。
法定運輸合同主要表現在:第一,國家強制訂立某些運輸合同,限制或剝奪合同一方或雙方的合同自由。這一表現,在戰時的軍事運輸中特別突出。第二,法律規定強制性合同條款,當事人不得排除其適用。第三,法律對承運人資格和運輸營業進行嚴格規定和限制。第四,法律指定或設立專門機構對運輸業務和運輸合同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和控制。
2、運輸合同法的地位
運輸合同法的地位是指其在包括合同法在內的整個法的體系中的位置,或者是說運輸合同法歸類問題,也可以說是運輸合同法與其他法的關系問題。
在公法和私法日趨混同的法制變化條件下,研究運輸合同法究竟是屬于公法還是屬于私法,并無特別重要的意義。但是,近代法律的發展總趨勢是國家的經濟管理職能和公共事務職能擴大,表現為公法的擴張,傳統私法的公法化。就運輸合同領域來看,國家管理職能涉及到合同的各個方面,運輸合同決不是雙方當事人自由意志決定的。
民法和行政法二者歷史悠久,各自成體系并有較完整的理論體系。經濟法則是隨著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全面干預而形成的新的法的領域。經濟法不可能脫離整個社會的法的現象,而憑空產生,它必然同傳統的民法、行政法發生復雜的聯系。運輸合同,作為合同種類之一,其必然與民法中的合同具有有機聯系;作為國家對運輸經濟管理和控制的對象之一,又必然屬于行政法規定的范圍!敖洕,是調整國家在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而運輸經濟關系歷來是國家管理、干預的重點對象之一,因此,運輸經濟關系的基本法律表現形式――運輸合同,自應是經濟法的具體調整對象之一。
3、運輸合同專門化和國際、國內統一問題
。1)運輸合同專門化
運輸合同專門化是與各種運輸方式自成體系的生產方式特征直接相關的。與此相適應,國家對運輸的管理也是專門化的,例如美國以三個聯邦委員會分別專門管理陸上、海洋和航空運輸,我國則以交通部、鐵道部和民航總局分別管理公路和水路、鐵路、航空運輸。所不同的是,美國有統一的運輸部對各運輸方式進行宏觀管理,我國則缺少相應的統一機構。
更為重要的是,包括運輸合同在內的運輸立法,是以完全依據各運輸方式經濟關系的特點和直接需要分別進行的,西方各國和原蘇聯的運輸立法不僅脫離了民法,甚至也拋開了商法典。我國運輸立法的現狀和取向亦與外國相同,目前已制定頒布了《鐵路法》、《海商法》、《航空法》和一大批專門運輸法規和運輸規則,公路法和公路運輸法也正在研究制定中。
上述狀況構成這樣一種態勢,即運輸合同法成為獨立的法律類型,運輸合同應視為不同于一般民事、商事或經濟的合同的獨立合同。運輸合成成為專門化的合同。
然而,無論何種運輸方式的合同,承運人和旅客及托運人的基本權利義務總是相同的;同時由于運輸方式的不同,又決定了不同的合同具有不同的內容。其異同主要表現為:第一,運輸法關于責任問題的強制性規范不受合同雙方當事人自由意志影響。第二,承運人的賠償責任受法律的限制(或者說受法律的保護)。第三,陸上運輸責任普遍小于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
。2)國際統一
各國關于運輸合同不同的法律制度,給國際運輸帶來了嚴重的障礙。在海上運輸中,研究解決國際統一問題早在1873年就成為國際法學會組建成立的基本任務,其后于1897年海事、海商分離,又成立了國際海事委員會;1948年,成立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這些活動陸續產生了多種國際公約。國際統一的部分實現,最早發生在歐洲鐵路運輸領域,1892年歐洲各國制定了貨物運輸伯爾尼公約,公約的條款可以全部排除適用不同國家的法律或者取爾代之。這一公約的效力及影響不限于歐洲,幾乎遍及全球。在航空運輸和公路運輸方面,也同樣經歷了這樣一種運動。
所有國際運輸方面的國際公約,都具有一個相同的特點,即并不以直接實現簽約各國法律的統一為目的,而是為國際運輸提供了在公約范圍內管理運輸合同的實體規則。當某一國際運輸合同發生爭議時,法院必須適用公約的規定而不是適用某一國家的法律。這一特殊原則,使各國要么將國際公約轉化為國內法,要么規定國際條約優先,國際條約優先的原則在我國海商法、航空法中得到了完全的體現。
(3)國內統一
在國內運輸領域內,所面臨的基本問題不是運輸合同的國際沖突,而是各種不同的運輸方式如何協調發展、公平合理競爭問題。根據國家主權原則,一國的國內運輸完全是一國的內政,他國無權干涉。但是,由于一國的經濟、地理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響,各種運輸方式的發展很難平衡,經濟關系方面的矛盾和沖突無法避免。從法律制度上看,一國的法制從整體上是統一的,但各具體法、部門法之間的不協調、甚至矛盾和沖突幾乎也是常見現象。運輸合同法中這種矛盾和沖突也再所難免。因此,國內運輸合同的統一問題,雖然至今仍為世人所忽視,但其畢竟是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
五、運輸合同的法律特征
運輸合同是十分復雜的合同現象,從不同的角度分析可以對其法律特征作出不同的概括。
傳統民法依據當事人地位、合同行為、合意的目的和結果等,認為合同的法律特征,一是當事人之間自愿協商所達成的協議,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二是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三是合同所確立的關系是民事法律關系。從國內經濟合同法的角度,認為經濟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外,經濟合同還有與其他類型合同相區別的自已的特征:
第一,經濟合同對當事人有特定要求;
第二,經濟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協議;
第三,經濟合同直接或間接接受國家計劃的指導或制約;
第四,經濟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督洕▽W》(新編本)根據我國經濟合同制度規定,強調社會組織作為經濟合同當事人的法人資格,并指出,“經濟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所確認的是不同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有兩個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前一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發生在生產(包括生產性消費)領域,這種商品交換關系是為了滿足雙方當事人生產經營或工作任務的需要,其直接后果則是生產了物質財富、非物質財富或完成了特定的工作;
后一種商品交換關系發生在生活消費領域,這種商品交換關系是為了滿足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生活消費的需要,其直接后果是生產了勞動力。這兩個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有不同的性質和特點,前者是為后者準備條件和服務的。體現在合同關系上,前者由經濟合同確認,后者由一般民事合同確認!边@一精辟論述將經濟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作了科學界定。
但是,“運輸合同”這一概念的產生,既不是根據現有民商法的規定,也不是根據前述商品交換的種類或層次,而是由運輸生產方式的特性直接決定的。在運輸業生產中,運輸方式多樣化,運輸對象既有貨物又有人身,交換內容是貨幣與貨物和人身的位移。這一活動中所發生的合同關系可以也必然被不同的法的部門調整,但各現行運輸法中規定的“運輸合同”,完全是以各種運輸生產方式的技術特性和國家的嚴格管理及其管理特點作為劃分依據的。我國現行《海商法》、《航空法》和《鐵路法》以及其它運輸法規當中,基本上是把客運合同與貨運合同相區別?瓦\合同可屬于一般民事合同,但貨運合同卻不能一概歸入經濟合同,除了涉外貨運合同屬國際運輸以外,還有托運人是公民的貨運合同,其不能適用《經濟合同法》。
我國民法理論和經濟法理論上,運輸合同屬于提供勞務的合同,合同標的是運送行為本身,而不是被運送的貨物或人身;其次,運輸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多數是諾成、標準合同,運輸合同整體上具有計劃性。這些特征的表述,一方面,是由于我國沒有民法典、商法典情況下,從傳統民法理論出發,結合我國《民法通則》進行研究的結果。
另一方面,又是結合了我國《經濟合同法》的基本規定進行分析的結論。這個結論表明,運輸合同的特征既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又不同于其它種類的經濟合同。研究方法上,明顯表現出民法原理加現行法律規定的模式。這種模式雖然對認識運輸合同的性質和法律現象具有指導意義,但由于我國交通運輸立法視野特別廣大,且現行運輸法中運輸合同的內容十分復雜。
而且在事實上,現行運輸合同法規范受運輸方式、運輸活動特點直接決定的特性相當明顯。因此,傳統民法理論在解釋運輸合同特征時,顯得蒼白無力;而經濟法理論根據現行經濟合同法規定分析運輸合同時,又顯得范圍過于狹小。
“運輸合同”體現的是比民事合同、經濟合同更為具體的、特定的經濟關系。運輸活動中發生的運輸合同具有獨特的法律特征。這些特征基本上是由運輸生產方式的特性決定的。因此,從現實生產方式特征和國家宏觀調控需要這二個基本出發點研究運輸合同,將更具有理論和實踐意義。以此出發,筆者認為運輸合同有以下特征:
1、當事人自由意志法律化
合同的本質是合同自由。合同自由表現在訂立合同、選擇對方當事人、決定合同內容、選擇合同方式和協議變更合同等多個方面。早期法律不干涉當事人的合同行為以及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當事人的合意對雙方均具有相當于法律的約束力。社會生產力的持續發展導致壟斷產法規,繼而導致國家對經濟生活全面干預,國家干預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限制合同自由。在運輸合同領域,限制合同自由發生的最早、最普遍。法律一方面規定運輸基礎設施公用化和國有化,另一方面對承運人、運價、線路、時間均詳加規定。結果是運輸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受到全面的限制。
然而,由于運輸合同仍然是合同,而合同的本質仍然是自由,假如剝奪當事人的全部自由,合同關系就不復存在,經濟關系就成為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模式,如戰時軍事運輸,所以,法律仍舊保留當事人一定的自由。自由的程度則取決于立法者對運輸合同關系(經濟關系)的認識和運輸關系對法的要求。這種要求表現為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般情況下,實行自由竟爭利大于弊的領域,當事人合同自由度大,反之則小。運輸業各種生產方式中,普遍不應實行自由競爭,因此,運輸合同自由度相當小。在運輸業內部,鐵路最不易實行競爭,鐵路運輸合同的自由最。欢I虾秃娇者\輸涉外性很強,可以實行有限競爭,運輸合同自由度較大;公路運輸可以適當競爭,則合同自由最大。
在這里,原本屬當事人的自由是否消失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在當代社會市場經濟發展水平越來越高情況下,公民和其它社會活動主體的自由度應該越來越高,而不應相反。合同自由不是消失了,而是取得了另外一種表現形式,即取得了法的表現形式。
具體合同當事人的自由不再完全以其個別表現為基本形式,而是取得了共同的表現形式。后者的內容是較前者更高程度的、更豐富的自由。現代社會中,每一具體運輸合同當事人行使其全部個人合同自由,既是不可能的,又是不需要的。當事人的合同自由法律化,更加符合當事人的利益;當事人利益的集合形成社會利益,二者在本質上并無矛盾之處。
2、承運人資格特定化
交通運輸業的國家中央集權,在運輸業歷史上是各國通例。中央集權主要表現在設立完備的中央和地方交通行政組織、對交通從業人員以全面管理、對運輸生產組織經營權實行特許制,對運輸業務進行嚴格監督,等等。運輸合同當事人,一方為旅客和托運人,另一方為承運人。旅客和托運人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而承運人必須是具有特定資格的、擁有運輸能力的企業或經濟組織。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固然是平等的。
但由于運輸組織的壟斷性和對全社會的影響巨大,事實上雙方不可能平等。同時由于運輸組織的社會意義,一方面,國家需要保護或扶持運輸企業,或者由國家直接經營運輸業務,避免運輸企業經營失敗給全社會直接造成危害;另一方面,國家要保護運輸業利用者即社會公眾的利益,需對承運人給以種種限制、賦予種種義務。當事人自由意志的法律化,在這里主要是對承運人意思自由的限制,主要表現為承運人必須具有特定資格,承運人必須具有特定的身份。
運輸業的公用性和獨占性決定或國家經營,或以法律或行政特許方式允許私營,或兼而有之。西方發達國家運輸業歷經從私營到國家經營,又從國營到私營的運動。但這個運動過程不是同圓上向原出發點的回歸,而是螺旋式上升,即西方國家本世紀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的運輸業重返私營化和放松管理運動,僅僅是國家把經營權部分轉交給私人組織,從對運輸業的嚴格管理變為放松管理。國家從直接經營方式和直接行政干預變為以法律進行更全面、更高級的間接管理。
從我國目前運輸立法狀況看,鐵路、民航、遠洋運輸也在經歷與西方發達國家類似的管理制度變革 .但這種變革決不是放棄對運輸業的管理和中央集權,實行私有化,而是變國家經營為企業經營,變行政干預為法律調整,變直接管理為間接調控。即使如此,絕大部分運輸企業如鐵路、航空、遠洋運輸企業仍然由國家所有或控股,這些企業的改革與一般國有企業的改革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在運輸企業主體資格上,運輸企業首先應符合民法規定的法人條件,其次必須符合公司法的一般規定,這是毫無疑義的。但由于運輸企業的公用性和獨占地位,運輸企業還必須符合專門法的規定,如鐵路運輸企業必須符合鐵路法的專門規定,航空運輸企業必須符合航空法的專門規定,海運企業必須符合海商法的規定等等。即使是公路、內河等允許民營的運輸,運輸經濟組織和個體戶也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在批準的范圍內從事經營。
3、運輸職能社會化
承運人所從事的運輸活動,面向的是社會公眾;承運人的活動不是孤立的、單一的,而是具有普遍的社會意義,即具有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能。運輸職能社會化決定國家必須扮演投資者、建設者、管理者的多重角色,而承運人之所以能夠成為承運人,承運人的運輸活動范圍,以及對運輸活動結果所負有的責任,國家均以法律作出相應的詳細規定。
4、合同內容確定化
運輸合同法定原則,決定了合同的基本內容不是由具體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而是由相應的專門法予以詳細規定,只有法律未做規定、沒有不同規定或允許當事人協商的,當事人才能行使合同自由。如上所述,運輸合同自由讓位于運輸合同法定,并非剝奪或限制了當事人的自由,而是將這種自由上升到統一的法的高度,合同自由取得了新的表現形式。
運輸合同內容的確定化,在我國鐵路法、海商法和航空法中有充分體現,尤其是海商法和航空法,合同內容規定的詳細和完備,是我國前所未有的。在具體的運輸合同關系中當事人無需也不能就法律已有的強制性的權利義務規定進行磋商,法律已經充分地體現了當事人的意思,并且有效、平等地保護承運人和旅客及托運人的利益。
5、合同形式格式化
運輸合同格式化原本產生于運輸企業的壟斷和獨占性質,以及頻繁發生的運輸事務,決定具體合同雙方協商在事實上的不可能。由承運方制定格式合同,是運輸經濟關系產生的必然要求。在缺乏法律規范的情況下,格式合同會產生雙方的嚴重不平等;在國家直接經營的條件下,格式合同實質上成了法的表現形式,取代了法律,這種狀況不僅不能消滅當事人之間的不平等(合同一方是國家或國家的代理,另一方是公民或法人),更為嚴重的,是完全取消了競爭, 窒息了運輸經濟發展的活力。只有依法的具體規定產生的格式合同,即法規定的格式合同,才更符合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并保護和促進運輸經濟的發展。
因此,格式合同既是運輸經濟關系的必然要求,又是法律應當調整的對象。
運輸合同格式化,要求運輸單票證應根據有關運輸法的規定制定,格式化合同應表明法律規定的合同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重要的合同格式應當經國家運輸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精選運輸合同匯總 篇18
托運方(甲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運方(乙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同意甲方托運_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港____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__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_噸。(或____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將貨物集中于_________港_____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系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至_______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運到期限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七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_________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并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_____元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_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申請仲裁機關裁決;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即托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