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材料加工合同書(精選3篇)
進口材料加工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項目
1、委托加工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以甲方下單為準
3、單價:_________
4、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日起5-7天內交貨。
具體時間以訂單為準。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原材料樣品交由甲方檢驗,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制作出樣品,經甲方確認后封樣,該樣品由甲方保存。
2、技術標準按照《企業質量問題細則》(見附件)及國家標準。
(如企業質量細則標準中有低于國家標準或者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范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
3、繡制杉杉標徽工藝的確認;
4、縫紉手工藝的確認;
5、其他質量問題的確認;
6、乙方負責該批委托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7、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8、甲方允許乙方制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二。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標志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并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于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交貨。
3、運輸方式為_________;運費由_________負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后,交付總貨款的_________%;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3、銷售期限: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后,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
乙方銀行賬戶為:銀行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進口材料加工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 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加工物
加工物名稱 工藝手繡鞋墊
規格型號 38-45#
計量單位 雙
數量
報酬
單價 元/雙
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額 工藝布制鞋料 38-45# 雙 一等
第三條
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簽定合同當日,檢測方法:目測
第四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承攬方不得擅自更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
第五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__當___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的__當_____日內答復。
第六條
定作方(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割絨鞋墊加工全過程,但必須保證產品質量問題。
第七條
定作人協助承攬人的事項與要求:______定作人免費為承攬人提供加工原材料。
第八條
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針腳相等,刀割均勻,絨面平整,絨面無漏底,顏色清晰干凈,圖案準確。
第九條
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包裝由定作方負責,運費憑單據由定作方負責報銷(累計200元以上)。
第十條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點:_____產品由承攬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發送至定作人處。
第十一條
加工物的驗收、方法、期限及地點:____驗收方法見第八條,具體以樣品為準。驗收期限定作人收到產品后三天內,驗收地點定作人處。
第十二條
承攬人對加工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協商)。
第十三條
承攬人應在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定作人交付承攬加工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十四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承攬人在交付合格定作物后,定作方必須付清加工費.現金結算,批交批結,批清批領,合同有效期限見第十條。
第十五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一)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并承擔由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二)承攬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定作方并承擔由此給定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定做人違約責任:___除雙倍退還承攬加工定金外,并賠償承攬人的損失。
承攬人違約責任: 除所交承攬加工定金金額扣除外,并賠償定作人的損失。
第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筆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二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對方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另議
定作人 承攬人
定作人(章): 承攬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稅號: 稅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進口材料加工合同書 篇3
甲方:浙江堅銘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圖紙或樣品、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批次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產品款式、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并標示清晰。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4、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數量和品種。
3、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圖紙和資料及樣品,不得將甲方的樣品、技術資料、圖紙等泄漏給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給甲方的同行業,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乙方必須加強質量保證能力,確保加工、運輸過程的質量控制,保證所加工的產品符合質量標準。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提貨地點
每月八號為對帳日,乙方安排財務人員到甲方財務部進行對賬,雙方確認無誤后,甲方列入應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發現質量有異,甲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15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處理。驗收標準依據樣品或甲方檢驗標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貨,每拖延一天,罰款500元。
2、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導致產品報廢的.,應賠償甲方此批貨款總價 200%違約金。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檢驗、運輸、補貨費用、保險、倉儲、裝卸等直接損失應由乙方負擔。
3、如合格率指標達不到約定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安排人員全檢,或由甲方安排專人全檢,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2、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加工款,每推遲一天,罰款500元。
3、如乙方經常不能滿足甲方質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未結算之加工款作為一方的違約金沒收。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國家政策和政府規定的調整變化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處理。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