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內部設計合同(精選3篇)
酒店內部設計合同 篇1
本合同訂立于年月日?委托人:(以下簡稱“業方”)。?受托人:,注冊辦事處位于(以下簡稱“設計方”)。?鑒于業方請設計方就“假日酒店”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提供室內裝潢設計服務,?而設計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條款與條件,擔任本項目所委托之設計方。
業方及設計方茲就本項目之室內裝潢設計服務,同意訂定下列條款以資遵循:
1.0?委托及工作內容
1.1?業方委任設計方擔任本項目之專任室內裝潢設計方,并指定本項目主設計師由設計方的_________先生擔任(),設計方同意接受此項委任。
1.2?合同工作內容將限定以下范圍內之室內裝潢設計:
1.2.1?酒店區域(指除酒店內的廚房、機房等專業封閉場所外的所有客用區域,如餐飲場所、客房、健康中心、俱樂部,公共區域中的大堂、門庭、樓梯、浮廊通道、消防樓梯間、后臺等整體酒店區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場所)
地下層bm2
地下停車庫客用區域、電梯間、相應走廊及消防樓梯間。
地下層bm1
-?男女員工更衣室
-?員工餐廳
-?員工通道及相應電梯間、樓梯間。
地下層b1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內游泳池
-?美容院
-?康樂中心
首層
大堂門庭、過道、消防門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臺
-?大堂休息廳
-?賓客電梯廳及內裝
-?前臺辦公室
-?一組男女衛生間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層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全日營業餐廳(西餐廳、咖啡吧)
-?主題餐廳
-?一組男女衛生間
-?客用樓梯及浮廊
第3層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商務中心
-?宴會前廳
-?宴會廳
-?___間會議室
-?設有____個貴賓的中式餐館
-?行政休閑廳
-?_____組男女衛生間
第4層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間(其中包括所有豪華標準間、套房)
-?行政辦公室
-?一組男女衛生間
第5至9層
-?賓客電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間(其中包括豪華標準間、套房、行政樓層、_____套房)
-?9層上達10層城市俱樂部的客用樓梯間、樓梯及浮廊
第10層
-?賓客電梯及通道
-?城市俱樂部及水療中心(spa)
-?一組男女衛生間
本項目中的酒店服務式公寓區域
本項目中的國際女裝中心商場區域
本項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項目中的外圍景觀設計
1.3?設計方就前述工作位置進行之工作應盡量與業方之項目協調員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計劃亦需要完全配合業方之規劃時程、設計整合及施工順序。
2.0?服務范圍
2.1?設計方的服務分為四(4)個階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頁第3.0條中之說明。
2.2?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要包括設計、平面配置及空間分隔規劃、色系及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范圍、家具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項目協調員極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與咨詢。
2.3?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要包括與業方或其委任之顧問的咨詢與協商,以獲取致一經過整合之設計方案。
2.4?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包括參加由業方或其委托之項目協調員及其它顧問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會議(請參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條款)。
2.5?對與本案標有(_________)的區域,設計方的服務范圍需包括色系與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規范、家具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但不包括任何細部設計和繪制圖說。該細部設計和繪制圖說應由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其委任之顧問提供。
2.6?對本案標有(_________)的區域,設計方的服務范圍將只限于為獲致一整合之設計方案的咨詢服務。
3.0?內裝設計
業方本著對設計方的完全信任,同時在對設計方的設計成果給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設計方擔當杭州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內裝修整體設計。設計方承諾明了業方的建設杭州西湖高標準的,富有特色,環境高雅的五星級酒店的整體意圖及要求,對業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假日酒店項目進行內部裝修整體設計。在具體的設計過程之中,設計方應本著節省項目業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則,在不影響設計效果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投入的裝修成本。同時在物料的選擇,施工工藝的運用上都應盡量考慮其經濟效益并保持設計的獨特性、可操作性和經濟性,以減少本項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經營成本壓力。
3.1?第一階段:空間設計與家具陳設配置
3.1.1?與業方舉行前置作業會議或討論會,確認并建立所有設計與功能之需求內容、設計程序、進度時程及發展各樓層之平面配置大樣。
3.1.2?與業方及其項目協調員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顧問分別協商以建立內裝之設計范圍及內容。
3.1.4?設計方依據第1.2條約定,與提送所有區域之概要平面設計予業方后,視為本設計合同第一階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樣應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間規劃,包括地面標高、天棚凈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斷位置等。
3.2?第二階段:理念
3.2.1?第二階段需于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后開始。第二階段也可在業方的指示之下開始。于此階段,設計方需發展色系及配色系統之規劃和家具之遴選、地面墻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圖、立面圖和透視圖之描繪(請參照8.1(c)條款)以便清理室內裝潢的基本理念。
3.2.2?設計方需送交一份執行內裝設計所需包含內部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的估計費用。固定式之內裝,其估計費用應由業方的建筑師或經業方任命的估算師決定。設計方需協助提供估算師所有估算費用所需之裝修配置計劃以及建議單價。
3.2.3?設計方于提交業方本階段所需完成之設計圖說、裝修材料及內部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的估計費用后,視為本設計合同第二階段完成。
本階段設計方提交的成果應充分考慮到結構、水、電、暖通、照明、音響等其它專業的需求,并按4.0條款給出意見。
a、?家俱配置圖。
陳述所有固定裝置、家俱圖樣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裝飾擬定規格表標明編號,以便查閱材料規范說明。
b、?建筑資料圖
陳述關鍵性地點構形,如間隔墻位置,標明尺寸等資料以供建筑師使用。
c、?天花圖
陳述所有有關天花資料如物料、造型、飾面、顏色、燈具鋪設、燈具之選擇、機械資料,以供特聘之專業顧問,如燈光設計人員,綜合于其設計內。
d、?配電圖
陳述有關電器/設備所需之機電插座位置、機械設備構形及位置,如地臺電制、墻身風冷系統、出回風隔柵等。
e、?地坪飾面圖
陳述所需地坪飾面、顏色、材料規格、地臺高差、新地坪標高。所有項目將配合材料規格編號。
3.3?第三階段:施工圖說與施工規范
3.3.1?第三階段需于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后開始。第三階段亦可在業方的指示之下開始。于次階段,業方、其內裝協調員或其委任的其他顧問應已提供所有設計方認為必需的數據、圖說等,使設計方能夠著手進行最后細部設計、繪制圖說和施工規范的準備工作。
3.3.2?設計方需將用于第1.2條之區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飾,制作成圖表及詳細清單,并需列明合格供貨商之材料。本項圖表或可提供為未來采購和安裝之基本數據,其方式如后述:
(a)?圖說清冊及詳細目錄。
(b)?圖表詳列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
(c)?在需要時,為不同裝修材料和裝修方式提供顏色樣式和材質樣品。
施工圖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室內立面圖
陳述墻身高度、飾面、保安系統位置、機電資料及固定裝置項目、藝術擺設位置資料、配合材料規格及施工規范、標明編號。
(b)?施工大樣圖
陳述所有固定位置詳細資料及配置。
(c)?客房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規格說明、圖樣、家具詳圖、數量、相片、物料樣板資料。
(d)?公共區域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窗簾、地毯、藝術品擺設之規格說明。
設計方無需為電力、機械系統設計出工程圖紙,但需提供圖紙顯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統回路設計圖,并注明水、電、空調等動力需要量及正確位置并配合專業設計師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議。
3.3.3?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邀請承包商投標或對內裝設計工作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惟所有承包商之選定均屬業方的權責,設計方對承包商之任何舉措、疏忽或不履約的行為不負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3.3.4?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審批承包_____單或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或其估算師,以確認投標者之投標案均符合設計之設計圖與規范的要求及選定之材料。任何與設計圖說、規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級材料,均需經設計方審驗同意。
3.4?第四階段:協調與檢驗
3.4.1?設計方需定期視察施工場所,并需與業方、其建筑師或項目管理單位要求時到場,惟本項要求需于合理的時間內提前通知設計方。業方于提出要求后,設計方應在合理時間和間隔下依工作的進展。關切業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執行,以確保所有室內裝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圖說、規范與設計之理念進行。
3.4.2?設計方需在業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條提供一名全職的工地協調員(以下稱為“工地協調員”)在施工現場對關于室內裝修之工作進行檢驗,聯系并與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或其它顧問、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進行協調。工地內裝協調員應逐日核對數據并提供此數據予任何需要單位,以利室內裝修施工與安裝作業進行。
3.4.3?工地內部協調員應遵照設計方的指揮并使用設計方之技術協助以利協調與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3.4.4?工地內裝協調員需有必要只授權和責任,以能代表業方接受或拒絕任何室內裝修工作之成品以維持室內裝修工作成果能達到合理的標準與品質。
3.4.5?工地內裝協調員應在設計方的指揮下針對第1.2條中詳述之所有服務區域編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議清單。
3.4.6?假使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自行雇傭工地內裝協調員,其內裝協調員應接受來自設計方的指揮,惟本項工地內裝協調員的所有薪水、紅利和費用均由業方負責。
3.4.7?設計方(在工地內裝協調員之協助下)針對1.2條款中詳述之所有服務區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議清單。視為本設計合同第四階段的完成。
4.0?除外之合同服務項目
前述條款所述之設計方工作范圍與責任并不包括合同沒有具體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圍及責任。所有未提及之項目均應適用本條款并認定為合同外之工作范圍。有關該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項:
4.1?本項目中除了第1.2條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區域外,屬業方的建筑師極其它顧問之專業及責任范圍的所有區域。
4.2?本項目中除了第1.2條所提的所有工作區域外,所有與室內裝修工作無關的建筑或其它專業工作項目,惟任何影響到客房結構、戶型設計及組合調整與設計方專業范圍有關的工作,設計方應針對裝飾設計及酒店運作的需要及時提出相應的書面調整要求,以便建筑設計師進行相關的調整。
4.3?所有照明、電器或機械項目和其它同類項目安裝圖或配線圖或設計圖等。惟任何與設計方專業范圍有關的工作,設計方仍會依業方的要求給予書面的建議。
4.4?空調系統設備的設計。但所有空調出風口及回風口等設施之整合應依照業方顧問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圍內。
4.5?非裝飾設計的施工圖說或計算數量,或場地鋼筋混凝土、一般性結構工作、給排水配管、照明與所有機械的服務。
4.6?廚房和洗衣房設備的設計和規范。
4.7?研究調查業方整體項目預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當地法令之規定而需與地方當局協調,而致需配合修改設計,或任何為配合取得執照或認可等之申辦所需用之特別圖說。
4.9?任何為與前述合同條款規定之服務區域毫無關聯區域所需之設計及咨詢工作。
4.10?投標和合同文件的準備。然而,設計方需提供業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圍內之詳細設計圖說和規范,以為據以包含在其投標/合同襠中。價目及數量表,招標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屬設計方的責任。
4.11?制服、圖案及標志和專業照明設計以及藝術品之咨詢及采購。然而。設計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就制服、圖案及標志和專業照明設計以及藝術品之咨詢和采購闡述與設計意圖及主題相關的意見,并予業方委任之專家密切配合以適切反映專業顧問的設計理念于設計之中,最終獲致一整合之設計成果。
4.12?施工/制造圖或竣工圖均由業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0?設計工作之執行
為避免雙方于設計工作之進行過程中對本案的服務范圍有任何疑義,以下條款規范雙方之功能及其責任與義務。
5.1?設計方需提供如第3.0條之第一至四階段所規定之設計圖說與進度表和服務。
5.2?所有計劃方案、草圖、報告與規范應以中、英文對照制作,以方便業方人員理解設計方的全部設計意圖,且可在任何工作地點為之,惟設計方必須時時配合與業方或其項目管理單位之核定時程與進度表提送。
5.3?所有內裝設計圖說、家具和照明設施之設計與圖說,均屬設計方的著作,在合同雙方履行本合同后,業方享有設計方提供給業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圖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業方承諾在未經設計方的同意下,業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圍以外之用途,除非是業方用于本項目內的替換、對外宣傳推廣或擴充方面。
5.4?設計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樣品外,不得對任何人、團體和公司發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貨物、代表業方接受任何的投標,或提供其它服務。
5.5?所有施工場所及其它所有的會議記錄均由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建筑師制作。所有會議記錄均需發送給設計方。除非因為修改而變更,否則此記錄均視為在會議中正式確認的決定。
5.6?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建筑師需提供所有懸掛框架、托座、掛鉤或其它設備之圖說及規范,以為設計方就其木造或裝潢固定物之設計整合人建物主結構,例如梁柱、樓地板、墻壁和樓梯間。
5.7?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甚或建筑師在設計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圖說的計算機磁盤。設計方為第一階段提供的圖說將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階段的圖說將視各區域的情況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將由設計方指定。
5.8?于業方自付的成本和費用下,業方需指示其建筑師派用所有必要的繪圖員和繪圖辦公室之設備以能將設計方的圖說匯入業方的建筑圖上,設計方亦需自行提供為達成服務范圍所需之繪圖設備和所有耗材及紙張之一切費用。
5.9?業方需應設計方的請求,供給設計方所有關于設計需求上所必需的書面數據,讓設計方創造一個整合的內裝設計。
5.10?設計方可應業方的請求,提出藝術師/技工或專家,以執行特殊內裝或工程,例如馬賽克、雕塑、壁畫、雕刻的玻璃和繪畫等。本項藝術師/技工或專家等的聘用需為業方認可,且其一切費用或津貼需由業方另行商議后由業方支付。
5.11?設計方需在下列項目中作出建議并協助業方選擇:
(a)?燈具開關、插座和電話接點。
(b)?裝飾的門把和五金配件。
(c)?衛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酒店內部設計合同 篇2
本合同使用作為酒店用工、餐廳用工、飯店用工等餐飲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內部設計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第二條、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第三條、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須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8:00-17:00
晚班:14: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第四條、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并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干凈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第五條、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第六條、對于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第七條、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第八條、對于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
第九條、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后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第十條、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范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墻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第十二條、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第十三條、除了此合同里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并不屬于可賣垃圾范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1500-3000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第十四條、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第十五條、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第十七條、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伍元整(¥5,000.0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于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第十八條、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第十九條、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于“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各類剩菜剩飯等、各類紙包裝及空盒、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第二十條、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叁年,即20xx年09月01日至20xx年09月01日。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第二十一條、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