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企業版、詳細)(通用3篇)
勞動合同(企業版、詳細)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公司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與乙方關系: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延長合同期限、并辦理本合同續簽手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乙方愿意服從并接受。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公司業務的相關地區。若因經營需要,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地點的,乙方愿意服從安排,并積極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制定的崗位標準。
第三條:工作、休假時間及培訓安排
鑒于本行業特殊性,乙方具體作息時間將根據公司業務情況做靈活調整:
甲方有權依據工作需要調整上班時間并提前通知乙方。在非休假期間,乙方應保證隨時可以給學員上課。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公司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進行必要的學習及統一培訓,主要由公司內部組織。
第四條:勞動薪酬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______元/月,正式聘用后,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和獎金加課時費,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課時費為______元/時,課時費隨教師職級調整而變動。
每月___日為當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五條:因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乙方患病或負傷、死亡的,無論是否發生在工作時間,乙方均不享受本合同所約定的待遇,甲方也無須承擔給付乙方工作報酬以及補償、賠償等責任:
1.違法、故意犯罪或拒捕的;
2.自傷、醉酒、斗毆、打鬧的;
3.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
4.自殺的;
5.無證駕駛、酒后駕車及駕駛或乘車無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的;
6.其他有悖社會道德、公序良俗的情形;
7.其他有違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情形。
第六條:保密規定
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的義務的秘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2.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學員檔案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培訓資料,內部使用的一切資料。
第七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八條: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
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本合同規定的秘密和信息。
第九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從事教學活動,把所獲取的學員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學員的檔案資料透露給第三方。
第十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包含會議紀要、文件、制度、運作流程、規范、培訓資料等資料。
第十一條: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的工資保密制度,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內部員工薪資及相關福利待遇的數據和資料、員工的勞動合同和有關協議、各類薪資及福利待遇的有關資料等。
第十二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同事的檔案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特別是聯系方式。
第十三條:乙方承諾,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等均歸甲方所有,若前等載體是甲方配備的,甲方需要使用該已經記錄需要保密對象的載體或乙方離職的,乙方應返還該載體。若該載體由乙方自備,且該需要保密的對象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的,甲方
有權將保密對象復制到甲方所有的載體上,且乙方須將原載體上的保密對象消除。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或侵犯甲方秘密信息的,乙方因此所得之全部利益
應返還給甲方,并按照其任職期間總收入的一半金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承擔(包括:調查取證費用、仲載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全額賠償責任。上述賠償金等甲方可以從乙方尚未領取的工資等報酬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清償。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屬于嚴重違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第十六條: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前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十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是甲方的供應商及甲方客戶的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十九條: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資源謀取個人利益,包括自辦與甲方業務類型和經營模式相似或存在競爭關系的單位。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與甲方直接或間接客戶產生經濟利益關系。
第二十條:未經甲方許可,私自利用甲方資源把學員帶出去上課或轉介給其他同業機構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個學員5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在乙方任職其間或乙方離職半年內,使用乙方的肖像及個人資料,用于市場宣傳。若離職半年后還需使用的,再與乙方商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規程,愛護甲方財產,愛護公共環境,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和各種社會活動,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相關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以對內部規章制度,薪資制度、獎金制度、上下班時間、休假制度等進行修改補充,也可以根據需要制定新規章制度,乙方同意屆時遵照執行。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辦理變更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須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乙方在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若乙方未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或未完成工作交接,或未辦理離職手續即離開工作崗位的,均屬擅自離職。由此給甲方造成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的,乙方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在學期內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出離職,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5000元,若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直接、間接)超過5000元,則乙方需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失職、過錯或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的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者;
5、乙方以欺詐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虛假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個人榮譽等)與甲方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1、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2、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3、若因乙方存在前述某一情形造成甲方或客戶損失的,甲方還可以要求乙方給予相應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要求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譽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經甲方許可或授權,私自向他人收取費用的;;
2、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如自然災害、政策原因等)
3、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授課的;
4、未經甲方許可,從事第二職業的;
5、對外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6、無故連續曠工5日,或一年內曠工累計10日的;
7、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8、散播不利于甲方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的;
9、未經甲方許可,利用甲方名義從事對外活動的;
10、虛報出勤記錄的;
11、甲方《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規定為嚴重違紀行為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使已離職離崗,甲方也有權繼續追究乙方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1、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不配合辦理移交手續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
3、違反保密義務的;
4、違反合同約定和法津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第三十四條: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乙方應在七天內與甲方辦理完工作交接及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甲方依據事實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甲方應當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在服務期未滿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應明確在協議上。具體標準如下。
2、若乙方存在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紀律處分、經濟扣罰(可從乙方工資報酬中直接扣除)、降職降薪、解除合同、追究經濟及法律責任等處罰。
3、入職后,甲方為乙方提供基本的職業培訓,由公司內部組織,以幫助員工順利適應公司工作要求,熟悉公司運作流程等,此培訓不直接收取乙方費用,但兩年內,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的培訓損失20__元。
4、本合同為完整的勞動合同,此前所有甲、乙雙方口頭或書面協議、文件等都被本合同取代。
第三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新訂立或調整的規章制度等,亦自動作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之前簽定的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符的不再履行,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都勻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注:甲乙雙方聯系地址如發生變更,須提前書面告知對方,以保障通知或資料準備及時的送達。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勞動合同(企業版、詳細) 篇2
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農副產品)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并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合同法》第五章所列之一情況,要求變更或
轉讓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轉讓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于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銀行、鄉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__(公章)
代表人:__(職務: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
供方:__鄉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職務: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
__年__月__日訂
勞動合同(企業版、詳細) 篇3
供、需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本合同適用于需方根據本合同所簽發的所有訂貨單項下商品交易。
第一條 商品的類型、品牌或商標、規格型號(或成份配比、質量等級)、原產地及生產廠家、
特別約定:
1、上表所列商品指需方要求供方供應的商品品種系列。供方供應的同品名的商品品種系列,如在品牌或商標、規格型號(或成份配比、質量等級)、原產地或生產廠家、產品執行標準等方面有區別,均應單獨列出。
2、需方將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種、品牌或商標、規格型號(或成份配比、質量等級)、原產地或生產廠家、產品執行標準的不同組合對商品進行統一編排并給予貨號。訂貨單只標明貨號,不再重復上述內容。
3、產品執行標準指該商品原產地依當地法律合法有效的標準,如該標準系國際組織、外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管轄范圍外的地區所制定,則均不得低于中國法律規定的有效標準并已為中國法律確認有效。產品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必須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適用地方標準和經備案的企業標準。所有產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4、某一區域的當地政府對上述商品在該區域內的銷售有特殊要求或市場準入條件規定的,應符合全部要求或條件,并向需方提供證明文件。
5、供方所供商品,含供方免費提供的樣品、附帶品、贈品等。
6、以條形碼為區別依據,供方首次進店的商品品項數為項。如供方商品首次進店后即出現滯銷,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未銷存貨按退貨處理。
第二條 商品價格
1、供方向需方供應本合同第一條項下商品,應向需方提供報價單。價格應包括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及稅金(包括關稅,增值稅及其他稅金),以及其他送貨到訂單指定地點的費用。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修改報價單。報價單由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后,即為有效報價單,作為結算貨款的依據之一。未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的報價單無效,不得作為
結算貨款的依據。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價格異動,供方應即以書面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報價單,并由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法人印章確認。若供方商品供貨價漲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需方,新報價單自雙方確認后生效;若供方商品供貨價降價,則需方收到新價格通知單次日生效。如漲價,需方庫存商品仍按原報價單結算貨款,在新報價生效日前下訂貨單項下商品按原報價單結算貨款;如降價,需方庫存商品按新價格結算,供方需補庫存差價。且在價格變動之前,不得限制需方的訂貨量。
3、節慶促銷期間(本合同“節慶”包括法定節假日,中外傳統節日,需方店慶、司慶和新店開業賀慶等),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促銷商品進價為結算依據。如雙方對價格存在對帳差異,則
4、供方對需方的供貨價格不得高于供方在本合同適用區域內對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供貨價格,如需方能證明供方對其他第三人的供貨價格比對需方的供貨價格低,則自動適用供方對其他第三人
的最低供貨價格進行結算。
第三條 商品訂貨
1、需方要求供方供貨,應向供方提供需方統一制作的《訂貨單》。供方簽署本合同,即表明供方同意按本合同及有效報價單確定的條件和需方所下訂貨單的要求向需方供應商品。
2、供方應在訂貨單規定的送貨日期到期前向需方送達訂貨,訂單有效期為同城3天,異地7天,但緊急訂單除外。
3、需方可以在訂貨單送達后要求變更或撤銷訂貨,但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在原訂貨單規定的送貨日期到期前通知甲方,緊急變更和撤銷除外。
4、供方應全面履行訂貨單,如不能在訂貨單規定的時間內按訂貨單的要求的商品、數量和質量等內容送貨,視為供方不供貨,需方有權拒收,并有權解除本合同,供方應按該訂貨單項下貨款的百分之十五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需方同時有權立即從第三方進貨。
5、因不可抗力導致訂貨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變更或終止訂貨單,但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即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如雙方對供貨數量存在對帳差異,則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數量為準。
第四條 商品的包裝、標識及隨附文件
1、商品的內外包裝均應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標準。
2、供方同意其商品在內外包裝上按需方要求貼上或預印有關的貨號標識及條碼標簽,并同意需方作特殊包裝的要求。
3、商品及內外包裝上的標識應全面完整,并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4、商品的隨附文件,如質量合格證、原產地證明、進口許可證、商檢合格證、中文說明書、保修單和準予進入特定區域銷售而由該區域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文件等單證應全面完整,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如為專利產品,應附專利證書。
5、因上述事項導致需方承擔任何形式的經濟責任,供方負責全額賠償,并按需方所承擔經濟責任總金額的50%賠償需方商譽損失。
第五條 商品的交貨時間、方式及地點
1、供方應按乙方所下訂貨單指定的時間一次性送貨到指定的地點。
2、送貨地點:。
3、送貨所需費用(包括運輸、保險等各項運雜費用)由供方承擔。
4、關于交貨方式的其他約定 : 。
第六條 商品的驗收
1、商品驗收標準如下:
(1)供方所供商品符合本合同第一條至第五條的約定。
(2)有保質期的商品,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質期不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質期的80 %(促銷商品
2、驗收合格的商品即可入庫,入庫手續辦理完畢,由供方確定需方出具的驗貨清單后,即視為供方已經交貨。
3、上述驗收,不表明需方認可商品內在質量符合其適用的產品標準和/或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除可以歸責于需方的原因外,產品質量責任由供方承擔。
第七條 退換貨
1、下列商品無條件退換貨(退或換由需方選擇):
(一) 需方發現商品質量不符合其適用的產品質量標準或者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
(二) 需方發現商品侵犯他人所有權、擔保物權、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的;
(三) 需方收貨后30個工作日內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驗收標準的;
(四) 滯銷商品(本合同“滯銷商品”指超過同類商品的在賣場的平均陳列時間而未銷出
2、下列商品有條件退換貨:臨近或超過保質期的商品、包裝破損商品或殘次商品,供方原則上應接受退貨或換貨。
3、退換貨由需方書面退貨單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應在3天內書面確認;無正當理由拒不確認退貨單的,需方以郵寄送達的郵戳發出日期,經過7日后視為供方收到。供方在確認退貨單后,
第八條 貨款結算
1、商品結算數量:以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收貨數量扣除收貨后需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要求的退換貨數量為準。
2、商品結算價款:以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商品進價扣減有關折扣后的實際價款為準。
3、結帳時間:每月 日至 日。
4、付款時間和付款日期
(1) 貨款以 天為一期支付一次。但如該期限屆至時仍不具備本條第4項約
(2) 雙方協商的其他付款方式:
5、付款條件:
(1)與訂貨單或供應商對帳單相對應的增值稅發票。
(2) 經供方書面確認的驗貨清單、供應商對帳單和付款通知單及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價
(3)需方以書面形式要求的其他條件。
6、付款方式(選項打“√”): □現金 □轉帳支票 □匯票 □電匯
7、付款金額為商品結算價款扣除截至付款日根據年度貿易合約約定應扣減的各項金額及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供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和費用的余額。
8、上述付款條件、結帳日期、付款時間和日期、貨款結算、增值稅發票開具、年度貿易合約各項金額的收取及票據開具與財務處理等辦法,由需方依法專項規定,并以需方制定的規定為準。
9、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需方有權扣留未付貨款三個月,期滿需方確認無潛在的質量責任后,將未付貨款一次性支付給供方。
第九條 促銷員管理
1、供方促銷員為供方派駐需方門店并代表供方協助商品銷售的專職工作人員,與需方沒有勞動關系,供方應與促銷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按需方向需方提供有關資料。需方對甲方促銷員,除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外,不承擔與其勞動有關的任何責任或義務。
2、供方促銷員應遵守需方各項規章制度,按需方要求統一著裝。
3、供方促銷員違反需方管理規定或有其他任何違法行為,供方應根據需方要求撤換;如因此給需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供方承擔賠償責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