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工資合同(精選3篇)
勞務工資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總承包常寧市錦輝地產宜府錦城一期工程,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填寫、收集、整理(包含安全技術資料)等工作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經雙方商訂如下勞務承包合同條款:
一、承包方式:工程技術資料(包括安全技術資料)勞務承包。
二、承包內容:甲方總承包工程范圍內技術資料(含安全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并符合歸檔要求及各職能部門的規范。負責該項目工程的送檢(如:鋼筋、水泥、砂漿試塊等送檢),并負責該項目與各職能部門資料有關的關系協調。
三、技術要求:乙方勞務承包范圍內技術及檔案資料必須符合設計施工圖內容,要求其技術資料填寫、收集、整理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xx)要求(應由甲方提供的除外),不得缺失和錯誤。并跟隨本項目工程進度,提供各職能部門所需的技術資料。
五、勞務費用支付方法:甲方總承包合同工期為18個月,預計資料勞務工期為兩年,即24個月,每月支付基本工資4000元(肆仟元),時10天之內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條款:
1、乙方為甲方職員,必須服從甲方合法管理,每天需到施工現場了解施工進度和實際情況,做到技術資料真實,有效。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控制資料缺失,或不合格,乙方不承擔責任。因乙方工作不認真造成的資料返工,由乙方承擔。
3、竣工驗收后,資料歸檔,城市檔案館收取的檔案資料裝訂費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工程竣工,勞務費付清后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工資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簽定、履行地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簽定及履行地: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一條合同期內甲方派遣乙方到(以下簡稱丙方)的促銷員(崗位)從事勞動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服從丙方內部的崗位調整或部門調動。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丙方的規章制度;
2、維護甲方及丙方的榮譽和利益;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3、保守甲方及丙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及丙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對以下事項履行保密義務:明確指示要保密的事項,原材料、配件的型號、供應價格情況,新產品開發情況,其他甲方或丙方聲明的生產技術秘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丙方應根據乙方的`工作需要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實行綜合工時制。由于所派遣單位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由丙方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薪酬待遇實行資制,工資在月日前發放,最低工資不低于柳州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六、勞動紀律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及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甲方及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丙方制度,甲方可依據相關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八條除按《勞動法》及前款規定可以解除合同外,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中途解除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或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其他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或提前離職前,乙方應當完成業務交接并清理完債權債務。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工資合同 篇3
正式職工和勞務工是有區別了,很多單位為了減輕負擔,不正式招人,而是和第3方的勞務公司簽合同,而勞務工的合同關系是和第3方勞務公司有關,和鐵路局沒有關系的。
不過一分獎金都沒有,都可能吧,聽說可以拿正式工的幾分之幾。
同時樓主必須明白一個概念:
1.勞務工是基于雇傭合同的,一半是短期的;而合同工是基于勞動合同,通常是長期的。
2.勞務工與雇主之間的關系是由《合同法》所調整的;合同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是由《勞動法》所調整的。
3.勞務工通常是不交“四金”的;合同工的待遇是由《勞動法》而強行規定的。
你好,合同工,正式工都是受勞動關系,受勞動法保護,只是待遇不一樣,而勞務工是雇傭關系,不適用勞動法。
合同工也是工作人國的一種,只不過是沒有國家人員安排的.編制,正式工是勞動部門有計劃編制的,而勞務工是屬于雇用與被雇用的關系,但都受勞動法的保護,所不同的是在工資待遇上有著不同的區別,正式工是按國家的規定有計劃的調整工資,合同工是的調資就不在計劃之內。勞務工卻是因勞動的強度來定工資。
在鐵路上職工就相當于公務員一輩子不會丟工作。我只能告訴你我們青藏鐵路公司里的區別,職工每年會有好幾個假期比如高原假,探親家,而外聘的(就是合同工)就沒有,再就是同等崗位工資合同工拿的是職工的一半,而且沒有獎金。在格拉線工作的職工是上0天班休息10天,而合同工沒有,一直呆到合同到期才可以。再就是職工有福利待遇合同工沒有比如住房什么的。職工可以有升領導的機會而合同工干的再還也最多混個下面的小主任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