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與導游的勞動合同(精選3篇)
旅行社與導游的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雇)(乙方)為導游員。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及 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確定雙方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月)。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個月。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負責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可變更工作崗位)。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導游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為乙 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培訓教育,乙方從事導游服務時必須經過專門培 訓并取得導游員資格。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旅游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據實支付醫療費 ,按月支付工資;傷愈后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致殘待遇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 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6、乙方因工傷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遺屬津貼等,由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支付。
7、乙方的周休假、節日假、探親假、年休假、產假以及婚喪等各種待遇,甲方必須按國家 、省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導游員業務,確定乙方工資按以下工資形式執行。但在法定工作時間 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于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資保障標準。計月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元,其中:基本工資元,津貼。獎金另定。
2、甲方應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3、甲方于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應自拖欠之日起,支付乙方工資總額%拖欠金,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導游業務期間,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江西省 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導游服 務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 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責任 。
八、雙方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甲方出資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單位以外培訓,須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后須為甲方服 務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但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 定除外,培訓費用按其在甲方服務年限滿一年減收%計算。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當地旅x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當地勞動部門鑒證后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____________(蓋章)
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與導游的勞動合同 篇2
甲方:代表人:電話:乙方:代表人: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為了共同拓展游市場,挖掘潛在市場客源,促進____區與各行社之間的良好合作。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積極組織客源到____區參觀游覽,并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推介乙方,將乙方納入甲方給游客推介的游線路內進行推介。
2、甲方與游客簽訂游行業標準組團合同,須為每位游客辦理行社責任險;在乙方危險路段及景點,甲方導游應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保護____區的環境衛生,并遵守____區游覽秩序。
3、甲方組織客源到____區,導游須出具接團計劃單,并加蓋公章,以便乙方確認是否為甲方所組團隊,否則,乙方不予打折優惠。同時導游須填寫登記單,以作為年終核對行社送團人數的依據,否則所組團隊人數不計入年度輸送游客數量。
4、甲方所組團隊須由導游或領隊帶隊,導游和領隊須持有效證件方可免票。車輛進入____區,經乙方同意司機方可免票。
二、乙方對甲方的獎勵措施
1、乙方現行門票價格______元人次。
2、乙方給予甲方的優惠措施為:門票______折優惠。
3、實際購買門票人數______人(含)以上成團,______人以下按全額購票。1.4米以下兒童免票,1.4米以上兒童購全票。、滑道______人(含)以上成團。
4、憑____區門票可參觀____區內所有景點。
5、乙方根據甲方協議期內輸送游客量給予獎勵︰
(1)輸送游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獎勵______元。
(2)輸送游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獎勵______元。
(3)輸送游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獎勵______元。
(4)輸送游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獎勵______元。
(5)年終根據每次登記單統計人數折合成門票進行獎勵。
(6)年終返票時按照____區門票______元張計算。注:
①持年度返票的組團人數不計入年度組團人數。
②已享受半價和其它優惠的人數不計入年度組團人數。
三、結算方式按照打折后價格以現金結算,一團一清。
四、兌票單核對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應在兌票單核對期間將其統計人數上報乙方,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核對完畢。沒有上報統計人數的行社,乙方將以自己統計的人數為準,并作為甲方年送團人數。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合作期間,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向守約方______%違約金。
六、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協議期限︰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
3、雙方須嚴格履行以上條款,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終止協議。
甲方:代表簽字:電話:
旅行社與導游的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搞活企業經營方式促進旅游市場繁榮發展,進一步規范旅游客運經營行為,為旅游者提供安全、準時、優質、舒適、有效的旅游客運服務、維護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就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旅游客運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經營形式和內容
1、 旅游車輛經營權歸甲方所有,雙方合作經營。
2、 乙方在經營期內,車體要按照甲方要求統一噴印甲方公司名稱和標識。
3、 為降低營運風險,在經營期內,乙方車輛必須參加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承運人責任保險,其他險種乙方可自愿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不低于每年每車20萬元。承運人責任保險保額不低于每年每座20萬元。各車輛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為統一到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乙方不得自行選擇保險公司辦理。
4、 為保證安全營運秩序,提高安全運營風險控制能力,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 元保證金,每輛車每年向甲方交納 元管理費,保證金和管理費于每年 月 日前交清,否則甲方不予辦理車輛相關手續。乙方在經營期內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按照相關交通法規及甲方的管理制度,聘用具有相關從業資格的駕駛員,如需更換駕駛員,乙方提前書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換駕駛員。
5、 在經營期內,如發生交通事故、或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以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損失。在合作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轉讓變更車輛經營權,如需要變更,乙方應通知甲方并經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二、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權利
1. 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檢查。
2. 依法維護乙方的權利,保障其經營正常運行。
3. 乙方如果隨意拖欠向甲方繳納的費用,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法追償損失。
4. 甲方可根據市場變化、政策變化和行業規定,調整市場運價和保證金、管理費及相關繳費標準。
2) 義務
1. 協調雙方關系,保證雙方利益。解決車輛運營中出現的問題,乙方運營中違法、違規、違章造成的問題除外。
2. 為乙方提供車輛運營中所需的必要條件,為乙方辦理車輛保險、營運證、車輛年審。定期組織乙方人員學習上級部門下發的相關文件、交通法規、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三、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權利
1. 乙方依法進行經營活動,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相關服務。對車輛的安全運行,服務質量有履行職責和實施管理的權利。
2) 義務
1. 承擔投資經營風險。嚴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參加組織的政治、業務、安全教育等培訓學習。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2. 出車前必須由公司進行車輛安檢,持公司開據的安全單才能進行營運業務。
3. 必須履行旅游客運包車合同,否則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擔。
4. 如遇搶險救災或政府指令性任務時,乙方必須服從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派,并做好車輛安全技術檢查,保證狀態良好,按要求隨時出車。
四、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2.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依據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解除或變更合同。
3. 依據市場及運營生產企業體制變化,在不損害國家和企業利益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變更。
4. 合作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或違反合同的情況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利用運營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2) 乙方拖欠甲方保證金、管理費及代收代繳費用等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30天)。
(3) 乙方一年內發生兩次一般交通事故且乙方或乙方駕駛員負主要責任及以上,或發生兩次重大交通事故乙方或乙方駕駛員負同等責任以上,或發生一次特大交通事故乙方負有責任,或給甲方造成信譽上的嚴重影響。
(4) 乙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旅客傷亡事故、行李損毀或丟失事故,無能力承擔經濟賠償的責任。
(5) 乙方不履行運營旅游服務質量協議約定,有嚴重違反企業服務質量承諾或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達不到行業規定,給企業信譽造成嚴重影響的。(如被媒體曝光等情形)
(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車輛,乙方聘用無證及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駛車輛,因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在損失未賠付期間不得轉讓經營車輛,并不得將經營車輛為他人提供擔保。出現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留置乙方車輛。
五、 違約責任
1. 經營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 經營期內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3. 經營期內乙方不得違反約定私自轉讓車輛及變更合同主體,出現此類情況,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4. 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的承擔違約金 元;不接受甲方安全例檢的,每次承擔違約金 元;出現服務被投訴的,經查實每次承擔違約金 元;以上違約金甲方可從乙方服務質量保證金中扣除,質量保證金不足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補交保證金。
5. 經營期內車輛運行過程中,乙方不履行安全運行責任對聘用人員及車輛安全運行費監督管理不力,嚴重違法違規發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保險部門不予理賠時,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因此承擔經濟損失或支付費用時甲方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6. 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承攬客運業務,發生交通事故以及違反道路運輸規定的全部責任和全部經濟損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獨立處置車輛予以追償的權利。
7. 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串線、更改行程線路、景點等行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其他
1.經營期內甲乙雙方就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達成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