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的合同(通用5篇)
旅游的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X省中國國際旅行社)
本合同所指出國(境)旅游,是指到我國開放的目的地國家和港、澳地區旅游。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游團自費出國(境)旅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旅游服務質量.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乙方有責任向甲方全面介紹本合同所載服務項目和質量(含旅游行程及服務項目說明書,以下簡稱行程說明書),提請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一條 旅游團隊名稱、旅游行程、服務項目與費用
游程與項目
人 數 (詳見行程說明書)
旅游總費用 萬 仟 佰 拾 元 (其中境內段 元境外段 元)
成行時間約定
第二條 乙方應根據國家旅游局的規定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險。
第三條 甲方在出境前應向乙方交付元押金(由單位擔保的,另行約定)。若甲方于境外途中擅自離團,造成無法與團隊同時入境,乙方有權將押金用于補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和上繳有關部門作為調查取證與遣返的費用。
第四條 本合同中交通、景點等價格,在雙方約定期限內,如遇價格調整,按新價格執行。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執行,遇價格上漲的,按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的,按照新價格執行。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執行,遇價格上漲的.按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的,按照原價格執行。
乙方有責任將價格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有關證據。
第五條 乙方應派有領隊證的人員擔任領隊。領隊應帶領甲方出國(境)旅游,并為甲方提供辦理出入境手續、交通、住宿、游覽及其它完成旅游所需要的全程隨團服務。
第六條 在境外旅游過程中,乙方不得強迫甲方購物,安排購物的次數平均每天不得超過壹店次(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乙方因參團人數不足,且甲方又無法承擔小團體領隊費用,需將甲方轉交其他組團社出團的,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轉交拼團的,乙方仍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旅游簽證前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憑出國旅游費用發票向乙方辦理退款手續,但應支付人民幣每人100元的手續費。
2 在乙方辦妥旅游簽證后,因甲方原因造成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應支付簽證費用外,還須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出發七日前解除合同的,賠償旅游費用總額的10%;
(2)出發前七日內(含第七日)賠償旅游費用總額的50%;
(3)闖出發前三日內(含第三日),賠償旅游費用總額的80%。
3、因乙方原因,致甲方不能成行的,除可與甲方協商在三個月內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部退回團費外,乙方應按以下方式負違約責任:
(1)乙方在約定出發時間七日前通知甲方不能成行的,應賠償甲方旅游費用總額的10%。
(2)乙方在約定出發時間前七日內(含第七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應賠償甲方旅游費用總額的50%;
(3)乙方在約定出發時間前三日內(含第三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應賠償甲方旅游費用總額的80%;
4、乙方委托國內旅行社安排旅游活動,因被委托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個符合約定的。乙方應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5、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入境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因甲方原因導致甲方自身不能入境的,有關旅游費用乙方不予返還,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6、甲方于旅游活動開始后,未能及時參加排定的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時,視為自愿放棄,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7、乙方違約后,甲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未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乙方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素或因國家新頒布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機關制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或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給束時,不負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乙方如遇上述情況,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履行,乙方應將已發生的規定費用或為履行本合同已支付的全部費用扣除后,余款退還甲方。
乙方可根據當時的情況,在征求旅游者半數以上書面同意后,變更旅程、游覽項目或更換食宿、行程,如因此超過原定費用時,應由甲方承擔。如因變更而節省支出經費,應將節省部分退還甲方,乙方征得甲方同意為旅游團的安全和利益所采取必要的措施,為此而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按本標準合同簽約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的保護。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及提出賠償請求;對質監所的處理決定不服時,甲乙雙方均可在15日內向上一級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或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福建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郵編:350001 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號天馬廣場16層
第十一條 乙方在業務宣傳資料、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載或規定的內容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特殊事項的約定。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授權(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 :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時間: 時間:
旅游的合同 篇2
甲方:浙江XX集團公司
乙方:農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將文化農場馬路邊的東南西北四至或附圖75.56畝及半島的荒坡地44.72畝,共計約120畝,承包給浙江華統集X公司用于開發“農家-樂”等旅游項目及產品開發,雙方約定承包期為50年,租金價格每畝每年400元(含青苗費等其他一切費用),合計120畝每年4.8萬元,50年共計為240萬元,具體約定條款如下:
1、前提:農場負責將該土地性質在20xx年12月底前將原集體用地轉變為商住綜合用地或旅游開發綜合用地;
2、承包期限自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3、付款方式:
第一次240萬×10%=24萬,于20xx年12月底前付清;
第二次240萬×50%=120萬,于XX年12月底前付清;
第三次240萬×40%=96萬,于20xx年12月底前付清;
4、雙方約定責任為:乙方保證在20xx年底前該地塊性質轉為商住用地或旅游用地,并保證由甲方以補交出讓金的形式取得開發權。如轉為商住用地,甲方保證每畝加2萬元付給乙方,如轉為旅游用地每畝加1萬元付給乙方。此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要求加價或補償。
5、關于小島后山的山地畝分(面積)計算情況,超出坡度25。不能計算面積,但必須無償長期提供給甲方作為附屬地使用。
6、關于河流治理及水系工程,由乙方出面協調有關村莊工作及上報主管部門審批手續工作。如水位上升后,即河面上升后使用權歸屬的解決,必須得到水利及河道主管部門的權屬認可。
7、該地塊內的職工住房必須在20xx年12月底前拆遷完畢,并且由乙方自行安排場地,甲方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補償金,乙方負責將其原有的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全部過戶到甲方的名下。
8、乙方保證在合約期內甲方的正常運營操作,乙方保證當地所屬民眾不會干擾甲方正常工作和經營項目的開發;如該甲方在承包期內因乙方及乙方所屬民眾原因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承包款和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9、甲方在取得上級政府部門同意開發項目批文的情況下,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完善相關批文和手續。在土地性質沒有變更前乙方同樣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證照或手續(如國土、建設、規劃、環保、水利、林業、農業、商務、公安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加價等條件。
10、甲方承諾在同等條件下,盡量照顧乙方安排有關空余勞動力就業工作。
11、該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將上述兩地塊以任何名義與他人或單位簽訂(出租、承包、出讓等)合同,如乙方違約應賠償甲方240萬元。
12、本合同系附條件的合同,如本合同第一款條件無法成就,本合同不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沒有約束力。如本合同第一款條件成就,甲乙雙方必須按本合同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240萬元違約金。
1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議對合同條款的順序進行調整)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見證單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旅游的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顧客):
聯系電話:
乙方(旅行社):
經營許可證號:
公司經營地址:
甲方與乙方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旅游局《旅行社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大陸居民赴中國臺灣地區旅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辦理赴中國臺灣地區個人旅游活動中的有關事務,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委托授權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本次赴中國臺灣地區個人旅游活動的有關事務,由乙方為其代辦入臺相關事宜;例如代訂交通票、游覽、住宿、個人入臺證、飲食、購物、娛樂、導游事務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隨行工作人員等相關服務。
第二條、旅游內容
1、旅游線路名稱:.
旅游活動出發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結束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
出發地點:
返回地點:
途經地:
按慣例,出發和返回日各按一日計算,共計____天____夜。
2、行程安排《旅游行程表》(如有),《旅游行程表》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是甲方委托乙方的具體委托內容,甲方應仔細閱讀,不詳事宜請咨詢乙方接待人員。甲方簽字后,視為甲方已理解知悉旅游行程表上的內容,乙方已盡合理說明義務。
第三條、委托代辦旅游項目及費用
旅游項目
□渡假套餐、□機票、□高鐵票、□酒店、□景點門票、□代辦個人入臺證、□租車、□演唱會門票、□導游、□其它事項:
詳細標準見《旅游行程表》
按人數計算為:成人___×___元/人,兒童___×___元/人;
其他費用:
費用總額:___元(大寫)___元
費用支付時間:
費用支付方式(打√選擇):□現金、□刷卡、□其它方式:
第四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按第三條約定支付的費用,不包含以下內容:
航空公司臨時通知上調的燃油附加費。
旅游中發生的個人餐飲、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行李超重費、尋回個人遺失物的費用、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甲方個人保險費: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等。
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其他非第三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服務標準約定
乙方要勤勉地為甲方處理委托事務。
乙方為甲方直接提供的事務,應當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未約定的,可以參考國家、行業標準與行業慣例。
第六條、轉委托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據旅游活動的實際情況,轉委托至其他具有合格資質的第三方服務;
經甲方同意,乙方及乙方的轉委托人可以根據旅游活動的具體情形,多次再轉委托,直至能夠完成甲方的委托事務。
乙方及轉委托的各受托方僅就自己選任受托人的選任和指示承擔責任。
第七條、責任約定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委托服務前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向甲方介紹其服務項目和標準,并簽定本合同。
甲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甲方同意乙方代訂以上內容、標準的委托事項,乙方為甲方代辦具體旅游委托服務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要求辦理。甲方必須及時如約的使用已代辦服務項目。
乙方代辦的服務事項均為甲方直接指定,甲方如對已代辦服務項目有任何要求,直接與代辦的服務項目提供方聯系處理。甲方在接受委托事項服務方服務期間遭受人身、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與提供服務方自行解決,乙方予以協助處理,但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導致無法接受委托事項服務的,乙方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甲方在委托事項執行過程中如有不滿意之時,不得以滯留境外、拒絕登機(車、船)、拒絕入住等方式對委托事項故意拖延、不得擅自取消行程,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如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問題及其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而不能及時辦理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而影響行程的,以及被有關部門拒發中國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個人入臺證不準出入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退還相應服務費。
第八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活動,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并對其承擔責任;
甲方須提供擔保人和大陸緊急聯絡人的電話、住址,所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及時聯系到的;
甲方應遵守中國臺灣地區的相關規定及公共秩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注意言談,舉止文明;
甲方不得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及有損兩岸關系的活動;
申請辦理入臺旅游手續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個人旅游行程表》,按照行程返程的時間內返回大陸。甲方在中國臺灣的停留時間,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5天,并應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大陸,不得在臺非法滯留。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在臺逾期停留的,應及時通過臺方旅游熱線電話報告中國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如無正當理由在中國臺灣非法逾期停留且情節嚴重的,將被遣返并自行負擔相關費用,還將由兩岸相關機構依法處理;
甲方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監管辦法》及有關規定,辦理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通關手續,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由于旅游活動有一定風險性,甲方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特別是家長應謹慎履行對隨行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嚴格遵守游覽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服從管理。遇到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時,應在盡可能采取措施自救的前提下,及時通過臺方旅游熱線電話尋求營救保護,服務從中國臺灣有關方面的處置指揮,并經由中國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進行溝通協調;
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應妥善保管個人的旅行證件,一旦發生遺失或被盜搶等意外,應立即通過臺方旅游熱線電話報告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第九條、乙方義務
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服務;
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種證件;
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票;
乙方應當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為甲方不宜泄漏或公開的信息保密。
乙方在代辦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時應按照臺方提供的模本,認真審核甲方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及時與中國臺灣的代辦社確認有關手續的辦理情況并通報甲方。
向甲方提供真實可靠的赴臺旅游服務信息,介紹中國臺灣地區的基本情況、相關規定和風俗習慣,提示甲方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防范及文明旅游等方面的注意事項。
提示甲方不得在臺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等內容和有損兩岸關系的活動,并監督中國臺灣代辦社也不得安排和誘導甲方參與上述內容的活動。
提示甲方不得在臺非法滯留,在獲知甲方滯留后,及時報告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的處理工作。
乙方應提示甲方自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可提供代購服務。甲方應在繳納保費時了解相關保險條例。
甲方在旅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乙方應協助處理。
第十條、合同變更
乙方與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取消、放棄或改變委托事項服務的,責任自負,甲方已支付的委托事項所有費用不予以退還。如造成乙方其他直接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出發前(含出發日)30日以上(不含本數)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甲方旅游費用(不得扣除已發生的代辦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費用);甲方在出發前(含出發日)30日以上(不含本數)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扣除所有已實際發生的費用并退還甲方剩余旅游費用。
如乙方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出發前30日至15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游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出發前14日至7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游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出發前6日至4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出發前3日至1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出發當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上述合同解除若由甲方提出的,所有已實際發生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對方損失。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違約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旅游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平等協商解決,不能影響旅游行程繼續進行;協商不成,待旅游行程結束后或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挾另一方滿足其條件,否則應就因此而擴大的損失自負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特別協助義務
甲方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所需的屬于乙方管理的各種資料、信息,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提供。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甲方的損失,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以代理甲方向第三人索賠,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經乙方通知后,甲方應將款項于5日內匯入乙方帳戶。
第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約定的,以《合同法》中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的規定為準。
乙方以甲方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或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受托事項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該合同直接約束甲方與第三人。
第十五條、本合同其他約定事項:
如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視為甲方單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以甲方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與乙方簽訂合同的,甲方只要登上乙方受委托安排的交通工具或已接受委托事項服務的,視為甲方對其委托代理人的承認。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引發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雙方也可以向乙方所在的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廣有限責任公司
經辦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旅游的合同 篇4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甲方已認真閱讀《通用條款》各項內容,并就《通用條款》按以下第_________項予以確認。
1.完全認可《通用條款》各項內容;
2.基本認可《通用條款》的內容,并就持異議的條款與乙方重新達成協議,記入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二條旅游者情況
甲方參加旅游人數為_________人。
甲方聲明:參加此次旅游的人員身體狀況基本健康,能夠適應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擔健康責任。□是□否
第三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成行團號:_________(□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二)旅游行程共計_________日_____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三)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包括旅游者抵達的城市、主要景點,主要景點應當注明旅游者在景點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四)集合出發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散團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購物安排:每天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全程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購買旅游意外傷害險:□是;□否
購買方式:□自行購買;□委托乙方購買
第四條旅游費用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費標準(人民幣)為:成人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元/人。旅游費用(人民幣)總計:成人______元/人×_________人+小孩_________元/人×_________人=_________元。大寫:_____拾_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應在出游前_________日內交納預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付訖。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或標準:
1.代辦手續的費用:乙方代甲方辦理旅游訂車(房、餐)等手續費。
2.交通客票標準:
火車:□是/□否空調車,□硬座/□軟座/□硬臥/□軟臥;
輪船:普通客船_________人/間,□是/□否帶衛生間,或_________等艙;星級游船□標準間/□單人間/□套房;
汽車:□是/□否空調;□是/□否臥鋪車;
飛機:□經濟艙/□商務艙/□特等艙。
3.住宿標準:
(1)非星級飯店:_________人/間;□是/□否帶衛生間;□是/□否有空調。
(2)_________星級飯店:□雙人標準間/□單人間/□三人間/□套房;□是/□否有空調。
住宿時如遇自然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設施位置:□城市建成區內;□城市郊區
4.膳食標準及費用(不含酒水及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早餐_________元/人,正餐_________元/人[_________菜_________湯],共_________早餐_________正餐。
5.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的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其中導游服務:□全程導游服務□地接導游服務□全程導游及地接導游服務。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等其他保險的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
_____。
第四條第(三)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
第五條不成團安排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
(一)簽約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乙方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及時通知甲方,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乙方建議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乙方建議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甲方同意則重新簽訂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加,由甲方補足;如有減少,由乙方退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是;□否。
經乙方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旅行社:□是;□否。
具體轉讓方式選擇:
1.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由乙方就本合同內容對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甲方與受讓旅行社重新達成協議,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3.向人民法院起訴;
4.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的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產品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游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游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產品并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8、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游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 成交訂單
1、內容
(1)團號: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3)境外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出發、返回地點:_________。出發、返回地點:_________。時間:_________
(4)行走路線及其游覽點: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
(7)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
(8)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
(9)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
(10)導游及其他費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制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旅游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4)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給乙方的聯系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3)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臺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