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質押貸款合同(精選3篇)
美元質押貸款合同 篇1
美元質押貸款合同
交易號碼:CYZ
合同號碼:
甲方(中英文全稱):(資金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中英文全稱):(項目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為支持乙方的工程項目建設(交通、能源、農業等基礎設施),就美元貸款及質押履約保證的有關事項,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雙方一致協商,特訂立以下合約:
一、甲方將美元資金貸給乙方,乙方銀行(五大專業銀行二級或以上分行或廣發、浦發分行、沿海及經濟發達省份除外地區)出具由雙方認可金額的美元定期整存取存款單(此存款單即C/D單必須是銀行統一印刷單,存款單上必須有中英文注明:不可撤消不可更改,不可提前支取,可轉讓),此存款單的復印件經背書后轉讓給甲方,同時把銀行開具的保管單正本經背書后交給甲方,作為歸還貸款的有效質押品。
二、借款金額為 億美元,由甲方分兩批匯入甲方認可的中國境內(分行)的乙方指定的外匯賬戶上。時間為四十五個銀行工作日,每筆金額及付款時間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計劃為準。
三、還款期限:十年零一天(每兩年自動轉單一次)。自款項劃入乙方賬戶時起至十年期滿時止。存單到期限歸還貸款本金。
四、利息: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貸款利息。年利率按雙方協商確定的百分之四點五(4.5%)執行,十年內利率固定不變。利息以款到乙方帳號之日起開始計算,由甲方銀行在每年底向乙方銀行收取一次(可按中國銀行公布的美元牌價賣出價用人民幣計付)。
五、費用:乙方收到每筆貸款當日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甲方一次性貼息及手續費。第一次過款時退回千分之一點五(1.5‰)的過款移動費給乙方。
六、操作程序
1、雙方簽約的同時,甲方向乙方出示資金證明及身份證明供乙方查詢。
2、合約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該項貸款總額的千分之零點七五(0.75%)作為此項貸款業務的第一筆過款移動費,甲方暫具收條,待財團出具收據時,乙方把甲方的收條退回甲方。
3、簽約后的七至十個銀行工作日內,甲方財團下達貸款批準文書連同動款移動費的收據,以特快專遞直接寄給甲方代轉乙方簽收(郵遞時間為八至十日)。乙方在收到批準文書之日起五至七天內,再向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千分之零點七五(0.75‰)作為第二過款移動費。
4、當甲方財團收到第二移動費后的三至五個銀行工作日內,即將動款移動的收據以特快專遞寄給甲方代轉乙方簽收,并要求乙方在三至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提供詳細資料同時退還第二筆過款移動費的收條。
5、乙方向甲方財團提交的資料有:
a、乙方接款銀行(分行級)美元定期整存整取款單空白正反面復印件(即C/D單),反面加蓋乙方公章,作為款項到達后存單的票樣:
b、銀行地址、電話、電傳、負責人姓名(中英文):
c、乙方在該銀行開戶的開戶名(中英文),帳號:
d、乙方的用款計劃(中英文)。
上述資料一律通過甲方轉交給甲方財團簽收(郵寄時間為上同)。
6、甲方財團收到乙方提供資料后的四個銀行工作日內,由財團銀行通過TT咨詢乙方接款銀行。咨詢無誤后,甲方財團即在三至五個銀行工作日內將百分之一(1%的保證金劃入接款銀行乙方賬戶上,在七至十個銀行工作日內將第一筆貸款劃入乙方指定的賬戶,第二筆款在第一筆款到帳后的九個銀行工作日內到帳(以上劃款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計劃為準)。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簽約后,甲方財團收到過款移動費后未按本合約的第六條之3款,不能下達批準文書,甲方即退還乙方已繳付的全部過款移動費。
2、屆時甲方財團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貸款金額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屬違約。
3、咨詢無誤后,若甲方違約,應賠償乙方貸款總金額的百分之一(1%),由乙方銀行替乙方向甲方銀行直接收醛
美元質押貸款合同 篇2
甲方(出質人):
乙方(質權人):
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質押物向乙方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甲方以《板材收貨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物。
第二條 經過甲乙雙方鑒定質押物后,確定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本金
( 大寫 )為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圓人民幣,貸款期限為 個月,自乙方將貸款劃入甲方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 月______日。貸款月息為 1.6 %。
第三條 甲方以下面第 種方式還款。
1、第一種 一次性還款。在 年 月 日前將貸款和利息一次還給乙方。
2、第二種 分期還款。以上貸款分為 期還款,每月 日前還清當期的本金和利息。如果最后一期不滿一個月,最后一期利息按日息計算。
第四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五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質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質押期間該質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六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本金及利息、貸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內,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質押物,保持質押物完好無損。
第九條 乙方認為質押物在質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質押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唯一受益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質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質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內,質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物。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貸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押權。
第十六條 質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實現質押權、停止貸款或者提前收回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貸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貸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貸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貸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貸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質押權等事實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100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貸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貸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中的質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需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美元質押貸款合同 篇3
本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典當行、質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當戶、質押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鑒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典當資金,《典當合同》編號為年衡盛典當字第號(《當票》編號為)。乙方依照國家頒布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之規定,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動產質押給甲方,作為甲方典當資金的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典當合同設立的典當金額、期限及費率:
1、典當金額(當金)元整。
2、月綜合費率:;月利率:
3、典當期限:本典當質押合同的質押典當期限為,自日至日,首次申請當期為,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為準,并在雙方簽署的《典當合同》(《當票》)上予以確認(典當手續可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期滿后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典當合同》(《續當憑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動產作為本次典當資金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對典當資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處分質押動產的費用及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如質押物有所有權證書,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典當期滿后,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清償甲方的典當資金。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實現質押權,不受典當期限的限制,所造
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乙方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掛失、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訴訟
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典當本金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按甲方規定,乙方逾期還款,除應向甲方歸還本金外,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
額的0.3%計收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三條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質押物處置期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委托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乙
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第十五條拍賣質押物所產生的拍賣收入扣除甲方的質押擔保金額、拍賣費用、當金本息及相關費
用后,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經約定的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規未作規定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
協議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八條雙方同意將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并申請公證。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
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也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按需制備。由雙方當事人或法定代表
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法律規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