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質押貸款合同(精選3篇)
保單質押貸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和《民法典》及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并在還款時一并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審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借款方以合同范文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質押的合同范文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保單)。
第五條借款期間發生任何形式的給付,給付金將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第六條借款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歸還本息的,質權自動消滅,貸款方應當返還上述合同范文。
第七條本合同期內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范文效力終止,保單欠款本息將從退保金額中扣除。
第八條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償還的借款本息總和超過保單現金價值時,合同范文即行終止,貸款方將不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經協商,本合同在變更協議未達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或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貸款方備存。
貸款方(蓋章):_______借款方(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單質押貸款合同 篇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元整。(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單質押貸款合同 篇3
本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典當行、質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當戶、質押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鑒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典當資金,《典當合同》編號為年衡盛典當字第號(《當票》編號為)。乙方依照國家頒布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之規定,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動產質押給甲方,作為甲方典當資金的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典當合同設立的典當金額、期限及費率:
1、典當金額(當金)元整。
2、月綜合費率:;月利率:
3、典當期限:本典當質押合同的質押典當期限為,自日至日,首次申請當期為,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為準,并在雙方簽署的《典當合同》(《當票》)上予以確認(典當手續可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期滿后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典當合同》(《續當憑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動產作為本次典當資金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對典當資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處分質押動產的費用及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如質押物有所有權證書,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典當期滿后,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清償甲方的典當資金。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實現質押權,不受典當期限的限制,所造
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乙方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掛失、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訴訟
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典當本金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按甲方規定,乙方逾期還款,除應向甲方歸還本金外,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
額的0.3%計收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三條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質押物處置期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委托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乙
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第十五條拍賣質押物所產生的拍賣收入扣除甲方的質押擔保金額、拍賣費用、當金本息及相關費
用后,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經約定的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規未作規定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
協議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八條雙方同意將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并申請公證。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
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也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按需制備。由雙方當事人或法定代表
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法律規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