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框包工包料制作安裝合同(精選3篇)
門窗框包工包料制作安裝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工程承包給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裝。
四、施工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若出現停電或氣候原因影響施工,工期可做相應順延。
五、工程價款:
本工程實行固定單價 元/平方米,工程量 平方米,總造價約 元。
工程交工時,以實際發生并雙方測量認可的工程量結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甲方付工程款;
門窗框安裝完甲方付工程價款的;
工程完工甲方付工程款。
七、質量要求:
1、材料要求:
2、安裝要求:按國家和行業現行質量評定標準、施工技術驗收規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標準。甲方對乙方產品的加工及施工過程進行檢查監督,乙方必須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該工程的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從竣工綜合驗收合格并取得驗收合格證之次日算起。
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對該工程檢查、質量認可、工程量確認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管理的權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圖紙并且及時提供設計變更的義務。
4、甲方有協調乙方與樓體施工隊的工作協調的義務。
5、甲方有提供給乙方施工電源、水源的義務。
6、甲方有對乙方所報送的樣品和分部工程及時確認及驗收的義務。
十、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合同的規定催要工程款的權利。
2、乙方有按合同內容及相關標準按時進行施工的義務。
3、乙方有自行承擔現場材料和成品的維護、安裝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義務,且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乙方有在保修期內及時進行維修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一、工程變更:
1、甲方有對門窗進行變更的權利,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變更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提供的設計變更若造成工期延長,則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十二、違約與爭議:
1、甲、乙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計劃進度實施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解決結果形成書面紀要。
2、若爭議雙方,協商不成可申請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門窗框包工包料制作安裝合同 篇2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愿把 改造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圍: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價: 元(大寫:)。
二、工程期限
根據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總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況需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開工日期為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總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質量為一次性合格工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施工和標準進行施工;
四、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按進度付款,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為準。
五、其它約定
1: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 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2: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 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 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 章作業,不得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防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 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門窗框包工包料制作安裝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務,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分包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內容及做法:工程內容為甲方口頭要求的所有施工內容、裝修工藝要求(見附件)。
3.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設備,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4.工程期限: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甲方工作
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創、鉆等產生噪音的裝飾裝修活動。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的保護。
5.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后清掃施工現場,清運垃圾至物業指定地點。
7.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范、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
四、材料供應
1.乙方應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采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購材料,若已采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并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4. 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甲方及時提出并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并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損失。
5.乙方應幫甲方收貨,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6.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7.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五、工程驗收和保修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驗收。
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七、違約責任
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3.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損耗的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視同工程延誤,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4. 對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順延:工程量變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5.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賠償甲方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九、勞動力管理
1.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2.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5.乙方指定由 地現場負責人, 為替補負責人。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
7.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九、施工機具
1.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鉆頭、鋸片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工藝要求
1.基層處理要干凈,高低不平處要先鑿平和修補,在抹底層水泥砂漿找平前地面應灑水濕潤以提高與基層的粘結能力。
2.鋪裝石材、瓷質磚時必須安放標準塊,標準塊應安放在十字線交點對角安裝。鋪裝操作時要每行依次掛線,石材必須浸水濕潤,陰干后擦凈背面。鋪貼時,從中間向四側退步鋪裝。安放石材、瓷質磚時必須四角同時下落,并用橡皮錘敲擊緊實平整。
3.石材、瓷質磚地面鋪裝后的養護十分重要,安裝24小時后必須灑水養護,兩天之內禁止上人。為不影響其他項目施工,可在地面上鋪設實木板供人行走。
4.地面石材、瓷質磚鋪裝的驗收:地面石材、瓷質磚鋪裝必須牢固,鋪裝表面平整,色澤協調,無明顯色差。接縫平直、寬窄均勻,石材無缺棱掉角現象,非標準規格板材鋪裝部位正確、流水坡方向正確。拉線檢查誤差小于2毫米,用2米靠尺檢查平整度誤差小于1毫米,表面潔凈。
七、做防水
1.防水需要從墻腳向上做不少于0.3米,淋浴處不少于1.8米。要求對廚房及兩個衛生間再在安裝完馬桶和面盆后再做一次防水。
2.一定要把準備做防水的基層打掃干凈,盡量保持表面的干燥。
3.衛生間的上下水管的根部和墻腳,必須涂抹足量的防水涂料。防水材料干透以后,需要進行24 2小時的閉水試驗。到樓下觀察是否還存在漏水現象。
八、吊頂
1.吊頂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顏色以及基層構造、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或住戶要求。
2.吊頂龍骨在保管安裝時,不得扔摔、碰撞。罩面板在運輸和安裝時,應輕拿輕放,不得損壞板材的表面和邊角。并應防止受潮變形。
3.吊頂內燈槽、斜撐、十字撐,應根據工程情況適當布置。輕型燈具應吊在主龍骨或附加龍骨上,重型燈具或吊扇不得與吊頂龍骨聯結,應在基層頂板上另埋設吊點。
4.罩面板應按規格、顏色分類選配。
5.罩面板安裝前,應根據構造需要分塊彈線。帶裝飾圖案罩面板,宜由中間向兩邊對稱排列安裝。墻面與頂棚的接縫應交接一致。
6.罩面板與墻面、窗簾盒、燈具等交接處應嚴密,不得有漏縫現象。
7.擱置式的輕質罩面板,應設置壓卡裝置。
8.罩面板不得有懸臂現象。
9.吊頂施工過程中,電氣設備等安裝應密切配合,特別是吊燈、電扇等處的增補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9.罩面板安裝后,應防止損壞及污染。
10.落空4米以上的石膏板吊頂,除用自攻釘固定外還應增加粘接固定。所有金屬點應用油漆封堵。
11.罩面板與龍骨應連接緊密,表面應平整,不得有折裂、缺菱掉角、錘傷等缺陷。接縫應均勻一致,粘貼的面板不得有脫層,膠合板不得有刨透之處。
12.擱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翹角現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