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工種中外勞務合作合同(精選6篇)
明確工種中外勞務合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到_______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務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1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月工資不滿1個月的工資=―――×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3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賬戶,并按_________國__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__。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國家
保險
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__________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__。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17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假期工作天數。30天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3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2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眼過2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2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2個月結束后的1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2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2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1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
服務
期間,應遵守___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___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3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明確工種中外勞務合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國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電傳: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電傳: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到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務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1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1個月的工資
=———×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3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公司______賬戶,并按______國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經濟參贊處在_____銀行______賬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到__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返回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___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17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
———×假期工作天數。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3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2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眼過2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2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2個月結束后的1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2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2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1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3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到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至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2個月的預付款,并在4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后,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15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者。
第十九條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及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決,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家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1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國______市簽字。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職務:職務:
見證人:
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簽字)
明確工種中外勞務合作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到_______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務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1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
不滿1個月的工資=———×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3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賬戶,并按_________國__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__________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17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
明確工種中外勞務合作合同 篇4
甲方:_____國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電傳: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電傳: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到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務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1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1個月的工資
月工資
=_________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3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國_______公司______帳戶,并按______國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經濟參贊處在_____銀行______帳戶。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國家_____公司投保生命_____。其_____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___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17天。
月工資
_________假期工作天數。
30天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3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2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眼過2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2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2個月結束后的1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2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2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1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3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到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至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2個月的預付款,并在4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后,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15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者。
第十九條?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及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_____機構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_____費用除非_____機構另有裁決,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家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1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國______市簽字。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職務:職務:
見證人:
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簽字)
明確工種中外勞務合作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和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的有關規定,就勞務合作一事達成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一般規定
1.本合同為勞務合作合同,乙方為甲方的______提供______牌司機服務,并收取服務費。
2.服務期限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早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共計______個月),但本合同規定的提前終止協議的情形除外。 合同期滿后視甲方的實際需要決定是否重新簽定合同。
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帳號。
5.本合同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一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經加蓋公章并經本合同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方有效,如乙方名稱更改,還需提供新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第二條 雙方的 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服務司機必須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B牌以上)、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年齡在25-40歲的司機。
2.乙方服務司機在服務過程中應該態度良好。如乙方司機在服務過程中出現服務問題,應當按照《勞務合作補充協議》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再不能達到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應與所派遣的司機簽訂正式的聘用協議書,并負責所派遣司機的工資、福利、各項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工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納稅、生活安排(如吃、住、行的安排,各類證件的辦理)等事宜,為甲方服務司機的聘用、調換或被解雇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司機在甲方服務期間,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將退回乙方處理。
4.乙方服務司機如果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務,必須提前向甲方請假,休假期間乙方應提供相應司機代替,不能因此而影響為甲方提供服務,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損失。休假期間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務的,甲方免于支付相應天數的服務費。
5.乙方服務司機不得將車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車輛停放地點由甲方決定。
6.乙方服務司機駕駛甲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有關事務的處理均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政府有關部門出示的責任鑒定書、保險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協調進行,負責賠償相關費用。乙方服務司機的違章責任由乙方負責處理。乙方司機在責任交通事故中傷殘或死亡的,甲方向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善后補償均全部由乙方負責辦理。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多次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乙方服務司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7.甲方應對車輛投保第三者責任險(20萬元)、司乘座位險(10萬元/每座)等,且保險期限包含了合同全部服務期限。
8.甲方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并有相關的有效行駛證、附加費證、保險卡、車船使用稅證及國家規定的養路規費單等證件。如果甲方缺少前述證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9.甲方負責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如果發生汽車故障時,乙方司機應按甲方指定的定點維修廠,隨車跟班監督維修。維修申請必須提前報甲方車管科審核,經甲方車管科審核批準后到甲方指定的維修廠家維修,出車在外的臨時小額維修,要申報甲方車管科審批。修理期間,司機自行離崗的,甲方免于支付相應天數的服務費。如果發生乙方司機人為的汽車故障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甲方有權從服務費中直接扣除賠償金額。
明確工種中外勞務合作合同 篇6
雇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
技術
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后。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采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采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
勞動
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
政府
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并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簽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
企業管理
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并提出改進意見。由于甲方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余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余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簽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項目預算人員核準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項目有關人員核定簽認,項目經理簽批后,于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審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后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后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后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后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于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
考古
、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并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并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后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